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场景:社会、空间与人的媒介化

2021-12-05 03:37郑二利
关键词:媒介社交空间

郑二利

(天津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 天津 300387)

一、“互联网场景”概念的含义

中文语境中“场景”一词的内涵比较丰富,它至少有两种指称的意义。一是物理场景(scene/scenescapes),主要指生产意义的地点。在现代都市中,遍布着各式各样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物理场景。咖啡厅、茶馆、酒吧、艺术馆、画廊、影院、餐馆、购物中心等城市公共空间,被装扮成适合于聚会、休闲、消费的空间。物理场景是具有美学意义的空间,它有边界,可测量,容易识别。加拿大学者丹尼尔·亚伦·西尔认为,物理场景是“某个地点的美学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种我们都很熟悉的观察方式”(1)丹尼尔·亚伦·西尔、特里尼克尔斯·克拉克:《场景:空间品质如何塑造社会生活》,祁述裕、吴军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2页;第8页。。在物理场景中,人们通常会依据周围情况来协调自己的行为并体验场景呈现的意义。场景约定了协调群体行为的规范,也给予群体行为共通的意义。影院与酒吧是不同的场景:在酒吧中放浪形骸无伤大雅,而在影院中必须静坐观影。显然,“把握场景整体意义的能力以及对嵌入事物中的行为的暗示进行恰当反映的能力,在某种意义上与我们精神架构紧密相连。但是,这些能力也明显受制于历史及社会的变化和完善”(2)丹尼尔·亚伦·西尔、特里尼克尔斯·克拉克:《场景:空间品质如何塑造社会生活》,祁述裕、吴军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2页;第8页。。物理场景由社会历史文化所主导,它们塑造社会行为并给予其意义。

场景的第二种含义特指互联网场景(context),即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由智能技术塑造的、耦合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场景。互联网场景通过屏幕嵌入个人日常生活中,人们在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之间无缝链接的行为已成为一种日常生活实践。这一实践为人们购物、社交、娱乐、获取资讯等提供了行为背景框架。现代人已无法摆脱媒介的影响,从早上起床到晚间休息,媒介几乎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的媒介化伴随着个人存在感与社会文化发展媒介化的趋势。正如罗伯特·哈桑所说:“在一种全新的、(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隐形的书写形式——代码——的基础上,在文化、政治、娱乐等方面,虚拟世界中的一些特质决定了现实的公共逻辑。”(3)罗伯特·哈桑:《注意力分散时代:高速网络经济中的阅读、书写与政治》,张宁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VI页。无疑,智能技术正在改变传统经验如文化、经济等领域的生产与运作方式。同样,这也是互联网场景的底层逻辑。

对于互联网场景,已有一些学者做过界定。2014年,美国知名博客写手罗伯特·斯考伯与社会媒体专栏作家谢尔·伊斯雷尔出版了《即将到来的场景时代》 (AgeofContext),在这部著作中,两位作者详细论述了构建互联网场景的五大技术,即“移动设备、社交媒体、大数据、传感器和定位系统”。(4)罗伯特·斯考伯、谢尔·伊斯雷尔:《即将到来的场景时代》,赵乾坤、周宝曜译,北京联合出版社,2014年,第11页。他们的兴奋点在于:五大技术发挥原力,为人类提供智能化、私人化服务。在书中,两位作者罗列了十二个领域中近百个案例来描绘未来的场景时代。有已在试运行的无人驾驶汽车,其行驶起来更为安全、便捷;也有让人脑洞大开的装有传感器的药丸,能实时反馈你的健康信息;还有人工智能私密好友充当场景助手,它比私人秘书更了解你;等等。总之,两位学者是场景时代的拥抱者,他们对即将到来的场景时代既憧憬又兴奋。他们无疑是技术乐观主义者,向往技术创造的智能世界。尽管书中所描绘的“场景时代”还未到来,但是,在商业领域中,“场景”已成为行业创新的立足点,尤其是“场景化产品设计”“场景营销”等都已成为高频词汇。

