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斌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安徽 安庆 246011)
“课程思政”是指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融入课堂教学环节,实现教书和育人有机统一。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课堂教学的中心环节,各门课程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1]2017年12月,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出,要积极推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切实提升“课程思政”的育人成效。知识产权法作为培养高质量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课程,在教学实践中应当重视专业知识与德育知识同向同行,使学生成为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这不仅是适应国家教育政策的要求,更是高校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
思想决定行动。在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一方面,受到“教育器物化”的影响,有些知识产权法教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由思政专业教师开展,自己只需要做好专业知识的传授即可,从而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中过于强调课程的专业特性,忽视“育智”与“育德”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还有部分教师虽然认同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价值,但是认为知识产权法同其他部门法如宪法一样具有鲜明的意义立场和价值取向,并不需要过多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渲染,如若在专业教学中生硬植入思政元素,将会出现“生拉硬扯、两张皮”的现象,无非是摆花架子的面子工程,画虎不成反类犬,反而影响专业课程自身的教学效果。这些对于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作用地位的认识偏差,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失语’、专业教材中‘失踪’、学术论坛上‘失声’,弱化了课堂思政的育人效能。
德国教育学家赫尔巴特早在19世纪就明确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思想,认为德育问题同教育问题是广泛深远而又必然产生内在联系的,阐明了教学和教育之间不能割裂的内在逻辑。[2]课程思政被赋予专业课程“教学的教育性”使命,专业课程教学方法也因此而适当变革。然而,在知识和信息不断更新的时代,部分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一方面,知识产权法思政课程过于注重理论的宣讲,内容也很陈旧,未能结合知识产权应用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特征,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难以激发学生兴趣。另一方面,思政元素融入知识产权法课程方式生硬,附加痕迹过于明显,形成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相互隔绝的“孤岛效应”,容易使得学生产生排斥心理。课程思政是将国家的政策、党的宗旨、为人处世的准则巧妙地暗含于专业知识内容之中,是自然而然、如盐在水的浸润,现场即道具,场景即应用,不必生搬硬套、牵强附会,例如,在教学过程中平常使用的PPT,其中引用的素材或者资料要标注来源,借此可引导学生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合法利益。另外,新媒体、“互联网+”等新载体平台未被充分利用,教学手段落后,思政素材来源渠道狭窄,致使课程思政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课程思政要注重从深层次和多方面将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进行融合,真正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目的。其中,深层次主要强调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融合的深度,思政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专业课表面、浅尝辄止,如同油浮于水,而是注重挖掘蕴含在专业课知识之中、需要凝练的某一具体的德育内容,做到水乳交融;多方面则强调德育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宽度,不仅仅是两者之间的某方面或者某环节之间的融合,而是系统的、全面的融合。但在知识产权法授课过程中,或是思政元素挖掘不够充分,意犹未尽,或是思政元素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有效衔接,丧失了整体性和连贯性。比如,利益平衡原则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各个组成部分,作为“帝王法则”的诚信原则更是如此,需要在知识产权法教学过程中整体设计,一以贯之,相互依托持续为思政教育牵针引线。
当前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健全合理的保障机制予以有效支撑,制约了课程思政的深入开展。虽然当前保障高校教学工作整体推进的体系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前提,但是诸多方面突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课程思政评价监督体制较为空洞。目前既没有独立评价“课程思政”实施效果的指标体系,同时也没有将思政效果有机地纳入高校现行的教学、科研、人事各领域评价体系之中,使得课程思政的育人成效难以得到客观合理的评价,教学仅仅成为“保基本”的硬性任务,“重教书,轻育人”的现象十分普遍,教师对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参与意识较为淡薄。二是课程思政具体实施机制比较粗糙。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如何落实需要具体细化,对于规划设计、过程指导、组织协同、技术支撑、经费保障等制度等需要进一步凝练,更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3]
