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卿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育与民生学院,福建厦门 361008)
早在2014年,李克强总理就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可见,职业精神培育在国家层面早已上升到规划和政策的高度。那么,什么叫职业精神?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是什么关系?需要培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哪些职业精神?培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精神有什么价值?这是文章要探讨的几个主要问题。
1.职业精神
我国学者对职业精神的内涵有多种理解与表述,笔者比较认可以下表述:“所谓职业精神,是指人们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形成并为人们所认可的一种持续的、稳定的且具有职业特征的价值观、态度和精神风貌的总合,是职业人在具备职业技能和遵守职业道德基础上形成的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1]
2.教师的职业精神
所谓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指在对教师职业规范深刻认识和严格遵守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职业活动的提炼并被业界普遍认可,具有教师自身职业特征,已经内化为教师个体内在的精神力量,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职业风范和精神境界。
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教师职业精神在幼儿园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教师的职业精神一般由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信誉、职业情感、职业价值观等主要要素构成。在这些要素中,“职业理想是职业精神的灵魂,是每个人对于职业活动的奋斗目标,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追求成功的不竭动力。职业理想统领了从业人员的职业目标、职业准备、职业态度、职业作风等各个要素,贯穿了职业实践活动的始终,是每个人的人生理想在职业生涯当中的映射”[2]。所谓教师的职业理想,是指教师在一定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指导下,对所从事的教师职业及在教育事业上成就大小的向往和追求。
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指教师在从事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人们常常把教师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实际上,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师的职业道德与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教师的职业素养积淀的两个方面,也是教师从‘形’到‘神’提升的关键,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的执业之道,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教师的一种职业信仰”[3]。职业道德规范蕴含着职业精神的基本内容,而职业精神是职业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
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第一,教师的职业精神是动态的,是对教师职业品质的不断追求;而教师的职业道德相对而言是静态的,主要指某一阶段的职业行为规范与职业标准,主要涉及教师履行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格问题。第二,教师的职业精神属于意识形态层面、精神层面,是主观的,是一种精神状态、精神境界;而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一些社会、行业对教师职业在道德品质方面的客观要求。第三,教师的职业精神是内在的,是对教师职业规范的内化,是教师内心对于自己工作本身的尊重,是已经转化为教师个体的一种精神力量,是一种内蕴的教育信仰,一种持续的内在动力;而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外在的职业行为和社会规范,是社会、行业对教师职业的外在要求。第四,教师职业精神强调的是“自律”,是严于律己、自主、自觉、自控的内在修养与品质,具有自觉性、真实性、超越性的特点;而教师的职业道德强调的是“他律”,具有统一性、规范性、约束性的特点。从上述分析中可见,教师职业精神的境界应该是高于职业道德的。
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的职业精神,就是学前教育专业需要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下面从幼儿园教师在对待事业、对待幼儿、对待同事、对待自己以及对待家长等五个维度,描述一个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的职业精神的主要内容。
第一,幼儿园教师在对待事业方面应该具备的职业精神主要是法治精神、廉洁精神、敬业乐业精神及奉献精神。第二,幼儿园教师在对待幼儿方面应该具备的职业精神主要是关爱精神、责任意识、尊重幼儿及真诚平等。第三,幼儿园教师在对待同事方面应该具备的职业精神主要是包容精神、谦让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第四,幼儿园教师在对待自己方面应该具备的职业精神主要是进取精神、创新精神、表率精神、乐观精神及自尊自省自律精神。第五,幼儿园教师在对待家长方面应该具备的职业精神主要是服务意识、真诚、平等及尊重。
今天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就是未来的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作为培育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母机,能否把学生在校时的职业精神培育好,直接影响到学生从业后的职业行为。文章从四个方面阐述培育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职业精神的价值。
随着人们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认识的不断深入,内涵式发展成为高职教育的应有之义,高职院校应该培养技能与精神并重的人才已经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
我国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从诞生初始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在这种人才观之下,高职院校高度关心的是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关注的是学生的就业及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后来这种观念愈演愈烈,有些地方的职业院校(尤其是中职学校)甚至成了纯粹的职业培训场。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用人单位对高职人才的标准和规格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面对新要求,人们开始思考:高职学生除了应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还需要具备什么?人们逐步认识到,职业教育不等于就业教育,不等于技能训练。人们开始反思,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倾向于使学生受到单向度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出来的学生过于物质化、功利化、技能至上、实用主义,带有明显的工具理性倾向,忽视了本最不应该忽视的学生的人格、道德与品质等核心要素。这种单向度的技术人才已经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长此以往,将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危机。那么,现代社会需要高职院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呢?现代社会需要高职院校培养出身体健康、心理成熟、精神品质高尚、德技兼修、全面和谐发展的复合型职业人才。因此,笔者今天强调要培育具有职业精神的高职人才,正是摒弃高职教育的工具主义趋向,使高职教育回归教育本质,回归职业教育本来面目的一种努力,是适应国家技术技能持续更新和升级改造的需要,也是高职院校逐步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换句话说,“职业精神培育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4],“培养德技并修的人是职业教育义不容辞的使命”[5]。“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是职业院校教育的一项‘培根’‘养心’工作。抓住学生职业精神培养这一职业教育最重要、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或要素,把准学生职业精神成长的‘脉搏’,对于职业院校培养出更多合格的现代公民或具有正确职业价值观与态度、能负责任、能创造幸福生活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
