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办公益诉讼案件成为检察长的民心工程
本刊评论员
民心工程
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拓展。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全面抓实自办案件,检察长带头办案,是办案主体拓展。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亮剑”,是案件范围拓展。强化类案监督,深化专项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推动地方立法,是办案效果拓展。普及公众参与,升级科技应用,是支持体系拓展。这些拓展,都是为了更好地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2020年,最高检带头直接立案办理4件重大疑难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张雪樵副检察长主办的万峰湖专案取得显著成效,经12月24日召开听证会一致同意结案。
同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鸡西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从鸡西检察机关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指挥的专项监督,三级接力督促治理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12月14日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指导性案例。
针对二次供水等饮用水安全的检察公益诉讼在各地推广复制。2020年12月3日,在广西南宁举办的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座谈会暨培训班结束前与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胡卫列厅长的沟通会上,广西团全国人大代表黄超感慨:“有一个小区出了问题,二次供水没处理好,造成小区居民腹泻,当时我和八厅进行了沟通,八厅也指导我和市检察院进行沟通,他们的速度很快,我的建议还没到,他们人就已经到小区开展相关排查,跟防疫部门、供水部门都有对接。”
海南省检察院原检察长路志强直接指导的海洋非法倾废行政公益诉讼案和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其中的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庭激烈交锋,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被告赔偿907万元。该案由12345热线发现线索,通过无人机航拍、调取行政档案,比对分析现场开挖、车辆运输、工程款支付等证据,并委托鉴定,查明违法事实及损害结果,将直接倾废的中汇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工程发包方列为共同被告,全面追究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侵权责任。
2020年11月27日,在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海洋检察室,听了办案情况介绍并与主办检察官深入交流后的欧洲环保协会中国首席代表龙迪坦言,“其实,国外对中国检察官提起那么多公益诉讼很吃惊,疑惑是不是他们净挑一些简单的案子来凑数。我发现并不是!对我来说,这个案例的亮点不是900多万元的罚款,而是面对公民举报,如果有关部门不作为,还有一个保障在检察官那里。”
2020年,各省级检察院立案68件,18位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其中9件由“一把手”直接办理。这些案件,都是“硬骨头”。
2020年11月30日,栗战书委员长在《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情况的报告》中批示指出,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自办公益诉讼案件取得明显效果。公益诉讼涉及公众公共利益,办好这类涉群案件,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2021年,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指示精神,按照张军检察长的要求,持续将这项功德无量的工作抓得更实、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