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主义作为社会工作哲理基础之一,在社会工作的教科书中常有一席之地,但在推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方面作用甚微。实际上,源于思辨哲理的存在主义提供了一种联系自由与责任、苦难与意义的积极视角,延展了社会工作的世界观。本文通过追溯存在主义哲学集大成者萨特和海德格尔的核心思想,以及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先驱克里尔的理论观点,揭示存在主义提供的价值指引、行动逻辑及其与社会工作相融合发展出的一种折衷方法。本文认为,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强调与服务对象保持真实且自由的关系,在积极对话的基础上不断向服务对象提供被他们认知所固化、痛苦所掩盖的现实。折衷方法表现为理论融合和维度平行整合的倾向,并形成了一种应用于老年群体的整合性评估框架。该方法存在的实务困境值得进一步探讨,但在帮助社会工作者审视自身、诠释意义和理解服务对象人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应被正视。
[关键词] 存在主义 社会工作 折衷主义 自由 意义 关系 评估框架
[基金项目] 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农村低收入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编号为20YBQ09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郭锦蒙,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本土化、社会政策与福利服务。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72(2021)05-0059-16
一、 问题的提出
存在主义作为社会工作的哲理基础之一,一直以来只是被少数学者关注的边缘旨趣。一方面,受实证主义的影响,社会工作学科研究重点转向试图通过揭示人类行为的普遍化原则,建立其在社会科学领域的正当身份。另一方面,作为哲学思潮,存在主义源于对现实苦难的反省,能够帮助社会工作深化对个体存在意义的理解,但难以为实务取向的社会工作提供一种具体的实践框架。实际上,存在主义在诠释苦难的同时,从本体论角度揭示了人的可贵之处在于潜能。这在一定意义上为存在主义与社会工作的结合发展提供了契机。由于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普遍具有脆弱性且时常面对客观上无法改变的艰难处境,需要强调通过探寻服务对象的优势与潜能来提升其存在感与价值感。正如存在主义所坚信的那样,人可以通过个人自由去创造或界定自我,人能够不断成长与改变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重要的特质。同时,个体对自己所处的世界负有完全的责任,通过有意识的设计(conscious design)或盲目的跌撞(blind stumbling)来塑造世界。因此,个体有能力从苦难中发现自己并重塑苦难背后的意义。真正的存在主义是乐观主义,不将个体的脆弱归结为遗传、环境的影响或精神与心理因素,而是认为除了采取行动、自我承担责任之外,没有任何希望。由此,存在主义为社会工作提供了一种联系自由与责任、苦难与意义的积极视角。
尽管存在主义常出现在社会工作理论的教科书中,但其对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的影响甚微。国内最早关于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研究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出发,指明社会工作的具体目标为:接纳并探寻服务对象的生活形态、帮助服务对象认识和接受其自由、质询其逃避自由和责任的方式。其他相关研究表明,存在主义理论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提供了新的视角,如關注人的生存、领悟生活的意义、勇敢面对生活的困苦以及寻求自我的发展。近年来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理论确有发展,有学者尝试总结出了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一般化援助框架:被援助者从“自由选择”到产生“幻灭”,再到理解“苦痛的意义”,进而认识到“对话的必要性”,最终在与援助者的关系建立过程之中,实现对自己负责任的“承诺”。但在实务方面,由于缺乏具体行动策略,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干预过程大多注重对话技巧,并以帮助服务对象感知生命存在的意义和重新理解过去的经历为过程目标。
