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俞健平,颜峰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是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已经成为评价城市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环境噪声点多面广,来源复杂,准确掌握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已经成为噪声治理的重要基础。为了解扬州区域环境噪声现状及变化规律,对扬州市区域环境噪声进行跟踪监测,监测范围覆盖扬州市区及所辖区县城市建成区。
本文通过对扬州市“十三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评估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分析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变化规律,进而为今后城市发展过程中环境噪声的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和《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322-94)中区域环境噪声测量和评价的相关技术规范,将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成多个等大的正方形网格。扬州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置监测点952个,每年监测一次;其中市区以600m×600m的网格共布设208个测点,网格覆盖面积74.88km2。监测点位距离地面12.m-4.0m。
选用爱华AWA5688+型多功能声级计,每个监测点测量10分钟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简称:等效声级),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对区域环境噪声进行评价。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见表1)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单位:dB(A))
根据监测要求,测量2016—2020年扬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昼间等效声级和2018年夜间等效声级,按以下公式进行运算:
1.昼间区域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2020年,扬州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平均声效等级同比下降2.4dB(A)。市区昼间平均声效等级较高的区域主要在东南片区,老城区及城北噪声总体水平较好。
所辖各区县中,2020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最好的是仪征市,平均声效等级为49.49 dB(A),为一级(好),平均声效等级最高的是宝应县,为56.0 dB(A),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高邮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4 dB(A),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江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为51.6 dB(A),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与2019年相比,江都区昼间平均声效等级同比下降0.4 dB(A),高邮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1.9 dB(A);宝应县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效等级同比上升0.2 dB(A),仪征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上升0.1 dB(A)。
2020年,扬州市声源结构与往年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影响扬州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然是社会生活噪声,占比69.7%;其它声源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16.1%、9.6%、4.6%,见图1。
图1 2020年扬州市声源结构图
2020年,按扬州市声源强度排序,依次为交通>工业>施工>社会生活,其中交通声源强度为三级(一般),其他声源强度均为二级(较好)。
与2015年相比,2020年,扬州市声源结构中交通噪声占比有所上升,增加了2.1个百分点,施工噪声占比下降了2.2个百分点,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占比变化不明显。社会生活、工业、施工、交通的声源强度均有所上升,范围在0.6—3.8分贝之间,扬州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比2015年有所下降。
经spearman秩相关系数法分析扬州市各区域昼间区域噪声年化趋势,“十三五”期间,扬州市区、江都区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声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其中宝应县下降较明显。
与2015年相比,2020年宝应县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由一级(好)下降至三级(一般),高邮市、江都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由一级(好)下降至二级(较好),扬州市区和仪征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不变,扬州市区为二级(较好),仪征市为一级(好)。
2.夜间区域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2018年对全市952个点位进行了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扬州市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效等级最高的地区是宝应县,为45.1 dB(A),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其次是扬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4.8分贝,总体水平为二级(较好)。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2018年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效等级分别为43.2 dB(A) 、43.9 dB(A) 和43.1 dB(A),总体水平均为二级(较好)。
与2013年相比,2018年扬州市区、仪征市、宝应县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无变化,高邮市、江都区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由一级(好)下降至二级(较好),见图2。
(1)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与城市发展格局密切相关,“十三五”期间,扬州市区和江都区的区域噪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相对平稳,离市区较远的区县(如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声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其原因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县级市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带来更为活跃的社会经济活动有关;
(2)“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率的提升,扬州市噪声污染的声源结构以及时空分布规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车流量逐年增加,交通噪声所占比例相应也有所增加,近些年,针对施工噪声的投诉较多,相应的管控措施也较及时,使得施工噪声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交通、工业、施工、社会生活的声源强度均有所上升,扬州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比2015年有所下降,噪声尤其是机动车噪声污染成为民众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3)城市昼间与夜间噪声声源结构和强度分布有较大差异,昼间噪声污染较明显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工业集中区,如经济开发区;夜间噪声平均声效等级较高的地区主要是商业集中区。
图2 2018年扬州市区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等级分布
(1)目前扬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仍然以手工监测为主,环境噪声声源种类多、分布广,有较大的随机性,传统的短时间段单点手工监测方式已经不能全面反映城市噪声污染的真实状况,也难以分析城市环境噪声的变化规律和趋势。
(2)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城市规模不断增大,现有的噪声监测网格已不能完全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或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曾经的工业区搬离城市,用地现状已发生变化,存在点位代表性不足、调整滞后的问题。
(3)社会生活噪声点多面广,社区、居民楼及所属配套设备噪声管理困难是困扰生态环境部门的新课题。
(1)加快推进噪声自动监测装置的建设及应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能够持续不间断地对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能有效掌握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的时空分布规律,有助于分析噪声变化的趋势以及异常区间,缓解日益增多的监测点位和有限的人员、仪器之间的矛盾,使得监测结果更全面、客观,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噪声污染防治效果,为环境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2)及时调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当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人口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加设点位或重新布设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需满足相关规范,且须执行点位调整程序。
(3)加强噪声污染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参与意识。对于商业噪声、交通噪声,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将社会生活噪声降低到最低程度;推动规划部门制定本市建筑隔声地方标准,提高居住建筑隔声质量,减轻或避免配套设施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