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数字货币跨境汇兑与洗钱的违法问题研究

2021-12-06 08:52熊建英
法制与经济 2021年8期
关键词:钱庄货币交易

熊建英

基于区块链的加密数字货币实现了一种分布式账本,具有去中心化、匿名、跨境交易便捷等特征,近几年在全球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和追捧。由于数字货币不受传统金融的管制,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通过炒作区块链技术发行ICO代币进行网络诈骗、网络传销,利用数字货币进行网络赌博、毒品交易、勒索等违法资金的支付与结算,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跨境转移资产、非法汇兑、涉恐融资等[1-2]。由于数字货币在非法经营外汇与洗钱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其违法行为形同地下钱庄服务,不仅给国家金融监管带来挑战,也成为当前经济犯罪打击的重点与难点。

一、地下钱庄与数字货币违法问题

(一)地下钱庄

在我国“地下钱庄”并不是《刑法》中的专有名词,它是游离于正规国家金融体系之外,从事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和组织的一种俗称[3]。随着我国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跨国、跨境活动非常频繁。一方面受限于政策与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资金在外汇管理体系内进行汇兑存在限制,使得有些用户转向地下钱庄组织,如个人境外投资、为海外亲友汇兑生活费等。另一方面从事犯罪活动所得的非法资金无法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办理跨境收付,而地下钱庄为这些非法资金提供跨境通道,如网络黑产交易、转移贪腐资产、参与境外网络赌博、全球恐怖融资等[4]。

(二)数字货币型地下钱庄

2008年比特币出现后,数字货币(或称“加密数字货币”“虚拟货币”)逐渐被大众所认识。虽然有不少国家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但数字货币被大多数央行定位为商品,而非货币。我国对数字货币态度也非常明确,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明确数字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来看是一种特定的虚拟产品,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但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买卖数字货币,所以当时持有与交易数字货币并不违法。2017年9月,我国出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考虑,暂停了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2021年,我国禁止所有“挖矿”活动。但数字货币交易所仍然可以采用在境外注册、境内运营的方式为中国的网民提供交易服务[5]。数字货币的商品属性则可以绕开部分国家的资本管制,在全球范围内自由便捷地进行数字货币交易。鉴于数字货币的管理和交易操作对普通人来说存在一定门槛,而专业的组织机构则可以很容易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非法金融服务,这些组织利用数字货币洗钱时,可以把自己包装成为境外第三方支付公司,直接为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地下钱庄是从事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和组织,传统的地下钱庄在经营非法金融业务时,大量资金的异常容易被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的风控系统所识别。但数字货币存在天然的跨境交易特征,也存在监管漏洞,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利用数字货币提供绕过外汇管制的资金出入境服务、非法资金结算服务,都形同地下钱庄。近年来出现多起利用比特币、泰达币等数字货币进行资金跨境和洗钱的案件,数字货币也被媒体冠以“互联网地下钱庄”“隐匿的地下钱庄”“新型地下钱庄”等称呼[6]。

二、违法行为分析

(一)数字货币跨境汇兑

数字货币的交易方式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交易类型分为币币交易与法币交易两种。其中场内交易是指用户在数字货币交易所注册后进行交易,而场外交易,又称为OTC(Over-the-Counter)交易,泛指在交易所外进行的交易,场外交易是一种买卖双方点对点的交易。数字货币交易灵活,相比传统地下钱庄“蚂蚁搬家”的模式,利用数字货币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大额资金的跨境转移。从技术来说,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换汇是目前最为便捷的通道,而数字货币的场外交易相较于场内的交易平台更加隐匿和灵活,不法分子甚至可以专门组织数字货币地下交易平台,避开正规交易所的监管。利用数字货币非法经营外汇过程中,中间的换汇环节完全由专业组织进行运作,省去了换汇人买入卖出的风险。这类形同地下钱庄的交易,不法分子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非法汇兑,不仅可以隐藏自己的违法行为,逃脱监管,还可以通过专业化操作降低成本,提高换汇的效率。

