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廷处置废帝刘贺的决策依据和用意

2021-12-06 04:11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豫章刘贺海昏侯

刘贺帝位被废后,如何处置刘贺,汉廷有不同意见,群臣奏言将刘贺迁徙房陵,而太后则诏令其返归昌邑。宣帝的最终决策乃将刘贺远封海昏,依据是借鉴舜封象的历史经验,旨在消除其对皇权的威胁,又使之“藩卫汉室”,用意宏深。

自南昌海昏侯墓发掘以来,有关刘贺的家世、废黜原因及其总体评价等均成为讨论的热点,学术界发表了不少成果。但汉廷在对废帝刘贺进行处置时,太后的地位作用如何?她为什么没有采纳群臣奏议?宣帝远封刘贺于海昏的决策依据和用意是什么?目前却罕见专文论述,有的虽有涉及也存在不少异议,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这里,根据现有文献和简牍资料,谈些一孔之见,以资大家参考。

刘贺嗣昭帝登上皇位后,由于“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1](P2944),加之他只重用昌邑旧臣,而对原京城的“国辅大臣”霍光等却没有充分褒奖[1](P3216),故只做了27天皇帝就被废黜,认为他“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1](P2946)。

刘贺被废除帝位后,对其如何处置是政坛的一件大事。当时,汉廷上下多有议论,群臣奏言:“古者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请徙贺汉中房陵县。”[1](P2946)群臣主张将刘贺流放房陵的原因,大概出自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汉中郡的房陵县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这里纵横千里,高山耸立,山林四塞,地势险峻,是山中盆地,交通不便,与世隔绝,本地人少,有安置罪犯的地理环境,而且与京城长安相距不远,便于朝廷对其进行监控,又可隔离残余势力与罪人相互勾结。二是房陵县有安置罪犯的先例。秦始皇时期,曾经将嫪毐、吕不韦的附从者迁徙房陵。灭赵,俘获赵王后,也迁徙房陵。汉武帝时期,因犯罪被废徙房陵的有济川王刘明、常山王刘勃等。诸侯王被废后有迁徙房陵的传统。这里可谓是秦汉罪犯谪迁的“特区”。

但太后对废帝刘贺的处置方式,却持有与群臣不同意见。太后虽然亦痛斥刘贺,指责他不当“悖乱”为邪,却否决将其迁徙房陵,而且诏令刘贺返归昌邑。史载:“太后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1](P2946)太后不仅让刘贺回归故国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还将“故王家财物皆与贺”[1](P2765)。给予刘贺许多租税收入和经济上的利益。太后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且能否决汉廷群臣之议,这与太后的特殊身份地位密切相关。

这里的太后,即上官太后,史载孝昭太后。她为上官桀之孙,上官安之女,刘贺夫人的婶婶,也是霍光的外孙女[1](P3957-3958),家世不凡。

上官太后作为宗室长辈,地位举足轻重。在昭宣帝位更替的非常时期,她入驻未央宫,临朝称制掌握朝政。当时,虽是霍光辅政,但国家在名义上地位最高的是上官太后。她在政治生活中有着关键性的作用。突出表现在:此时,上官太后可以下达诏书确定皇帝的废立。如据记载:

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太后诏,遣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迎昌邑王贺。[1](P2937)

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征王贺典丧,玺书曰:“制诏昌邑王: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征王,乘七乘传诣长安邸。”[1](P2764)

(刘贺继位后)行淫乱,大将军光与群臣议,白孝昭皇后,废贺归故国。[1](P2765)

