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志新
摘 要:食品检测实验室可以为食品安全管理者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因而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针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控制策略,加强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为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提供支持。
关键词:食品检测;质量控制;管理
Analysis on Internal Quality Control Mode of Food Testing Laboratory
CHEN Zhixin
(Radio and Television Measurement and Testing (Jiangxi) Co., Ltd., Nanchang 330096, China)
Abstract: Food testing laboratory can provide food safety managers with scientific, accurate, objective and fair testing data to better ensure food safety. Therefor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laboratory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formulates corresponding control strategies for the quality management of laboratories, strengthens the quali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in the testing process, and ensures the reliability of testing results, Provide support for the accuracy of food safety test results.
Keywords: food testing; quality control; administration
食品安全與社会安定和大众健康联系紧密,随着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需要食品检测实验室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保障食品安全,因而严密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对于食品安全检测尤为重要,质量管理是实验室综合能力有效提升,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1]。本文从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各项措施进行分析,以此提升食品检验实验室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证食品检验工作质量。通过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并予以实施,对实验室测试的准确性以及人员技术水平、仪器运行状态等因素进行有效控制。
1 内部质量控制方式
1.1 留样复测
质控人员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LIMS)系统中调度任务书查询复测项目,从查询的样品编号中选取阳性检出、稳定、含量不易发生变化而且在保质期内的样品,按正常流程下单进入实验室进行测试。质控人员对留样复测的结果进行评价,若留样结果与之前出具结果相差超过标准方法要求或内部控制程序允许的偏差,则要进行分析并消除影响[2]。
1.2 加标回收
1.2.1 日常检测任务的加标回收
由检测主管根据检测要求,如抽检监测工作管理制度等,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加标回收测试,加标量应根据检测项目和样品的情况合理添加,并将加标量和结果记录于原始记录中。
1.2.2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中的加标回收
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负责人在执行加标回收前,应准备好相关样品及标准物质,由实验室质控人员对样品进行加标(检测人员应回避),实验室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检测,实验室质控人员对加标结果进行评价。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4点。①加标回收应在基质样品的基础上进行加标回收,尽量不选取无基质样品进行加标。②加标量必须根据实验项目和样品合理的添加。对残留类或非法添加的项目,如农残或兽残等,加标量应尽量在1~2倍检出限附近;对于有制定最高限量的项目,应在最高限量或低于最高限量高于检出限间适宜浓度进行加标,如重金属等;对于添加剂等含量较高的项目,添加量应在曲线中间点附近。杜绝为提高回收率,将加标量提升至不合理的浓度[3]。③加标样的体积应该不超过样品体积的5%。④当标准方法检出限高于判定标准限值时,实验室应采用空白样品,添加判定限值的加标量,以评估实验室是否能判定限值下有效检出的目标物。
1.3 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法比对及标准样品测试
实验室主管根据内部质量监控计划每月安排内部比对测试给组内相关人员,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方法比对的样品须选择阳性样品。采用购买的样品按照实验室正常流程进行测试,并根据检测需求和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形成记录,分别体现在原始记录和内部质量控制记录中。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
3点:①标准样品测试的质控方式应尽可能考虑相同基质的标准样品,当无法找到相同基质的样品,则应再增加加标回收的质控手段;②当使用相同基质的标准样品进行质控测试时,检测结果在标准样品证书的允许范围内时,即可认为检测结果正常,正常报出结果即可。杜绝采用标准样品的中间值作为真值(分母),检测结果(分子)来计算回收率,从而采用此回收率对结果进行折算;③当使用的标准样品基质与实际检测的样品基质不一致时,此时标准样品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适当考虑加标回收质控方式的代表性。
1.4 盲样测试和空白试验
