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亨明,章皓月
(1.三亚学院,海南 三亚572022;2.安徽建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230053;3.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安徽 合肥230053)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承接并拓展了国家治理,另一方面引导并推动了基层治理,在构建我国治理新格局中起着重要的衔接作用①徐汉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中国治理评论》2020年第1期,第35-55页。。然而,随着人口向城市集聚,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的功能及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城市治理体系逐渐无法适应时代发展。
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入推进,智能技术应用领域愈加广泛,不论是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还是思维观念的转变,都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人工智能时代下最重要的资源是数据,而这些数据大部分来自人类,这意味着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将离以人为本的经济形态和城市空间更进一步②胡郁:《基于人工智能与物联网的未来城市规划原则》,《中国治理评论》2020年第2期,第54-71页。。智慧城市作为大数据技术与城市建设的结合,既可以为民众提供优质的生活条件和便利的公共服务,又可以缓解经济增长、人口集聚与城市发展之间因速度差距而产生的矛盾。它的出现为公共管理变革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也为城市治理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解决城市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体系相互融合,全面推进城市治理智慧化,实现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城市治理智慧化是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的人口大国,如何实现城市的高效治理并没有过多的经验方法可参考。不论是智慧城市建设还是智慧治理实践,我国都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这个过程中既有成果,也存在不小的挑战。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近年来,国内各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其成果有效地提高了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①唐斯斯等:《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形势与政策建议》,《电子政务》2020年第4期,第70-80页。。但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程度、科技创新力度及政策落实成效不同,我国智慧城市整体建设水平较低,各地智慧城市发展呈现不均衡的现象。实际上,不论是相关法规的补充完善,还是基础信息设施的搭建,大部分城市都在探索中,其技术和政策环境尚无法为智慧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因此,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城市并不多,且主要停留在数据化或智能化的阶段上进行局部创新实践,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因此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对智慧化的治理理念认识不够深刻,缺乏智慧治理的统筹规划;部分治理主体对智慧城市建设目的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仅仅将其当成简单的投资行为或纯粹的数据建设,这些都导致了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体系融合进度较为缓慢。因此,如何以智慧的理念引领城市创新发展,以智慧的手段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各个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从而为居民提供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务,成为当前社会各界需要面对的挑战之一。
近年来,参与城市治理的主体正由单一政府向公众、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然而由于治理权力下放落实不力、主体间尚未形成统一的治理目标或公共服务平台单一等原因,城市治理结构多元化推进较为缓慢②姜晓萍,董家鸣:《城市社会治理的三维理论认知:底色、特色与亮色》,《中国行政管理》2019年第5期,第60-66页。。
一方面,由于公众与基层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的意识和积极性远远不够,社会组织又尚未形成较为独立的治理能力,政府依然承担了大部分的治理活动,治理效率难以进一步提高。而社会多元行动主体只有在以平等的姿态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时,才有可能在参与过程中积极贡献自身拥有的独特资源③何显明:《复合联动:城市治理创新的逻辑与现实路径——基于杭州上城区实践的个案分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4期,第29-36页。。同时,公众参与作为公共行政的一部分,还需考虑到效率问题,若想实现公众实质性参与,必须明确公众参与的真正领域④王学辉,王亚栋:《行政法治中实质性公众参与的界定与构建》,《法治研究》2019年第2期,第50-59页。。这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创新传统的治理模式和管理体制,还是推动治理权力向基层和社会转移,都需要政府率先行动起来。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包括管理部门在内的多元治理主体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略显不足。由于城市治理带有较强的公共性质,实际合作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治理理念和治理目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不同治理主体间沟通合作的动力不足。各个治理主体间的定位、关系和治理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才能加强不同主体间协同合作的效果。因此,如何进一步吸纳社会中更多的治理力量并加强不同治理主体的协作意愿和水平成为城市治理智慧化的挑战之一。