昭帝去世后,从迎立刘贺为帝到废黜刘贺的帝位,都是通过上官太后下达“诏书”实现的,上官太后成了皇权的象征。刘贺被废,在宣帝的继位问题上,也是在“皇太后诏曰:可”,即得到上官太后的认可之后,霍光才对刘询“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庙,是为孝宣皇帝”[1](P2947)。上官皇后俨然是当时最高统治权的代表。在这个非常时期,与平常不同。太后以诏书、制书形式颁布的政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太后临朝出席朝会,可和皇帝共同接见公卿百官的拜谒;公卿百官的奏书,要经过太后审阅等。不过,上官太后在未央宫听政,代行皇权的时间仅四五个月左右。宣帝即位后,“立皇后许氏”,上官太后便回归长乐宫[1](P3960),还政于宣帝。

上官太后临朝称制期间,在处置刘贺问题上,为何没有采纳群臣奏议将其“废徙房陵”,而是“诏归昌邑”?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文献未做正面交代。综观史实察之,或许有这样几个因素值得关注:一,刘贺与徙房陵的其他诸侯王“罪犯”不同。当时,济川王刘明是因“坐杀中傅,废迁房陵”[1](P407),常山王刘勃是因“坐宪王丧服奸,废徙房陵”[1](P417),广川惠王刘越是因“杀人,废徙房陵”[1](P415-416),而昌邑王刘贺则因“征为昭帝后”“行淫乱”[1](P420),犯罪的性质与其他诸王不同。二,太后因“儒学而显名”的夏侯胜教授《尚书》,“知经术”,“懂儒学”,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故执政较为宽容和仁慈。三,太后是刘贺夫人的婶婶,有私交,重感情,故她对刘贺不仅“诏归昌邑”,而且给予“汤沐邑二千户”的待遇。[1](P2946)这大概是刘贺被封海昏侯后,他和夫人为了感恩频频给上官太后上书的原因之一。[2]

总之,上官太后在临朝称制期间,对刘贺的废立及宣帝的继位起了重要作用,在霍光与太后的策划、运作下,实现了帝位交接的平稳过渡。同时,刘贺被废后,太后对其处置比较温和与宽容也出之有因。

元平元年(前74)宣帝即位,这时刘贺已返归昌邑,住在原昌邑王宫,有奴婢183人,配有一位“廉吏”领取钱物到市场购买商品等,一位“督盗”主管徼循,还雇用了“士卒”防备盗贼。他自己身着短衣大绔,冠惠文冠,佩带玉环,插笔于头,手持木牍,举止随便,过着“庶人”的居家生活,深居简出,历时11年。期间,霍光势力已经覆灭。宣帝通过山阳太守张敞对刘贺的考察和汇报,认为其“不足忌”之后,将刘贺的处置问题提到了重要的日程。在处置刘贺问题时,宣帝既不依照过去群臣的奏议迁刘贺于房陵,也不依照太后把刘贺留在昌邑的指令,而是断然下诏,将刘贺从昌邑南下远封为海昏侯。据《汉书·宣帝纪》载,元康三年(前63)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粲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1](P257)《汉书·武五子传》也说:

其明年春,乃下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言:“贺天之所弃,陛下至仁,复封为列侯。贺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奏可。贺就国豫章。[1](P2769)

诏令说明,宣帝封刘贺为海昏侯“就国豫章”,与古时舜封象的故事密切相关,他是以舜封象的历史经验为依据的。相传舜与象是兄弟,但二者的道德、品行有别。舜为人“和孝”,“行厚德,远佞人”,“天下咸服”。而象则“至不仁”,“常欲杀舜”,品行不端,是淫乱之徒。[1](P32-38)于是“舜封象于有鼻”。颜师古注曰,“有鼻,零陵,今鼻亭是也”[1](P2770),即今湖南境内,秦汉时期属南楚。当时豫章和零陵均属南楚地理范围之内。大概由于这个原因,故刘贺被封豫章。所谓“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师古曰:“析,分。殊,绝也。”[1](P2769)又《说文解字》段注,“殊”字的本义是诛、死。“凡言殊异,死绝,皆引申之义。”“析而不殊”的意思是虽然分开了,但骨肉还是相同。[3](P161)所以,豫章太守廖奏言:“陛下圣仁,于贺甚厚,虽舜于象无以加也。”[1](P2770)

