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2002年11月,中国和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文莱、柬埔寨、菲律宾老挝、新加坡、越南、泰国(以下简称东盟十国)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2013年,串连东盟、南亚、西亚、北非、欧洲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被提出,东盟地处十字路口要地,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首要发展目标。2015年,中国发起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东盟十国均在创始成员国之列。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东盟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2003年,中国—东盟双向直接投资累计额仅为324.8亿美元,双边贸易额仅为782.5亿美元,中国GDP为1.7万亿美元,东盟十国GDP为7.5万亿美元;2019年,中国—东盟双向直接投资累计额高达2230亿美元,双边贸易额高达5078亿美元,中国GDP为14.3万亿美元,东盟十国GDP为31.7万亿美元;16年间分别增长近586.6%、548.9%、741.2%、222.7%。
茶叶起源于中国,春秋被用作菜食,西汉发展为药用,后作为饮料类普及民间。随着茶文化的萌芽、发展、壮大,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被称为三大无酒精饮料之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发现、使用并种植茶叶的国家,生产量、出口量均在世界排名前列。东盟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农业占经济总量比例较高,几乎所有国家都有茶叶生产。茶叶作为中国—东盟间进出口的重要流通商品,为承载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桥梁贡献着一份力量。同时,随着国际贸易分工的不断发展与细化,国际贸易的模式与格局开始发生改变,产业内贸易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提升产业价值链、推动经济增长的贸易新模式。因此,中国—东盟间茶叶贸易的发展对双边经贸合作以及经济效应具有深远影响。2020年11月,中国和东盟十国更是共同加入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此本文基于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角度,剖析了对外直接投资对中国—东盟间茶业产业内贸易的推动机理,旨在为中国茶业产业发展提供有益思路。
产业内贸易一词最早由Balassa在1966年提出,现普遍认可的是将同时进出或者出口相同商品的双向贸易定义为产业内贸易。这里的相同商品一般是指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下SITC至少前三位代码相同的产品,或者是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HS编码中至少前四位代码相同的产品。产业内贸易主要与产业间贸易进行区分,后者较为常见,指的是贸易具有单一的流动方向。但随着新贸易理论的萌芽,需求偏好、产品差异性以及规模经济理论支撑起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发展,同时也印证于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实际的国际贸易事务中。产业内贸易作为一种后起的国际间贸易模式,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建立、完善和发展过程中,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之一。
2009年,中国与东盟十国在泰国曼谷举行的中国—东盟第八次经贸部长会议上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简称《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是关乎中国和东盟共有27条内容,包括承诺给予双方投资者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投资公平公正待遇等。
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成立,在过去的十年间,东盟逐渐转变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2011年,中国对东盟十国的直接投资流量为59.1亿美元,同比增长34.1%;占当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的7.9%,约是2003年的57倍。同年中国对东盟十国直接投资存量为214.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5.0%,占中国对亚洲地区直接投资存量约7.1%。截至2019年底,中国对东盟十国的直接投资存量约为1098.8亿美元,占中国对世界直接投资总量的约5.0%,占中国对亚洲直接投资总量的约7.5%。
2002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随后中国—东盟自贸区进入“黄金十年”,双边总体增长水平均高于世界总体增长水平,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03年,中国—东盟启动“早期收获”计划,提前对进出口农产品HS01-08章降低关税。2012年1月1日,中国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新加坡、泰国完成对全部正常品的关税减让;2018年1月1日,中国与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实现全部正常品的零关税。其中,茶叶作为编码为HS09章的农产品,在2010年实现零关税。
2003年到2011年,中国对东盟贸易差额始终呈现逆差状态。这是由于中国的国内资源较为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国内生产所需,因此需要寻求大量的进口支持;而资源丰富,且成本较低的东盟国家,成为中国重要的进口来源国。同时东盟国家由于自身发展水平较低,各类需求有限,国内丰富的价格低廉商品完全可以满足日常所需,因而对外部进口的中国产品的需求有限。但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在贸易转移的影响下,在2012年中国对东盟的贸易差额从逆差转变为顺差,为84.5亿美元,占双方贸易总额的2%,后续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但由于产业基础相近,双边出口结构越发相似,而茶叶作为在唐朝时已通过茶马古道和海上丝绸之路与东盟国家建立贸易关系的商品,是中国—东盟农业产业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2019年为例,中国对东盟十国茶叶出口量共计2.9万吨,出口额为4.6亿美元,中国对世界茶叶出口量共计38.1万吨,出口额为21.8亿美元,占比大约为7.6%和21.1%。中国从东盟十国茶叶进口量共计0.6万吨,进口额为0.1亿美元,中国从世界茶叶进口量共计4.5万吨,进口额为2.1亿美元,占比大约为13.3%和4.8%。
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之间存在互补效应。互补效应指的是当母国的“边际产业”以直接投资的形式向东道国转移时,东道国通过吸收和消化使得产能增加,进而可以带动两国间贸易规模的增大。当贸易和直接投资这种非贸易要素属于“合作关系”时,互补关系较为明显。直接投资便是通过对国际贸易的互效应补,作用于产业内贸易。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可以根据动机的不同,分为资源寻求型、效率寻求型和市场导向型。
资源寻求型直接投资是以获取东道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为最终目的。中国茶叶出口主要以绿茶为主,而东盟本地茶叶以红茶为主。红茶作为中国—东盟间东盟的自然资源比较优势,吸引着中国对其进行国际投资。这一类直接投资可能会带动中国在茶业方面的资源型服务的出口,以及从东盟国家将红茶作为资源型产品的进口,通过这种中间产品的相互供应,带动双边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效率寻求型直接投资是以获取东盟国家包括原材料、土地、劳动力在内的低廉生产成本为最终目的。相较于东盟国家,中国茶业进程较长,已经拥有相比于东盟来说较为完善的茶业体系。某些中国茶业公司产能过剩,为追求规模经济最大化,会倾向于将工厂转移到成本低廉的国家,以达到增加产量、降低成本的目的。这一类直接投资往往会通过对价值链、产业链分工的延伸,带动中国生产设备或产品的出口,以及东盟国家产成品的返销出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是最为常见的动机类型,以巩固、扩大、开辟新市场为最终目的。中国作为出口茶叶的大国,但仍存在品牌不够响亮的问题,所以中国企业将会通过寻求新市场作为营销品牌的战略措施之一。中国出口绿茶较多,东盟出口红茶较多,双边消费倾向为互补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双边产业内贸易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可以促进双边茶业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无论是对双边茶业进出口方面的促进作用,还是双边茶业产业组成连续的产业链的推动作用,都将会对双边经济发展产生较好影响。因此,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处于升级完成的利好状态,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导下,在全面伙伴关系的成功缔结下,中国应该持续高举对外投资的大旗,构建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