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玉凤
(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会泽 654200)
自进入新时期以来,生态的持续保护成为我国党和政府的重点任务,各界人士也越来越关注生态方面的建设与保护,人们对于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觉醒,开始引导人们追求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生态保护政策的不断推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林业资源保护和林政执法任务增添了新的要求。在党和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各级林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林业资源方面的保护和恢复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些取得成效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不易发现的问题,需要和现代林业进行紧密结合的同时,还要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不可忽视的研究和探讨,尽最大努力完善和发展林政制度,为我国的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巨大的力量。
我国国土面积十分庞大,森林资源的占有面积不仅十分巨大,而且生态环境也较为复杂。但是在努力实现美好的中国梦的同时,生态方面受到的损害日益严重。我国最近几年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越发重视,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林业保护政策也随之出台,随着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覆盖面积有一定的增加,而且生物种类的多样性也有一定的增长。但是同时也有一些疑难问题仍有待解决。由于之前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现有的林业资源总体仍较为缺乏,人为活动的过度参与导致我国林业资源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丧失较为严重,林业方面的生物种类下降,对于林木的砍伐仍未受到有效控制。为了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要坚持林政执法的稳定推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在我国推进林加大政执法的力度后,对于林业破坏、林业侵占方面仍未受到根本的限制。砍伐林木进行私人占有林地的行为虽然经过多次禁止,但仍不断地发生,林业占地的水土流失情况仍有出现。我国在制定严格的林业保护制度后,对于林业方面的保护有了更加权威的调控,但同时也增加了土地供需的矛盾,部分公共林地占地被私人私用,更有甚者在国家标定的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林木等违法活动。在林业资源的调控流程中,有部分森林负责部门急于获得利益,对树木不进行任何调控地任意砍伐,森林资源的破坏存在非法流转的情况,部分地方的林业管理部门没有完全意识到林业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做出破坏林业资源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部分地方林业对于砍伐林业资源的管理松弛,导致林业市场出现混乱的情形。
在时代的不断进步中,我国党和政府对于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越来越重视,逐渐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相关方面的林业资源保护法规也得到完善。在完善林业方面林政执法的同时,也要注意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引导人们认识和掌握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保护我国林业资源,履行保护地球生态的义务和责任,严厉整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径。我国政府在近年来对于林业资源控制的范围越发扩大,为生态的恢复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虽然我国党和政府在竭尽所能地加大林业资源的保护力度,但是在一些地方偏远地区,生态维护问题仍急需解决。部分偏远地区由于政策的普及不够及时有效,监管工作难以执行,进而滋生很多对受保护树木乱砍乱伐现象,损害当地生态平衡,树木的覆盖面积在逐渐缩减。还有一些地方不仅出现乱砍乱伐现象,而且物种捕杀破坏现象也时有发生,居住在林区内的住户围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严重损害了物种多样性。部分地方林业负责部门对于树木砍伐出口的检查站的管控相对放松,导致木材砍伐的出口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树木乱砍乱伐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原材料的树木逐渐遭到大肆砍伐,私自收购树木的情况对于生态的破坏极其严重。
为了增强人民对于生态保护的意识,让民众深入了解林业方面的法律制度,需要通过所能利用的一切有利途径,不断增加人们特别是地方林业负责部门对于林业资源持续发展利用,增强人们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珍惜保护每一个生物逐步成为人们的全体意识行为。在生态环境的改善,努力完成从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共同角度出发,需要严格按照树木砍伐限额执行。从脱贫致富的角度来看,准确调整林业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森林采伐管理与生态环境改善的关系,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与现实联系起来,采用多种形式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建立先进模式,完善全民法律制度,增强全社会意识。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种植和保护森林,开展义务植树和环境保护行动,共同努力,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林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负责人员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与普及,从思想上杜绝林业采伐违法违纪行为的滋生。对于居住在林区内的住户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广泛的思政教育,通过媒体、短视频、电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教育手段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人们对于树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的环保意识。
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森林定额采伐和伐木面积调查设计验收制度,切实完成伐木场址更新任务。县、乡、村应当遵循分配的木材生产计划,根据森林资源现状进行合理安排,不超过计划采伐。特别是在乡镇一级,他们必须有效加强采伐前检查和采伐后检查,并建立采伐日志文件。实施森林砍伐宣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砍伐单位的名称和砍伐户的名称、山地农场的位置、树木种类、砍伐次数、收割期、报告单位和报告电话。县林草局必须仔细检查森林砍伐总量、运输总量和销售总量。县人民政府应当把森林资源的增减作为衡量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实行奖惩措施。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如果产生私自砍伐不受监管的严重现象,相关林业负责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严厉的整改和责任追究。地方林业负责部门要严格把控树木采伐记录更新工作,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地对砍伐树木数量进行更新记录,保障每一棵树木的变更情况都严格记录在册。对于没有进行及时更新的地方林业负责部门,各级监管部门要严厉处罚,情况严重者要吊销其树木采伐许可证,并且责令其进行严格地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林业部门要停发树木采伐许可证,并且追究其负责人员的相关责任。
林政执法的顺利有效进行需要用完备的管理制度为其进行保驾护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保障林业负责人员可以高质量工作,是对森林安全进行有效维护的有力举措。因此,对于管理制度的完备,及时有效地对林业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健全林业管理方面各项的规章制度,要求所有负责人员都要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进行,工作方面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不同地域方面的林业要因地制宜,不同的负责人员要制定各不相同的规章制度,进行既严格又人性的管理制度。对于已经被国家列为生态自然保护林地和公益防护林的地区要严格执行禁止砍伐的规章制度,对于林业方面和私人方面的树木采伐管理要加大管控力度,严禁发生非法砍伐树木的情况。对因减少森林采伐、加强森林抚育而暂时减少收入来源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各种形式的适当补贴。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防止和避免造管失衡的矛盾,切实提高林政执法水平,基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根据各地现状,对相应的政策以及执法机关的队伍编制进行及时的改变调整。对于一些经费、人员存在不足的地方机构,上级负责机关要大力扶持,保证林政执法机关积极有效地适应当前林业资源发展保护的新局面,要重点解决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根据各地进行严格调研后所需的基础建设目标,相关林业负责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要严格及时地研讨和制定各项精准方案,同时要一并进行相关启动资金的筹集任务,加强林业管理维护方面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使用。把基层工作人员的人头经费纳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中,才能解决好基层职工的工作待遇问题,彻底结束林业部门通过上缴的林业费用返还点来维持生计的局面,这样才能做到让森林资源休养生息,真正落实了限额采伐和科学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完备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相关负责人员编制的扩充,通过人员的扩充达到可以及时无死角地保护林业资源,相关执法工具的升级也可以有效地提升林业资源保护的效率,加快林业资源保护的稳步进程。
总体来说,应该将科学发展的观念贯彻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从而保障群众利益、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并时刻坚持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可持续发展齐头并进,这样在实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还为和谐林区做出巨大贡献。同时,也需要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要做到加强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方面的建设工作、对环境保护机制进行规范管理、促进执法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提高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