宣帝依据历史经验,将刘贺封于豫章海昏的决策,一方面关注到了“骨肉之亲”,对刘贺不是诛杀,而是将其封为列侯。这体现了其“宽仁”的执政理念。另一方面,将“嚚顽放废”的刘贺,远离故地,迁徙到南楚的豫章之地,且规定其“不得奉宗庙朝聘之礼”,这又从道德、礼制层面对刘贺的“罪过”给予惩罚。宣帝“惩罚”刘贺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像舜封象那样,将其远封到落后地区。史称:

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哈,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4](P3940)

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窳萌蠃蛤,食物常足。故啙窳媮生,而亡积聚,饮食还给,不忧冻饿,亦亡千金之家。[1](P1666)

南方暑湿,近夏瘅热,暴露水居,蝮蛇蠢惹蠢生,疾疠多作。[1](P2781)

上引文献中的“楚越”,或“江南”“南方”,涉及的地域范围较广,它泛指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广大地区。这些地区的社会经济、风俗习惯等,并不完全一致。但就总体来说,汉代的楚越或江南地区与北方中原地区相比,仍显得较为落后,至少在西汉中期以前它是属于欠开发地区,也有不少值得关注的共同点,这主要表现在:一,地广人稀。据《汉书·地理志》统计,当时许多地方,如零陵、桂阳、武陵、长沙、豫章等,至公元2年每平方公里平均只有2-3人左右,人口分布密度极为疏落,远低于中原的人口分布密度。二,民多以“渔猎山伐为业”。种植作物以水稻为主,“饭稻羹鱼”,民食鱼稻,辅之以板栗、菱角、荸荠、莲藕等。耕作方式,或“火耕而水耨”。水稻产量平均每亩1.37石左右[5],低于中原地区的农产量。三,民“无积聚而多贫”。虽然地势饶食,自然资源丰富,但劳动力少,经济没有得到开发,又由于不少人呰窳偷生,习惯于满足现状,故这里的人“贫多而寡富”,经济生活没有中原富裕。四,气候“卑湿”。“南方”河网广布,湖泊众多,森林茂密,有些地方地势低下而潮湿,这种自然环境,使“瘴疠”之类的传染病多发。因气候不适,中原之民往往以远涉长沙、舂陵为畏途。

再说,封地的规模和人口数量,南、北差距也大。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豫章郡,管辖18县,只有67462户,356965口人。[1](P1593)海昏县人口仅4000多户。山阳郡(原昌邑国,后改为郡),管辖23县,拥有172847户,801288口人。[1](P1592)具体到海昏和昌邑两地,当时管辖的人口数量,海昏比故昌邑少了很多。从这个角度来说,宣帝远封刘贺于海昏,实际上是明封暗贬,对他降位使用,使其政治经济地位变低,也是一种“惩罚”。

大量史实说明,宣帝“为政宽仁”,而又“信赏必罚”。他对“建议定策,以安宗庙”的有功之臣,大加赏赐;而对“欲危宗庙,逆乱不道”者则给予惩罚。[1](P251)宣帝奉行“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1](P277),他既重儒亦重法,儒法并用,以儒规范伦理道德,以法强化统治权力。对刘贺既有“宽仁”之心,也有“惩罚”的一面。王道、霸道兼而用之,这在处理刘贺“罪过”的问题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近期学界,当论及宣帝远封刘贺于海昏的原因时,有论者说:“海昏毗邻鄱阳湖,湿气尤重。将刘贺封于此,无疑是希望加重他的病情,从而借刀杀人。”[6](P331)还有的说:“宣帝知道刘贺‘疾痿’,患风湿病,却把他封到‘卑湿’的南楚之地,希望刘贺早夭的用心昭然。”[7](P76)这种推测性结论能够成立吗?这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问题。

