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在非洲猪瘟常态化新形势下的探索与思考

2021-12-06 09:11肖兴蒋小玲陈沂波李仲伙柳丛林
湖南畜牧兽医 2021年4期
关键词:病死猪衡阳市冷库

肖兴,蒋小玲,陈沂波,李仲伙,柳丛林

(湖南省衡阳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南衡阳421000)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是养猪行业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养殖产业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如何处理是长期困扰着养猪业主、行业内人士和监管部门的一个难题。处理得好,可以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处理不好,将隐患多多,遗害无穷。2013年以前,我国绝全大部分病死猪都是进行化尸池化解、深埋和焚烧等简单传统模式处理。2013年黄浦江死猪事件后,各地在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开始探索一种“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新型病死猪处理模式,就是现在所称的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特别是经过2015~2017年的大力推广,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渐呈主流之势,得到了大部分养猪业主和行业内人士的认可。但在2018年非洲猪瘟突然传入我国并多地爆发流行后,部分养猪业主和行业内人士因对生物安全防护高度敏感,对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开始出现抵触,纷纷重新改为化尸池化解、深埋和焚烧等原来的传统处理模式,为此病死猪的集中处理比例大幅下降,无害化处理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关门倒闭,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遇到了很大的发展瓶颈。在非洲猪瘟常态化新形势下,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研究和探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以湖南省衡阳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找到一些有益的解决模式和方法。

1 衡阳市传统模式病死猪处理的基本情况

1.1 生猪养殖情况

衡阳市地处湖南省南部,辖5县2市5区,土地面积15310平方公里,地形属丘陵为主的盆地,是传统的生猪养殖大市,所辖7县市均为生猪调出大县,生猪养殖量长期位居湖南省前列,根据国家调查队监测统计,衡阳市2008~2018年生猪年出栏量在600万头~900万头。

1.2 病死猪数量及处理情况

1.2.1 年病死猪数量。根据行业内调查,养殖生猪正常病死率占年出栏量8%~10%,衡阳市2008~2018年每年病死猪数量在48万头~90万头间。

1.2.2 病死猪处理模式情况。2017年8月以前,衡阳市病死猪处理模式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化尸池法,规模养殖户和养殖数量相对较多的散养户主要建化尸池,将病死猪投入化尸池自行化解;二是深埋法,养殖数量相对较少的散养户主要以深埋或焚烧后深埋为主;三是堆肥法,少部分散养户将病死猪与养殖粪污混合作肥料处理;四是非法处理,极少数养殖户将病死猪乱抛乱丢,甚至违法销售流入餐桌。

1.3 传统模式病死猪处理的危害

1.3.1 危害养殖业安全。传统处理模式对病死猪尸体只能进行体表消毒,大量病害微生物没有被杀灭,由于病死猪尸体存放时间长,会造成病害微生物长期扩散和传播,引起动物疫病。

1.3.2 危害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化尸池法的危害:尸体长期存于化尸池,密封不严,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化尸池因建成时间过长会破裂,将导致尸液流入地下而污染土壤和水源。二是深埋法的危害:直接污染土壤和水源。三是堆肥法和乱抛乱丢会直接污染空气、土壤和水体。

1.3.3危害食品安全。病死猪违法销售流入餐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安全,销售屠宰加工病死猪及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的案件时有发生,衡阳市也曾出现生产经营者因犯该类案件而被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监管部门人员因监管不到位而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3.4 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因病死猪处理不当、销售屠宰加工病死猪和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可能造成人畜共患病传染,如猪Ⅱ型链球菌病就曾造成猪肉商和厨师感染。

2 衡阳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的基本情况

2.1 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体系建设情况

2.1.1 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规划情况

衡阳市从2015年6月开始启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体系的规划设计工作,经过调查研究,对全市的整体规划原则为“扁平化收集,区域化处理”。其目的是:统一收集尽量减少转运环节,降低污染和成本;集中处理尽量扩大覆盖范围,增加产能和效益。

2.1.1.1 处理中心。全市最初规划区域性处理中心2个,每个中心处理覆盖范围都在2个县以上,后因一个家禽养殖大县要求,又增设了一个县级处理中心,但是后来一家区域性处理中心因股权转让和环保纠纷而未能建成,目前全市投产运行的处理中心仍为2家。

2.1.1.2 县级收集中心。全市规划县级收集中心5个,在未设处理中心的县市设县级收集中心。

2.1.1.3 区级收集系统。在养殖量不大的5个区全部设区级收集系统,不再设收集中心,收集后直接运至处理中心。

2.1.1.4 暂存点。在养殖场根据养殖量设立冷库或放置冰柜作为病死猪暂存点,在暂存点和收集中心之间不再在乡镇设收集中转站,极大地减少了收集转运环节。

2.1.2 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2.1.2.1 衡阳市禾和无害化处理中心。该无害化处理中心座落于衡南县,于2015年12月由衡南县引进浙江禾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4800万元,占地15亩,单班处理能力达30吨,2017年11月建成,12月通过省市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营运,无害化处理覆盖范围为4县5区,另代委托2个县,自投产以来至2021年6月止,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0.63万头。