学者彭兰把场景视为媒体的一种核心要素,她认为:“在移动互联网语境下,场景(context)是指用户当下的生活状态和体验细节,关注和强调用户行为的时空立体感、整体性和关联性,是继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另一种核心要素。场景由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分别是用户实时状态、用户生活惯性、空间与环境、社交氛围。”(5)彭兰:《场景:移动时代媒体的新要素》,《新闻记者》,2015年第3期,第20页。彭兰强调了在互联网语境下对场景用户的过往习惯以及与之相关的实时体验的关注。

显然,互联网场景包含智能技术这一维度。技术源于人类,反过来又会介入人类世界并改变世界。移动设备、社交媒体、大数据、传感器、定位系统等智能技术解析用户、管理时空,在互联网“用户思维”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智能技术在对人、社会进行深度数据解析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撬动人与社会的力量不可忽视。互联网场景的本质是关系,其在技术的导向下,在人、物、空间之间建立多元、交互的关系。这是一种导向个人的关系模式,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物、个人与环境之间共享一个时间和空间。场景提供给个人的是被“计算”后的体验。外出旅行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平台上搜索一个景点,平台已经监测到我们的踪迹,我们可通过“搜附近”了解到此时此地餐饮、住宿、路况等信息。媒介中的“传感器”“定位系统”时时刻刻在监测我们,也为背后的操控者提供了可利用的数据资源。

对个人来说,互联网场景所建立的关系模式并不是随意的,而是基于数据追踪、数据监测所建立的智能化、系统化的关系模式,是在后台隐形的“数据拥有者”对个体实施“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方式。我们在购物平台买东西时,常常会遭遇场景式关系。在搜索一样商品时,系统会自动关联商品细致分类、商品购买量、用户评价等,还会推荐同类商品、周边产品,并且自动标注过去买过的商品和商家,以吸引购买者的关注。当用户需要支付商品时,如果手头宽裕,可以直接支付。如果无法直接支付,那么平台会依据对用户的信用评估,给出一定额度的“借款”,让用户先“花呗”。基于购物场景的关联而管理和控制着购物者的整个购物过程,这是基于大数据所形成的管理和控制,其在算法框架中形成,体现了场景时代的“数据意识形态性”。数字化生存产生的“关系模式”具有较强的诱导性,诱使人们困锁于数据结构中,将判断、抉择等让渡给算法,却对其中隐含的权力关系浑然不觉。

二、 “微粒社会”:互联网场景下的社会形态

德国学者克里斯多夫·库克里克把数字化社会称为“微粒社会”:“这种新型的社会是高度解析的,不再关注平均值,因为他有了更好的东西:高密度的、更详细的认知。……由于数字化进程的发展,我们所有人都在一步步地进入精细解析的社会。”(6)克里斯多夫·库克里克:《微粒社会》,黄昆、夏柯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VI页。在微粒社会中,人被各种数据精确量化,成为与其他人高度“差异化”的数字单体。互联网场景下的“用户”思维,实质上把人视为与他人高度“差异化”的数字单体,这在互联网商业竞争中表现得更为显著。本质上,互联网场景的“用户思维”,就是利用智能技术降低用户的不确定性,强化控制性。