(二)数字货币洗钱原理

不法分子通过上游的犯罪所获取的违法收入往往会选择地下钱庄进行洗白,传统地下钱庄为了模糊资金的来源去向会通过大量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在银行系统中大量资金异常转移容易被监测,而数字货币属于加密、匿名交易,交易过程难以追踪,具有天然的交易隐蔽特征,所以不法分子选择更为隐蔽的数字货币也成为一个趋势[7]。

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过程也可以分成入账、分账、融合三个步骤,多次流通后到“洗干净”地址,使警方难以追查。同样为了避免被跟踪监测,不法分子会采用各种混淆操作,将自己数字货币的交易地址和一些临时地址交织在一起以对抗资金交易路径分析,这样可以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消除钱包地址间的审计线索[8-9]。利用数字货币洗钱第一步就是将资金注入数字货币市场,也就是购买数字货币。第二步需要做的是分流,但是不同于开设空壳公司或进行其他实体投资,而是利用搅拌器(mixers)或滚筒器(tumblers)、共有地址(shared address)以及区块链往复交易转移的方式将数字货币从其他用户转到洗钱者拥有的“干净”地址上,或者将数字货币分为多个小额交易转到洗钱者的地址上,增加了调查人员资金查找源头的困难[8-9]。

从洗钱过程来看,虽然数字货币与法币兑换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交易费用,但洗钱成本还是较低的。不法分子更关注的是数字货币本身的波动性问题,如果选择波动性较大,难以预期最后整合得到的资金,所以更倾向于选择较为稳定的数字货币。如泰达币,发行者承诺每发行一枚币,就往银行存入一美元,是一种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数字货币,所以价值相对稳定,也更容易成为洗钱手段。

三、数字货币违法打击难点

(一)违法定性难

利用数字货币作为中介达到换汇的目的难以被定性为非法外汇经营。通过场内或场外交易形式,任何法币都可以利用数字货币作为中间媒介完成换汇操作,实现资本的自由跨境。但分隔开来看,不管是用法币购买数字货币,还是出售数字货币,都只是单纯的数字货币交易行为。由于在国内数字货币被认为是一种商品,用人民币购买数字货币商品后,再通过海外平台兑换成其他货币似乎并没有违反原则。类似的模式也被警方以非法经营罪起诉,但很多最终并没有被认定为换汇,而只是作为数字货币买卖。这主要是因为买卖外汇管制的对象是外汇,而数字货币本身不是法币,更不是外汇,目前也很难被定性为外汇类非法经营罪。

(二)交易监管难

由于各个国家对数字货币合法性认可的差异,而数字货币交易也脱离传统金融体系,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资产跨境仍然是当前的一个监管盲点。数字货币交易分为场内和场外两种模式,其中场内交易所依托的数字货币交易所类似于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中心化机构。在国内,现有的交易所都属于海外运营,所以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虽然进不来,但交易也管不住,而且碍于国内外法律差异因素,相关协调会要求走国际司法协作流程,使得目前很多公安机关在打击数字货币时面临难以查清楚、数字货币无法冻结、交易所取证困难等问题。

(三)追踪溯源难

对数字货币犯罪侦查,与传统违法资金分析类似,需要分析交易账户与交易路径。而数字货币的交易账户是数字货币地址,分析交易账户就需要获取持有数字货币地址的真实身份。但相对于法币,数字货币用户可以随意注册多个地址,只依靠一个密钥信息就可以支配地址上的数字货币,这里的地址与密钥都只是由算法生成的一串字符,大量的匿名地址使其交易追踪非常困难。在交易过程中,传统银行资金交易中,交易余额会保存在原来的银行账户上,但数字货币记账系统会采用UTXO(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s:未花费的交易输出)技术[10],即设置一个新的“找零”地址,将未花费的交易输出到一个新的地址。这种不重复使用地址的记账模式,增强了交易隐私保护,也增加了数字货币交易的追踪难度。

