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开江
(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务局农村水质监测中心,甘肃天祝733299)
天祝县青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同其他工农业生产开发建设项目一样,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给项目区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如项目建设中施工废渣料弃倒、植被破坏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项目区所在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为了尽可能消除这些影响,提高项目的社会效应,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指导思想,分析评价主体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措施,通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为主体工程设计部门提供设计依据,达到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根据前述计算,天祝县青河小流域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2 800 t/km2,项目区属中度侵蚀区,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征在工程建设施工活动期间。
施工区产生的废土弃渣清理不及时,导致其进入施工场地,影响工程精准度与施工进度。同时,山体爆破与开挖有可能引起塌方等安全事故,威胁工程安全,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与工期拖延,也会对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土壤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继而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降低土壤抵抗侵蚀的能力。在遭遇高强度、历时长的暴雨时,将施工产生的弃土大量带入河道,导致该河道的某一段堵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灾害。
工程施工设计应考虑遇见高强度暴雨时的保护措施,避免因暴雨返工。暴雨期间应对河岸采取防冲措施,如不及时布设,该河岸必定会受到不同程度地冲刷与侵蚀,继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应设计固定堆放位置,如随意放置,暴雨季节会造成河道淤积,减小河道过水面积,使水位抬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排涝泄洪工作。
工程开挖深度一般较大,对农田土层结构破坏也较大,即使工程施工完毕修复农田,农田地力在短时间内也难以恢复,一定层面上影响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需采取合理有效的施工组织措施,例如剥离开挖熟土层、各土层分类放置、表土回填、使用合理的土地整治修复技术,进而降低因施工给农田带来的损失。
工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即为水土流失的整治责任范围。基于以上原则,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结合本工程特点,通过现场调查和工程建设影响分析,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堤防、谷坊、管道、调蓄水池、渠道、截引、生产生活区、机械维修厂、仓库等。直接影响区主要范围为堤防、谷坊、渠道、管道两侧,调蓄水池截引及施工生活区四周等区域,直接影响区面积为堤防、管道内外侧各5 m 范围,调蓄水池四周各5 m 范围。
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行期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工程开挖土方大、机械碾压、破坏土层颗粒结构等,可能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危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破坏原生地表,加剧水土流失。建设施工破坏了原生地表,降低了地表粗糙度,如遇大风或降水,就会出现较强的水土流失,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二是增加河道泥沙量。松散的土石渣散落于河床中,在洪水通过时将挟带至河道下游改变其水质,对下游的需水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按照工程施工区地形地貌特点及施工时带来的水土流失,结合该工程建设的整体布局及国家对整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划分治理责任区。加之工程建设与多年使用,造成河床某段冲刷塌陷,河道走向偏离原方向,靠近岸边植被冲毁,土壤储水能力降低,同时上游遭遇暴雨时河道来洪量大增,进一步加剧水土流失。本次项目整治主要是固定河床走向,保护河岸两边农田,扩大河岸两边植被覆盖面积,改善河道小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能力,继而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主要有护岸工程、管道工程及施工道路等。
护岸的基础开挖及填筑过程极易形成扬尘,因此合理利用清基清坡产生的弃土是水土保持首要措施。表层土是清基清坡产生的弃土,有机质含量高,可用于河岸护堤、绿化;对填筑的部分堤防背水边坡采用覆土种草进行植被恢复;为避免临时堆土区水土流失需要布设临时拦挡和临时排水措施;弃土处理时可开挖排水沟、沉沙池将其就地拦截,减少河岸入沙量,同时保证施工区的用水通畅。
管线工程主要是管沟的开挖,管道线路长,扰动原地貌,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在不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雨水冲刷作用下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应结合管线工程开挖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线临时堆土采用彩条布苫盖,装土编织袋压边等临时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对管道施工地进行土地整治后撒播种草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开挖的临时堆土进行临时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撒播草籽,恢复原地貌。
对占用耕地的临时道路进行迹地清理,最大限度地恢复为耕地。对占用滩地的临时占地,根据工程布置特点及沿线地形条件,主要用于施工营地和护岸工程交通,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平整,恢复原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