首先,这种观点与宣帝分封刘贺于海昏的原意相悖。前引史料说明,宣帝是借鉴舜封象的历史经验,“骨肉之亲,析而不殊”,把刘贺分封为侯,远离故地,到社会经济落后的地方,以示惩罚,而不是希望刘贺“早夭”。

宣帝掌握生杀大权,若要一个人死,下达一道“诏令”就行,无须采用分封“卑湿”之地的手段,借刀杀人,使刘贺早夭。宣帝分封刘贺的出发点,不是针对刘贺患有“疾痿”,才故意封之于“卑湿”的海昏。分封与早夭没有必然联系。汉帝常居长安,非卑湿之地,昭帝只活到21岁,宣帝43岁,后来的元、成、哀、平诸帝都是年轻时就去世。刘贺的死因也绝对不是由于“气候”所致,考古工作者认为与他吃“西瓜”有关。在笔者看来,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他因权力斗争失败、地位落差太大、精神压力过大、心态失衡、愤慨不平的结果。

司马迁说:“江南卑湿,丈夫早夭。”[4](P3937)这里说的“江南”是哪里?其空间范围有多大?文献记载不一,往往用“江南”指代某一特定的具体地域。如,《史记·秦本纪》:“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4](P266)《越王勾践世家》:“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4](P2097)《货殖列传》:“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进而在对江南作注时,裴骃《集解》引徐广曰:“江南者,丹阳也。秦置为鄣郡,武帝改名丹阳。”张守节《正义》则认为:“此言大江之南豫章、长沙二郡,南楚之地耳。”又《汉书·地理志》称:南郡“夷道县”,“莽曰江南”。这里,或将“巫郡”与“江南”,“江南”与“泗上”并列;或以“江南”与“衡阳”“九江”“豫章”“长沙”并列;甚至将“江南”或释为“丹阳”,或释为“豫章”“长沙”,或谓之“夷道县”。这些事例说明,当时“江南”的地域范围有时仅指相对具体而特定的地域,某地或某县。但汉代文献中有时又用“江南”泛指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广大地区,它往往成为“大江之南,五湖之间”的统称。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根据地理条件,物产分布,指出:“夫山西饶材、竹、谷、纑、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枏、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4](P3922)他把全国划分为山西、山东、江南、龙门碣石以北四大区域,其中的“江南”,乃包括了长江中下游以南的许多郡国。古人地理概念不甚精审,加之文献记载的着眼点有别,故有关江南的说法不一,各有所指。这里,假若是指广义的“江南”,气候“卑湿”,丈夫是否就会“早夭”?也不一定如此。从史实来看,江南“卑湿”一直存在,并没有因此“早夭”而导致人口减少。相反,自武帝以后,北人大量南迁,江南本土人口也迅速增长。例如:荆州的南阳、南郡、江夏、长沙、桂阳、零陵、武陵等郡,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的人口为3 597258;到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人口上升为6265952,增长率高达42.6%。扬州的庐江、九江、丹阳、豫章、会稽、吴郡等郡,西汉元始二年人口为3 206213;到东汉永和五年人口上升至4338538,增长率为26.1%。[8](P1-4、P18-23)可见,“江南卑湿,丈夫早夭”之说,不免有夸张之嫌。即使个别地方出现这种情况,也不能视为普遍现象。

要之,我们探讨宣帝分封刘贺于海昏的原因时,不能脱离当时“诏令”的原意。宣帝不是针对刘贺患有“疾痿”,故意封之于“卑湿”的海昏,不能将“卑湿”操弄成政治化。“江南卑湿,丈夫早夭”的“江南”,或许是指特定的个别地方,非指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地区,不当夸大。我们运用史料时,当从实际出发,做出适度的评判。

