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广东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模式探讨

2021-12-05 16:26陈秋菊
福建林业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古树名古树绿化

陈秋菊

(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广东 广州 510520)

绿美古树乡村是指以乡村绿化美化为基础,集古树资源保护和观光、乡村文化展示、科普宣教和绿色家园等功能为一体的,宜居、宜游、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建设绿美古树乡村,目的是构建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美丽乡村,使广大农村真正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场所和生活空间,有效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活质量,增强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托全省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乡村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广东省提出建设绿美古树乡村,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向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升级。

1 建设的必要性

1.1 推进美丽乡村和美丽广东建设的需要

2018年1月,国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全面保护古树名木,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4月,广东省政府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中提出,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18年8月,广东省正式启动《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高质量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山地“绿起来”,让森林“大起来”,让人居环境“美起来”,让山区群众“富起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广东省乡村拥有丰富的古树资源,充分利用这些原生性、代表性、历史性的珍贵古树资源,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绿美古树乡村,打造乡村绿色、美丽的旅游名片,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着力点,也体现了新时期林业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使命担当。

1.2 保护古树资源和传承历史文脉的需要

根据2018年广东省古树名木普查数据统计,全省共有古树80398株,古树群826处[1]。这些古树广泛分布在村镇的山头、湖边、田野、路旁,构成了优美壮丽的自然植物景观,保存了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承载了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建设绿美古树乡村,不是简单的植树造林,而是通过古树公园、绿美家园和绿美古树乡村廊道的形式,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美丽乡村,恢复“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自然生态,将古树保护、文化传承和生态理念融入乡村建设,让古树、古村、古桥、古井和古驿道述说沧桑历史,为乡村建设赋予文化灵魂,从而实现乡村经济、生态建设和文化振兴的有机融合。

1.3 营造美好乡村休闲空间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优质生态空间的需求日趋增强,而公共休闲绿地和户外休闲场所不足逐渐成为影响乡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乡村公园、城乡绿道、绿化广场等休闲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乡村绿化质量不高,活动设施配套不足等现象普遍存在。建设绿美古树乡村,可以充分利用古树、古树群、风水林、河流沟渠、池塘、宗祠等乡村空间建设各类公共休闲绿地,营造更多的乡村休闲空间,建设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村庄院落,打造“古树美、庭院美、村庄美、生态美、生活美”的乡村景观和生活环境,实现美丽乡村与美好生活的有机融合,全力推动乡村发展迈上新台阶。

1.4 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现代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广东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具有强大的生机和广阔的前景,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巨大。推动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将会丰富乡村的旅游景观资源和旅游景点,形成以古树为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品牌和名片,促进农村生态旅游产业链的构建。

2 建设条件分析

2.1 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

广大乡村是古树名木资源分布的主要区域,全省80398株古树名木中,有70128株古树名木分布在乡村,占总株数的87.22%[1]。按古树名木保护等级进行分类,全省33.42%的一级古树和33.93%的二级古树分布在粤北地区,23.08%的一级古树和20.89%的二级古树分布在粤东地区,可见,粤北、粤东等区域乡村的古树名木具备较高的保护价值和知名度。2016年,中国林学会开展的全国最美树王评选活动中,广东省6株古树入选全国最美树王,包括江门新会小鸟天堂榕树、广州中山纪念堂木棉、梅州梅县千年梅树、韶关南雄枳椇树、韶关始兴米槠和肇庆四会石寨村人面子,其中5株古树均位于乡村。

2.2 乡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8 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07%,比全国平均水平(59.58%)高11.1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远大周边省份[2],尤其是粤北内陆山区、粤东和粤西沿海地带,乡村居民对提高收入水平和改善村居环境的需求更加突出。2018年8月,广东省旅游数据中心发布的《广东乡村旅游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接待乡村游游客3.37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1909.2 亿元,分别占广东旅游接待人数和全省旅游总收入的56.25%和30.3%,这也为发展以绿美古树乡村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提供了市场保障。

2.3 充分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将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提出到2020年,全国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建成2万个国家森林乡村[3-5]。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也提出将大力建设森林乡村,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公园列为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2018—2022年,广东省重点扶持2277个贫困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6]。2019年,广东省林业局出台了《广东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提出“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森林乡村,重点建设绿美古树乡村和绿美红色乡村……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提升的行动目标”,并已投入2.0亿元建成森林乡村440个和绿美古树乡村100个。2020年,广东省财政还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森林乡村建设。

3 建设思路

以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古树资源和村落风水林等景观资源为依托,利用秀美丰富的自然山水、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和民俗文化,打造“一树、两园、三廊、四旁”的绿美古树乡村景观格局,以古树彰显特色,用绿色点亮乡村,建设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乡村风貌,实现“五美”(古树美、庭院美、村庄美、心灵美、生活美)建设目标,让南粤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4 建设任务

