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基于浙江省10所高校的调查研究

2021-12-06 00:42:33王绍让
关键词:高校学生共同体利益

王绍让

(浙江工业大学 保卫处,浙江 杭州 31001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百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青年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青年学生发展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的回应和解决,才能更好地促进其成长成才。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改革发展,青年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益诉求表达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通过高校青年学生利益诉求体制的建构,将学生作为主体纳入高校治理共同体构建,不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以人为本思想在高校的具体体现与落实,也是高校自身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青年学生培育担当精神与涵养家国情怀的精神内涵。由是,如何在立足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视域下,构建有效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促进高校多元利益群体间有序关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健全新时代学生利益表达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同时也是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期,新时代的青年人肩负着国家和民族赋予的重任。“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青年的成长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息息相关。作为青年大学生成长需求的体现,大学生利益诉求机制的构建不仅是高校育人使命的天然内涵、依法治校的题中之意,更是青年学生培育主体意识、内化担当精神与家国情怀的必由选择。

(一)高校育人的天然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这也是高校育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指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获得自由与幸福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1]。青年学生反馈的利益诉求体现其成长成才需求,充分重视并构建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正是体现了高校育人育才的使命要求。同时,对于利益诉求,获取的方式、内容不但是一种“实然”判断,更是一种“应然”召唤,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因此利益诉求的背后必然伴随着相应的价值观。高校在面对学生利益诉求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青年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化被动反应为主动应对,在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价值观的正向养成,这也是高校“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根本使命的要求与召唤。

(二)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作为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建构并规范高校青年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正是依法治校的内涵要求。作为我国首部高等教育专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实行民主管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规定了学生申诉的渠道和方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也要求各高校制定章程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突出对教师、学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其权利义务。学生是高校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利益诉求的表达更是参与高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

(三)高校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

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是高校维稳的基础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权是维稳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3]。学生利益诉求的表达与维护是高等教育发展与和谐校园构建的内在要求。学生是区别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要素,其合理诉求的表达既是学生体现自身价值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路径,也为高校更好地进行教育管理和教育服务提供了重要基础。倘若学生的合理诉求得不到理性的表达和疏导,则势必会引发非理性行为,同时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爆炸式增长,学生容易转向自媒体表达诉求,给学校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影响高校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四)高校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所有社会成员不但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承担责任和义务,也享有相应的社会治理成果。大学作为一个多元的组织,包含多元主体在多维度、多层次上的多要素需求,不同的目标、利益、权利与义务在其中互动与博弈[4]。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为青年学生参与学校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规范化的现实路径,是高校学生参与民主生活的重要实践,而治理共同体所赋有的“现实和有机生命体”的本质“营造了共同承担责任、彼此尊重的氛围及一种个人与团体认同感”[5],也会为学生更加有效、合理的表达利益诉求提供良性反馈。与此同时,一定的民主实践经验的积累也可以不断强化学生的共同体意识与参与共同体治理的能力,为其今后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担当时代重任奠定基础。

二、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现实症结

为深入了解新时代青年学生的利益诉求,切实掌握当前高校利益诉求表达与反馈机制现状,笔者从利益表达意识、利益表达路径、利益回应机制等多维度进行问卷设计,面向浙江省内10所不同类型的高校利用分层抽样调查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分布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包括部属综合性重点本科高校1所,省部共建本科高校6所(涉及综合类、理工类、医药类、艺术类、农林类、师范类),其他本科院校3所(涉及综合类、财经类、理工类),调研高校涵盖不同办学层次与类别。根据高校的不同人数比例进行问卷发放,调查共计发放5 000份问卷,有效问卷4 636份,有效率为92.72%。从问卷数据来看,女生占比40.7%,男生占比59.3%;从政治面貌来看,中共党员占15.32%,民主党派0.21%,共青团员占81.13%,一般群众占3.34%;问卷对象范围涵盖大一至大四各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且四个年级比例相对较为均匀。从调研数据来看,当前高校学生利益诉求的表达逐渐受到重视,但表达机制的有效性与学生利益诉求的旺盛性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矛盾。