刘贺被废黜之后,深居在昌邑王宫期间,宣帝虽然一度认为刘贺“不足忌”,但由于刘贺身份特殊,对其仍有“忌惮”之心,防范监视并未放松。这主要是因为刘贺在昌邑长期经营,有盘根错节的关系,根基深厚,怕他一旦有机会,招兵买马,扩大势力,威胁到自己的帝位,而将刘贺迁离昌邑,贬至海昏乃可削弱其对皇权的威胁。特别是从汉家制度和辈分来说,刘贺继承皇位比宣帝刘询更为名正言顺。刘贺与刘询是叔侄关系,前者为武帝之孙,后者为武帝曾孙。所以,刘贺的存在对宣帝始终是个隐患和威胁。《汉书·武五子传》记:

数年,扬州刺史柯奏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万世问贺:“前见废时,何不坚守毋出宫,斩大将军,而听人夺玺绶乎?”贺曰:“然。失之。”万世又以贺且王豫章,不久为列侯。贺曰:“且然,非所宜言”。有司案验,请逮捕。制曰:“削户三千。”后薨。[1](P2769-2770)

孙万世与刘贺的这段对话说明,刘贺想掌握皇帝印玺,力保皇权的动机和想法,确乎是存在的,只是“失之”,错过了机会而已。这一案件,被扬州刺史告发后,有司要逮捕刘贺,宣帝虽然没有同意,但“削户三千”,使刘贺在海昏的“食邑四千户”,削掉了3/4,减少了一大笔租税收入,可见惩罚之重。这也进一步说明,将刘贺远封海昏,使之远离政治中心,是宣帝消除威胁、巩固皇权的重要举措。

宣帝远封刘贺于海昏的用意,除了消除其对皇权的威胁外,还有一点,就是试图让“抗力”变“合力”,利用刘贺戴罪封侯“藩卫汉室”。

实行郡、国并行制度的汉代,随着集权体制的形成与确立,除了不断加强郡县的行政统管之外,也注意对王国、侯国的地域布局。武帝以后,王国、侯国分封较多,至昭帝时王国主要有胶东国、鲁安国、清河国、中山国、广川国、城阳国、六安国等;侯国有温水侯、兰旗侯、容丘侯、良成侯、蒲领侯、南曲侯、成献侯、新市侯、江阳侯、阳武侯等,而且这些侯国多集中在中原及北方地区。南方只有长沙国,它处设置的侯国极少。①加之,当时北人大量南迁。需要加强对南方的管辖和统治,这当是宣帝远封刘贺于海昏侯又一个用意。实际上,刘贺到了海昏国后,他频频自称“藩臣”,如据海昏侯国出土奏牍记载:

24、南藩海昏侯……元康四年十月(图八,24号)

25、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

26、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

27、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书言/……帝陛下陛下使海昏……/臣贺昧死……/再拜上……/陛……/元康四年(图八,27号)

35、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图九,35号)

48、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言/□□□臣贺昧死再拜谨使陪□□□事仆臣饶居奉书昧死/再拜为秋请/皇上陛下陪臣行行人事中庶……臣贺昧死……/皇上陛下/……康四年……(图一一,48号)[9]引文中“南藩”的“藩”字,据《说文》:“藩,屏也。”有屏障、屏卫之义。刘贺自称“南藩海昏侯”,意为他是汉室的藩臣,在南方藩卫汉家王朝。他和诸侯王齐王闳、燕王旦一样,不过他们是作为诸侯王分别“封于东土”和“封于北土”,而刘贺是作为列侯“封于南土”,均可称为汉朝的“藩辅”或“藩臣”,都是藩卫汉室、臣服中央王朝的意思。

海昏侯刘贺藩卫汉室,臣服中央王朝,除了自称“藩臣”之外,还突出表现在:

