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对17世纪中国军事制度的反思与改革构想
——以《明夷待访录》为例的解读

2021-12-04 00:03褚宏霞
滨州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褚宏霞

(军事科学院 战争研究院,北京 100091)

《明夷待访录》为我国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史学家黄宗羲所著。该书自面世以来,因其对我国古代尤其是明代以来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制度的深刻反思,以新视角阐述儒家政治治理思想,一直以来为政治家、学者所广泛关注,被认为是黄宗羲民主启蒙思想的集中体现之作,更被奉为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经典名著。长期以来,学者们对黄宗羲及该书的研究颇多,主要从国家治理、思想启蒙、民本思想及创作背景、意图等方面集中评析 ,而专论其军事思想的则不多,因此本文主要尝试从军事角度阐述《明夷待访录》一书中所体现的黄宗羲对17世纪中国军事制度的反思与改革构想。

一、时代认知——黄宗羲与《明夷待访录》

在明末清初的天崩地坼时期,出现了诸多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黄宗羲就是其中一位。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浙江余姚人,世称梨洲先生。他一生经历曲折惊奇,“始为党锢,后为遗逸”,在南明政权覆灭后,他返乡隐居,并屡拒朝廷征辟,最后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86岁高龄而逝。黄宗羲身处明末清初的社会大变局中,特殊的时代造就了他“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终厕之于儒林”[1]“梨洲先生小像”自题的人生轨迹。这些都对他的治学和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

其父黄尊素为万历年间进士,天启时曾为山东道监察御史,但作为著名的东林党人,天启六年(1626)被魏忠贤等阉党所诬而下狱,最后受酷刑折磨而死。崇祯帝即位后,黄宗羲时年19岁,“袖长锥,草疏,入都讼冤”,痛刺制造冤狱的许显纯、崔应元,拔应元须,祭奠其父神主前。同时击杀了当时的狱卒。[2]207黄宗羲的英勇与浩然正气震动朝野,其孝名更是为世人所赞叹。

黄宗羲为父平反冤狱后,归乡师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发愤读书,并加入当时江南士大夫致力于政治改良的文学社团之复社,成为当时江南党社的活跃人物。但到明崇祯朝后期,原依附魏忠贤的阉党阮大铖又欲得势,黄宗羲于是在南京与140个有志士子撰写了《留都防乱公揭》,揭发阮大铖的各种罪状,但也遭到了阮大铖一党的仇恨与镇压。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破紫禁城。随后清军入关,李自成败走,清朝建立。明亡后,当时的凤阳总督马士英等拥立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了南明弘光政权。马士英因为“拥兵迎福王于江上”有功,被任命为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成为弘光朝首辅。而他在握有实权后,随即启用了对他有举荐之恩的阮大铖。马士英和阮大铖掌握实权后,欲报复当年公揭参与者,黄宗羲被迫避祸家中,时年35岁。

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南下灭了弘光政权,鲁王朱以海监国于绍兴。当时,众多明朝旧员及士子纷纷举起反清大旗。闰六月,余姚孙嘉绩、熊汝霖起兵抗清,黄宗羲也变卖家产,立志抗清,与其弟黄宗炎“纠合黄竹浦子弟数百人,随诸军江上,人呼之曰世忠营”[3]13103,卷四百八十《黄宗羲传》。黄宗羲虽然心怀大志,在鲁王监国时不辞辛劳,但终因受制于上,难以得志。次年二月,“宗羲请如唐李沁故事,以布衣参军,不许,授职方司员外。寻以柯夏卿、孙嘉续等文章论荐,改监察御史,仍兼职方司事”。[4]124,卷8《黄宗羲》但监国的鲁王权力受限,无法调动拥兵自重的镇东侯方国安、武宁侯王之仁等人。当时积极反清的孙嘉绩、熊汝霖也遭到排挤,粮饷无济,只能望北而叹,将所剩兵士交给了黄宗羲。五月,黄宗羲合王之仁子王正中军,共3000人,“渡海屯潭山,由海道入太湖,招吴中豪杰,直抵乍浦,约崇德义士孙奭等内应”[3]13104。这支北上之师,虽事前经过周密计划,但因清兵严密的防守与围堵而败北。

