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希福,未沁梅
(北京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24)
习近平劳动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是马克思劳动观的中国化,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民族逻辑、时代逻辑的彰显。本文主要在唯物史观层面上,从劳动本体论、劳动幸福论、劳动解放论的维度,深入分析习近平劳动思想的时代意蕴及其对马克思劳动观的继承和发展。
与旧哲学从构成论意义上用还原论思维方式抽象地谈论世界的本体不同,马克思哲学是从存在论意义上用实践论思维方式追问“感性世界”的存在及其根据。马克思哲学作为新唯物主义,以“感性活动”而不是以“感性对象”解释世界的历史唯物主义。因此,与人的“感性活动”无关的“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割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220,意即“非人化自然”对人而言是“无”,即不存在。因此,与人无关的“非人化自然”并不在新唯物主义的理论视域之内。这就意味着,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分割开来”的抽象的自然界,而是与人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交融在一起的现实的自然界。由此可见,与从“感性对象”出发解释世界的直观唯物主义不同,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开辟的是从主体“感性活动”出发理解和诠释外部世界的致思理路。
在马克思新唯物主义视野中,感性世界存在的依据和根基在于人的“感性劳动”(感性活动)。马克思指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1]592因此,整个世界历史就是人通过自身的“感性劳动”现实地生成的过程,“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1]196因此,世界并不是与人的历史性存在无关的抽象的自然,而是通过人的劳动不断生成着的“人本学的自然界”[1]193,“是工业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528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生产)是感性世界的本体,马克思哲学本体论就是劳动本体论,劳动作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具有“本体”应有的基础性、历史先在性等特点,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始源性、本然性的存在方式,是人与动物“最后的、最终的”区别。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认为人是“政治的动物”,马克思认为“人是劳动的动物”,劳动是人的生存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最深层根基。
在马克思劳动本体论视野中,人与自然的存在是同一个人类“感性劳动”的两个基本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劳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否定性统一关系。因此,从存在论意义上说,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时间先后的问题,孙正聿先生认为:“历史的起源中并不包含时间的概念,而是其自身的存在问题。相反,时间的概念恰恰根源于人类的历史性活动。”[2]劳动创造了时间或者把时间引入了世界,劳动是引入时间的“构造性”活动(古尔德语)。
马克思劳动本体论启示我们从生产劳动的角度理解和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的起源、本质、发展以及人的生存,历史就是人通过劳动而不断生成的过程。因此,马克思、恩格斯不像唯心主义那样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解释社会历史,也不像旧唯物主义那样从抽象的物质出发解释社会历史,而是从“感性劳动”出发解释历史:“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3]。马克思认为,世界的秘密在于人,人的秘密在于劳动(实践),劳动是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和人自身的钥匙。对劳动和历史的这种辩证态度,是马克思区别于以往哲学理论的本质特征。
劳动本体论是劳动幸福论、劳动解放论的理论基础和原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学者认为:“在崇尚劳动创造、尊重劳动大众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中,阐发马克思主义劳动概念的本体论意蕴,对于彰显劳动及其主体的地位和价值,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理念和制度安排,进而促进劳动自由和劳动幸福,皆具有重要意义。”[4]
习近平的劳动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并且结合当代中国的时代特点和新时代的历史任务,进一步阐明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性决定作用和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首先高度肯定了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科学论断,强调劳动对人类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重要决定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5]44,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世界”[6],创造人和人的历史,社会和人的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破解。“劳动开创未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人民的美好生活,从“根本上靠劳动、靠劳动者创造”[6]。
劳动是劳动者的劳动,“劳动创造世界”,也就是劳动者创造世界(历史)。马克思劳动本体论的根本点在于强调劳动主体(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人民创造历史”[5]44的思想,提出“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的“主体力量论”以及“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的“主体评判论”。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理论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而且把它融入“日常生活”领域,强调“我们讲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说到底就是一个感情问题”,“没有感情是不行的”。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上,首先要对人民群众有真挚感情”,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民族化、中国化的,情理交融的新时代人民主体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理论和逻辑上强调人民主体地位,而且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更加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7]364。我们坚持马克思劳动本体论,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7]52,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主体思想的“主体利益论”。“主体力量论”“主体评判论”“主体利益论”,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主体思想的核心要义,哲学依据就是唯物史观的劳动本体论。
坚持马克思劳动本体论,不仅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要充分发挥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劳动者的首创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让一切劳动与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6],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点和着力点。