这是大数据主义的表现:把一切纳入算法之中,通过数据管理用户。“大数据催生了人类对生命和世界的一种全新认识,即认为所有生物都是算法生物,受算法支配……此外,当一切都是数据,甚至某些事物也被概念化为数据时,那么一切都可以纳入算法的框架。”(7)郑二利、王颖吉:《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意识形态:基于大数据对价值观和行为活动影响的思考》,《新闻与传播评论》,2019年第1期,第73页。在大数据主义观念中,人被视为算法生物,人的行为被视为由兴趣爱好、欲望情感等算法所决定并支配。尤瓦尔·赫拉利认为人是生化算法的组合,他说:“每时每刻,大脑的生化机制都会创造体验,但一闪即逝,接着就是更多体验闪现、消失、闪现、消失,彼此快速相连。这些瞬间的体验并不会累积成永续的本质。”(8)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从智人到智神》,林俊宏译,2017年,第273页;第334页。在他看来,人的大脑生化机制连续不断地创造瞬间体验,由于都是瞬间体验,它们并不连续,因此不会形成永续的本质。据此,他推断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可靠。事实上,在互联网场景中,人常常被瞬间体验所诱导和控制。计划上网几分钟,结果资讯、视频、图片关联而至,不知不觉几小时过去了。因此,数字巨头看到“借助数据进行决策活动的潜在机会不断涌现,其影响力涉及企业以及整个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正因此美国经济学家埃里克·布莱恩约弗森认为大数据将引发‘管理革命’”(9)史蒂夫·洛尔:《大数据主义》.胡小锐、朱胜超译,2015年,第103页。。

大数据引发“管理革命”,其本质上是互联网场景“用户思维”的体现。人们在各类数字平台上进行社交、娱乐、购物时所关注的内容、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等都会成为被算法解析的数据。因为这些数据记录了人们的兴趣爱好、行为偏好,甚至深层欲望。赫拉利说:“一般人看来,经济就是有农民种小麦,有工人做衣服,有顾客买面包和衣服。但在专家眼中,经济机制就是收集关于欲望和能力的数据,再转化为决策。”(10)尤瓦尔·赫拉利:《未来简史:从智人到智神》,林俊宏译,2017年,第273页;第334页。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关于这样一种万物互联、人物交互的移动生态,拉图尔的说法是:“人和物交换特性,相互代替”,物也在感知、记录人的踪迹与测算人,“各种与人相关的物的数据,是人的行为、需求及状态等的一种外化或映射,物可以提高人的‘可量化度’与‘可跟踪性’,通过物来了解人”。(11)彭兰:《智媒化:未来媒体浪潮——新媒体发展趋势报告(2016)》,《国际新闻界》,2016年第11期,第18页。

当用户被大数据高度解析后,用户行为会被预测,互联网场景把用户置于“投其所好”的场景关系中,诱导并管理用户。依据用户需求所产生的场景关联,受数据意识形态的支配,属于数据管理权力支配下的关系模式。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场景呼应了人的一种行为模式。《影响力》一书中提到了“固定行为模式”:为应付复杂多变的环境,人们需要一条捷径,这就慢慢形成了一套固定的行为模式,当相关情景被触发时,我们会不假思索地作出相应的反应。(12)沈国梁:《新零售本质上就是一种互联网跨界进化》,《中国广告》,2020年第10期,第103页。需要警惕的是,尽管互联网场景关系呼应了人的固定行为模式,看似方便快捷,但却未必尊重人性本身。围绕人的兴趣爱好、行为偏好建立的关系模式,也可能导致用户被结构化、被固化的境遇,这可能形成对人的一种新束缚。正如克里斯多夫·库克里克所说:“控制革新者的初衷就是掌控未来,他们意图从我们的行为模式中预测我们下一步做什么,并对我们施加影响。商人想要知道这种模式,从而让我们更多地去购买商品;警察想要了解这种模式,从而控制我们;政治家想要了解这种模式,从而将我们引向他们的政治模式。”(13)克里斯多夫·库克里克:《微粒社会》,黄昆、夏柯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94页。对于那些在互联网中没有留下数据记录的人来说,他们也不是自由民,作为网络世界的缺席者,已被现实社会边缘化。毕竟,社会和个人都被媒介化了。

三、 媒介构建多重空间

媒介与空间不可分割,其嵌合着社会属性,与社会发展紧密关联。移动互联网场景塑造媒介化空间,同时亦加剧了空间的媒介化。互联网场景的关系本质体现为媒介空间中的交互式社会关联,也是其自身重组空间秩序与社会关系结构的体现。正如吉登斯所言:“空间不是一个空虚的向度,沿着这一向度,各社会群体获得了结构,但必须从其介入于互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加以考虑。”(14)爱德华·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王文斌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5页。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智能技术参与塑造虚拟空间,塑造空间秩序与空间结构。人们的空间经验伴随互联网场景发生了结构性的转变:一方面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相耦合,另一方面空间的连接关系加剧了空间的媒介化,与人、社会文化相关联。当然,空间观念的演变也体现出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变化的影响。