(一)意识困境:共同体精神薄弱,利益诉求内容多元和低层次性

基于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以及思想活动的多变性,当前高校学生的利益诉求内容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态势,内容趋向多元化。从调研结果来看,当前高校学生的利益诉求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按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一是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占比57.2%,主要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如专业课程设置、师资条件、教材等);二是涉及资源管理,占比50.37%,主要体现为学习资源、生活与住宿条件等问题;三是涉及学校日常组织管理,占比49.03%,主要体现为奖学金等荣誉评比、勤工助学申请、违纪违规惩处;四是涉及个人成才服务保障,占比43.54%,主要体现在价值观引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服务服务等方面。从调研中发现,一方面,学生对于利益诉求内容的关注层次较低,过于关注后勤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与自己直接相关的显性权利,而相对忽视申诉听证、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等更高层次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人人有责意识缺位下,学生利益诉求的表达往往会陷入“奥尔森困境”(1)奥尔森在其经典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指出,除非一个集体成员数量很少,或者存在强制或某种特殊手段,否则理性、自利的个体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集体利益,即使这么做可以使他们全体获益。,追求过度个人理性下,参与度弱化和搭便车心理会反噬学生集体利益诉求的保障。

(二)路径困境:利益诉求表达路径狭窄和单一性

当前,学生利益诉求呈现出利益主体多样化和多元化、利益关系差异化、利益实现市场化等特点,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平台与载体也逐步走向多元,但由于规范化和系统性有待完善,过去利益诉求反馈路径单一所带来的行为惯性也并未真正扭转,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效果未达预期,仍然无法满足学生的利益表达需求。从调研数据来看,学生利益诉求表达路径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但主要路径仍呈现单一性。78.32%的学生选择向辅导员反映;58.42%的学生选择向学生会或学生维权组织反映;39.46%的学生选择网络路径;21.08%的同学选择院长、校长信箱以及领导接待日等。可以看出,学生使用最多或者最愿意选择的表达路径是向辅导员或学生组织反映,而对于学院或学校举行座谈会解决利益诉求的路径并无过多关注,微媒体等高效、便捷的利益表达网络路径在学生群体中的认可度也还不够高。与此同时,学生参与学校民主治理是其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个人主体性意识与能力的途径,但当前此种情形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形式单一、参与面狭窄的问题,56.92%的学生认为学校应当建立参与民主治理的保障机制,50.44%的学生认为应当改进和增加学生参与的方式。由此可见,高校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系统的、多元的、全面畅通的学生利益表达路径体系。

(三)行动困境:利益诉求表达行为缺乏稳定性与有效性

高校作为学生与教师等构成的复合共同体,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当前高校学生长期以来作为治理的受众客体,缺乏民主治理的实践,在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缺位的情况下,较多的同学缺乏维权的主动性与理性。调研数据显示,在主张利益诉求具体行动时,85.48%的同学会因各种原因中断诉求表达的行为,其中60.24%的学生有表达想法但因过程繁琐而作罢;20.98%的学生虽心有不满,但只停留在抱怨而无实际行动;还有4.27%的同学则表示无所谓并置之不理;仅有14.52%的学生认为只要是自己的利益就会去争取,会主动找相关部门寻求解决。“群体没有逻辑推理能力,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6],在缺乏理性辨别与主动行动的情况下,一旦出现主导者,大部分同学往往容易沦为“乌合之众”,在表达利益诉求的行动中呈现盲目跟从或被支配的倾向,阻碍真实与普遍利益诉求的反馈。与此同时,当对维权结果不满意时,27.49%的学生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20.68%的学生则表示不会。缺乏个体利益诉求表达与反馈的闭环,利益表达时重内容表达轻过程跟进,一旦未得到满足的利益诉求积累到一定程度,将面临个体合法行为向群体非理性行为退变的风险,为高校治理埋存风险隐患。