不可否认,与普通高校比较而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生源的总体质量相对较差,这更说明在高职院校中培育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尽管国务院于2019年2月13日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第一句就开宗明义地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度里,国人受到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存在鄙视“工匠”(职业劳动)的文化基因。即使在今天,不少国人的思想还是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这里的读书基本上是指普通教育,并不包含职业教育。也就是说,在不少老百姓心里,并不是真心接受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只是家长和学生最后的无奈选择。所以,培养“现代工匠”的高职院校录取到的学生不仅仅是文化基础较差、高考成绩不理想,而且大部分学生在中学时代对自己就失去了信心,“伤痕心理” 和“挫折心理”较重,他们的学习目标不明确,对未来前途缺乏明确的规划和设想,学习动力不足,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兴趣不浓,甚至“三观”不够正。这是高职院校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高职扩招后,高职院校生源质量有进一步下滑的可能。
要改变我国文化教育传统和现行教育选拔制度,要在短时间内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让人们发自内心地承认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而不是一种层次,都是不够现实的,同样,要在短时间内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生源质量也比较难。面对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偏低的客观事实,高职院校要如何培养人才提高质量呢?笔者认为,必须给高职教育注入新的灵魂、新的力量,这个灵魂与力量就是职业精神。具体而言,就是要在高职人才培养中促使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并存,使职业精神成为推动中国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力量。这是高职教育的不二选择!在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培育并重的理念下,面对生源质量偏低的现实,我们通过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精神持续性的内在动力,来弥补学生已有素质的不足,尽量做到变不利为有利,变短处为长处。具体包括:通过职业精神的培育,发挥学生职业精神的力量,建立学生的自信心;发现高职学生与普通教育学生对学习不同的兴奋点,引导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塑造学生健康的心理,形成积极情绪的表达,增强勇气、幸福感和自豪感,获得坚强的意志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通过三年高职对学生职业精神的持续培育,让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坚定自信地踏入工作岗位。
1.高职院校中师范教育专业所具有的师范性,决定了比非师范教育专业更需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精神的培育
目前高职院校中设立的师范教育专业主要有小学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与早期教育专业等,这些师范教育专业除了具有高职教育所具有的职业属性外,还具有师范属性。其师范属性体现在:第一,从培养目标上看,在高职院校中办师范教育专业,与其他高职专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师范教育专业培养的是未来的人民教师,而人民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要完成上述使命,不仅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而且需要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意志,以及对教育崇高使命的不懈追求和对学生爱的无私投入。教师职业的特殊使命,决定了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要有较高的职业精神。第二,从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未来教师)未来的工作对象(即学生)上看,与高职院校的其他专业不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对象不是“物化”的产品制造,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而是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情感的未成年人。这些身心、个性等方面都还未成熟的活生生的未成年人,需要教师塑造其高尚的灵魂,健全的人格,培养其健康的身心。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自身只有具备健康的身心、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才能担当对学生实施人化的精神提升的重任,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富有个性、能负责任、能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人。第三,从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对未来工作对象的影响上看,学生对教师具有“向师性”,即教师的言行具有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教师自身的职业精神就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教育力量和教育手段。师范教育只有在未来教师的身上培育出社会期待于他们的伦理的、智力的和情感的精神品质,这些未来的教师日后才能在自己学生的身上培养出同样的品质。
因此,相对于其他职业的职业精神要求,教师职业的职业精神要求有其不同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第一,教师职业精神的内容要更全面、更丰富,因为教师需要处理的是各种各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第二,由于教师劳动具有独立性、灵活性,有较大的自由度,而教师职业精神的高低可能决定教师教育行为付出的多寡,因此,教师的职业精神需要具有更高的自觉与自律。第三,教师的职业精神具有更强的示范性。第四,教师的职业精神对工作对象的影响远比其他职业的职业精神对工作对象的影响更深远、更广泛。
总之,教师的职业精神“是教师从事、坚守与奉献教育事业的动力源泉与精神支撑,制约着教师职业价值的实现、教育目标的完成和教师职业的发展”[7]。职业精神是教师的第一素质,是教师的灵魂,是对教师的第一要求,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因此,高职师范教育专业比非师范教育专业更需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
2.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是提高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的突破口
用人单位对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的高要求与事实上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起点素质较低之间的较大反差,决定了只有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才是提高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的突破口。
在幼儿园教师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占有不小的比例。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整体水平。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生源主要有三类:一是初中毕业考不上普通高中而上职业高中的学生;二是初中毕业考不上普通高中,直接报考五年制大专的学生;三是普通高中成绩不太理想的学生。这三类生源(尤其是五年制大专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学生学业不够优秀,没有把当教师作为一项事业,而是仅仅作为谋生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对未来的教师职业没有自信;有的学生思想不够成熟,职业理想模糊,职业信念不够坚定,纪律观念较差,学习动机弱;有的学生意志力不够坚强。