大致来看,空间的认知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古代人们对空间的认知建立在身体感知的基础上,与生活实践紧密相连。《周易·系辞上》记载:“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抬眼望苍穹,举步量土地,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宇宙规律运行,人置身其中的空间也交替变化。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试图利用现代技术测量与计算空间,并采用符号化的方式描述空间。“直到14世纪,一些制图者们开始用图解的方式展示一些出行信息,这时一些常规的地理符号、测量单位、方向标、经纬网格等才重新被纳入考量。”(15)托马斯·马卡卡罗等:《空间简史》,尹松苑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19,年,第99页。空间观念一方面体现为地理空间的实践感知,另一方面还体现出了社会的结构和关系模式。空间秩序被社会权力组织与定义,甚至被权力固化。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中央一国”“天圆地方”等空间观念与皇权专制意识形态相呼应。欧洲人由于受基督教教权的规制,曾把“日心说”视为邪说。

现代科技的发展,撬动了被社会权力固化的空间秩序,也改变了人们的空间观念。文艺复兴以来,天文望远镜的发明、大航海对新大陆的发现,使欧洲人的空间观念突破了教权禁锢,“掏空”了传统空间“居住着鬼神”的文化霸权象征系统,逐渐转向现代性的空间观念。(16)斯科特·拉什、约翰·厄里:《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王之光、商正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3页。空间建筑形式呈几何式分布,社会秩序转向由精英主导的科层制模式,空间区隔与行业、阶层、身份相关。在中国,晚明时期利玛窦等耶稣会士来华传教,翻印并传播《坤舆万国全图》。当完整的世界地图出现之后,具有浓重皇权色彩的“中央一国”空间观念受到了挑战。显然,最早的世界地图建构了国人对世界地理空间的想象与认知,同时也缓慢动摇着被王权固化的空间秩序。

现代媒体建构虚拟空间,“尤其是网络时代,媒介建构了虚拟空间,又在虚拟空间的基础上重构着新的虚拟空间,这是一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也正是通过这种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再生产,虚拟空间变得更加‘真实’,似乎成为人们认可的实在空间”(17)李彬、关琮元:《空间媒介化与媒介空间化》,《国际新闻界》,2012年第5期,第41页。。如果说,传统地理空间组织秩序经历了由王权、国家组织向跨国资本主义时期的市场非组织形式的变化(18)斯科特·拉什、约翰·厄里:《符号经济与空间经济》,王之光、商正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23页。,空间依据血缘、地缘关系形成连接,那么,电子媒体则构建了以媒体为中心的多元化社会,打破了传统社会关系的界限。互联网场景则在智能技术介入下,混合着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发挥着塑造社会与人的基础性作用。正如彼得斯把“数字媒体扮演的角色称为‘后勤型设备’的作用——帮助用户记录踪迹和辨别方向”,认为“数字媒体复活的是古老的导航功能:为我们指明时间和空间,给我们的数据建立索引,确定我们的坐标”。(19)约翰·杜海姆·彼得斯:《奇云——媒介即存有》,邓建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8页。显然,这里的坐标,是数字社会关系模式下的坐标,导向单个人。智能技术消解了传统社会关系结构中居于社会主导地位的阶层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区隔,把所有人置于“各显神通”的共在场景。它消除了“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次序与格局,也消解了围绕“权力”“权威”所形成的稳定的“中心—边缘”对立的社会结构模式,塑造了“去中心化”“无序化”“碎片化”“动态化”的网络公共空间。此外,互联网把分散的个体关联起来,建立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资源共享场景,形成人与人交互影响的社会关系。场景对个人的连接,能改变其稳固的“社会身份”,激活其在网络公共空间中重塑身份的可能性,这似乎跨时空呼应着安迪·沃霍尔的那句名言:“在未来,每个人都能成名15分钟。”因为,个人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既是表演者也是观看者。各种“素人”变“网红”,化身为“大IP”,就因其在网络空间中的生产、表演得到了承认,进而占据了被互联网释放的社会资源。智能技术对社会资源的生产与分配的影响,还体现在“互联网+”的模式让一些传统行业重获生机,对其进行场景化改革,改变了生产关系与生产结构。