(四)制度困境:利益诉求管理机制僵化和滞后性

在当前高校治理体系中,学校仍是治理的单一主体,学生仍处于简单的被治理的地位,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存在着清晰的分界;同时,国内较多高校暂未建立系统性的诉求反馈与协调机制,学生治理泛化为学生事务管理,部门行政权力交织滋生了责任推诿、“踢皮球”现象,从而导致学生利益诉求无法得到及时反馈。调研显示,22.98%的学生认为学校对利益问题落实不到位,反映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21.98%的学生认为回应机制不完善,不知道由谁解决问题;9.70%的学生认为问题反馈不及时。根据奥斯特罗姆的理论,在一定的约束制度下,人具有利他性[7],但是高校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僵化和滞后提高了青年学生作为个人参与治理共同体的成本,导致个人参与集体行动利他行为意愿的削弱。基于此,87.51%的学生认为应当设立利益表达的专门机构;57.95%的学生希望机构的成员来自学生群体,并吸纳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在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意愿方面,81.1%的学生表示愿意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由此可见,学生对于利益诉求问题反馈的呼声较高,且乐于参与相关机构的工作,这也为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重构提供了基础和方向。

三、治理共同体视域下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探索

基于对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构建的重要性和现实困境的剖析,有学者从强化学生组织的利益表达功能、完善学生管理体系的对话平台和建立学生参与的决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具体路径[8],为构建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客观来讲,已有研究成果所提出的具体路径还存在着对富有新时代特征的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方式和载体发生变化的回应不够、对新时代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构建的主体界定及其职能划分不清和高校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构建原则和规范缺乏顶层设计等问题。因而,新时代构建高效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应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构筑治理“共同体”,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主要原则

一是畅通性原则。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关键在于“表达”,只有学生将真实诉求表达出来,才能推进互相理解和解决。二是正当性原则。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应正当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诉求,应及时给予学生充分说明和解释,加强正面的引导。三是规范性原则。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方式方法要依法依规。要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要求的渠道、途径,促进学生利益诉求正面畅通的表达,而非通过非理性甚至暴力的方式来表达。四是建设性原则。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实现的目标和任务,是要引领个人进步和促进学校发展。要坚持以生为本,从有利于学生的视角出发,将学生最关心的、与学生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学生当前最不满意的事项摆在第一位,予以及时、有效地回应。要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建立平等的关系,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到学校具体治理事项中来,努力推进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具体内容

新时代构建高效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应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构筑治理“共同体”,围绕学生利益诉求的畅通性、正当性、规范性和建设性等四大原则,进一步拓宽和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渠道,转变治理理念,做好学生利益表达的规范引导,重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实现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专业化、创新化、规范化与制度化发展。

1.专业化:转变理念,加强培训。马克思曾说过“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不再是独立自在的封闭性的原子,而是“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2]。面对当前青年学生利益诉求层次低、意愿表达稳定性差等情况,以共同体思想指导高校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创新,将青年学生纳入治理主体地位,在参与治理中实现个人思想与能力的成长。一是高校管理者应改变传统“家长制”的管理思想,将学生从被管理的客体转变为共同管理的主体,积极培育学生共同体意识,肯定学生合理的多元利益,鼓励通过广泛参与、互动对话等形式,发挥青年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因此高校要将工作前置,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制度、政策制定等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广泛邀请学生全程参与,既能充分保障学生的权利,也能促进学校和学生两大主体同心同向同行。二是转变工作理念,强化服务引导。学校教职工尤其是学生工作者应当转变原有的工作理念,将学生利益表达机制的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积极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引导型,与学生深度交流,广泛征求学生的利益诉求,并注重对学生学习、生活、交往及人格等方面的引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成长成才所需。三是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工作的质效。高校应建立学生、教职工和学校职能部门三级培训机制。加强对学生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培训,尤其是对表达内容、文件格式、表达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学生正确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通过教育理念的更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教职工处理学生心理变化及利益诉求的技巧与能力,进一步落实责任人身份;加强对职能部门的培训,增强全面维护学生权益的责任意识,正确理解和处理学校权力与学生权益间的关系,组织和推动职能部门对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学习和运用。