马克思劳动观蕴含深刻的幸福内涵。自由自觉的“劳动是生命的乐趣”,这不仅是马克思劳动观的价值旨趣,也是马克思劳动幸福论的最高境界。马克思认为,幸福虽然是主体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愉悦的心理感受状态,但幸福本身并不是主体的自我生成,而是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劳动)中、在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中生成并且实现的。“生活和幸福之间的二重性的消融是建立在主体的劳动实践基础上,幸福是在劳动关系中生成并实现的。”[8]幸福不是既定的,而是生成的,幸福来自对象性劳动的现实创造。幸福是人的生活的幸福,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生活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是人的劳动的创造过程。生活的劳动本质决定,幸福生活的实现有赖于劳动的创造。劳动创造价值,劳动“作为活动存在”,是“价值的活的源泉”[9],也是幸福的活的源泉。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162劳动是人的类本质,幸福就是人的类本质的真正占有和实现。因此,劳动本体论和劳动幸福论具有内在相关性。
首先,劳动作为生活的“本体”,是“人民的现实幸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劳动的绝对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10]简言之,劳动自由是劳动幸福的前置条件。幸福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产生的一种心理体验,人的需要是通过劳动来满足的。劳动不仅创造了幸福的主体(人),而且创造了实现幸福的主客观条件,因此,劳动是实现人的幸福的基本路径。人类的历史就是人通过劳动,在劳动中不断地追求幸福、实现幸福、享有幸福的历史。其次,自由自觉的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本身具有幸福意蕴。“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11]38劳动是人的类本质和人的生命的存在方式。劳动是人的本源性活动,是人的自我生成、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生存活动。劳动不仅是创造幸福的手段,而且本身蕴含幸福的本质内涵,是人的有意义的生活本身。劳动之所以成为幸福本身,是因为它可以超出“谋生的手段”的外在必然性的自然概念,上升到一种生命表现的内在需要的自由范畴,这就是劳动的人性化。劳动的人性化在于自由的全面劳动使人成为“纯粹的人”[12]701。自由劳动的本质特征在于“我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我的个性的特点。劳动是我真正的、活动的财产”[11]38。自由劳动是劳动者“个人存在的积极实现”,因此自由的、合乎人性的劳动是人的幸福生活的存在方式。马克思的价值理想是要使异化的、作为“谋生的手段”的劳动变成生产的、自由的劳动。如果作为“谋生的手段”的劳动是异化劳动,异化劳动则意味着人的类本质的全面丧失,那么,劳动本身就自然被合理地理解为人的自由本质的真正实现。这一劳动幸福论超越了传统伦理学中的义务论和功利主义的对立,认为幸福既不在于行为的善良动机,也不在于行为的功利后果,幸福仅仅是作为行为过程本身的人类劳动实践的一种内在规定[12]696。
马克思认为,在“自由人的联合体”社会中,劳动不再是作为“谋生的手段”的异化劳动,而是作为人的“第一需要”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就是实现主体的目的,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它意味着人可以“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认为“自由”首先是劳动自由,劳动具有自由的本性,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作为人的“自为的生成”,应当是劳动者“个人存在的积极实现”,是劳动者“天然禀赋和精神目的的实现”。因此,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劳动蕴含着幸福内涵,是劳动幸福的本质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高度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幸福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13]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的劳动幸福观,明确提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5]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7]46。
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因此,实现劳动幸福,必须弘扬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观念:“全社会都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看不起普通劳动者,都不能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6]。
实现劳动幸福,必须尊重劳动,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力,坚持分配正义。当前,共同富裕的话题格外引人注目,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根本原则。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从马克思正义论的角度看,共同富裕问题的实质是劳动正义问题,劳动正义问题的核心要义是分配正义问题。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强调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其中,“三次分配”概念受到社会舆论和学界的广泛关注。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和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再分配,“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即在自愿的基础上,社会主体以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社会互助的形式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它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如果说初次分配依托于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体现的是效率原则,再次分配依托于政府的“看得见的手”,体现的是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原则,那么“三次分配”则依托于促进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道德力量),体现的是公平公正原则,其主旨主要是在全社会强调共同富裕理念与社会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把共同富裕的“蛋糕”分好,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比较幸福感”。
实现劳动幸福,还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的劳动生产,“蓝天也是幸福”。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人民的现实幸福”提供优美的环境条件。我们要绿色发展,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自然存在物,“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7]209,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生态幸福是劳动幸福中应有之义。“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更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群众的期盼。”[14]因此,社会主义生产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绿色发展必须以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为前提,绿色发展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因此,我们从根本上实现绿色发展,就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生产,实现劳动幸福。