互联网场景不是物理空间的再现,也不宜用媒介再现的视角进行分析。与可以测量的、有边界的物理空间不同,互联网场景是空间的分割、截取、交叠、修饰,是去中心化的、碎片化的空间。它并不按照工业文明中线性的时空逻辑结构去定义或建构空间,而是运用智能技术、依赖算法模型去计算与组织空间。因此,在数字化社会中,制造与控制互联网场景已成为空间组织的新焦点,而场景化是争夺、管理空间的一种策略。在商业领域中,“争夺消费者24小时分配权的全场景”已成为激励企业进取的口号。

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的场景,其与用户的关联不依赖于身体在场,而是一种依据算法模式所建立的连接。换句话说,只有被用户检索到,或被推荐给用户,这个场景对用户才“可见”。场景关联背后起作用的是算法及管理算法背后的权力关系,其可能是平台建立者,也可能是介入平台管理的其他权力结构,诸如政治、资本等力量会对算法产生相应的影响。

场景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拓展。从横向看,它打破了地缘与社会文化价值区隔的壁垒,是碎片化空间的交叠、流动。在全球赛博空间中,GPS导航、传感装置记录个体在空间中的移动,场景的横向拓展与个体的空间移动相呼应,并不受地理空间的限制。场景改变了传统地缘上的“附近”关系(人类学家项飙形容为“附近”的消失),创造了流动的“附近”,人在哪里,“附近”就在哪里。当用户外出时,各大平台总能即时提供场景化服务。透过方寸大小的屏幕,人被置身于流动的空间之中。从纵向看,场景是市场的细化、深耕,是基于挖掘用户需求的深度拓展。人们的日常工作、休闲、购物、娱乐、社交等活动需要置身于不同的场景,智能技术改变了这种行为框架。通过制造流动的、交叠的、相互关联的场景,人们不再被圈定于固定空间,而是置身于多重空间转换之中。购物平台嵌入社交场景,社交平台嵌入购物场景、娱乐场景,等等。互联网场景在手指触摸、滑动间加速转换,几乎不着痕迹。多重空间的交叠、融合把用户连接于多重人际网络中,增强了用户的黏性。正因为大量相互不认识、不打交道的人在社交媒体中相互裹挟、相互影响,才促使其成为人们无法脱离的环境。

交叠的多重虚拟空间控制着用户视听感官的瞬时体验,几乎消除了体验本身的时间维度。空间的分割、多重空间的交叠也使得时间碎片化、瞬时化。从人工智能呼唤起床的场景开始,手机上的各种资讯、提醒同时到场,竞相争抢用户的注意力,占据用户的时空。在交叠的网络空间中,人们常常感受不到时间的长度,注意力被分散。人们停留在数字场景中的时间越长,就越难以抽身而退。相较而言,日常写作、阅读等会唤起比较强的时间感。海量信息是信息社会的生产力,推动信息消费无疑能拉动信息生产。当然,信息消费并不是信息的消耗,而是信息被阅读、关注、点赞、转发、评论等,即:信息分配用户时间,占据用户的注意力。互联网信息过载造成了用户注意力的分散,正如罗伯特·哈桑所言:“……网络和迅猛增多的设备与各类应用的要求,它们在不断强化者信息的‘吸引—分散’的情态。我们无时无刻不处于互联网的阈限空间之中,在其中,我们的‘注意力被分散,有时会被鼠标轻点之间的巨大的注意力分散状态完全淹没’。”(20)罗伯特·哈桑:《注意力分散时代:高速网络经济中的阅读、书写与政治》,张宁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12页。在“注意力分散时代”,场景争夺就是抢占用户碎片化时间。尽管互联网中的场景是碎片化空间的交叠,是无序、混乱的,但是具体场景设计往往会融入叙事、抒情等元素,触发人感知的“痛点”,唤起人实时的需求、欲望,抢夺人的注意力。近两年,喜茶脱颖而出成为饮品界“网红”,正因其采用了挖掘消费需求场景的策略,诱导了消费者的社交需求——与喜茶进行各种自拍晒图。