由此可见,将存在主义视为一种社会工作理论来源的探讨较少,而其本身也因缺乏应用性实践框架而倍受限制,那些直接将存在主义当作社会工作一种干预模式的看法则更缺乏学理性基础。除却理论与实践的割裂问题,存在主义在社会工作的理论脉络与现实发展间亦具有张力。在理论脉络上,存在主义有着深刻的现象学基础,而现象学具有浓郁的人本主义意味,因此存在主义在哲学视域中一直被视为人本主义的,在与社会工作的结合过程中充分彰显了人本主义的价值意蕴。存在主义是在社会工作理论出现“百家争鸣”势头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逐渐受到关注,它与客体关系学派(object relation theory)和自我心理学(self-psychology)的融合,推动了社会工作从传统心理学的治疗师视角转向服务对象,认为应由服务对象来对生活中的困惑和不安进行诠释。同时期社会工作理论经历了心理与社会即微观与宏观的分野,为避免对心理治疗或精神分析学派的过度借鉴,社会工作理论开始寻求自身的独特性并引入结构和系统视角来不断挖掘环境对个体的影响。但在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对个人理性的盲目乐观或对复杂环境的单一解读都致使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简单化,这要求社会工作重新理解人与环境的关系。过去十年,学界对结构脉络的关注以及激进理论的兴起都致力于将“社会”带回社会工作。而重申存在主义能够帮助社会工作理论回到人本主义的脉络中去诠释个人故事,强调自我意识的觉醒,通过与当下情境的对话来审视自身,关注对当下生活中的痛苦和矛盾方面的接纳,具有超越个体心理学并连接个体与环境以整体解读服务对象处境的哲理性价值。
从实然上讲,社会工作实践建立在研究者和实践者对理论的理解基础之上,且这种理解是由在特定情境中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建构出来的。本土专业实践相对缺乏反思性且偏向纯粹的技术应用,主要体现在一线社会工作者偏好基于临床实操的标准技术服务而忽视创造,以避免在服务过程中因角色模糊和功能不明带来的各种问题。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社会工作实践更多地受到政府行政指标的规制,另一方面这也导致了社会工作者进行“外归因”,将服务开展的困境和不足归结于环境原因。同时,从服务过程的内生性来看,社会工作者长期直面服务对象而产生消极情绪和心理是促使其产生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外在归因难以促成改变、内生服务带来身心压力的双重实践困境中,社会工作行业长期存在高职业流动率的问题。尽管对社会工作行业的认可需要通过“服务有效性”来增加筹码,但也不应忽视社会工作的本质——一门科学助人的艺术而非单纯追求成效的服务工作。存在主义为社会工作者在实践过程中尊重服务对象自我意识、去技术化并增加关系性提供了一种基本的哲学观。换言之,存在主义取向下社会工作者能够根据对人类存在的基本性质之哲学观,自由地从其他学派借用技术。如同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提出者克里尔(Krill)所言,存在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实际上是一种折衷(eclectic)的艺术。
有鉴于此,本研究关注存在主义对社会工作世界观的影响及对社会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进行讨论。首先,从一般性角度出发,本研究尝试回答:存在主义为社会工作提供了怎样的价值命题和行动逻辑?随后,基于实践对理论的再建构,揭示存在主义与社会工作结合过程中形成的干预框架及折衷方法。本研究拟回顾并超越概念性关系和价值观塑造,期望通过对存在主义社会工作治疗行动和应用性评估框架的揭示,丰富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话语体系,为社会工作理论的本土化发展和完善贡献智慧。
二、 存在主义哲学:一个核心概念和两个基本命题
存在主义哲学思潮是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德国的现代哲学流派之一,但其形成可追溯到19世纪末的西方社会。现代存在主义的奠基人是丹麦哲学家和神学家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也有学者翻译为克尔凯郭尔。在他的话语体系中,存在主义富有宗教色彩,个体的存在主要体现在对信仰的选择、为信仰的拼搏和对其视死如归的追求上。祁克果试图凭借对人类存在的解读,将人类的整个思想史从形而上学和理性光辉中解放出来。此外,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的唯意志主义对存在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他站在反宗教的立场,从“上帝已死”的角度追求存在,认为个人本身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可以凭借意志能力超越自己成为“超人”,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生命冲力,会不顾一切地用强权的手段去发展生命。19世纪中后期所探讨的存在主义,是一个在宗教信仰与形式化条规的博弈中寻找生命价值的过程,也是存在主义逐渐积累其哲理基础的过程。