2.1.2.2 耒阳市锦和无害化处理中心。该无害化处理中心座落于耒阳市,于2016年6月由耒阳市引进湖南润冠实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680万元,占地面积30亩,日处理能力20吨,2017年8月建成试运行,12月通过省市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营,自投产以来至2021年6月止,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2.98万头。

2.1.3 县级收集中心建设情况

在未建无害化处理中心的5县市建立了县级收集中心,根据生猪养殖量建设100~200立方米的冷库,用于该县收集的病死猪暂存,待库存满后转运至处理中心处理。

2.1.4 区级收集系统建设情况

因5个区养殖量较少,而且离其覆盖的无害化处理中心近,没有必要建立区级收集中心用于暂存转运,所以5个区直接在养猪场建冷库或放置冷柜,以区为单元进行病死猪申报和收集。

2.1.5 养殖场暂存点建设情况

2.1.5.1 冷库暂存点建设。在规模养猪场建立冷库,作为病死猪暂存点,冷库建设标准为库容量可达到暂存病死猪时间在半月以上,可以实现从收集中心或处理中心直接至养殖场专人专车“一对一”收集,减少收集频次,减少生物安全风险,降低收集成本,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收集体系建设模式,在应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时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冷库容量根据生猪存栏量大致分为四种规格:存栏生猪500~1000头的场冷库容量10~20立方米;存栏生猪1000~5000头的场冷库容量20~30立方米;存栏生猪5000~25000头的场冷库容量30~50立方米;存栏生猪25000头以上的场冷库容量50~80立方米。

2.1.5.2 冷柜暂存点建设。在小型规模场、相对较大的散养户及有能繁母猪的养猪场放置冷柜作为病死猪暂存点,便于定期收集,减少收集频次。

2.1.5.3 较小散养户实行随报随收。

2.2 监管情况

2.2.1 全程视频监控。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后,各县市区开启了无害化处理全程视频监控建设,从收集车辆、暂存点、收集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均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收集车辆还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县市监管部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都建立了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全程远程视频监控。

2.2.2 无害处理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3月,衡阳市引进武汉至为科技公司设计的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全市全面试点病死猪监管信息化,从此对病死猪收集、转运、处理、补贴实行网络实时申报和记录,且同步形成电子台帐。全市在试点使用过程中先后提出了几十条平台修改意见,使平台不断完善,更适应监管工作需要。由于该平台功能完善,使用方便,在湖南省得到了推广应用,并成为湖南省统一使用的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

2.2.3 人员现场监管。监管部门在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中心安排专人驻点监管,在养殖场收集时派人到现场监管。

2.3 整体运行效果情况

自2017年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建成投产运营以来,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整体运行良好,发挥作用巨大,与传统处理模式相比,优势极大。

2.3.1 实现了资源化利用。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共产生副产品2567吨,其中肉骨粉2048吨,油脂519吨,肉骨粉销售给肥料企业用于加工成有机肥,油肥销售给化工企业作为加工成柴油、肥皂、油漆的原料,副产品销售收入总共370余万元。通过集中无害化处理,终于将病死猪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实现了资源化利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养殖业绿色发展,

2.3.2 减少了环境污染。集中无害化处理,极大地减少化尸池化解、深埋、焚烧等方式处理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

2.3.3 杀灭了病害微生物。因集中无害化处理是在处理中心工厂将病死猪通过高温高压密闭处理,对细菌病毒等有害微生物进行彻底灭杀,消除了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了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2.3.4 提升了监管水平。通过全程视频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监管信息平台和人员现场监管,实现了远程可视化监管、电子信息化监管、全程监管、可追溯监管,使无害化处理监管更规范、更高效、更科学、更权威。

2.4 存在问题

2.4.1 收集申报不积极。部分养猪场业主担心病死猪收集车辆消毒不彻底,造成病毒传播,对收集车辆上门收集病死猪有抵触情绪,因而隐瞒病死猪信息,自行处理病死猪。特别是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对病死猪隐瞒不报的养殖业主大幅增加,尽管监管部门经常开展无害化处理政策法规和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申报数量仍然时有反复。近两年来,部分新建大型养猪场不愿建病死猪暂存冷库,而计划自行用化尸池法等传统方法处理,因这部分新建猪场规模大、数量多,将成为未来养猪业主体,对集中无害化处理将来发展影响大。

2.4.2 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布局不均衡,全市的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虽然是市里统一规划的,但处理中心、收集中心、暂存点的选址建设多由县级规划、企业自建为主,加之处理中心规划建设的变动和近几年养猪场大变化,导致部分无害化处理体系布点不科学、不均衡,造成了资源浪费,增加了运行成本。二是设施设备不完备,部分收集中心未建设运输车辆洗消通道,处理中心、收集中心的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检测实验室尚未建成投入使用,部分冷库、运输车辆、监控设备因已老化而需更换,因设施设备不完善而存在生物安全风险。