北上进军失败让黄宗羲颇受打击,他率领所剩的500兵士入浙江东部的四明山,欲依据杖锡寺“结寨自固”建立根据地,然后徐图海道北上之计。[3]13104但因其部下与山民冲突,寺庙被烧毁,最后导致全军覆没。这次惨败使得黄宗羲没了立身之地,为躲避清军追捕只得携眷到剡中隐居,静待时机。当时福建地区,鲁王势力重振,欲召西侯张名振夺回浙江建姚。顺治六年时,黄宗羲闻讯而去见了鲁王,但只被授予左副都御使这一文职,并没有被委以大任。当时“诸帅之悍,甚于方、王,文臣稍异同其间,立致祸,如熊公汝霖以非命死,刘公中藻以失援死……”黄宗羲无兵卒可施展抱负,只能在苦闷中等待,“日于吴锺峦坐舟中,正襟讲学,暇则注《授时》《泰西》《回回》三历而已”[3]13104。其后,清廷严厉扫清前明余党,下诏“凡前明遗孽不顺命者,录其家口以闻”,黄宗羲担忧其母亲,于是“亟陈情监国,得请,遂变姓名间行归家”[3]13104。但即使归家,黄宗羲依然继续秘密从事抗清斗争,曾以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反清义军,顺治八年夏秋之交,派人到舟山送递清军有关情报。当年九月,舟山被清军攻破,鲁王率残部南逃福建,并于顺治十年去监国称号。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的统治愈加稳固,抗清运动也至尾声。康熙元年二月“郑成功部将陈霸叛降于清。吴三桂奏俘明永历帝及官员、兵丁四千三百余名……四月,吴三桂害明永历帝及其太子,后妃、公主皆送北京。……十一月,明鲁王死于台湾”。[5]695南明永历帝被擒杀,让明朝遗老的复国之火彻底熄灭了。“海氛澌灭”,黄宗羲深感悲痛,遂无奈归里门,奉母侍孝,毕力著述。

清军自1644年入关,直到顺康之时,南方地区仍活跃着各种反清复明的抵抗力量。黄宗羲在这段时期参加了多种形式的反清复明活动。在清军的追剿、镇压下,这种反抗是相当复杂而危险的。正是这一段复杂危险的抗清斗争经历,让黄宗羲切实对明朝的腐朽政治失望了,开始对明朝衰亡乃至中国封建专制体制下的各种制度进行深刻剖析与批判。所以,黄宗羲在回乡后,一边课徒授业,一边潜心学问,着力著述。《明夷待访录》就是在他回乡后不久所作,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他前期失败的反清复明经历与反思明朝衰亡的教训乃至对封建专制体制的批判,都是这本书创造的原因。

《明夷待访录》创作于康熙元年(1662),第二年即完成,黄宗羲时年54岁。该书篇幅不多,共21篇,分君臣、法制、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胥吏、阉宦等13个问题进行讨论,基本上涵括了中国古代尤其明代政治社会中出现的诸多弊端。在书中,黄宗羲勇敢而猛烈地抨击了封建专制体制,所传达出的民主思想被后世所认可与赞颂。康有为就曾评价说:“梨州大发《明夷待访录》,本朝一人而已。梨州为本朝之宗。”(《万木草堂讲义》)黄宗羲也因此成为清初著名思想家,并被称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

二、退而反思基础上的军事改革构想

黄宗羲在浙东抗清失败后,转而隐居著述,论古察今,以窥测王朝盛衰治乱之轨迹。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对明代尤其晚明的社会弊端多有深论,《方镇》《兵制》篇专论军事制度,且关于明代兵制废弛的议论多有独到见解,对时人乃至后人都有警示之说。