20世纪初,世界各国接二连三地爆发战争,面对战后废墟和失去亲人的悲痛,人们内心受到冲击,开始反思个体存在的价值,这为存在主义的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加之战后资本主义生产的畸形发展造成恶劣且日益严重的异化现象,人们通过劳动创造财富,却反过来被劳动所奴役和克制。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存在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反机械控制、反现代化的情绪体现,并在人们摆脱异化、渴望自由、强调无神论的个体存在的要求下逐渐发展起来。战后对存在主义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萨特(Jean-Paul Sartre),其中萨特的思想被视为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主要哲学来源。
战后发展起来的存在主义具有明显的本体论倾向,关注人类生存这一事实的意义和人们获得个人权力以获得控制其生活、改变规制其生活观念的能力。人们在聚焦于本体论的探讨中,逐渐发展出存在主义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
首先是对“存在”这一核心概念的探讨。萨特认为,人的存在有两种面向:一种是纯粹的存在,即“自在存在(Being-in-the-world)”,还有一种是意识到存在,即“自为存在(Being-for-itself)”。海德格尔则用德语的“此时此地(da)”和“存在(sein)”结合创造出了新的词语“此在(dasein)”。海德格尔的“此在”如同萨特的“自为”一样,是在“存在”的过程中才获得自身特定的本质的。换言之,自在存在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客观存在,而自为存在则具有“是其所不是”的能力。同样地,自为存在具有潜力(potential),如通过制訂计划和做出决定来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这也就映射出“存在先于本质”这一核心观念,即存在本身没有任何目的,存在是因为作为有血有肉、理性存在的人在发现自己存在于世界上之后,为了回应经验才开始定义其本质的。进一步地,存在主义拒绝任何关于人或社会应该如何的预定期望。
随着战后存在主义哲学的发展,许多概念如自由、选择、责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衍生出来,用以阐释人是如何利用自为来探寻存在的意义的。本文主要基于存在主义集大成者萨特和海德格尔的哲思,梳理出两个基本命题,将这些概念串联起来进行整体解读。
命题一:自由是意识的存在,是人类先天固有的本性。
如前所述,人类的本质是在意识到存在之后由其自身定义的。意识(consciousness)是观察到的自我。自由是能够观察到的自我的存在,这里的存在是纯粹的客观存在。那么可以说,人类本质上是自由的,只要存在即有自由,体现在人类能够通过他们的个人自由去创造或界定自我。在萨特看来,存在主义者“永远不会把人作为目的”,因为存在主义坚信人始终在“形成之中”。这种自由意味着人不但不可能逃脱社会、生物和心理的影响和限制,而且注定要在这种影响和限制下做出选择。因此,一方面,自由受到处境的限制;另一方面,自由表现为每时每刻不断抉择。萨特认为,自由的选择只有从自己的处境出发,才能获得意义。处境不是绝对客观的,而是通过意识来呈现的。意识本身是虚无的,它通过赋予处境意义而存在。也就是说,存在的意义是人自由选择的,而自由选择建立在运用意识理解处境之上,能否选择、意义如何,都与我们的意识相关。换言之,外部世界本没有本质和意义,只有当人的意识活动触及外部世界时,才使其拥有了本质和意义。同时,人有选择的能力,就要为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在这里,自由和责任是一组对立统一的概念,二者缺一不可(如图1所示)。责任即萨特所描述的“生存的绝望”,他认为神既然不存在,自然无法将责任推给神,个人就必须自行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生活,但也因此必须为自己所做的选择负责。
命题二:人必须直面自由和责任,缺一则会造成自欺。
