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虓烽
乡村治理与乡村管制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乡村管制是指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管理体系,它的主要参与者是政府,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但是从本质上看,乡村治理并不完全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来保证,乡村治理是多个方面、多个体系共同参与的。首先,乡村治理不单单依靠政府的权威性,还需要政府广泛地与其他组织进行合作,从而实现治理的有效性,这些组织包括公民,也包括金融机构、医疗机构、民间组织等。其次,乡村管制和乡村治理在管理方向上存在明显不同,乡村管制是一种由上而下的权力运行体系,它主要是根据上级意愿,通过强制力保障而实现的;对于乡村治理而言,并不存在由上而下的管理方法,它主要是一种上下结合、上下互动的管理体系,通过政府和其他组织相互协作,共同沟通,从而实现管理的目的。因此,在乡村治理当中,不仅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要发挥其他组织的协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历史长河中,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从历史发展来看,农村建设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不仅要对过去存在的不足进行改正,还要使目前的乡村治理结构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新的乡村治理模式运用在现实当中,不断加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的内涵,使得乡村治理更加丰富多彩。但是,乡村治理不能简单地抛弃过去,目前乡村治理水平是由历史发展过程决定的。我们要立足中国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从而更好地适应乡村发展。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从传统的乡村治理过渡到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做到上下结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三层互动。首先,要真正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统筹指导,政府要积极发挥行政主导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实施当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我们还应当努力践行自下而上的乡村治理改革,现代化不单单是政府的事情,也是乡村居民的事情,因此,乡村居民应该大胆想大胆干,将乡村治理过程中能够促进乡村发展的新思路运用到实践当中,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因此,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中要注重三个方面的互动,不仅要自上而下,而且要自下而上,还要上下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最终促进乡村更好的发展。
1.加强党组织对乡村治理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典型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不能变的主旋律就是要加强党组织建设,要让党组织发挥其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和建设性作用,特别是领导作用。
2.推动自治重心下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目前乡村治理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治理组织,特别是在一些地区乡村出现了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在治理现代化中,应积极引导发挥这些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让其广泛参与到乡村治理进程中,提高村民治理乡村积极性,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3.突出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要真正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就必须突出村民的主体作用,真正让村民积极性发挥出来。要让他们认识到,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自己是主人翁,这样他们才能将新思路、新点子全身心地贡献出来,群策群力,为乡村振兴事业献计出力。
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现代化当中,我们还应当不断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让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补充作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灵魂和精髓,要注意将仁、义、礼、智、信等优良文化传统运用其中,营造积极向上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格局。
5.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在乡村治理当中,应不断引入新的信息技术,从而使得乡村治理能够逐步过渡到现代化层次,使得乡村治理能够真正造福乡村,造福中国。
6.拓展乡村治理内涵。乡村治理现代化不是追求大一统,而是要针对不同乡村情况设置不同的治理结构,只有建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治理结构,才能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对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权力行使和责任履行情况的重点审查,从政府官员个人是否出现异常的视角发现隐藏的腐败问题。而腐败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经济腐败,且往往通过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来体现。相较于纪检和监察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经济领域发现腐败线索时更具专业优势,能够有效地识别腐败风险。另外,审计机关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使之在揭露腐败行为时可以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简单来说,政府官员的腐败风险就是其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危害程度。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既是对领导干部工作内容的监督与评价,也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的评估计量。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可以识别出可能导致腐败风险的因素,再结合审计对象的个人情况和社会影响对这些因素展开进一步调查,评估计量政府官员出现腐败问题的可能性。审计机关参与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时往往根据违纪违规金额大小或者性质严重程度来评价案件的重大性,其在腐败治理中更能有效发挥计量腐败风险的功能。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不是查处问题,而是通过揭露问题促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减少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时,可以识别出存在的缺陷,并提前警示被审计单位加强其对官员腐败风险的控制。另外,构建腐败问题警示机制,通过汇总腐败案情等,使经济责任审计对腐败风险的警示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功能在于评价相关责任人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从而制约并监督公权力的行使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这一制度本身就可以对政府官员形成一定的震慑力,起到风险警示作用,进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前,由于提前告知了相关人员,该制度本身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一定程度上能预防政府官员出现贪污腐败的行为。另外,通过审计计划机制,审计机关具有充足的时间提前调配审计人员和经费预算,实现审计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审计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审计效率。
我国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复杂、官员数量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无法每一次都实现对腐败问题的精准定位。通过廉政体检和腐败识别机制,可以明确审查重点,既能针对腐败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进行,也不漏掉任何隐秘环节。
构建腐败问题评估机制,量化测评政府官员腐败案件所带来的影响或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可以为后续移交线索及针对相关人员惩治提供依据。同时,借助专业的技术方法,界定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可以极大地克服经济责任难以量化的问题,为评估腐败问题夯实基础。
虽然国家审计本身具有处理、处罚以及监督检查整改的权限,在一些情形下也可以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但力度有限,仅依靠审计机关无法实现对腐败现象强有力的惩治,甚至还会影响预期审计效果的发挥。因此,建立腐败问题报告和移送机制,由审计机关将识别出的官员腐败迹象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案件,可以协同其他部门加大腐败打击力度。
信息沟通可以使审计项目组内成员以及审计信息使用者间保持良好的信息交流,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保障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同时,在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察委协同治理腐败问题背景下,各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在经济责任审计流程中的各个环节促进多方沟通交流,有利于整合反腐力量,综合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