场景的外在驱动力量来自资本市场,体现了典型的“富媒体”原则,因此,不能忽视商业利益在媒介生产中的作用。场景针对个人定向“投喂”,将其欲望投射到场景中,实现肉身在虚幻世界里的舒适。“网络环境的感官维度越强,它就有可能给我们一种真实感和置于其中的存在感。如果我们能够使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这五种感官进行全方位的体验,如果我们潜意识里能够感觉到周围环境的细微差别,就像我们在现实世界一样,我们能够确定我们‘存在’于某个地方。”(21)约翰·R.苏勒尔:《赛博人:数字时代我们如何思考、行动和社交》,刘淑华、张海会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71页。人的身心都具有一种追求安定、舒适的本能欲望,正如马歇尔所言:“‘欲望’基本上就是今天所说的偏好。可以说,在你的脑海中(或内心中,或身体内部的某处),都在渴望着舒适和安全感。”(22)丹尼尔·亚伦·西尔、特里尼克尔斯·克拉克:《场景:空间品质如何塑造社会生活》,祁述裕、吴军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9页。在网络世界中,处处交叠着唾手可得的舒适和安全,人流连其间,可短暂地逃逸出现实世界。这里,自我化身为本我,身体实践还原为直观的快感体验,移动设备化身为身体的器官。这会让人联想到电影《黑客帝国》中那些生活在“矩阵”中的人们。“矩阵”隐喻隐形的技术控制,当电影里人们的生存体验经由“矩阵”程序而被设计并控制时,“矩阵”就成了他们的现实。

四、 存在感的重塑

在移动互联网语境中,人与媒介相互作用、相互成就。一方面媒介内化为人的一部分,媒介化生存是人的日常存在方式。另一方面,媒介变得“智能化”,智能媒体能感知场景、理解人的意图并实时与人交互。当然,智能媒体技术与经济、文化、社会的互动也不容忽视。正如卡斯特所言:“并非技术决定了社会,而是技术、社会、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重新塑造了我们的生活场景。”(23)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页。

场景对人与社会文化的媒介化塑造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考察:一方面,从技术哲学的角度看,场景技术“内嵌”在人与社会文化之中,塑造人的感知方式及社会的文化形态;另一方面,人与社会文化调适为适应场景时代的形态。

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无法拒绝移动互联网场景的嵌入。疫情期间,人的行程通过移动设备、定位系统、传感器等被记录、追踪,并由此生成健康码,以保障无风险人员在公共空间内活动。如果一个人没有健康码,其在公共空间中的行动就会受限。互联网场景魔术般地把现实世界混合到了网络空间中,进入人的日常生活实践,刷新人的存在感。这里,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体验与想象、线上与线下、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混合在了一起。

那么,场景如何刷新了人的存在感?追溯历史,可以发现:互联网场景强化了媒介混合现实世界甚至主导现实世界的维度(未来VR/AR技术可能合成现实),加剧人对媒介的依附性。人们只有化身为媒介人,发挥媒介传播的功能,才能在相互裹挟的网络空间中体会到存在感。大众媒体导向对现实的反映,社交媒体兴起之后,在“网络脱抑制”的作用下,人们更愿意在网络空间中表现自我(晒自拍、直播、与他人分享、评论等),甚至窥视他人。人们习惯于将自我投射到网络空间中。正如心理学家苏勒尔所说:“人们往往在网络空间中所说、所做的事情是他们在现实世界中不常说或不常做的事情。在网络空间,他们不受约束,信口开河,公开地表达自我。网络脱抑制它既有助于加速和充实网络空间的社交过程,也有助于解释隐私悖论,即人们如何表达他们对自己网络隐私的关注,即使这在他们的行为中体现不出来。”(24)约翰·R.苏勒尔:《赛博人:数字时代我们如何思考、行动和社交》,刘淑华、张海会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122页;第75页。