人有行动的自由,但没有免于回应其处境或给自身施加压力的责任的自由,这些都是存在的事实。虽然自由实质上是选择行动的自由,但有时候选择同样的行动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这是因为人的有意识的决定具有不确定性,由此可能会造成负面后果,而人天生对未知和不确定性的事物会感到痛苦和焦虑。焦虑在存在主义哲学的话语体系中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人处于自由选择的状态下没有任何方向性,另一方面是因为伴随自由选择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责任。选择自由伴随着沉重的责任,因此人经常找借口否认自己的选择自由,习惯性地将行为归诸自己的本性。因回避存在自由而产生的焦虑,人会进一步表现为自欺(bad faith)行为。自欺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不能接受或是逃避自由;另一种是在不愿意放弃自由的同时却找借口来推卸责任。但自欺行为是一把双刃剑,其本身也为人开辟出通向本真(authenticity)的道路。实际上,自欺和本真是一组互为对立面的概念,不自欺就意味着本真,即一个人将行为呈现给世界的时候,其行为和自我的概念并不冲突。正是人们对于确定性和稳定性的追求,使得人们在不断寻找方法创造自己和解释自己,进而获得激励和解放,最终实现行为与自我的统一。
围绕上述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存在主义哲思强调,增加对固化自我的自欺行为的知觉、直面个人自由及其伴随而来的责任、运用意识发现苦难背后的意义、做出关于自由而非自欺的持续承诺。经由对存在主义哲学中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的回顾,我们可以发现存在主义重视人的生存境遇,以本体论视角揭示生存的意义,并试图用意识使人的自由最大化、用责任去限制自由、用本真指向真正的自由。
三、 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理论发展及适用性讨论
一直以来,人本主义都被视为社会工作的哲理基础之一。萨特将存在主义哲学与人本主义结合起来,这一立场注重个体与环境的互动、尊重个人对自身经历的理解和解释,其观点构成了以实践为核心的社会工作的价值基础。但随着人本主义对社会工作中关系的诠释愈渐成熟,存在主义更多地“依附”于人本主义,缺乏一定时代背景下对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发生发展的回溯。
早期存在主义更多地被运用于精神分析学。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欧洲精神病学家受到存在主义的启发,开创了一种新的方法来治疗精神障碍,称为“存在主义分析法”(Daseinsanalysis)。而社会工作一直致力于将人从机会不平等、影响和限制其选择自由的无意识中解放出来,其在早期与其他学科通力合作,直至20世纪70年代存在主义哲学才开始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得以运用并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工作理论。在当时倡导心理健康运动(Mental Health Movement)的时代背景下,受美国政府资助的心理健康诊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出现,导致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病医生一时间大量短缺。因此,大量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咨询师开始被引入精神健康领域开展治疗服务,这为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精神病学家逐渐成为行政人员和顾问,治疗工作主要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不同背景的咨询师来完成。随着精神病学领域中药物使用开始流行,精神动力类的治疗方法逐渐退出精神病学领域的历史舞台。但在社会工作领域,其仍保持着源源不断的生机,这使得社会工作在心理和精神治疗领域中逐渐有了话语权。
唐纳德·克里尔(Donald Krill)被看作以力量为取向(strengths-based)的社会工作的先驱,是第一个将存在主义哲学应用于社会工作领域中的学者。为帮助存在社会失范行为(anomie)的个人,克里尔于1969年在精神疗法领域提出了存在主义的五个治疗目标。这些目标不是基于存在主义框架来分析领悟取向(insight-oriented)的精神疗法如何实现,而是为个案、小组和以实际为取向(reality-oriented)的精神疗法提供可应用的技术。也正因为如此,这些目标后来被应用到社会工作领域中。另一位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推动者为尼尔·汤普森(Neil Thompson),他的《存在主义与社会工作》(Existentialism and Social Work)一书于1992年出版,其中的主要观点至今被各类探讨社会工作理论的书籍广泛采纳。汤普森提出了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8项实践原则,这些原则包含自由和责任、自欺和本真性间的关系博弈以及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重点,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实践指明了方向。对比来看,克里尔的治疗目标更具一般意义上的应用性和操作性价值。本文则对这些基本目标进行回顾,并通过探讨其适用性来链接过去和现在并尝试与过去对话。