一是依制向宗庙献“酎金”助祭。刘贺和其他的诸侯王、列侯一样,“岁时遣使诣京师侍祠助祭”,即奉宗庙守祭祀。如海昏侯墓出土的金饼上有用墨书写的题记:“南藩海昏侯臣贺元康三年酎金一斤。”元康四年刘贺又使家吏向宗庙献酎金。据出土奏牍载,“……□□拜谨使陪臣行家□事仆□/……年酎黄金□□两/中庶子□□□臣饶□……/……/元康四年”(图四,7号)[9]。引文中的“仆”掌出行车马,“中庶子”掌侯府家事,“饶□”应为家吏人名。该奏牍虽然文字残损,但意思清楚,是元康四年刘贺使家吏行事“献酎”之证。

二是定期派陪臣代向皇帝“朝请”。刘贺为表示其遵守汉家制度,也有使人代“请”或“秋请”之举。如据海昏侯墓出土奏牍记录,“……书言/……贺再拜谨使陪臣行家丞事仆臣饶居奉书 ……/……再拜□以请/皇……/皇……”(图八,32),“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再拜上书言/□□□臣贺昧死再拜谨使陪□□□事仆臣饶居奉书昧死/再拜为秋请/皇帝陛下陪臣行行人事中庶 ……臣贺昧死……/皇帝陛下/……康四年……”(图一一,48号)。[9]这说明,刘贺申请朝请,除了派陪臣、家吏“仆”“中庶子”“饶居”等之外,还派遣家吏中主管礼仪的“行人”和最高级人员,即总管家务的“家丞”出使,以示对朝请的重视。

三是经常向皇帝、太后“上书”言事。依照汉制,刘贺和其他诸侯王、列侯一样,不时向皇帝上书“言世务”“言得失”。如据海昏侯墓出土奏牍记录,“……臣贺□/□拜/上书/帝陛下”(图四,13号),“南藩……/臣贺/再……/上书/……帝陛……”(图一○,42号),“……/臣贺昧……/再拜/上书/皇帝陛下”(图一一,45号)。他不仅向宣帝上书,而且还和夫人“待”向太后上书,如“……贺正□……/太后陛下陪臣行□□事……妾待□□□□以闻/……/元康四年十月癸酉上”(图三,4号),“南藩海昏侯臣贺昧死/太后陛下臣贺昧死再拜……/……/太后陛下陪臣……/太后陛下/……”(图八,30号),“海昏侯夫人/妾待……/再拜/上书/太后陛下”(图三,1号)。[9]上书的对象不一,有的是刘贺本人向宣帝上书,有的是刘贺与夫人“待”联名向太后上书,有的是刘贺夫人“待”专门向太后的上书。根据上书的内容性质和机密程度,有些上书还派遣陪臣呈送,以示重要,表明他密切保持与中央王朝的联系。

刘贺的上述举动,虽然未能实现预期目的,但表达了他在位期间是遵守汉制,维护中央王朝的,在履行“藩卫汉室”的义务。

海昏国的设立对赣鄱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当时刘贺家族及故“昌邑从官驺宰官奴”和大批北人南迁,使海昏乃至豫章郡的人口得到迅速增长。他们带来的北方先进生产技术,对豫章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有学者说:“海昏国的经营,也许对豫章郡两汉之际启动高水准经济开发确实有奠基意义。”[10]其说可从。再者,从海昏侯墓出土的《论语》《易经》《礼记》等儒家典籍及编钟、编磬等乐器来看,当时有关儒家思想、礼乐文化等,在赣鄱应也得到传播,这些,对藩卫汉室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汉宣帝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霍光称他“师授《诗》、《论语》、《孝经》,躬行节俭,慈仁爱人”[1](P2947)。班固称赞他“高材好学”[1](P238)。宣帝“政令明,发令行”,励精图治。他将刘贺远封海昏,既消除了其对皇权的威胁,又用之藩卫汉室,可谓决策精准、用意良深。宣帝治国理政,不仅反腐倡廉有许多不凡举措,而且懂得民间疾苦,“轻徭薄赋”,力求“边境安宁”。这些,对当时稳定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及汉文化向南方传播等起了重要作用。

注释:

①《汉书》卷十五下《王子侯表》(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84-486页),并参见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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