2.创新化:畅通平台,创新路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创新化发展是在现有基础之上,整合各类资源,畅通利益诉求的表达平台,创新表达载体,逐步形成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立体网络,实现学生利益诉求“有地方说”“有办法解”,这也是加强学生利益诉求表达与保障机制建设的关键。一是凸显主体,发挥学生组织的纽带作用。可参考借鉴美国高校模式,深化高校学生组织管理改革,建立清晰的权利和责任清单,强化学生组织“服务学生”的主责主业,增强保障学生权益能力和水平。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以参与者身份给予一定程度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发挥学生组织在学生权益表达和保障中的价值和作用。二是整合资源,畅通表达平台。梳理学校和各学院已取得成效的表达路径并择优予以推广,形成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设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同时要优化现有沟通交流模式,形成“热线、网络、座谈”三位一体利益表达新机制。三是创新路径,增强工作成效。立足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征,紧密围绕青年学生的“网民”身份特征,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线上路径,发挥线上线下协同效应。应充分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兴互联网资源,加强建设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短视频微视频账号,构建人人参与、随时关注、随时发声的微媒体矩阵,转变主体话语功能,更加融入学生群体,使其成为“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组织动员、答疑解惑、工作创新”的新阵地[9]。

3.规范化:重视反馈,规范回应。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规范化发展是要注重利益诉求的反馈及对学生的规范回应,这是加强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就利益诉求的反馈而言,一是建立学生利益诉求反馈处置的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学生利益诉求反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各学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利益诉求处置的统筹规划与协调落实,并定期围绕学生关注的利益诉求热点问题、重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从根本上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二是健全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处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接收到学生的利益诉求信息时,应当先组织专门人员对该信息所反映的情况予以审查,并对该诉求类型予以精准分类;然后将已核查的信息交由专门机构进行核实,并由该机构配置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出具解决方案。利益诉求的处理应当及时、有效,对于无法受理的利益诉求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学生并进行合理解释。三是建立网络答复与反馈公示制度。一方面对重要的学生利益诉求予以公示,既可避免其他学生重复表达,也能让所有学生及时、充分了解诉求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要运用微媒体平台设立专题板块,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网络答复[10]。同时,对于诉求答复与反馈的时限以及学生的满意度应当作出具体要求,纳入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

4.制度化: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创新高校青年利益诉求反馈机制,完善相关体系,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伴随治理结构的变革,构建“一核多元”新型同心圆结构,打破“中心—边缘”现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包括听证制度、事后申诉制度、学生事务公示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等,确保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有制可循、有制必依。从学生利益诉求信息的角度看,一是应完善诉求信息的监测和搜集机制,通过对不同渠道中反映学生利益诉求的各种信息与信号的监测,形成由“学生—组织—学院—学校”构成的多主体信息链条,达到搜集目的;二是完善诉求信息的审查、筛选和分类机制,依据既定的标准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出合理的诉求,并通过科学的分类机制进行区分,使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11];三是完善诉求信息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将筛选并分类好的利益诉求进行落实处理,及时反馈。从协调联动的角度看,还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学生利益诉求表达的“家—校”联动机制,对于学生提出的诉求,学校应当与家长加强联系,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形成教育合力,提升高校治理的效率。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新时代高校肩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历史重任,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完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培养体系,通过确定四个原则,推进四化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摸清摸准学生发展的问题和需求,抓细抓实学生利益诉求的回应和解决;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学生参与高校治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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