其一,幻灭过程中的帮助。该目标的主要任务是逐步向服务对象揭示其自我认知和与他人交往的方式实际上阻碍了目标的实现。幻灭(disillusionment)往往发生在人直面死亡、衰老、病痛以及遭遇残障而陷入苦痛的时候,在这些遭遇面前的人对以往所坚信的价值观表示出怀疑,产生幻灭感。治疗师最初的目标是理解服务对象在审视世界和与世界发生互动时使用的那些具体的、独特的模式。为此,治疗师需要构建关于服务对象的历史图库,确定其早期运用且延续至今的行为模式。他们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恰好可以体现这些潜在模式的存在,前提是治疗师自身是一个自由且真实的人,将自己视为治疗媒介,仅向服务对象提供现实。该目标的重点在于让服务对象认识到,有些模式带有欺骗色彩,会限制自身潜能的有效表达。
其二,直面自由。自我从来不是一个固定的、封闭的概念,而成熟的自我是不断变化和成长的持续性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坚持自由,自由在这里被视为一种“超越过去自己的能力”。克里尔认为,重要的是让服务对象认识到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变化,作为成年人应与一直以来认同的经验相分离(detachment),抛弃过去经验的桎梏,转向拥抱与童年时期同等的自由。认识到自由并尝试脱离过去的行为模式,会给服务对象带来不确定感。他们会感到痛苦,但这也意味着他们正在运用自由来实现改变。治疗师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向服务对象强调其有能力自由选择并做出决定,帮助其认清那些被自己固化的意识所隐藏起来的选择,而至关重要的转折点在于服务对象能够克服消极驱动力并拥有对自由的直观体验,建立更加真实、富有创造力的自我概念。
其三,从苦难中发现意义。苦难(suffering)不应被视为无意义、混沌的生活碎片,相反,活着就要接受苦难。对苦难的接受源于发现其隐藏的意义,这时常被视为潜在成长的一種指引,表明了选择和新方向的可能性。例如,焦虑表明服务对象有可能以一种明显不同的方式行事,但害怕承担这样做的后果;内疚可能发生在客观情况或普遍行为与服务对象所想之间的冲突,揭示出环境对其潜力的抑制;而愤怒通常被视为一种将自己的缺点归咎于他人的方式。这些苦难在一定程度上指明服务对象拥有的潜力与可能,治疗师应帮助其发现这些苦难背后的意义。
其四,认识到对话的必要性。如果没有对话(dialogue)的滋养,上述谈及的幻灭、自由和苦难就不过是空想。对话的目的是促使服务对象对自己内在的独特之处进行重新审视。治疗师的首要任务是以表现出兴趣、关心、接纳和澄清来进行回应。其次,治疗师要注意识别服务对象试图建立的虚假的自我形象,这意味着治疗师也要自我披露,以帮助服务对象将自己视为与治疗师平等的人。因此,真正的对话应当建立在一种真实且自由的关系之中。
其五,接受承诺的方式。承诺(commitment)是人对自己认为真实且有意义的生存现状的忠诚。经由幻灭和意义追寻,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做出任何符合本性的承诺。这代表着服务对象可以正视自我和生活责任,并开始重新定义其人生的意义。治疗师应鼓励服务对象做出承诺,做出承诺是尝试改变的第一步。
存在主义取向下的治疗目标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其实质是建立在“真实且自由的治疗关系”基础之上并依靠“对话”来实现其治疗过程的。这本质上与人本主义对社会工作的影响有异曲同工之妙,都强调了在专业关系中工作者应秉持真诚、接纳的态度要求,且都以工作者自身为治疗工具。如佩恩所言,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都是立足于定型的哲学观照生活的方式,因而很难从实务层面将两种取向的社会工作模式做清晰的界定。但通过以上回顾,本文认为存在主义哲学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一个相对清晰的行动逻辑。
首先,通过意识重塑对处境的理解,赋予苦难意义。如前所述,意识本身是虚无的,它通过赋予处境意义而存在。人通过意识塑造和理解处境,以此来实现人的自由。那么,人可以运用意识来发现苦难背后的意义。存在主义认为,苦难是必然的,所以如何诠释苦难十分重要,积极的诠释指向行动和潜能。因此,社会工作者在识别服务对象问题处理机制和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应帮助服务对象对正在遭遇的困难和痛苦进行积极的诠释,发现苦难背后的意义。