2.4.3 全面监管尚未到位。虽然运用了视频监控和监管信息平台,但部分基层防疫人员年龄老化、数量不足、力量薄弱的现象非常突出,要做到对无害化处理全面监管到位还有困难。

2.4.4 财政补贴拔付不及时。因中央、省级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按年度拔付,拔款时间长,部分地方财政困难,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往往难以及时拔付到位,给企业经营造成了压力和困难。

2.4.5 补贴标准变化造成不适应。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对病死猪补贴标准发生了变化,由原来每头均补贴80元,变为以长度区分补贴标准,长度为50厘米以下的,每头补贴70元,长度为50厘米以上的,每头补贴80元。补贴标准的变化给收集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特别是大型养猪场使用暂存冷库贮存而增加工作量和难度尤为明显,企业收集人员对此很不适应。

3 分析与建议

3.1 坚持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不动摇

当前,我国养猪行业的特点是高密度和大规模发展,而土地资源紧缺,传统的病死猪处理方式,环境容纳不了,只有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才符合我国养猪业绿色高效发展的大方向和大趋势,才符合我国国情。衡阳市这几年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试行整体良好,效果也得到了充分验证。养殖行业不断出现新的疫病是客观存在的,一个新疫病的出现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防控手段的提高,其传染性和危害性都会逐渐降低,这也是疫病发展的客观规律。2018年传入我国的非洲猪瘟对养猪行业的巨大影响和损失也是暂时的,不能因为有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就停止集中无害化处理这种新型且效果很好的处理模式,而重返问题较多的传统无害化处理老路。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存在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对应措施进行解决,要坚定信心,坚持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不动摇。

3.2 切实提升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等级

生物安全是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持续健康运行的基础,是无害化处理企业维持良性运营的生命线,无害化处理企业和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无害化处理全过程中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的重要性,要持续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水平,切实提升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等级,确保集中无害化处理不会成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源头,保证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持续健康运行。

3.2.1 提升处理中心和收集中心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等级。要在处理中心、收集中心建立洗消通道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实验室,要配备高效的清洗消毒设备,对收集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收集人员也要严格消毒,消毒完成后,要对收集车辆和收集人员的消毒效果进行采样监测,只有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合格的,才可安排外出收集运输病死猪。同时要加强处理中心和收集中心设施设备、场地环境和人员的消毒,形成一个安全的大环境。县级收集中心因收集覆盖一个县,影响范围非常广,在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等级上必须与处理中心相同,不可等闲视之。

3.2.2 提升暂存点生物安全风险防护等级。要大力提倡在规模养猪场建立较大容量暂存冷库,实现从收集中心或处理中心直接至养殖场专人专车“一对一”收集模式,以减少收集生物安全风险。要合理规划暂存冷库建设,冷库的选址既要便于生物安全防范,又要方便车辆进出。要在养殖场外面合适位置选址建设冷库,冷库地形要求靠近养殖场那边高于收集运出口,以防止冷库周围的雨水流向养殖场;冷库要两边开门,分别用于病死猪存放和运出,病死猪存放和运出车辆的运输路线不得交叉,防止互相污染。如果在养殖场外选址实在困难,可考虑在养殖场围墙的合适位置建设冷库,围墙上建冷库要内外开门,内门供养殖场存放病死猪使用,外门供收集病死猪使用,可阻断交叉污染。收集运输时要严格按规程消毒。

3.3 大力扶持无害化处理企业经营

企业需要良好的运营环境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无害化处理企业属新兴培育行业的企业,更需要各方的大力支持,政府主管部门就更要从多方面对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扶持。一是合理规划处理中心,根据衡阳市无害化处理企业的规划和运行情况来看,一个地级市以建设2家高标准环保型无害化处理中心较为合适,既可保持适度竞争,又可确保企业有足够的病死猪处理量,保证合理利润,形成良性发展。现各地无害化处理体系已基本建成,但仍要以市场化手段进行优化整合,保持均衡合理的布局。

二是加强收集申报管理,对养猪场要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管理,要督促主动申报病死猪,不得瞒报和自行处理。对新建大型养猪场要督促建设合理库容量的暂存冷库,要全部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中来。

三是快速转变管理模式,积极应对补贴标准新变化,要督促养殖场将病死猪按补贴长度标准分类堆放贮存,并作好分类台帐,以方便收集时按标准分类拍照和登记上传资料信息,减少收集工作量和生物安全风险。四是要及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现在很多无害化处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财政补贴资金要及时给予足额拨付,缓减企业资金压力,维护企业健康经营。

3.4 严格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

要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卫星定位和监管信息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并配备足量监管人员,对养殖环节病死猪的申报收集、贮存转运、无害化处理、处理副产品和财政补贴申报实行严格全程无缝监管,要监管到位,确保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生物安全,确保补贴申报数据准确,保证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能安全有序有效运行,为养猪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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