思政课程载于知识之车,寓于知识之所,要将价值观引导蕴涵于知识传授之中。《论语·公冶长》中说:“未知,焉得仁?”也指出了知识传授与德育涵养具有同一性。虽然课程思政注重价值观念的塑造,但是也不能忽视科学知识的支撑作用,而是通过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的同时实现对学生的人生教化。因此,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应突破知识传授体系的窠臼,将道德规范、职业素养、政治观念、精神感悟等德育元素融入教育之中,实现价值体系的升华,引导学生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4]例如,在讲授知识产权战略和相关政策时,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资源,唯有自己真正掌握核心技术,才能真正掌握国家发展的主动权和增强竞争优势,从而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目标,也是高校工作的立身之本。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要旗帜鲜明地重视思想政治和品质美德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指引。美国学者利昂·P.巴拉达特认为:“西方社会几乎每个儿童都被系统化地教导他们的国家是最好的国度……人们对于祖国的认同感非常强烈。”[5]这种“系统化”的教育方式,其中既有显性教育方式,也有隐性教育方式。课程思政除了注重显性教育外,常常采用“潜在课程”或“隐性教育”的方式,意在用渗透性的、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悟出价值教育的内容。我国古人很早就重视“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战国时期“孟母三迁”的故事,就体现了隐性教育在助人成长成才方面所具有的合理价值。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构成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显性教育是直观的、侧重于通过具象的结果呈现的教育形式,隐性教育在熏陶和感染方面具有优势,更加强调通过抽象特点形成对过程的评价。只重视显性教育而忽视隐性教育,难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功能,只关注隐性教育,不重视显性教育,会使教育活动丧失其价值目标。在知识产权法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形成育人合力,凸显课程思政的育人成效。
马克思指出:“理论问题本身的解决,只有借助于实践的力量,才能实现。”[6]只有学以致用,将理想的种子在实践的土壤中深深扎根,并孕育出新芽并结出果实,才是思政课程教学改革的目的。知识产权法作为兼具法律性与技术性的课程,应用性特色明显,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相联。不仅在理论上教会学生“是什么”,还要从实践上教会学生“怎么做”,把课程思政教学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鼓励学生通过身边鲜活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升认识、分析和解决价值问题的能力。例如,通过中兴、华为等优秀品牌走向世界舞台的典型案例,增强学生对民族品牌的支持和对民族文化的自信,教育引导学生将人生的理想抱负寓于脚踏实地的具体行动之中,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教师是推动课程思政的始基。“亲其师,信其道。”教师自身的思政水平、道德素养和教学能力,对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成功至关重要,也对学生道德品质塑造产生直接影响。教师只有深谙“课程思政”本质,才能在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升,真正践行“课程思政”的教育宗旨。第一,强化对专业课程教师的培训学习。可以通过聘请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组织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师开展实践研修等形式,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思政素养、德育意识和德育能力,使之“经师”兼具“人师”,更好实现专业教学和思政教育无缝对接、交汇融合,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7]第二,组建课程思政的团队,凝聚智慧,形成合力,在共频共振中提升个人思政意识。例如,安庆师范大学成立知识产权研究院,所有授课教师都积极参与课程思政建设,一起制定教学计划、一起设计教学内容、一起答疑解惑,突破了以往高度集中于“思政课程”的“点”“线”的瓶颈,共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使专业教师思政教育的自觉意识和德育能力得以提升。第三,建设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的示范课体系。可以通过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教学竞赛等活动,注重典型优秀作品的示范和榜样角色的塑造,引领学生成长成才,激励更多教师投入到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之中。