其次,识别自欺的成分,帮助幻灭或促使觉醒(awakening)。无论是从社会工作者角度提出的“幻灭”,还是从服务对象角度提出的觉醒,都指向对服务对象现存不合理信念的质询。社会工作者应抛出现实,帮助服务对象进行自我觉察,识别其叙述中的自欺成分。这种自欺更多地来源于服务对象对自身经验的固化认知。在过去经历的影响下,他们容易认为事实不可改变、改变不可实现。建立有关服务对象的历史图像有利于社会工作者在合适的时机挑战其自欺成分。
再次,回归自由状态,激发个体潜能。虽然自由是人固有的本质,但由于意识对处境的消极解读、经验对事实的固化认知,自由也随之被禁锢了。只有当苦难不再只是苦难、当自欺成分被正视,人的自由才能被服务对象感知。社会工作者应帮助服务对象“超越过去的自己”,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自我。处于发展和改变临界点上的人拥有无限潜能,发现苦难背后的意义对自我重新认知能够产生激励作用。
最后,承担责任并做出承诺。自由与责任两者对立统一,承担自由选择下的责任是每个人的必修课。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提供自我选择与决定的环境,鼓励服务对象做出自我抉择。只有学会自我抉择,学会为自己的生活做规划后,服务对象才能逐渐体验出生存的意义。同样,承担责任是改变的基本条件,这样服务对象才会仔细评估其决策并对生存现状保持警觉,对生活的规划与生命意义的寻求才能得到逐步强化。
事实上,存在主义治疗取向是一个帮助服务对象颠覆、再教育和重建其看待自己与他人乃至整个世界的基本方式的过程。有学者指出,中国社会工作理论适应性和本土化的三个关键步骤为:在西方社会现实中理解社会工作理论本身、从中国社会现实出发解析理论并修正、从中国社会现实和实践出发构建本土理论。上述适应性讨论揭示了西方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理论所生成的社会现实背景,并帮助理解在这一社会现实中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关键内容。依循上述本土化的步骤,在结合中国社会情境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主要任务是不断向服务对象提供各种现实,尤其是那些被他们认知所固化、痛苦所掩盖的饱含存在意义的现实。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在会面中保持真实且自由的关系,其治疗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分享、关心和积极的对话?。在存在主义哲学指引下,服务对象应被视为一个自由的个体,通过主动做出的选择和改变对所处环境的态度来获得生活的意义。
四、 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应用:折衷方法和整合性评估框架
上述讨论更侧重于将存在主义哲思内化于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理念体系中,为其实务提供一定的方向指引。但若要将存在主义真正运用到实践部分,仍需结合具体技巧来共同发挥作用。在西方社会中,存在主义社会工作更多地被视为一种“治疗”(treatment),而非“干预”(intervention)。其包括特定的治疗工具,如祈祷(praying)、正念(mindfulness)、经文学习(scripture study)和廣泛的意识状态(consciousness states)。同时,存在主义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使用灵性(spirituality)或意义疗法(logotherapy),这些方法均被包括在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同一范畴中。由此看来,社会工作领域中的存在主义治疗方法具有多样性。
但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纯粹运用存在主义提供治疗服务的研究都很少,这从侧面反映出存在主义在参与实践方面存在困难。但目前学界逐渐达成一种共识:不应将存在主义概念化为一种单独的理论,而应将其与现有的理论观点相结合。随之,存在主义作为一种折衷的方法,逐渐形成了一种“存在—整合”(existential-integrative)的框架,并逐渐被尝试应用于社会工作实务中。
在探讨这一整合框架前,须初步分析作为基础理论的自我心理学和认知理论在存在主义社会工作中产生的作用。一方面,自我心理学假设存在基本的动力,即每个个体都有通过协调外部环境和支配内在自我来找到自身与环境平衡的能力。有了这种动力,个体就会努力使环境变得有意义,并朝着实现目标的行动方向努力。因此,所有人都能够凭借这种与生俱来的动力去创造或发现超越自身生存的生活意义和目的,包括对个人和价值观的承诺。另一方面,存在主义符合认知理论的假设,即个体能够积极参与并构建其现实生活。存在性问题(如焦虑、内疚等)源于错误的认知或思维习惯,从而导致输入性的心理扭曲和痛苦体验。这些错误认知来自基于信念和价值观的经验处理模式。一些思维习惯可能在过去经验中起作用,但在当下的问题中却使个体产生扭曲信念。因此,通过认知重构帮助个体发现生活的积极意义是理解其存在现实的基础。认知理论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个体总有选择的自由,而其认知也可以通过学习而不断改变。自我心理学和认知理论分别揭示了无意识的动力、有意识的认知对理解和改变人存在现状的作用,为存在主义吸附其他学科尤其是心理学和社会工作提供契机。