四、数字货币违法打击策略

(一)法律完善与司法举证

用数字货币可以达到非法经营、结算和洗钱的目的,但嫌疑人往往会利用法律在新事物界定方面的漏洞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所以,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与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探索创新机制,形成认定共识。首先,对于嫌疑人利用数字货币交易的目的到底是炒币还是换汇比较难判断的问题,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上给出明确的评判依据。其次,制定相应的涉案数字货币罚没规则,在合法可控的前提下注册设立司法专用的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用于冻结、收缴违法的数字货币。另一方面,警方在侦查此类案件时,除了获取换汇事实证据,也需要给出以“经营”为目的的相关证据,如是否有区别于正常炒币的异常行为、交易相关凭证等。

(二)交易监管与侦查取证

对于数字货币场内交易,需要从国际视角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加强交易所监管,完善客户审核制度及交易风控管理,构建司法调证协查机制。而对于场外交易,虽然难以进行统一的监管,也无法通过中心化机构进行调证,但也要通过其他网络监管措施,如社交媒体、QQ群、微信群等,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进行风险预警。

而站在侦查取证角度,目前全球存在的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交易所都有成千上万个,由于数字货币在生活中没有支付场景,如果希望将数字货币兑换成法币,就很可能会去中心化的交易所机构进行兑换。由于交易所中保存了用户相关信息,这就需要加强国际警务合作,与主流的数字货币交易所打通协查通道,为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数字货币犯罪侦查提供调证服务。目前,有少量规模较大的交易所也支持相关调证。即使无法进行调证服务,还可以通过嫌疑人交易终端设备中的电子证据进行线索挖掘。

(三)打造数字货币大数据资源库与分析平台

通过区块链浏览器可以查看数字货币每笔交易,其公开、不可篡改等特性又能作为数据分析和线索挖掘的切入点,理论上也是具有对用户身份进行溯源的可能性。但相比传统经济犯罪,涉及数字货币的案件的侦查取证的技术门槛较高,需要侦查机关熟悉数字货币实施非法金融业务的操作过程,清楚各类相关电子数据获取手段与分析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获取其他资金流、信息流数据,综合利用大数据情报进行交易溯源追踪。在公安大数据应用背景下,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一方面可以采用数据标签、分级分类、特征聚类等建模分析方法,汇集所掌握钱包地址及数据标签形成可以查询和挖掘的大数据资源库,逐渐刻画出钱包地址持有人的画像,实现钱包地址的追踪溯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构建洗钱、非法换汇的交易异常模型,建立区块链数字货币大数据分析平台用于监控交易流数据,实现币流异常交易预警机制。

(四)加强金融安全教育,阻断黑灰产业链

在传统的地下钱庄洗钱行为中,不法分子会购买大量账户信息用于资金的反复交易以达到混淆资金交易的目的。而这些账户主要来源于一些无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无收入或者低学历的人群。由于这类人员缺乏相应安全意识,会盲目地将个人信息出借或出租,这也使得非法账户买卖供需旺盛。同样为了混淆数字货币交易路径,不法分子也会组织大量用户注册数字货币钱包地址进行交易。笔者曾面向在校大学生及其家长发放过一份问卷调查,从545份问卷统计结果来看,在购买外汇时,15.27%的受访者不清楚是否一定要从银行购买,28.06%的受访者为了方便愿意选择非银行机构换汇。在网络洗钱方面,69.62%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跑分平台,11.54%的受访者认为出借或出租个人身份信息、16.7%的受访者认为出借个人收款信息帮助他人收款,这些都是个人行为,不触及法律;22.21%的受访者觉得注册网络平台,帮助平台收款赚取佣金是合理的兼职行为或不确定其是否存在风险。虽然这份问卷对受访者类型并没有做严谨的细分,但从这些数据能粗略地感受到,很多人缺乏互联网金融安全意识,对一些网络新生违法手段并不清楚,很容易为了贪图一点经济收益被违法分子所利用。所以在打击数字货币违法方面,要加强公民的金融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思想觉悟,增强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从底层阻断黑灰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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