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诈骗的公告

2021-12-08 12:10
关键词:法律责任电子邮件稿费

近期,有作者反映不法分子冒充本刊编辑部工作人员,采用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以催缴审稿费、发表费的形式进行诈骗活动。

在此,本刊特发此公告,提醒广大作者:我刊编辑仅会通过大学官方邮箱的方式(后缀@hust.edu.cn或者@mails.tjmu.edu.cn)发送收费通知,汇款前请认准发信人的邮箱地址。对通过了初审的稿件,送外审前,每篇收取50元审稿费;没有通过初审的稿件,不收取审稿费。经外审通过决定刊登的稿件,发表前收取发表费,发表费一律由银行转账到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账号收取。其他收费方式均为诈骗。

另外,我刊不出增刊和专集,未与任何个人、企业、机构签订稿件代理业务,任何代理本刊稿件的行为均为非法活动。本刊无任何发表加急通道及相关收费。

对于涉嫌冒充我刊编辑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我刊正在收集证据并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及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作者不要轻信陌生电子邮件、短信。不要随意添加可疑的QQ号、微信号。我刊对非本编辑部工作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敬请广大作者朋友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确认。本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27-83692530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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