整合的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目前在学界有两种解读。首先,表现出理论融合倾向,即在其他理论的干预体系中纳入存在主义的价值理念,帮助服务对象探寻存在的意义和促使其做出承担责任的承诺。理论融合更多地使用在青少年社会工作领域中,因为直接将存在主义概念和治疗方法应用于青少年群体存在困难。一方面,可能的原因是青少年对存在概念的认知有限,另一方面,其他更具操作性价值的认知行为疗法、人际关系疗法和抗抑郁疗法对青少年问题的治疗效果更佳。理论融合的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在应对青少年问题上主要发挥以下几个方面作用:第一,能够提供一种更加完整的评估,尤其在青少年持有改变的愿望和能力方面,可以通过激发内在能量来增强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第二,帮助青少年认识到焦虑和绝望可能会持续存在,他们有如何看待问题的认知自由;第三,一些存在行为问题的青少年倾向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即将不当行为的发生归因于社会,而存在主义通过质询自欺成分促使青少年从外部因素驱动的不真实自我转向为其行为负责的真实自我;第四,改变的同时促使青少年进行反思,并通过批判性的自我意识来创造知识,以反哺能够指导其人生选择的认知能力。
其次,表现出维度上的平行整合。在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作为人类功能重要方面的存在主义和灵性的兴趣不断扩大。许多人认为存在主义和灵性代表了除生物、心理和社会外整体人的第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这里,灵性超越了纯粹的宗教视角,代表着人存在的核心维度,将其他三个维度融合进人的存在感中。因此,灵性要求对人的自我和存在的本质进行评估,并逐渐发展出一个整合性的评估框架(见图2)。这一框架更多地被运用于老年社会工作中,尤其是有关临终关怀(end-of-life care)和寻找生命意义(meaning in life)的问题上,因为对老年人而言,其已经形成的存在感可能被老龄化经历所破坏,需要被重新建构。
如前所述,由于儿童及青少年认知能力有限,存在主义社会工作更多地适用于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群体,其中以具有较长生命历程并伴随较多生命事件的老年群体为主。从具体技术来看,存在主义治疗技术及其发展出的意义治疗法也适用于具有行为矫正需求和患有不治之症的特殊人群。在我国老龄化不断加深的时代背景下,对老年群体的关照以及由此发展出的多样化的服务治疗取向有助于满足不断增多的老年群体需求。因此,本研究以老年服务领域作为主要讨论对象。存在主义关于老龄化的观点指出,应关注老年人正在经历的重大的不确定性:接近死亡的终极不确定性、因退休而导致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伴侣的丧失、因进入院舍照顾体系而导致的社区网络和熟悉生活方式的丧失。存在主义的观点认为,由于老年人是最接近死亡的群体,他们对在生活中限制其自由选择的因素的接纳程度更高。更为严重的是,老年人大多默许了这些限制,并逐渐加深了对这些限制存在的认可,这是一种非现实性的糟糕信念。社会工作者应尝试挖掘老年人对生命老去和生命意义的态度并协助其消除限制因素,以帮助其做出更多选择。
灵性和存在主义理论与实践相交叉,都强调了探索个人生活意义来源的重要性。灵性帮助人直面死亡,从真正纯粹的存在状态生发出对生命意义的探究、对日常性的批判、对本真自我的发现以及试图重返整体性和本真性的努力,即意味着试图从有限的生命迈向追求永恒的超越。该框架很好地打通了时空界限,指明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干预应借助过去来直面现在和未来。社会工作者需要关注的是,根据服务对象的过去经历和其对死后存在的看法,结合其当前的信仰体系来定义存在和灵性。换言之,社会工作者应对服务对象的病理因素、认知因素、社会支持、生活环境及其信仰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并强调这些因素之间的协同作用。
