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晶晶,李梅,刘晓明,袁慧,秦秀军,李建国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GLP中心,太原,030006)
放射性药物是一类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化学制剂或生物制剂,一般分为诊断用放射性药物和治疗用放射性药物。随着核医学的发展,放射性药物的需求不断增加,其临床应用前景越来越广泛。放射性药物顾名思义具有放射性,因此在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时,辐射安全与辐射防护是试验的关键环节。
在进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机构中,质量保证部门(QAU)作为独立部门,旨在确保试验机构能严格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QAU要充分考虑放射性药物的特点,针对辐射安全与防护重点进行检查,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本文对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过程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阐述,旨在梳理出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质量保证策略。
2020年,我院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完成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GLP资质扩项,成为国内唯一具有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资质的单位,并且先后获批了国家原子能机构核技术(放射性创新药物非临床评价)研发中心、药物毒理与放射损伤药物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中核集团放射毒理与放射性药物临床前评价重点实验室、山西省放射性创新药物临床前评价与转化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资质。
放射性试验对实验室的安全性要求非常严格。实验室要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配备环境污染监测报警装置、放射性污染检测的相关仪器设备以及辐射防护设备等。放射性实验室的同一区域不能同时开展放射性和非放射性试验,避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工作鞋、防护头套、手套、口罩,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放射性试验操作时需要穿铅衣、佩戴防护眼镜及防吸入口罩等。
试验过程和动物饲养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含有放射性的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如动物排泄物、动物尸体、试剂和一次性器械等,处置不当会对人员造成辐射损伤,对环境造成污染。放射性废物应根据废物类别、放射性核素种类、半衰期、活度水平和理化性状等进行分类收集[1]。固体废物存放于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的存储场所,液体废物通过放射性特下水的排放设施进行存储,根据实验室制定的放射性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操作规程程序进行处理。
放射性试验的特殊性,需要工作人员具有放射医学和辐射防护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参与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试验的人员,需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上岗前需要进行岗位培训,主要包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技能、放射性废物的收集处理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法。试验开始前需要进行试验前培训,了解试验的具体要求。
参与放射性试验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2-3]。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试验。
放射工作人员要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对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4]。由专业机构对个人剂量进行检测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进行放射性试验操作时,要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局部大剂量操作时,还需佩戴手部剂量计对手部剂量进行监测,以及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显示实时剂量和报警。
受试物是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关键因素之一,GLP实验室对受试物的有效管理是保证药物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关键。受试物的管理主要包括接收、贮存及领取。
由于放射性受试物的特殊性,双方需要向各自的上级管理单位申请转让及接收审批手续,并进行备案。接收受试物时,需确认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受试物资料及质检报告是否完整,受试物与提供的资料是否相符,内外包装是否符合运输和贮存要求,标签是否信息齐全。还需要按照GLP 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对受试物进行表面污染检测,检查受试物有无破损和泄露的情况。
根据放射源的类型和活度等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贮存,以满足屏蔽防护要求[5]。放射性受试物使用前严禁开封,避免发生放射性泄露。标签除标明受试物名称、编号、贮存条件等,还需于醒目处张贴电离辐射标识。
放射性受试物按照双人双锁进行管理,领取放射性受试物时,要遵守实验室的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并要注意个人防护。
2017年国际大电网会议都柏林研讨会报道:体验未来的电力系统//闫丽霞,刘东,陈冠宏,徐晓春,王建春//(11):1
放射性试验因其特殊性,现场检查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动物饲养管理。动物饲养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给药后给药组动物需要与对照组动物隔离饲养,并增加屏蔽措施,如条件允许给药组动物最好单笼饲养。
(2)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的放置地点是否合适,是否有专人保管,现场是否有仪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定期校验和维护保养记录。
(3)实验室管理。检查试验区域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由于放射性供试品可能通过挥发、溢出、洒落、泄露等导致放射性空气污染,使实验室的地面、墙面、设备、工作服、工作台面及人体的皮肤受到一定程度放射性物质污染,产生外照射/内照射,试验操作人员是否做好辐射防护措施;试验过程中是否对环境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试验结束时是否对人员和试验场所进行辐射污染检测。
(4)人员操作。是否按照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记录是否及时准确。
试验方案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包括研究所必须的全部内容。是否编写了辐射防护方案,确保试验过程的辐射安全。是否建立了试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试验操作的规范性。
进行受试物配制时,要在具备屏蔽防护功能的设备中进行操作,避免发生放射性污染。放射性受试物的配制需要计算受试物的比活度,需要人员进行培训后才能上岗。受试物配制好后,要尽快进行动物给药操作,避免受试物活度达不到试验要求。
在试验操作前,工作人员要熟悉试验流程,必要时要进行技能培训和模拟试验,尽量减少放射性操作时间。受试物给予时要避免溶液溅洒,减少放射性污染。给药时要核对动物号及给药量是否正确,及时记录给药时间。
原始记录的完整准确性直接影响试验的最终结果。QA应对原始记录进行核查,确保试验过程与试验方案相符。是否有偏离试验方案的情况,给药计算是否正确,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是否完整准确。
总结报告审查的内容包括:首先要符合GLP原则要求。内容应包括研究结果所必须的全部内容:GLP符合性声明、试验人员、受试物和对照品相关资料及配制、供试品分析、给药浓度、实验系统等。是否与试验方案一致,对偏离试验方案和影响研究可靠性的异常情况是否列出并说明,所列数据及图表是否完整准确。
放射性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人员、实验室条件以及试验过程均有特定的要求。对于放射性药物安全性评价的质量保证检查,仍需要不断的学习研究,以确保放射性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