享受财政扶持须先强基

2021-12-13 05:35邓少江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9期
关键词:财务会计主体经营

□ 邓少江

(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农村经营管理中心)

在湖北省秭归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一些财政扶持项目难以落地,甚至出现了“政府想扶但不敢扶”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成员以农民为主,从事管理的人员或者说直接经营者本身文化素质不高,也很少接受过专门的经营管理培训,项目投资决策和市场分析能力明显不足,对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知之甚少,财务管理意识淡薄,擅建不擅管,在项目实施过程前期容易形成财务信息不对称,比如说项目决策无记录、材料采购无合同、工程概算不准确等。

其次,部分农民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内控无制度或制度不落实,财务会计机构不健全,财权和事权集理事长于一身,且钱、票、账均由其一人管理,内部监督严重失控。

最后,部分财务人员对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不熟悉,对农业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不熟悉,对农业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不熟悉,有的经营主体虽然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但代理会计没有实质性参与经营主体生产管理事务,特别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缺位,只能对经营主体的相关财务票据进行简单形式审查,造成财务信息严重失真。

各经营主体应该从自身建设出发,着力开展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日前,笔者参加某农业项目专项检查时,曾向各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经营主体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要加强财务知识学习。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施财政项目,接受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绩效问责是当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必然措施,而且已经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各经营主体必须将财务监督检查制度贯彻落实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经营主体负责人要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准则及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经营主体更要如此,以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着力增强财务管理理念和会计监督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做一个懂财务规矩的明白人。

二是要加强项目制度约束。申报项目时,要建立预算制度。农业项目多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各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前务必要进行科学研判,认真分析投资预期,坚持项目申报与自身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经济投资实力相匹配,与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切忌贪大求全,不能简单地将项目当工程来做。实施项目中,要建立内控制度。各经营主体要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分离,会计、出纳和项目实施责任人严格分开,在人工劳务、材料机械设备采购等方面加强内控管理。实施项目后,要建立项目结算制度。每一个单体项目,从财务上说要至少做到“八有”,即:施工(劳务用工、材料采购、机械租赁)有合同、过程有监督(俗称“一点三照”)、领用有经手、完工有证明、验收有报告、决算有清单、付款有发票、转账有回单,没有这些基本的会计资料,再高明的会计也犯“无米之炊”之恼。

三是要加强会计过程监督。做局中人才知局中事,各经营主体财务会计人员要主动参与项目建设,要加强会计业务指导,切忌“两层皮”。要督促各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相关财务经办人搞好资金监管和会计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会计资料,不能出现项目验收时补凑会计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要进行真实性监督、逻辑性审查、系统性审核、及时性处理,切切实实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相关财务会计信息要向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详细汇报并耐心解释,让其弄懂弄通重要财务指标,不能一表报之、一报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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