信息资源的流通不畅既不利于管理部门的深入联动,也不利于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而受制于传统城市管理体制的局限和技术手段的滞后,城市治理资源难以进一步整合。
从整体来看,城市发展中如医疗、交通、教育、住房等社会问题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它们产生的原因大多相互关联,且治理过程中还将受到市场运行、社会民生和政策执行等多方面交叉影响。传统的城市治理是以政府为中心的单向管理,大量的治理资源分散在其他社会主体中,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问题,单靠政府掌握的资源和力量已难以妥善处理。从城市管理部门来看,一方面,具有城市综合管理职能的部门较多,存在着职能重复、职能模糊和权责不清的问题。各部门呈现垂直化和条块化,行政职能被强制性分割,使得本应合作的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单独行动”,不利于城市治理的“协同作战”。另一方面,当前的管理体制中缺少健全的协调机制去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同工作及监督反馈流程,各个部门之间所获得的数据和拥有的信息无法及时实现共享,形成“数据孤岛”现象。从智慧城市建设来看,尽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信息资源的整合效果显著,但各地缺少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平台功能重复、操作复杂、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也值得注意。因此,如何促进智慧化的协同合作,科学利用信息平台将政府、社会和市场中的治理资源有效整合,加强信息流通是实现多元共治的关键挑战之一。
传统的政务管理方式下,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要经过漫长且繁琐的流程,政府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行政成本较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和电子政务的推广,政务工作效率逐步提高。但城市治理涉及面广,涉及问题复杂,如何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智慧技术与各个领域深入融合,为治理决策和管理流程提供全面系统的支撑,成为城市智慧治理实践中的重要挑战。
城市治理智慧化在技术层面对高效治理有两个要求,一是对于突发性的城市问题,如未曾预料的公共危机、食品安全问题、自然灾害、交通运输事故等,做到快速把控和解决。二是对长期且复杂的城市问题,如房地产病态发展、医疗和教育资源不均衡、环境污染乃至交通拥堵等问题,能够利用数据进行分析、监控和预测,降低其不利影响,维持社会稳定有序。就前者而言,由于当地政府对智慧技术的态度不够开放、缺乏长期规划、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智慧城市建设与当地治理需求不匹配问题凸显,信息共享与更新不及时,科技的优势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就后者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矛盾,现有的技术水平还无法充分解释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拟合出应对策略,技术上的局限还需要一段时间来突破。此外,公共管理部门及经营机构等在收集公民信息后,因其技术水平较低或管理保存不当,可能导致公民数据信息被泄露,对公民权益带来现实和未来的潜在风险。因此,通过创新治理方式做到高效治理,实现科技与城市治理的完美融合还需时间。
人才是科技创新发展及城市高效治理的关键资源,治理人员专业素养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和工作积极性的高低等都将对城市治理智慧化产生直接影响。目前国内高新技术人才处于匮乏状态①汤资岚等:《大数据驱动社会治理精细化的作用逻辑与发展愿景》,《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20年第5期,第52-57页。,而城市管理人员尚无法快速适应城市智慧发展需求,导致多层次专业化的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缓慢。
从治理主体层面来看,城市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强是当前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进程中的难点之一。科技的应用为治理方式带来的改变是巨大的,且这种改变会随着科技进步持续更新,这对一些习惯了传统办公的管理人员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旦停下学习的步伐,其技能水平就会跟不上智慧治理的需求,进而牵制城市发展。此外,城市治理最终依然要落实到基层中去,基层治理人才的短缺将也将影响城市整体的治理成果。从技术研发层面来看,科技创新人才短缺将导致智慧治理的相关技术无法及时更新。一方面,产学研合作不深使得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无法与城市治理的技术需求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尽管高等院校开设了高新技术的相关专业,但依然无法满足企业及政府对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城市治理对智慧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才队伍建设却未能跟上步伐,由此产生的矛盾也成为城市治理智慧化的挑战之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各个领域都逐渐数据化、信息化,以期得到新的发展和进步。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利用智慧理念和技术解决城市治理问题成为一种变革性创新,具体而言,可从治理理念、治理模式、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四个维度的智慧化共同实现智慧治理。