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交互得越频繁,互联网就越懂你,人们就会更依赖网络空间,这是循环互动、不断加剧的过程。当场景感知增强了对人的了解,甚至基于人的身体行为提供交互回应的时候,人更容易接受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互渗,体验到在网络世界中的存在感。当你到一个陌生地游玩的时候,某平台追踪到你的行踪,为你推荐了附近中意的餐馆、景区开放的信息、景区天气情况等,这时你会感觉到网络空间中的存在感。而当手机断网或没电时,很多人非常焦虑地感觉到会失去什么,实则反映了存在感消失的焦虑。

在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的互渗中,自我也融入了两个领域中,并共在于两个领域,两者缺一不可。一方面,人的肉身无法脱离现实世界而获得生存,而现实世界已通过技术延伸到网络空间中;另一方面,互联网场景已全面嵌入人的日常生活以及现实关系中,成为无法脱离的现实。从某种意义上看,脱离网络空间就脱离了现实,人必然被边缘化或孤立。反过来,网络中的存在感主导了现实的存在感,“人在哪里,附近就在哪里”,即便足不出户,只要在网络中留痕,便会获得存在感。因为有大量相互不认识、不打交道的人在社交媒体中相互裹挟、相互影响。正如心理学家约翰·苏勒尔所言:“网络环境允许人们相互影响的方式越多——网络环境的社交维度越强——人们彼此感受的存在感就越强。”(25)约翰·R.苏勒尔:《赛博人:数字时代我们如何思考、行动和社交》,刘淑华、张海会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122页;第75页。

媒介具有本体性的意义,只不过人们越适应媒介所构建的环境,就越无法察觉到媒介本身的作用。正如麦克卢汉所说:“艺术作为一种反环境,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感知手段,因为环境多种多样,它们往往是不可感知的。这些环境具有将各种基础性规则强加于我们的感知上的强大能力,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与其对话或互动……鱼儿根本无从知晓的一样东西就是水,因为它们从没经历过所谓‘反环境’,因而就无法通过对比来认识它们自己所生存的水环境。”(26)约翰·杜海姆·彼得斯:《奇云——媒介即存有》,邓建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0页;第21页;第5页。“媒介对于人类而言已经变得遍在和隐形,已经成为新的自然。”(27)约翰·杜海姆·彼得斯:《奇云——媒介即存有》,邓建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0页;第21页;第5页。对于网生时代的人来说,互联网更像无法感知的“水环境”,是一种遍在和隐形的“自然”环境。正如人们在手机上花费的时间越长,手机中的内容越容易过目即忘,而无意识刷手机却成为习惯。

当手机等移动设备成为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互联网场景便强化了人置身其中的关系模式,成为人存在的居所、人与他人关联的空间。彼得斯说:“数字媒介的出现使我们再次面临传播(交流)和文明中一直都挥之不去的基本问题,今天所谓的‘新媒体’带我们进入的并不是人类此前从未到达过的新领域,只是复活了最基础的旧问题——在复杂的社会里人类如何在相互绑定中共同生存——并凸显了我们曾遭遇过的最古老的麻烦。”(28)约翰·杜海姆·彼得斯:《奇云——媒介即存有》,邓建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0页;第21页;第5页。其实,多数生物都在相互绑定中共同生存,但文明赋予了人类共同生存的复杂的秩序与意义。在互联网中,场景嵌入社交属性,一方面给予与他人共在场景中的存在感,另一方面也催生了一种新的价值,即社交价值。