(一)边防军事体制建设——复方镇

在中国传统社会,边疆地区的管理体制对封建王朝统治的巩固至关重要。历代王朝都会总结前朝历史经验,并结合自身统治需要而实施相应的且认为可以保障统治根基的边疆治理策略。封建和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地方制度中最重要的两种制度,历代王朝为屏障藩卫中央,也将这两种制度纳入边疆地区的治理策略中,或行封建,或行郡县,或封建、郡县并行,但实际中取得的效果差别迥异。有的王朝则结合实际统治需要,创行新的边疆治理体制,典型的当为唐代的藩镇制度。这种治理体制对唐代及五代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代的藩镇,又称方镇,“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6]1328-1329。其原为保卫边防而设立的军镇,后随着权力扩大,掌握了一个地区的全部军政大权,凌驾于地方行政制度之上,形成与中央朝廷对抗的地方割据势力。

唐朝贞观年间,依据山川形势将全国划分为十道。道为监察区域,由皇帝派使巡察,到唐代后期,增加为四十余道。为了防止其分割地方大权,每道设观察使,而不直接设置军政长官。但随着时间推移,道的权力慢慢变大。唐初,在边境地区设军、城、镇、守捉,由道统领。道原设大将曰大总管,后更名为大都督。在势力强大的军镇,大都督是带使持节,唐高宗后开始称之为节度使,但“未以名官”, 一般的军镇则设有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掌军事。[7]18唐睿宗景云二年(711),节度使正式设立,拥有了镇所和辖区,开始官职化。其时,随着均田制的破坏,以其为经济条件的府兵制渐没落,唐玄宗时遂改行募兵制。军事制度的演变,为将领拥兵坐大提供了条件,促成了藩镇的形成。为适应边防军事需要,唐朝开始在边境扩充防戍军力,增设节度使,以统领地方军队。天宝时,节度使增加到了8个,统辖范围从新疆、甘肃、宁夏、山西一直到今北京地区。

“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度使,得以专制军事。行则建节符,树六纛。外任之重,无比焉。”节度使由朝廷赐旌节,专掌军事,后其权力逐渐扩张,不仅任驻区都督、刺史,还兼任一道的采访处置使,集军政财权于一身。唐肃宗“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大将为刺史者,兼治军旅,遂依天宝边将故事,加节度使之号,连制数郡。奉辞之日,赐双旌双节,如后魏、北齐故事”。[8]1918不仅如此,节度使还自行任命直属军队内的军职和府内文职。如此,唐朝在“安史之乱”后由盛转衰,最终被藩镇分裂割据势力葬送。

以水为名——浅谈我国的水与行政区域命名及治水名人………………………………… 徐子令,吴昌新,林 农等(2.57)

唐代实行藩镇制度,初衷是镇守地方,拱卫京师,其实行伊始,确实起到了统治者所希望的成效。但当节度使权力扩大,掌握一地军政大权后拥兵自重,中央对其控制力越来越弱,最终酿成祸乱,加速了唐朝灭亡,且延祸五代时期。唐代藩镇制度自唐亡后历代多有讨论。黄宗羲在论述唐代藩镇时,并不认同世人所论定的“唐以方镇亡天下”,指出藩镇之设“原其本末则不然”,唐太宗最初设节度使都在边境地区,势力所辖有限,而且所拥有的军事力量足以控制地方的动乱。即使后来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及朱泚的叛乱,虽凭借方镇势力而起,最后也是被统治者借方镇势力所镇压。对于这些方镇为何会祸乱唐朝,黄宗羲认为“其后析为数十,势弱兵单,方镇之兵不足相制”,这才给后来的黄巢起义军反唐、朱温废唐哀帝自立而建后梁的机会。基于此,黄宗羲得出“唐之所以亡,由方镇之弱,非由方镇之强也”的结论。在这种认识下,他结合明朝衰亡之因,认为:“今封建之事远矣,因时乘势,则方镇可复也”[2]86。