4.1 实施古树资源保护

4.1.1 开展古树保护和复壮 一是摸清古树资源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古树保护和管理档案;二是制定古树保护和养护方案,根据古树生长状况和保护价值,实施相应的抢救、复壮和养护措施,配套建设围栏、树体加固、棚架、防雷和保护标识等保护设施,有条件的乡村可根据需要建设水位观测、病虫害预警和日常监控等监测设施和设备。三是按照古树的景观价值、文化价值和科研、科普价值,科学组织古树观光、游览和科普宣教活动。

4.1.2 开展风水林保护 一是尊重和延续岭南传统村落背山面水、山环水绕的基本风水格局,保育环村山脉、村前流水或池塘边、村落宅居四周的茂密树林,形成三面环村,重点突出村落风水林格局;二是通过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宣传牌和制定乡规民约等措施进行严格保护,减少人为干扰;三是融合乡土习俗和风水林保护,合理增加休闲和科普设施,适度发展乡村公园或村落小游园等形式的乡村景区。

4.2 营建乡村休闲空间

4.2.1 建设古树公园 依托乡村丰富的古树和古树群景观,在保护古树资源的基础上,以古树观光、休闲游憩和科普宣教为主要功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发展乡村古树公园,为农村居民提供集休闲、游憩和科普宣教为一体的乡村休闲空间,同时也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条件。

4.2.2 建设绿美家园 通过庭院植绿、增加农村休闲绿地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特色民居和美丽村庄建设。一是开展送树苗下乡活动,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庭院绿化,构建四季常青、花绿结合、错落有致的庭院景观;二是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地和空地,发展公共休闲绿地,包括村级公园、小游园和小微休闲绿地等;三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打造清洁舒适的生活空间。

4.3 建设绿美乡村廊道

4.3.1 建设生态科普宣教廊 依托乡村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生态科普宣教建设。通过实物展示、图文解说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自然科普宣教活动,增进乡村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发展一批乡村自然教育基地。

4.3.2 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廊 积极推进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传承。鼓励乡村开展历史遗迹、古村落、特色民居、祠堂、庙宇等人文遗迹的修复和建设,展示岭南地区丰富的人文历史和特色建筑;通过实体展示、图文展示和民俗活动体验等形式,打造人文历史展示长廊。

4.3.3 建设绿美古树乡村景观廊 整合古树、风水林、乡村庭院、农田、民居等乡村特色景观,利用道路和河道进行合理串联,配套建设风雨廊、休息座椅、休闲绿地和景观小品等,以展现“记得住的乡愁”为核心,打造“一村一韵”的特色景观长廊。

4.4 提升乡村绿化品质

4.4.1 提升道路景观绿化 选择优良的乡土景观树种,对乡村的主干道路两侧、村庄沿线的乡镇道路、重要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绿化,打造“一路一景”,建成畅通安全、干净整洁、绿树成荫、特色分明的乡村林荫道路。通过补植加密、强化管护等措施,对乡村周边重要交通节点周边林相提质增效,打造乡土特色的道路景观廊道。

4.4.2 开展水岸绿化 利用村庄原有的河流和库塘湿地,结合碳汇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积极推进河道和库塘的岸边绿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在小型湿地建设带状休闲绿地、绿道、湿地公园或滨河景观带。改善湿地水面环境卫生,保障湿地岸线自然、整洁,打造清洁、美观、自然的湿地景观。

4.4.3 实施宅旁绿化建设 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实施绿化美化建设。根据立地条件种植乡土经济林果,适当配植可观花、观叶、观果等类型的园林植物,打造优美宜人的乡土村居景观。

4.4.4加强村旁绿化建设

建设环村绿化带,加强自然村之间的闲置地和空地的绿化,以发挥水源涵养、防止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形成“村在林中”的绿化景观效果。

5 保障措施

5.1 政策保障

一是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层层推动。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在绿美古树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积极促进绿美古树乡村建设的进行。二是科学统筹,系统推进。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发展理念,保护古树资源、自然生态环境、历史遗迹和乡土文化,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资源保护、乡村发展的关系。三是强化管理,科学发展。坚持绩效导向,加强资金管理,将资金的使用和工程实施的成效紧密结合起来,与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推动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5.2 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保证建设经费;二是创新农村居民的义务植树机制,采取义务植树、认种认养、种植纪念林、捐赠造林等形式,推动广大农民搞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三是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多方面参与、多元化筹资投入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推进绿美古树乡村建设。

5.3 宣传保障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牌等,在乡村开展古树保护、古树公园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的宣传工作,建立农村居民植绿、爱绿、护绿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农村居民对当地历史、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引导农村居民体验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建设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活力和动力,营造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通力合作、合力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建共治,保障绿美古树乡村建设成效,形成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良性发展态势。充分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权,积极鼓励村民自己动手、自力更生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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