同时,社交维度的强弱也决定着社交价值的大小。微信公众号中“10万+”的“大IP”意味着可观的市场价值,同样,各类“网红”“大V”也都有不俗的市场价值。发帖、晒图、关注、点赞、转发、评论等都被视为社交货币,网络中的关注度决定着社交价值,也影响到网民在网络中的存在感。加拿大学者凯茨曼等认为,社交媒体由七个功能模块定义,即身份、对话、共享、在场、关系、声誉和团体。“身份功能模块代表了用户在社交媒体环境中展示其身份的程度;对话模块代表用户在社交媒体中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的程度;共享表示用户交换、分发和接受内容的程度,这是社交媒体直观重要的功能;在场模块表示的是用户了解其他用户可访问的程度,它包括了解其他人在哪里,在虚拟空间或者现实世界中,以及他们是否可用;关系模块表示用户与其他用户相关的程度;声誉模块是指用户在社交媒体环境中识别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地位;群组模块表示用户可用形成社区和子社区的程度。”(29)闫峰:《场景即生活世界》,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48页。

社交媒体的这些功能模块,把互联网场景中的人群捆绑在了一起。人们都化身为媒介人,在此相互影响、共同生存,用新的关系模式塑造了另一种秩序。这是“社交价值”主导下的秩序,而不是传统社会“权力”中心主导下的秩序。有意思的是,这种基于“社交价值”建立起的秩序正影响着文化生态。

前段时间,“唐县长爱太湖”(唐翔)、“雪地策马副县长”(贺娇龙)等“网红县长”在抖音平台备受关注。她们拍摄了各种漂亮的短视频,有“穿着汉服在殿宇前翩翩起舞”的场景、“民国风韵临窗读书”的场景、“身着旗袍翩然采茶”的场景,还有“坐在办公室用家乡话解释人寿保险”的场景。“网红”身份交织着她们副县长的真实身份,在网络与现实中产生了双重影响。太湖茶、太湖风光、太湖有机食品等作为地方性文化符号与流行的“网红打卡地”关联在了一起。同时,短视频投放还会根据网民的反馈进行调整。唐翔曾说,自己会依据后台数据监测网民的关注情况,并对直播做出调整。

越来越多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出现在各类平台中,有的自拍发圈,有的直播带货。这里能够看出,从政方式在某种层面上受到了移动场景生态的影响,也体现了政治生态调节适应社交传媒的过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改以往严肃的“刻板形象”,以适应直播场景的方式出场,如唐县长穿上汉服、贺县长化身披着斗篷的“女骑士”。她们获得的关注度越高,越能收获更强的社交价值,越容易在现实中转化成实际效益。据说,唐县长的直播提升了当地电子商务交易额。地方形象在直播场景虚拟、现实混合的空间实践中产生了空间分割、折叠、压缩、美化等,经由网民的关注、点赞等行为产生了社交价值,塑造了“网红打卡地”“网红地方特产”。经由数字媒体技术塑造的地方形象,不完全是“地方”的再现,还体现为一种关系实践。空间媒介化参与到日常现实地理与虚拟地理中,构建了互联网场景中的网络社群体验。

因此,我们对场景时代的关注,不应局限于技术本身,而更应关注其给人、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带来的改变。互联网场景已嵌入日常生活实践,成为数字社会的新力量。这种改变并非仅仅表现为暂时的、只针对个人的影响,而是体现为新的秩序与价值标准。在这种标准的影响下,人、地方、社会都将作为媒介发挥着媒介生产与传播的功能,表现出基于多元交互而产生的价值特质与关系模式。

猜你喜欢
媒介社交空间
社交牛人症该怎么治
聪明人 往往很少社交
空间是什么?
创享空间
社交距离
辨析与判断:跨媒介阅读的关键
高中语文跨媒介阅读内容的确定
你回避社交,真不是因为内向
书,最优雅的媒介
摄影做媒介引无数爱心扶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