对于藩镇问题,明末清初时期也有很多学者做了讨论。他们对分封和郡县制之得失,各陈利弊,说法不一。顾炎武认为:“世言唐亡于藩镇,而中叶以降,其不遂并于吐蕃、回纥,灭于黄巢者,未必非藩镇之力……秦隋之世,无分于诸侯,而亡速于唐,何如哉?不独此也,契丹入大梁,而不能有者,亦以藩镇之势重也。”[9]544-545他认为,唐朝灭亡不能全归因于方镇制度,短命而亡的秦、隋朝并没有实行分封却比唐朝灭亡的迅速,所以主张“寓封建之意于郡县”,强调分天子之权于郡县,提高他们的自主权,实现郡县富足而国家强盛目标。同时期的颜习斋则有不同论述,认为“非封建不能尽天下人民之治,尽天下人才之用”,汉、唐时期,虽受分封藩镇之害,“亦获分封藩镇之利”,由此他反对郡县制而主张实行可以藩蔽共主的封建制。[10]142

黄宗羲在《方镇》篇中认为,封建、郡县制,可以去除二者之弊而“使其并行不悖,则沿边之方镇”。即方镇是可以克服封建、郡县制弊端,集二者所长的最好制度。如何实行呢?黄宗羲结合明代边防特点,提出“将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俱设方镇,外则云、贵亦依此例,分割附近州县属之”[2]87,即在西北、北部、东北地区的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固原、延绥各地设置方镇,这与明代在北部边境沿长城防线所设“九边”,即九个重要军事重镇基本相合,可见黄宗羲的军事用意。而西南边疆的云南、贵州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历来统治者多因俗而治,明朝沿袭并发展了元代的土司制度,恩威并抚,同时“广戍兵,增屯田”,设立卫所军制,以镇戍。在这一地区,黄宗羲也主张设立方镇,割附近州县隶属,各司其职,并行不悖。在方镇的权力方面,黄宗羲主张给方镇以充分的自治权,允许他们拥有境内钱粮兵马以及田赋商税之权,三年一朝贡,若治理边疆效果显著可以世袭。这实则是分权于中央,从封建统治角度来说,实是大忌。但黄宗羲并不认为此分权会威胁到中央朝廷的统治,相比之前(唐代)的方镇制度,他反而认为所提出的方镇之制对国防建设有诸多利处:一是“统帅专一,独任其咎,则思虑自周,战守自固,以各为长子孙之计”;二是“一方之财自供一方”;三是“一方之兵自供一方”;四是各有专地,自给自足,“一方不宁,他方宴如”;五是地方驻有强兵形成威慑力,使朝廷施政而有所顾忌。从他所提的这几点来看,前四点都是从军事战略角度进行考虑的。方镇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战守边疆,为子孙计则会“思虑自周”,因而可以避免事权不一、各职官互相牵制推诿之弊,没有内部的权力争斗,驻守边疆,会使统治更加稳固。方镇享有充分的自治权,一方的财用可以自己负责,一方的兵力也可以供自己势力范围内利用,不会因遇战事而耗竭天下财物,更不需要从他处调拨军队,而且治军的各项费用等都可以自给自足,即使一个方镇出现动乱,其他方镇也不会受到影响而出现混乱。可以说,黄宗羲从对国家军事战略的思考出发,认为实行方镇可以巩固边疆统治,于国防建设大有裨益。