从治理理念来看,城市治理智慧化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可持续治理观念,它的出现是对传统治理理念的创新,这种创新以智慧城市为载体,以信息数据处理为手段,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实现多维度的综合治理。城市智慧治理体系的构建首先需要从理念上进行转变,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治理行为。
具体而言,应从三个方面加深治理主体对智慧治理理念的认识。第一,城市治理智慧化并不是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城市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为人的生活生产服务,通过构建城市智慧治理体系高效解决城市问题,最终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实践中需处理好科技和人文的关系,警惕数据至上或技术崇拜等观念的影响。第二,城市治理智慧化并不是某一领域的智慧化,而是对现有的城市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智慧化,进而推动城市治理结构、治理模式、治理手段的创新变革。通过信息收集与资源整合对交通、医疗、环境、民生保障等多重领域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实现长效治理。第三,智慧化并不等于数据化和智能化。智慧治理并不是进行简单的数据收集,也不只是将分析结果应用到城市治理中,而是智慧技术与治理决策的深度融合,其最终应当打造出“矛盾及时解决,风险提前防范”的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将城市建设成一个可以为民众提供优质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城市。
随着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治理权力逐渐由高层向基层下沉,由政府向市场让渡,可以看到,国内城市治理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模式初具雏形,但距离成熟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来看,智慧技术的应用是实现多元共治的有效手段。城市问题的本质是人与城市环境之间的问题,政府及管理部门在进行治理时,必然也要站在人的角度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加快多元信息的流动是吸纳社会治理主体资源和力量的重要一环,也是加强政府、公众、社会组织双向沟通合作的重要方式。“互联网+”的推广可以为不同主体间的沟通提供更丰富的平台,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进而实现公众、社会组织、基层社区之间的深入交流。而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可以有效打破多元主体间协作壁垒,整合社会上更多的治理力量,充分发挥市场优势,进而提高城市治理效率。此外,通过不断完善治理的参与、反馈和监督机制,加强法律规范和治理环境建设,当地政府可有效联合其他治理主体共建一个开放包容的城市治理结构和体系。因此,国内传统的治理模式还需不断创新,通过智慧化的手段不断加强公众参与治理的力度和效度,实现治理的“供需平衡”和良性循环。
传统的城市管理缺少对体制内外治理活动进行协调和监管的统筹规划,由此产生的沟通不畅、信息闭塞、协作困难等问题使得城市治理过程中公众和社会组织合作的主动性不高,也让当前城市治理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因此,城市管理体制需要更为深刻、更为智慧的变革。
数据技术作为不断更新的事物,其不确定性让许多地方政府不敢将其广泛应用在管理体制的改革中,然而技术的发明革新与智慧领域的扩张丰富了城市治理的方式,“智慧化”成为创新城市治理体制的关键突破点。通过积极扩展线上审批的管理方式和平台,可以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活力,汇聚更广泛的治理资源和建议,实现治理力量的真正融合;通过构建信息化的城市治理成效考核评价系统,完善反馈机制和途径,可以进一步提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动力;通过整合政务数据信息,有望加深部门间的合作力度,实现开放高效的治理格局;更进一步地,还可以通过区域间的合作,实现市与市之间资源的互通与共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当然,从理念提出到实践贯彻需要时间的沉淀,国内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转变也需要适应过程,在构建智慧治理新格局时,各个治理主体都应当正视这一过程,稳步发展。
大数据时代下,不论是治理模式的持续创新,还是管理体制的深入变革,都离不开科技支撑。信息化和数字化推动了城市智慧发展,丰富了城市治理方式,缓解了政府的压力,也提高了治理效率。
当前,全球已有不少国家先后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用智慧的方式解决了一些城市问题。从成果上来看,国外如纽约通过大数据促进了城市多主体协同共治,芝加哥利用大数据进行了城市风险动态监测。伦敦利用数字技术,通过传感器产生的实时数据加大了对空气质量监控,促进了环境保护的进展;利用数据信息技术分析预测出城市潜在的危险,以此加强对重点区域的保护和监控,有效地维护了城市的安全和稳定①曹阳,甄峰,席广亮:《大数据支撑的智慧化城市治理:国际经验与中国策略》,《国际城市规划》2019第3期,第71-77页。。国内如杭州市下城区,其作为“城市大脑+区块链”试点区域,在疫情暴发时迅速创建了疫情防控大数据系统,打通了平台间数据传递与共享壁垒②王建红,冉莹雪:《大数据时代下省域现代化治理探索——基于浙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与启示》,《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第31-37页。;在后疫情期复工复产过程中应用了区块链技术,在完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呈现等环节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此可见,通过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有利于政府及管理部门对城市中的管理行为及环境变动进行实时掌握,准确了解治理进程及效果,并依此做出快速的动态的调整。技术成熟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因此,高新技术的合理应用可以为城市治理提供新的手段和途径,从而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
