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刚
稻烟轮作系统中除草剂不规范使用往往导致后茬烟草产生药害。
中国农科院烟草研究所等单位研究人员,通过大田试验和室内盆栽试验,系统研究了稻田常用除草剂10%双草醚可分散油悬浮剂对烟草的药害症状、对烟草农艺性状和生理性状的影响、残留消解动态以及致害剂量。结果表明,双草醚残留会导致烟株矮小,烟叶变黄卷曲,甚至产生褐色药斑或枯萎坏死。双草醚对烟株农艺性状的影响随施药剂量的增加和暴露时间的延长而增大,对株高和叶面积均有抑制效果,且第60天效果大致相同;双草醚药害导致烟株不同叶片组织激素含量紊乱,其中生长素(IAA)、赤霉素(GA3)含量明显降低,脱落酸(ABA)含量发生不同程度的升高。残留消解试验表明,在土壤和叶片中的双草醚含量分别大于0.012、0.0185毫克/公斤时,烟草会有药害产生;施药安全间隔期不应小于85天。
10%双草醚可分散油悬浮剂致烟草药害的临界施药安全剂量为10毫升/亩,施药间隔大于85天,才不会对烟草产生负面影响。但目前10%双草醚在我国水稻田的推荐使用剂量一般为15~25毫升/亩,明显超出临界施药安全剂量。因此,为确保当季水稻除草效果及后茬烟草安全,在稻烟轮作系统中应谨慎使用双草醚,可使用其他替代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