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魏坤
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进驻四川以来,达州市林业局采取精心备战、立查立改、改革创新三大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市县联动与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相结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着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这次环保督察,达州市林业局接到市迎督办交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协办件),省林草局交办要求核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5件,现已全部办结。
市林业局专题研究八台山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工作
达州市林业局先后5 次召开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学习会、部署会、培训会和推进会,深化全局党员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和“塞罕坝”精神、“花萼愚公”精神的再学习、再理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增强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打好生态环保督察这场硬仗,达州市林业局坚持把问题估计得更多一些、把备战做得更充分一些的工作思路,成立5个办案工作组和1个机动办案组,明确、细化综合协调、信访维稳、案件督查和追责问责四个工作小组责任与成员分工。及时开展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业务培训,讲解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及每一环节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确保办案质量。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工作组人员全天候待命,服从组织安排,外出市区必须请假。接到信访接件通知后,必须第一时间去办理接件手续,必须以最快时间送达局领导签批,落实办案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办案组必须当天及时赶到信访举报地开展对接和调查工作。
市林业局共下派办案组3个、10人次,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督查督办,5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宣汉、万源、达川区等信访举报地,与案件牵头单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一道,采取“5+2”、“白+黑”工作方式,认真开展督办指导、现场调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确定性质、立案查处、督促整改、回访群众、上报材料等工作,做到每件信访件“3+5+7”工作流程任务及时完成。
生态环保督察是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解决好、严重制约发展的环境短板补上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宣汉涉林案件督导会
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达州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一方面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拉网排查,推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问题及时整改;另一方面,积极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面对林业保护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在监管、服务上的缺位及其根源,主动向省、市、县汇报争取,更好地解决严重影响县、乡两级林业治理能力的短板问题,夯实林业发展根基。通过国家林草局对宣汉县森林督查和这次涉林生态环保督察,各县、市、区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充实人员,以及国土与林业机构改革的深度融合。
宣汉县为强化林业的地位和作用,9月下旬县编委就县自然资源局所属林业事业单位设置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夯实林业发展根基,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组建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将县林业站、县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整合,重新组建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自然资源局管理,核定编制17名。同时,将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县森林公园管理处、县营林调查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木材检查站和国有林场等10 个下属事业单位调整到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管理。二是成立县基层林业工作站。县基层林业工作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管理。将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原乡镇片区林业站的编制150名和现有在编工作人员整体划转到县基层林业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3名,从原乡镇林业站在编人员中明确6名工作人员,负责县基层林业工作站日常事务工作,其余人员仍派驻各乡镇(街道)。
达州市督导组现场核实宣汉县厂溪镇涉林生态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