不可否认,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生源素质的确有各种不如人意之处,可是在高职院校中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又实属无奈之举!我国目前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要回归到20世纪80年代幼师的精英教育层面已经不太现实,办学者就只能面对现实了。高职院校既然招收了这些学生,就有义务将他们培养成为合格的幼儿园教师,让他们毕业后能担负起教育祖国花朵的重任。那么,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要如何应对行业要求高但学生素质较低的挑战,培养出行业所需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合格毕业生呢?必须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笔者认为,这个突破口就是加强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第一,通过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可以帮助学生积极认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产生对自己所从事的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使他们将来能够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投入工作。还能在实习实训时,在与幼儿的接触中,在一线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熏陶感染下,使他们获得更多的职业满足感和荣誉感,并从职业工作中获得幸福体验。第二,通过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而提升学生对幼教事业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与使命感,能够促使他们无怨无悔地从事教师职业,进而帮助他们树立追求卓越、持之以恒的职业理想信念。倘若如此,虽然日后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知识可能没有本科生那么渊博,能力也可能没有本科生那么强大,但只要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具备较高的职业精神,拥有对专业和幼儿的热爱,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日后同样可以胜任保教工作,自身同样可以得到长足的专业发展。也就是说,学生在学期间具备的职业精神,可以为他们今后的专业发展提供内驱力,能为他们今后个人的成长及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能够用职业精神来弥补他们在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不足。
可见,培育职业精神对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来说,既现实紧迫,又具有重要意义。
1.幼儿稚嫩无知,几乎没有任何的自我保护能力,这就决定了学前教育专业比起培养大学教师、中小学教师的其他师范教育专业更需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
大学教师面对的受教育对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学教师面对的受教育对象大部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学教师面对的受教育对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幼儿园教师面对的受教育对象则是3~6岁特别低龄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幼儿园还招收早教班的话,其受教育对象的年龄甚至低至1.5岁。在各个年龄段的受教育对象中,幼儿园幼儿的年龄特别小,他们纯真、稚嫩、贪玩,不知道危险;他们的生理、心理机能都很柔弱,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差,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也弱,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因此,幼儿园的幼儿特别需要得到教师的照料和保护,特别需要得到教师的爱抚、指点和引导。如果幼儿园教师实施了一些伤害幼儿的行为,幼儿几乎没有反抗能力,也几乎无力改变或者修正教师的任何行为,除非教师自己觉察并修正自身的不良行为。这种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权力比其他任何阶段教师的权力都大。如近年来发生的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无不与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低下、职业精神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漠相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与大学、中小学等其他教师比较而言,有更高的职业精神要求,决定了学前教育专业更应该从在学期间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职业精神的培育,以便为他们入职后良好职业精神的发展奠定基础。可见,培育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精神是社会的共同心声,是家长的热切期望!
教育部于201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一名合格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要求有不少描述。例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等等。从这些描述中可见,对幼儿园教师职业精神的要求不同于并高于对其他教育阶段教师职业精神的要求。
2.幼儿园幼儿对教师有更强的“向师性”和“模仿性”,这也决定了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学前教育专业比起培养大学教师、中小学教师的其他师范教育专业更需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
有一个比喻说得好:“幼儿的心灵就如长长的胶卷,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上面‘感光’,留下永久的印迹。”在大学、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各个教育阶段,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影响最大,教师的语言或行为不管对错,幼儿基本上是全盘接收。幼儿对教师的模仿力也最强,幼儿在模仿中几乎没有辨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正是学前教育阶段教育的特殊性,使得幼儿园教师只有具备高尚的职业精神,才能激发出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才能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以满腔的爱意和高度的责任感面对幼儿,影响幼儿,成为幼儿的榜样。
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除了具有前面阐述的几个方面的重要价值外,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首先,教师拥有较高的职业精神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其次,教师拥有较高的职业精神是幼儿园发展的软实力。因为职业精神是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幼儿园拥有的教师有较高的职业精神,就能保证较好地完成幼儿园的保教目标,就能促进幼儿园保教事业持续、平稳、良性的发展。再次,拥有较高的职业精神是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身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他们成长的核心竞争力,是促进他们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心理动力,也是促进他们自身的职业价值得到更好更快体现的坚实保障。可见,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对社会发展、幼儿园发展和学生个体发展都有重要价值。限于篇幅限制,这里就不展开阐述。
总之,专业知识是幼儿园教师做好保教工作的基础,专业能力是幼儿园教师从事幼教事业的保证,而职业精神是幼儿园教师的灵魂。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积极探索学生职业精神的培育问题,是时代进步所求,社会发展所期,幼儿园发展所盼以及幼儿成长所望,具有特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