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规范了量刑建议提出程序,要求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有关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量刑基本方法提出量刑建议,注重发挥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等对量刑建议的监督、把关作用。《意见》专章规定了检察官在提出量刑建议过程中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程序。
近日,山东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行动,在全省开展打击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督导活动。督导组走访了济南、济宁、临沂、德州等地的15家寄递企业分拨中心及网点,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企业开展药品寄递的工作,现场查看企业寄递安全履职等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作为、依法履职,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自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近日,陕西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的意见》。《意见》就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服务民营企业经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其他从事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法律监督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陕西省检察院将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检察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对今后五年检务保障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规划》要求,要着力构建检务保障工作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保障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更好履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健全检务保障体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检务保障质效;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加速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
日前,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和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何占录共同为青海省三江源地区检察院揭牌。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依托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现有机构建制,与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在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原有案件管辖范围基础上,管辖青海省境内发生的不适宜由属地管辖检察院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以及青海省境内发生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