首先,社会工作者应与服务对象建立和维持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关系,倾听服务对象的个人历史,理解其为赋予生和死的意义所做的努力。社会工作者应帮助老年人回忆和探索一生的经历,将有关过去的记忆视为灵性的窗口,揭示其生活中充满意义部分的图像。社会工作者必须始终是一个存在,必须秉持尊重的态度进入服务对象的经历中,肯定并接受其任何身份,鼓励其寻找意义,并允许讨论关于来世存在的恐惧和希望。其次,接纳服务对象的社会文化背景。社会性因素会塑造人对疾病加以概念化的方式,并影响其对生命和死亡意义的态度。此外,确定能够造成或减少痛苦和影响整体生活质量的因素也很重要,包括身体和心理问题以及服务对象的社会关系网络。最后,协助服务对象认识和接受其在对自己生活事务做出决定时所拥有的权力。面对死亡,老年人容易失去希望,这需要一定程度的认知重构。灵性指向未来,并可能被转化为超越生命终结的希望。社会工作者应帮助服务对象识别不合理的信念和需求,借助经验意义和信仰体系共同塑造对当下灵性存在的正视及对未来可能的希冀。未来期望支持着当下任何努力的意义,这也与存在主义精神相得益彰:人的真正病态是不再对外界、对自我有所期待,不再对自己的未来有所追求。
由此看来,整合性评估框架须识别出老年服务对象生命中影响并塑造其临终经历的因素,促进其在过去(如成就、活动和行为)、现在(如家庭和朋友、信仰和价值观)和未来期望之间形成整合感,这种感觉将与其一起继续存在——本质上是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对意义的探索。
五、 讨论与结论:批判性展望
显然,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潮,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双重困境。其理论具有哲学普遍意义上的思辨特征,未能直接为实践提供具体的干预方法。这也限制了存在主义在以实务为导向的社会科学中的发展。学界对于实务困境提出了疑问,有学者指出,虽然存在主义不是一种实践方法,但可以与现有的实践方法结合使用。而作为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先驱的克里尔本人也于2014年对这一疑问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存在主义所强調的自由、本真和承诺,不仅是为了帮助服务对象,更能够帮助社会工作者自身获得成长和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指明存在主义能够成为社会工作者内化的工作信条,在与不同背景和信仰的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过程中彰显出实践魅力。克里尔也因此在他的后续研究中积极关注有关社会工作者“实践智慧”(practice wisdom)的议题。
不可否认的是,存在主义在社会工作理论和应用中尚未获得一个稳定的地位。其同人本主义一样,既是基本的亦是边缘的,“基本”是因为很多人习以为常地将其视为社会工作者的基本态度,“边缘”是因为它更多地被视为一种指导实践的一般哲学立场,而非一种界定具体实践取向的方式。不过,与人本主义相比,存在主义社会工作更加被边缘化,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存在主义可能只适用于那些想要发现生活意义、有痛苦体验、遭遇生活不幸的服务对象(尤其是当他们被焦虑、内疚、羞愧等强烈情绪所困扰时)或在理解个人困境时倾向于超越自我和当前情境的服务对象,部分具有上述特征的社会工作研究也确实证明了这一干预倾向;二是由于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大多为弱势群体,其往往受制于社会、种族和阶级等诸多外在因素,对于他们而言自由的选择似乎是无稽之谈。诸如此类的客观困境应该被正视,但值得注意的是:存在主义社会工作者应能够清晰地划分选择自由和机会自由,而工作的真正挑战在于如何揭示有关自由的现实并帮助服务对象识别自欺成分。换言之,在存在主义的话语体系中,真正的自由与个人意识有关,而与客观事实无关。
尽管存在主义社会工作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存在客观局限性,但对存在主义社会工作进行理论建构是必要的,它为社会工作者进行具体实践提供了一种基本的具有关怀属性的、尊重服务对象个人意识的世界观。换言之,相比于传统认知,存在主义不仅提供了与社会工作伦理相一致的现代人性观,并能促使社会工作者自觉秉持其在助人关系中的立场、坚持责任担当。在中国情境中建构和运用存在主义社会工作,可以从老年群体出发,借助整合性评估框架,遵循“实践—解构—重构—再实践”的发展逻辑,逐步完善和修正适应中国社会现实的具体工作方法。
总之,存在主义强调人的自由本质和苦难背后的意义,社会工作不仅关注人本身的潜能,而且重视如何在具体情境中理解服务对象的遭遇。两者的有机结合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从内在本质到个体与外在环境之间制约关系的认知。将存在主义运用到实务领域中,应注重其所能提供的价值理念、行动逻辑和整合性的评估框架,以帮助社会工作者审视自身、诠释意义和理解服务对象的人生。
(责任编辑: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