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及其影响

2021-12-09 08:14蔡丽平
青海金融 2021年10期
关键词:现金零售货币

■ 蔡丽平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西宁 810001)

以比特币、稳定币等为代表的各类私人数字货币相继出现,且交易范围逐渐扩大,试图发挥货币职能,对现有的法定货币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为积极应对这一形势,各国央行在加强私人数字货币监管的同时,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私人数字货币大多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但随着私人数字货币的不断发展,其弊端也逐渐凸显。私人数字货币由于缺乏货币当局的信用背书,价值波动大,使用范围窄,且难以监管,同时很难实现零售交易所要求的至少30万笔/秒的高并发性能,因而难以履行法定货币的基本职能。同时,私人数字货币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的特征也侵蚀各国的货币主权,削弱央行的宏观调控职能,可能带来洗钱和非法融资风险,影响金融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进一步加速了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步伐。国际清算银行2021年初发布的《第三次央行数字货币调查报告》显示,65家被调查央行中86%正在积极开展数字货币研究工作,正在进行试验或概念验证的央行从2019年的42%增加到2020年的60%,而14%的央行正在推进试点工作。我国央行早在2014年就开始了数字货币的研发工作,2021年7月发布了《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目前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正在“10+1”(10+1指10个城市+1个各奥会场景)地区开展试点测试,推出时机日趋成熟。

一、央行数字货币概述

(一)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及类型

2018年国际清算银行发表了CBDC的官方定义:央行数字货币是指具备特定属性的、央行发行的、可用于移动支付的数字货币。根据使用群体及用途不同,可分为批发型CBDC和零售型CBDC。批发型CBDC主要应用于资金批发市场,用于大额交易与银行间清算,发行批发型CBDC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区块链、分布式记账技术提高支付系统的稳健性与效率。零售型CBDC主要应用于资金零售市场,用户为社会公众,发行零售型CBDC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对现金形成替代或补充,主要用于日常交易。对于消费者来说,零售型CBDC消费体验与支付宝、微信等无明显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各国资金批发市场已经基本实现了数字化,在此基础上研发批发型CBDC,其意义有限,而零售型CBDC应用场景则相对广泛。

(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动因

各国央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主要有以下动因:第一,为现金提供替代或补充,降低传统货币的发行与流通管理成本,解决现金易丢失、易损毁的问题;第二,减少各支付平台的交易摩擦,促进支付系统的优化,提高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社会公众的消费体验;第三,利用交易数据可追溯的特征,打击逃税漏税、贪污腐败、洗钱以及非法融资等违法经济活动,有效抑制犯罪,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第四,促进金融普惠,让更多的人享受数字化支付带来的便利;第五,提高现有支付和清算系统的稳健性与效率,推进资金批发市场增效降费。

二、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实践

(一)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实践

目前,至少有厄瓜多尔、乌拉圭、委内瑞拉、巴哈马4个国家已发行了本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表1 已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二)正在研发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

目前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功能定位和研究进展不同。瑞典、挪威计划发行零售型CBDC,对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也最为充分,其都将优先考虑“数字现金”方案,强调数字货币对现金的替代和补充;美国2020年2月改变之前不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态度,表示已在考虑数字美元方案,以确保美联储保持在国际前沿,但美联储尚未发布官方方案。目前,考虑零售型CBDC的还有英国、芬兰、冰岛等,都在理论探索及初期研究阶段。

表2 正在研发测试的法定数字货币

加拿大、新加坡、欧盟等国侧重于研发批发型CBDC,探索分布式记账在银行间市场的应用,目的是提高清算体系的稳健性与效率,同时研究批发型CBDC在跨境支付中的应用。目前均处于试验阶段。

三、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特征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又称数字人民币英文简称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 in Payment),是一种零售型CBDC,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系统效率,降低社会零售支付成本。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具有以下特征:

(一)替代现金,属于M0

我国数字人民币定位属于M0,是现金实物的替代和补充。近年来,非现金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快速发展,以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方式使零售市场交易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现金使用率呈下降趋势,据2019年人民银行开展的中国支付日记账调查显示,手机支付的交易笔数、金额占比分别为66%和59%,现金交易笔数、金额分别为23%和16%,银行卡交易笔数、金额分别为7%和23%,46%的被调查者在调查期间未发生现金交易。数字经济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零售市场交易成本,促进交易便捷高效。但这种支付方式是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在应用场景覆盖面、普惠金融、支付效率、用户隐私保护方面仍不能满足需求,客观上需要更安全、通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方式,因此,针对M0数字化转型势在必行。而且,我国资金批发市场已基本实现了数字化,较好地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用数字人民币替代M1和M2,既无助于提高支付效率,也会造成现有系统和资源的巨大浪费。