从逻辑上讲,劳动解放是劳动幸福的基础和前提,劳动解放的程度是衡量实现劳动幸福程度的重要标尺,劳动幸福是劳动解放的价值目标和最终归宿。劳动解放既是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理论的核心内容,也是马克思终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人的解放首先是劳动的解放,马克思在探讨工人解放的目标时直截了当地说:“这个目标是劳动的解放”[15]。马克思认为,劳动解放是“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16]换言之,劳动解放是逐步破除异化劳动进而向人的自由劳动的复归。
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的思想,明确指出:“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6]人的解放就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本质还给人自身,劳动解放就是人的类本质的实现。
劳动解放本质上是劳动关系中的解放,是对不公平、不合理的劳动关系的消解和解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劳动解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他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始源性社会关系,其本质是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不仅会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由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6]
实现劳动解放,必须注重改革和完善劳动保障体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更有序。”[17]
实现劳动解放的关键在于解决资本与劳动的不平等关系,必须遏制资本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真正做到“以劳动为本”。马克思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18]资本与劳动的矛盾是现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如果对资本不加以进行管控,任由其盲目扩张,其结果,资本对劳动的挤压和盘剥将会日趋加深,势必会造成资本与劳动关系的严重不平等和不公正。
在资本逻辑占主导的现代社会,劳动作为人的异己的存在方式与人的自由自觉的本真存在形态形成紧张的对峙,成为人们无力摆脱的生存困境和幸福之障碍。劳动正义作为对不合理、不公平的劳动关系的批判性话语,获得了“出场”的合法性依据。劳动正义是实现劳动幸福不可或缺的价值支撑,基本内容包含“公平的劳动分配、平等的劳动关系、正义的劳动环境以及自主的劳动活动等基本价值主张”[19]。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国家富强、社会公平正义既是改革的目的,也是“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手段。因此,公平正义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美好生活是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劳动正义也是劳动幸福的前提条件。“劳动正义对于成就劳动幸福意义重大,公平的劳动分配是劳动幸福之前提,平等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幸福之条件,正义的劳动环境是劳动幸福之基础,自主的劳动活动是劳动幸福之关键”[19]。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们认为,强化反垄断也是实现劳动正义、构建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舆论界有人士认为,国内的金融、教育、互联网、房地产这四大行业是加大贫富分化的“四大引擎”,深层原因在于资本的无序扩张。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资本力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日益膨胀、野蛮生长。资本的短视和急功近利,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既侵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又损害了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对网络电商平台垄断资本的严格监管,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利益的保护,表达了政府纠偏和理顺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坚定决心。资本发展必须以国家利益、人民福祉、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也强调必须“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前副所长丁一凡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为了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和资本‘与狼共舞’的共识”,但是“我们要建设小康社会,要让大家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让我们为了资本而放弃自己的目标是不可能的。”
公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基础,资本碾压市场实现压榨盈利,触碰国家稳定的公平基石。因此,适度遏制资本的野蛮生长和盲目扩张,坚持和维护劳动正义,既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现阶段成就劳动解放的必要举措。政府加大了反垄断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有关电商平台企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政府的各种反垄断举措表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初见成效,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稳步向良好态势发展。
实现劳动解放必须“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5]46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和2015年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分别提出并且强调实现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的问题。所谓体面劳动,意味着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等[21]。体面劳动就是劳动者能够自愿和有尊严地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需要而从事的创造财富的活动。
体面劳动是从谋生劳动发展到自由劳动的必经阶段。我们现阶段劳动关系的发展和劳动解放的进程,正处于从谋生劳动到体面劳动的过渡时期。从劳动解放的角度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从奴役劳动到谋生劳动,再从谋生劳动向体面劳动的转化,最后再走向未来的自由劳动。这是人类劳动发展的四个阶段”[21],也是人类劳动关系的发展历程和劳动解放依次递进的过程。
劳动解放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社会形式(社会形态)下,劳动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规定性,从而劳动解放也呈现出不同的阶段。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还没有成为人的“第一需要”,劳动者的劳动依然是由外在目的决定的“必然性劳动”,而不是自我实现的自由劳动。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必须借助“看得见的手”(政府)和“温柔的手”(“三次分配”)的力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逐步消除贫富差异,实现共同富裕,使劳动者的劳动成为有尊严的体面劳动,为“消除了外在目的性的自主劳动”的真正实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