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为记性太好而苦恼。
说这话并不是要拉仇恨。我的好记性很少用在学习上,也没有那种看书过目不忘的本领。我记得的,大多只是生活中看似琐碎无用的东西。
比方说跟朋友约见面,提起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的见面,她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已经是几个月前甚至一年前的事了,我却能清楚地说出见面的时间、地点、心情,甚至记得我们当时吃的是哪种牌子哪种口味的冰激凌,以及吃冰激凌时她跟我聊过什么话题。我的记忆如此全面而精确,以至于她怀疑我是有超大内存的机器人。
再比方说,换季整理衣柜的时候,妈妈拎起一条运动裤说:“这个好多年不穿,扔掉吧。”那是一条淡紫色、宽大厚实、款式简单的运动裤,由于年月太久,已经褪色得厉害,灰扑扑的,却让我倍感亲切。看着它,我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遥远的童年时代,妈妈穿着它在屋里做家务的情形,它湿了水的样子,它散发的肥皂和洗衣粉香气……我不知道这些记忆平时都藏在哪儿,反正一见这条运动裤,它们就像听到呼唤似的,哗啦一下全跑出来了。
“还是留着吧。”我说。
“唉,什么破烂都不舍得丢!”妈妈无奈地抱怨。
是的,我喜欢旧物,穿旧了的鞋、起毛球的衣服、有划痕的钢笔、刷不掉茶渍的杯子、晒得发黄发脆的书页、生锈的单车、夕阳里斑驳的教学楼……对我来说,它们不仅仅是物品,更是承载记忆的容器,是旧时光的载体,是过去的证据,带着温度与深情。把它们丢掉,我的童年和青春记忆仿佛也会跟着被丢掉,那是难以挽回的失去,是难以承受的痛苦。
物品因附着于其上的记忆而有了意义和价值;人活一世,因种种经历和体验而感到充实有趣,留下丰富的记忆。当人老去,生命将尽之时,身外之物什么也带不走,唯有回味往日记忆,总结自己的一生。记忆是埋藏最深、陪伴到最后的财富。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记忆,而我的问题在于记忆太多、太深、太顽固。我太珍惜那些美好的记忆,以至于一丝一毫都不舍得忘却,几乎到了病态的地步。我会写大量的日记来记录倏忽而逝的想法和细节,或者把那些记忆拆散,然后东一点西一点、不露痕迹地藏进我写的小说和诗歌里,让它们永远活在字里行间。
多数人觉得记性差是缺点,希望自己能够博闻强识、过目不忘。可是,记性太好真的是幸福的事吗?不,记忆是财富,也是重负。
世界上有一种人患有HSAM综合征(超级自传体记忆综合征),他们有照相机一般的记忆,几乎失去了遗忘的能力。他们会记得进入大脑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几十年前的记忆跟一天前的记忆一样清晰。这是一项貌似值得令人羡慕的特异功能,但实际上,如此庞大的记忆是沉重的负担,他们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一个是正在发生的现实,一个是不断重现的过往,他们每天都在经受回忆的困扰和折磨,不少人都快要被逼疯。这样的记忆实在令人望而生畏,我倒吸一口冷气,心想,跟他们相比,我还算幸运的。
记忆让人痛苦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些记忆太过美好,而我却无论如何都回不去了。无数次梦见或回忆起自己坐在中学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放学前在黑板右下角用粉笔布置家庭作业,底下同学闹哄哄地嚷嚷着:“课代表你跟老师求求情,今天作业少留点儿行吗?”那种感觉过于真切,那些场景过于鲜明,而我明确地知道一切都过去了,时间不会倒流,十五六岁不会重演,那种感觉,与其说是怅然的怀旧,不如说是无尽的折磨。
记忆是什么?是基本的心理活动?是大脑内部海马体的化学反应?有时我觉得,自己仿佛不是由血肉组成,而是由记忆组成的。独一无二的记忆,是我之所以为我的原因,是“我是我”的证明。
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我都要像电脑下载文档一样,花几秒钟来回忆、确认自己是谁,身处何时何地。那种感觉很奇妙,过往二十多年的记忆瞬间回到体内,我得以知道在我的生命里发生过什么。假使醒来时记忆有所缺失,我还是从前的我吗?我的性格、思考判断能力、行事作風,都可能因此而发生改变。是过往的一切决定了此刻的我,我是过去时光的合集。
记忆是财富也是重负,而为了那些美好的部分,我愿意承受重负。
编辑/梁宇清
高源,笔名蜜蜂听雪;90后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在《儿童文学》《诗刊》等刊物发表作品若干;著有小说《秋安》《长安梦》《蓝莓日记》,诗集《无法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