表3 DC/EP与现金、电子支付工具的区别

DC/EP与现金、现有的电子支付工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一是与账户的依存关系。现金与账户无关,数字人民币是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可以基于账户,也可以脱离账户,而电子支付工具一般依托于现有的银行账户体系;二是支付的即时性。现金和数字人民币具有“支付即结算”特性,而电子支付工具支付时,信息流与资金流不同步,先完成的仅是记账,之后还需要通过清算和结算完成资金转移;三是离线交易。DC/EP采用账户松耦合,具有价值特征,和现金一样可以实现线下交易,而电子支付工具依赖账户体系,不支持离线交易;四是信用支撑。DC/EP与现金均属于法定货币,由国家信用支撑,而现有的支付工具是商业银行背书;五是隐私保护,现金与账户无关,可以做到完全匿名,数字人民币采用的是账户松耦合机制,使交易环节对账户的依存度大大降低,在技术上可以实现“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并严格执行隐私保护管理,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不提供给第三方,而电子支付工具依托于账户体系,需要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且收集的交易信息大于数字人民币,存在隐私泄露风险。

(二)中心化管理模式下的双层运营体系

DC/EP采取中心化管理模式下的双层运营体系。双层运营体系已逐步成为各国研发央行数字货币的共识,尤其对人口大国的我国而言,采取央行直接对社会公众的单层运营模式,规模过大,难以管理。因此,采取与现有的货币发行体系相同的双层运营体系是最优之选。具体而言,由人民银行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社会公众持有的央行数字人民币仍属于央行负债,具有法偿性。

中心化管理模式下的双层运营体系具备以下优势:第一,不改变现有的货币发行流通体系,更容易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和使用;第二,可以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现有资源优势,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共同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适当分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于央行,同时加快金融创新;第三,减少对商业银行存款的竞争,避免“金融脱媒”,维持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第四,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可以保证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发行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同时,加强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政策调控职能。

(三)不限定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上,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数字货币实验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而展开的,但由于我国零售市场巨大的交易规模,如果完全采用区块链架构,很难实现零售市场所要求的至少30万笔/秒的高并发性能。因此DC/EP在央行层面保持技术中性,由指定的几家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DC/EP研发,不预设技术路线,既可考虑区块链技术,也可采用现有电子支付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技术,通过市场的竞争,确定最适合现阶段我国经济金融环境的技术路线。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路线选择应是一个长期演进、持续迭代、动态升级的过程。

四、影响分析

(一)降低现金交易成本

DC/EP定位是现金的替代和补充,随着DC/EP的推广和普及,DC/EP占M0的占比会逐渐攀升。一方面,将逐步降低流通中的现金量,降低发行现金而产生的防伪、印制、调运、保管、清分、销毁等方面的费用,同时也降低现金不便携带、容易丢失以及造假的风险,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进而降低现金发行与流通的社会成本。而DC/EP相比现金而言具备天然的量产优势,在经过前期投入后,后期发行的边际成本会逐步递减,渐趋于零;从长远看,会大幅降低法定货币的发行与流通成本。另一方面,由于DC/EP兑换便捷,将降低社会公众的交易性货币需求,降低社会公众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

(二)促进支付市场升级增效

DC/EP将从三个方面促进支付市场提升效率。一是降低交易摩擦。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相对集中,以支付宝和微信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已占据零售市场的主要份额,但各支付平台之间由于商业竞争存在着一定的交易壁垒,即在支付宝的生态里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反之亦然,而DC/EP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交易结算时具有强制性和法偿性,能有效打破各支付平台的交易壁垒,降低交易摩擦,提升各支付平台的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引入竞争,DC/EP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通用支付方式,将对第三方支付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提高支付市场的优化竞争,提升支付体系效率与安全;三是为商业银行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将成为首选的DC/EP运营机构,将DC/EP钱包嵌入手机银行能增加客户的粘性,促进个人金融服务的发展。