关于复行方镇的建议,是黄宗羲总结唐代方镇经验教训,并立足明朝灭亡的现实思考基础上来提出的。他所建议实行的方镇属于享有充分自治权且可以世袭的地方军事势力,内足以治理一地,外则树强兵以震慑中央,是一种以武装力量为强大后盾,从而达到限制君主专权效果的改革建议。这实际也是他鉴于明朝后期地方军事力量控制力不足而出现动乱提出的。在黄宗羲看来,如果边疆地区驻有强大军力的方镇,那辽东的战事就不会兴起,没有边患则国家安稳。黄宗羲的方镇之策实是利用藩镇而达到不行分封而兼具封建和郡县的统治效果。对于他的建议,学者评议不一,傅怀祖认为其策“实为千古守边良策”[2]197,李慈铭则评其建议是“方镇仅设于九边及云贵,犹可言也,至欲许以嗣世,则尾大不掉,其患靡已”[2]205。

(二)武臣地位与文武之道

在中国传统封建王朝,君主之下所设群臣,大致可以分为文臣和武将两种。自臣分文武,二者地位就呈现互为消长之势。军队是维系国家统治的主要手段。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发,各诸侯国十分重视军队建设,重武之风盛行,因而武将颇受统治者重视。到汉唐统一中央王朝时,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尚武之风强盛,武臣地位也颇高。但到了宋代,统治者却鉴于前朝武将专权弊病而实行崇文抑武政策,因此两宋时期武将并不受重视。到了明代,前期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抑武措施,朱元璋为加强皇权,日渐削弱武臣权力,且对于武人有特殊的规制,即“武人至大帅者,干谒文臣,即其品级悬绝,亦必戎服,左握刀,右属弓矢,帕首裤靴,趋入庭拜,其门状自称走狗,退而与其仆隶齿”[2]131-132。由此可见,明朝重文轻武,武臣地位远低于文臣,几与仆隶地位相同。但到明毅宗后,这种情况却大大改变了。崇祯帝登基后,面对内忧外患之局,欲振兴国政,所以加强军队建设,提高武将地位,并设大帅一职,由此不久即出现了大将拥兵自重的现象。武将没有文臣制约,拥兵自重,烧杀抢掠,不仅没有为国效力,反而对王朝统治、百姓生存构成了威胁。明朝对武臣地位的转变及导致的不良影响,让明末清初及之后的诸多史学家就如何对待武臣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他们也充分认识到在国家军队建设中,武臣地位到底如何定位,是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黄宗羲鉴于明朝后期武将专权,在国家混乱时而拥兵自重不思报国的惨痛教训,主张削弱武人的权力,既不能使之为将,又要以文制武,并指出这才是为兵之道。他指出,古时“伊尹为将”“太公为将”都是以文臣为大将而运筹帷幄,取得军事上的胜利。明初虽以武臣为将,但实际仍受督抚等文臣的制约,而在毅宗时转而重视武臣,使其脱离文臣制约,成了真正的大将。但毅宗重视武臣的效果却适得其反,所任用的武将在国难之时“终莫肯以一矢入援”,“武人之为大帅者,方且飚浮云起,昔之不敢一当敌者,乘时易帜,各以利刃而齿腐朽,鲍永所谓以其众幸富贵矣”。这些武将将腐朽的明王朝彻底推向了灭亡。所以,黄宗羲认为毅宗所为实际上是“轻武而不重武者也”,武臣要接受文臣的制约,并进而指出正确对待武的态度应该是“武之所重者将;汤之伐桀,伊尹为将;武之入商,太公为将;晋作六军,其为将者皆六卿之选也”。以文臣为将,运筹帷幄,指挥大局,而武臣可以作为文臣将帅的副将,如此文武职位设置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为国家的建立与兴盛建功立业。但他也并非一味地认为武臣不可重用,指出重视武人应重视能指挥、统帅兵卒的大将。而他最为欣赏的就是儒将,如沈希仪、万表、俞大猷、戚继光一类文武都出色的将领。