(1)盲样测试。盲样测试可以采用标准样品、实验室(含其他实验室)已检的阳性样品或者其他已知含量的样品,按照实验室流程进行检测,质控人员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2)空白试验。除另有规定外,空白试验均指用蒸馏水代替样品,并在同样条件下进行的试验。若相关标准对空白试验有要求,则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4]。当试剂空白高于接受限时,该批样品可能受到污染,实验室必须重新对该批样品进行检测。
1.5 平行样测试
平行样测试是指从抽取的一个样品中分出同样成分的两份或多份样品进行测试。当在重复条件下获得两次检测结果相对误差超过方法要求时,则实验室必须对该批样品进行重测。对于无法通过加标、标准样品测试、留样复测等质量控制方式的检验项目(感官除外),实验室每批样品均需要进行平行样检测。
1.6 质控图
质控图是通过将控制值按特定顺序绘制在图中并与控制限比较,判断过程和结果是否处于控制状态。即将控制样品与待测样品放在一个分析批中同时进行分析,然后将控制样品的结果(即控制值)绘制在控制图上。可以从控制图中控制值的分布及变化趋势评估分析过程是否受控、分析结果是否可以接受。因此,实验室的化学分析可适当应用质控图作为内部质量控制方式。质控图的应用参见《化学分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指南——控制图的应用》(CNAS—GL39:2016)中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4点:①预备数据的收集量至少20个以上,且每个数据不应同一天形成;②不应采用加标回收率作为质控图的预备数据;③化学分析中,理化、无机和有机均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用质控图作为内部质量控制,尽量采用有证标准样品、空白样品以及待测常规样品的控制样品类型;④控制样品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有足够的量(满足预备数据收集后,至少能持续3个月以上的控制)、有合适的分析浓度并便于保存。当控制样品使用完毕后(如有证标准物质用完),实验室应采用新的控制样品,重新收集预备数据,重新制作质控图。
2 结果评价方式
检测人员测试完毕后,质控人员对于结果进行评价,当出现不合格时,应登记在不符合工作评价表中,进行记录并分发给实验室,实验室应按照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整改,分析根本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2.1 实验间比对
根据作业指导书中结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一般采用|Z|值或真实值偏差规定值,其中|Z|≤2为满意,2<|Z|<3为可疑,|Z|>3为不满意;真实值范围内为满意,超出真实值偏差范围为不满意。
2.2 加标回收
加标回收率应符合检测标准或《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GB/T 27404—2008)的要求,检测标准中若有规定回收率范围依照标准执行,否则按照GB/T 27404—2008附录F回收率范围进行评价,如表1所示。回收率若在规定范围内则为合格,超出回收率范围则为不合格。特殊项目的加标回收率确实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实验室应对加标回收的结果进行适当评估。
2.3 方法比对、仪器比对、人员比对
依据检测标准中的精密度或允许范围进行评价,检测结果精密度位于检测标准精密度或允许范围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方法没有精密度或允许接受范围的,检测结果的相对偏差按照“2.4”条款要求的范围进行评价。如有特殊情况,应充分说明。
2.4 标准样品测试
依据购买的标准样品证书中的标准值允许偏差进行评价,若标准样品未给出允许误差的,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评价。①若是残留物和污染物项目,检验结果经回收率校正后的平均质量分数与参考值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残留物和污染物定量分析的允许偏差相关规定,如表2所示。②残留物和污染物除外的所有项目,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与参考值的偏差不得超过±10%。
2.5 盲样测试
如果用于盲样测试的样品参考值有给出允许偏差,那么按照该偏差进行评价;如果用于盲样测试的样品仅有参考值,未给出参考值的允许偏差,则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评价。
2.6 质控图
当分析系统出现失控现象,应立即调查原因并报告主管,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质控图异常的常见原因如表3所示。
3 结语
要充分识别食品检测工作中影响质量的因素,再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及质量控制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进行选择,使多种质量控制方式相互补充,覆盖资质的各个检测领域[5]。食品检测实验室在实施内部质量控制时,要让质量控制活动的实施者充分了解该项质量控制的目的,对实际情况进行如实记录,质控人员要深入分析质量控制结果,充分利用质量控制结果挖掘隐藏问题,并及时纠正[5]。同时,质量控制结果也可作为外部机构单位对相关检验检测结果提出质疑时的佐证,质量控制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试药、标准物质等也可作为识别相关仪器設备、试剂耗材等在质量控制实施日期前是否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一项证据,还可作为开展其他相关项目的说明材料。
参考文献
[1]孙国政,钱敏,赵文宝,等.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研究分析[J].中国检验检测,2019,27(2):77-80.
[2]孟欣,温福田,赵海鑫.食品检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技术[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22):7819-7821.
[3]刘珊珊.食品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J].现代食品,2019(1):79-80.
[4]王志鹏.试析影响食品理化检验准确性的因素[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7,32(8):36-38.
[5]赵雪村.食品检验检测的质量控制与细节问题分析[J].科技风,202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