(三)遏制非法交易

在传统货币发行及流通体系中,现金交易容易匿名,这就给打击洗钱、腐败、偷逃税款等带来一定难度,通常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实施监管,而数字人民币采取中心化管理模式,具有可追溯性,这一特性将为新金融监管赋能。随着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微观主体的交易数据将被记录、搜集,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下,可以快速识别异常交易并进行追踪,洗钱、腐败、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将无所遁形。

(四)促进金融普惠性

在过去的几年里,经济生活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尤其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公众更偏爱电子支付,而电子支付工具一般依托于现有的银行账户体系。DC/EP可以脱离账户使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公众获得金融服务的门槛,使未开立银行账户的公众也能够享受数字金融服务。此外,DC/EP在技术上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即使在没有网络连接的环境中,也可以复制现金的交易功能,这一功将使更多的人享受数字化支付带来的便利,进而提升金融包容性,助力普惠金融发展。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也有助于完善征信信息,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信贷可得性,改善小微企业贷款难的现象,进而促进金融普惠性。

(五)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

一方面,数字货币具有可编程性,即可加载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一旦达到触发条件,可自动执行。通过加载预先设定的政策导向条件(时间、对象等),可实现货币对实体经济的精准投放和政策的实时传导。这一功能将有助于减少货币政策传导时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央行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获得货币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数据,降低监管成本、提升宏观经济监管效率,为宏观审慎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而且,当DC/EP被广泛应用后,将大大降低商业银行信贷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信贷成本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五、政策建议

(一)完善法规制度和监管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但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适用对象还是传统实物货币,而DC/EP带有明显的数字化特征,与实物货币的发行、流通等存在本质差异,现行的法规制度对DC/EP并不适用。因此,要确保DC/EP顺利发行和流通,首先,要解决DC/EP发行与现行的法律规范的矛盾与冲突问题,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特征,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厘清各交易主体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确保合规性和可操作性,为DC/EP发行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其次,考虑DC/EP的数字化特征,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制定与DC/EP相适用的监管框架,对DC/EP发行和流通的全生命周期实施有效监管,营造数字人民币安全、便利、规范的使用环境,促进DC/EP的良性发展,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二)加大信息技术及数据智能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

一方面,DC/EP的推广和普及对信息技术高度依赖,需要强大的系统交易处理能力支撑我国零售市场巨大的交易规模,避免系统瘫痪。同时,DC/EP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确保数据信息安全至关重要,一旦出现大规模的信息泄露,DC/EP的公信力将被质疑,且随着DC/EP的普及,不可避免地将遭受恶意软件、木马病毒以及黑客的攻击。因此,要鼓励DC/EP生态系统里的各方服务主体各安其位、开拓创新,整合资源,加大信息技术的研发力度,共同完善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提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另一方面,DC/EP运行中产生的大量实时流通数据需要依赖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处理,为央行实施宏观审慎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协助央行更精准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因此,需要加大数据智能处理技术的研发力度。

(三)深化国际合作,加大研发力度

DC/EP定位为对现金的替代和补充,随着DC/EP的不断推广和普及,应用场景将不断丰富,在遵循稳步、安全、可控的原则下,DC/EP将从最初的小额交易,逐步拓展应用范围,扩展到政府补贴、跨境支付、货币政策逆周期调控等更广泛、更复杂的领域,因此,要与瑞典、加拿大等法定数字货币走在前列的国家开展多维度合作,共同探索法定数字货币相关实践,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多边交流,并在国际组织框架下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规则的制订,共同构建国际标准体系,提升DC/EP的话语权,使DC/EP的运行服从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服从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需要。同时,基于试点地区的实践动态,跟踪评估DC/EP对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方面的动态影响及潜在风险,不断优化DC/EP的体系设计,提升DC/EP的智能动态管理水平。

(四)加强DC/EP的推广和宣传

DC/EP能否顺利发行及普及,并获得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可,取决于其应用场景的覆盖率及推广力度。当前,我国移动支付相对成熟,以微信和支付宝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成为零售交易市场最常用的支付方式,社会公众已对现有的移动支付方式产生了路径依赖,DC/EP要在短时间内提高市场份额,需要整合第三方支付与金融机构资源,打造DC/EP生态体系,提高应用场景的覆盖率,提供完善的DC/EP生态链。与此同时,DC/EP发行前,要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DC/EP知识普及宣传,重点普及DC/EP支付的便捷性和技术优势,培养农牧区公众数字化支付习惯,不断提升我国DC/EP在支付市场的占有率,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对数字货币的理性认知,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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