当前,国内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受到了信息革命带来的冲击,为了回应即将到来的智能时代的诉求,实现人与城市之间的和谐发展,还需以“智慧化”为突破口,化解城市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③李晴,刘海军:《智慧城市与城市治理现代化:从冲突到赋能》,《行政管理改革》2020年第4期,第56-63页。。针对当前城市治理所面临的挑战,可从治理理念、治理模式、管理体制与治理方式四个维度进行分析,找出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的路径(如图1所示)。
图1 城市治理智慧化实现路径分析图
从治理动因来看,近年来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得城市人口大幅增加,城市功能的建设速度却跟不上科技与社会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引发了诸多城市问题,城市治理变革相应而生。与此同时,新时代下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求与城市自身的转型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了城市治理体系的创新与完善,加快了智慧治理的进程。从治理能力来看,通过加快国内智慧城市的建设,提高科技在治理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大人才培育的力度,可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维度的智慧治理格局,进而整体提升城市的治理能力。从治理成效来看,城市智慧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人为本,因此在理念与实践的交织下可以获得更好的治理成果,从而逐步形成城市智慧治理体系①刘琼莲:《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改革》2020年第11期,第147-159页。。
面对技术快速变革和环境复杂变化带来的挑战,城市治理亟须进行全面的创新,与被动改变相比,城市治理智慧化是一种主动适应的举措,也是顺应时代需求的反映。基于前文智慧治理实现路径的分析,提出以下实现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具体策略。
随着数字技术向社会更多领域渗透,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助力城市治理智慧化的新路径。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主导者,首先要深刻认识到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对治理理念的创新持包容学习的态度。在建设智慧城市及治理城市问题时,需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明确城市治理智慧化的初衷和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具体实践中,由于传统的治理理念一时间难以完全转变,智慧城市也处在初步发展阶段,因此在部分城市展开试点是有必要的。近几年,我国不断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扶持力度,一些试点城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大力实施“互联网+城市服务”及信息惠民重点工程等措施,这些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部分城市问题得到了缓解。杭州是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引领者之一,其创建的城市大脑对城市安全、交通、医疗等领域的治理做出了很大贡献,为杭州市民提供了更为高效、透明、可信的政府服务,也为国内更多城市提供了参考和启示。
从个别城市到大部分城市,从个别领域到大部分领域,智慧城市治理由试点到推广的过程就是理念到实践的转变。因此,通过总结参考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其他城市可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稳步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的进程,逐步构建城市治理智慧化体系②阿尔伯特·梅耶尔:《治理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治理的文献回顾》,《治理研究》2020年第2期,第90-99页。。
随着城市治理理念的逐步转变及互联网产业动能的释放,我国城市治理主体多元化特征开始显著。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治理智慧化,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政府应充分发挥联结引导作用,加强治理主体间的沟通合作。相关行政部门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到城市治理中去,与公众保持平等的密切联系,与社会组织保持融洽的协商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各种城市治理任务。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城市治理变革的关键一环,治理行为本身也需要汇集各个方面的声音来进行反馈和监督。通过互联网可以为不同治理主体的沟通协作搭建平台,拓宽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渠道,加强参与联动机制,进而实现包括政府在内的治理主体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转变③张耘,胡睿:《超大型城市智慧化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行政管理改革》2018年6期,第34-37页。。具体来看,政府在进行治理决策时可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征询公众意见和想法,及时向社会各界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从而提高公众的治理参与度和城市归属感,加强多元主体彼此合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应对公众参与形式不断创新,让公众切实参与到相关事项的决策中,体现服务型思维,而不仅仅是被动接收政府的信息公开④夏雨:《行政立法中公众参与的难题及其克服》,《法治研究》2019年第2期,第71-78页。。为此,可在平台上向社会组织等主体公布一些城市社会疑难杂点,集思广益,或将治理成本较高、治理资源短缺的项目交由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能力有资源的主体,发挥出政府有力监督和市场治理高效的优势。此外,在互联网上积极宣扬城市治理创新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有效统一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城市治理思想和理念,进而促进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的形成。
