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消息,2020年,权利人上海红星眼镜公司就“红星”眼镜商标被侵权事宜向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帮助。经过了解案情,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与区促进法治科、南京西路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召集权利人上海红星眼镜有限公司和侵权人孙某,在南京西路街道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就“红星”眼镜商标侵权纠一事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知识产权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共同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日前,经权利人告知,侵权人对调解协议中关键条款已经履约完成,调解后的经济赔偿金额15万余元悉数到账。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介绍道,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与区司法共同协商设立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围绕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架构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性、个性化的纠纷调解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