课程思政不是“课程”和“思政”简单相加或叠合,也不是将专业课程中剥离出几节课时专门讲授思政内容,而是要实现两者“如盐化水”般地融合。因此,课程思政应注意融入技巧,即大德要传,其道应巧。第一,根据知识产权实务性强的特性,以翻转课堂为抓手,采用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融入思政元素,使学生在思考和探究课程本身所蕴含的思政元素以及需要改进的方向,举一反三,见微知著,深入领悟课程思政的教育内容。第二,设计一些热点问题,在情景化、案例式教学中融入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帮助学生在纷繁复杂而又多元化的信息社会形成正确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健全的人格,让思政教育焕发出新活力。比如,在中美两年之久的贸易争端战中,美国密集打压中兴、华为等中国科技公司引发全球关注,借此可以唤醒学生自主创新精神,激发科技兴国的热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再如,通过“翟天临事件”引导学生认识论文诚信的重要性,遵守“科研伦理”规范,从而树立求真务实的科研态度。第三,信息化技术延展教学时空,给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带来新的机遇。例如,互联网平台具有及时、准确、直观等特点,更有新鲜感、追随感,在知识产权法教学相关节点可以适时插播《厉害了,我的国》《大国重器》《学习强国》等反映我国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等视频资料,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第四,打造教学实践平台,将其打造成为知识传授与德行培育融合的重要阵地。可以通过校内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创新创业中心的职业开发和校外调研实训和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促使学生经历风雨,砥砺品性,增长才干。[8]
尊重课程建设规律,遵循专业课程的内在逻辑,合理定位思政元素的契入点,科学设计教学内容,是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建设的基础。第一,找准德育元素的契入点。知识产权法作为与自主创新、国家科技发展紧密关联的一门课程,内在蕴含的思政元素十分丰富,德育元素融入点的抓取要讲究技巧,侧重寻找能够引起学生共鸣而主动接受思政元素所传递精神效果的内容,精选一些贴切教学目标的能够与思政主题巧妙融合、无缝衔接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问题的课程案例,比如, “新浪诉凤凰网中超赛事案”、“琼瑶告于正侵权案”、新冠疫情期间医疗用品专利和商标引发争议的案件等,实现“天边”的法治案例与“身边”的法制故事并举,既能丰富课堂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又能提高育人质量。第二,整合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师要有意识对深入各类专业课的德育资源进行挖掘和整合,如社会科学中的伦理道德、人文精神、辩证思维,自然科学中的科学精神、逻辑思维、工程伦理等,丰富思政资源供给,实现功能互补,优势迭加。第三,重视教材建设。以学生为立足之本结合学科的特点规划教材的设计编写,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融入教材之中,在每章节附后复习题设计上,增加思政相关的考核题目和配套案例的价值分析。
构建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的保障制度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有力支撑。第一,加大经费投入。对“课程思政”建设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教学比赛、项目建设以及实践调研等活动,确保课程思政建设顺利进行。第二,建立健全“课程思政”评价机制。教学成效评价是提升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促进教学过程良性循环的有力抓手。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检查教学大纲、教义教案、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学业成绩等方法,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考核和教学情境设置为目标建立覆盖课程思政教学全过程的分析和评价体系。二是对学生考核评价机制。学生是课程思政实施的受体,学生的人文素养、理想信念、政治抱负、道德品行等提高的层次和水平,直接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同时,学生是课程思政评价的成员之一,要注重根据学生评价反馈,指出课程思政建设的不足,针对性进行修正和完善。第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课堂评价、职称评定、绩效计算等和课程思政联动,加大“课程思政”在现有高教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做到制度明晰、奖惩适当、管理规范,充分调动专业课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到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建设中来。第四,建立协同机制。马克思认为,“同样多的人在同样多的时间内通过协作所生产出来的东西,比之分散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东西要多。”[9]从效率角度肯定了协作形成合力所起的效果和作用。“课程思政”需要学校行政机关、各院(系)、直属单位等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协调推进,才能形成有效合力,实现协同效应。教务部门应当统筹全校的教育资源,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遴选教材等;人事部门要承担课程思政教学管理考评工作,制定激励措施;图书馆可以在思政资源和思政实训场所方面提供帮助,例如,安庆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科馆员在思政视频资源供给、思政资源查寻技巧和思政资源版权清理等方面提供了必要支持和培训。此外,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特长,辅导员的范围应从专职的辅导员扩大到兼职辅导员。例如,安庆师范大学鼓励一些思想政治觉悟高、教学经验丰富或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管理干部作为兼职辅导员,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提供了人才保障。
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作为知识经济保护神的知识产权法应当全面充分挖掘其蕴涵丰富的思政元素,建立科学合理的思政教育体系,将优秀的品德深深植根于学生心田,并外化于实际行动,使知识产权法课程思政充分发挥“1+1>2”的效能,使专业教育、思政教育共同绽放为双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