城市治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协同水平的高低,不论是体制内的管理部门之间,还是体制外不同治理主体之间,都需要一个健全的协调机制来整合治理资源,强化不同主体间的有效合作。因此,优化治理协调机制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必要措施。
智慧城市的建设无疑可以助力这样一种机制的完善,从而加快形成适应智慧城市发展的现代管理体制。首先,优化参与协作机制。通过智慧政务系统的构建,加大放管服改革的力度,进一步简化治理过程中繁琐的流程,可以降低主体间协作治理成本;通过互联网技术拓宽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渠道,并在网络上及时公开相关治理决策及治理成效,则既可以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发展的关注度,又可以提高多元主体协作的积极性。其次,加强统筹规划机制。对职能重复的管理部门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建立智慧化的治理协作团队或综合性的规划部门,可进一步完善治理链条。实践中可记录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和主体及其负责的工作内容,尽可能做到权责分明,并将治理进程以数据的形式实时上传,实现协同管理的数据资源共享。最后,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系统深入融合,利用线上平台和软件对城市发展现状进行监控,对城市潜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化被动为主动,实现“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实时监控-事后快速处理”的智慧型治理模式①徐顽强,王文彬:《建国七十年来我国城市治理变迁、经验与未来走向》,《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年第8期,第1-7页。。
公共信息平台是城市治理智慧化实践中的落脚点之一,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将信息资源数据化,再通过平台进行共享,以此做出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可以大幅提高城市治理效率,实现从低效到卓效的转变。因此,政府应与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加快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平台的种类,扩大平台涉及的领域。
首先,制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标准规范,防止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搭建综合管理和评估平台,对治理过程和效果进行有效监督评价,完善治理反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与执行效率。其次,丰富线上服务平台的构建,诸如建设公共资源数据库、电子政务平台,并与线下协商机制相结合,为多元治理主体间开展更有效的沟通交流提供保障,促进不同主体间的深入合作。最后,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预测,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并充分满足公众需求,这是信息时代城市治理的智慧措施,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在构建公共信息平台时只流于表面的数据,是无法真正满足民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通过信息网络征询建议、获得反馈,进而实现线上和线下治理有效结合,才是智慧治理方式的体现。此外,由于城市治理智慧化实践中主要依赖的是信息技术,强化城市治理技术支撑的同时也要加快完善相应的监管法规政策,健全数据授权使用管理制度,让可用的数据来源更广泛、使用更安全、共享更便捷②房连泉:《大数据在国际公共卫生监测中的应用及启示》,《江淮论坛》2020年第3期,第130-136页。。
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未来的城市治理无疑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不论是科学技术的应用还是城市治理的执行,最终都会落实到个人层面上。因此,加大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实现以人为本的灵活治理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就管理组织而言,需清晰地认识到智慧技术对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信息时代下,科技的更新与应用在城市发展中是大势所趋。加大对组织内原有人才的专业素质培养,提高他们在城市治理中对科技应用的熟练程度,是实现人才从传统向新型转变的有效途径。同时还应不断吸纳社会中有能力的优秀人才,不断壮大并更新治理人才队伍。就基层治理人员而言,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利用技术手段解决问题。既要认识到科技作为不断更新的事物,只有持续学习才能在治理中有效发挥科技的力量;又要对科技持积极正确的态度,一味地崇拜或排斥科技都是不可取的。
与此同时,城市治理智慧化的推进离不开科技的高度发展,科研人员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为了促进人才的培育,首先,可通过提升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加强高等院校与城市科技创新的互动发展、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等措施来实现③曾一帆:《高校与城市科技创新的互动机制——以广州为例》,《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第101-105页。。其次,可不断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人力资源投入,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联合完成科研人员的培养。最后,为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还需继续强化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实现科研成果的落地转换,让科技成果能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