在内营操官,止管操练者,无开设衙门,亦无印信。在内五府,有衙门、印信,理常行政务。至于营操,非特命不得干预,盖五府、三营、十二营,职掌不相侵也。至于出征,亦不止大将一人,必选二三人名位谋勇相等者,相参用之。出师之日,赐平贼、讨贼、平虏、平胡、征夷、征虏等印,或将军,或副将军,或大将军,随时酌与。必由兵部题请,五府亦不得干预。事平之日,将归于府,军归于营,印归于朝,其意深矣。[11]27

明朝的统治者希望通过文武臣之间相互制约方式来防止某一方权重而出现叛乱。但这种措施并没有如统治者所设想的那样将叛乱扼杀于摇篮,“天下有不可叛之人,未尝有不可叛之法”。因此,黄宗羲认为关键在于把握住武臣,改革繁复的武臣职官制度才有可能避免叛乱。在具体实施措施上,他主张在国家太平之时,可罢免平时所设的左右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同知、佥事、千户、百户以及总兵、副将等武官和级别,“只存行伍”。

京营之兵,兵部尚书即为总兵,侍郎即为副将,其属郎官即分任参、游。设或征讨,将自中出,侍郎挂印而总兵事,郎官从之者一如京营,或用巡抚为将,巡抚挂印,即以副将属之参政,参将属之郡守,其行间战将勇略冠军者,即参用于其间。[2]140

也就是说,在国家有战事之时,由朝廷任命大将帅,侍郎或巡抚挂印而出征。此处提出的改革措施,实是在军事指挥机制上主张以文臣在战时担任统军之将,而武臣为辅。建议朝廷应任用沈希仪之辈的人才,内为总兵,在外则能挂印出征。但因为长期的文武失衡关系影响,儒者长久不涉兵事,对于武事多有轻视之见,黄宗羲认为要改变这种风气,需要“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在潜移默化中转变文臣的观念。他还特意强调,儒者应勇为将,在“文武合为一途”的军事思想下,参用武人其间,如此文武共用,使其各自发挥才能为国效力,方成“不可叛之人”。

明末清初的社会动乱让有识之士们重新审视武及武人。黄宗羲鉴于明末重武轻文之风,主张文臣为将,文武参用,使其各自发挥才能,且各取其长,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武将拥兵自重而祸国。他的这一观点虽未从根本上触及影响文武关系的制度根源,但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思考文武关系也具有一定意义。

(三)“亲上爱民”的武臣之道

统治者重文轻武,甚至抑制武臣,降低武臣地位,是慑于武臣势力坐大后以兵权威胁统治,走上叛乱之路。所以,黄宗羲认为要使武将不为叛,需将“亲上爱民”作为武臣自身修养的根本之道。所谓的亲上,“上”并非指的皇帝或者君主,从《原君》篇可见,黄宗羲所谈的“上”指的是国家。爱民,即是以民为本,爱护百姓。在中国传统社会,民生问题乃是社会发展的核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黄宗羲也正是从这个意识出发将“亲上爱民”作为武臣修养之道,并提出了爱民的本质,将其作为将领的最高修养层次。为将者,以家国天下为己任,本着爱民之情,才能在国家危难之际不顾个人生死,救国救民。这也是黄宗羲鉴于明毅宗之时武人为将,却不以国家利益为重,在国难之时不敢当敌,改旗易帜,以军队谋求富贵的惨痛经历而提出的。崇祯年间,重视武功,“田野市井之间膂力稍过人者,当事即以奇士待之”,这是长期轻武而导致的畸态现象。但为将者掩饰败绩,修饰功绩,无所不用其极地欺骗君主,却不能将计谋用在贼寇身上,黄宗羲因此指出,明朝遭致败亡并不是因为将领的能力与计谋不足,而是不知“亲上爱民”为立身之根本。杜牧曾言在乱世,“使将兵行诛者,则必壮健善击刺者”,但考察史实,立国、灭国都是由战事而起,所以“主兵者,圣贤材能多闻博识之士,则必树立其国也;壮健击刺不学之徒,则必败亡其国也。”[12]151按其意,武人文化素养高低影响着他们的行为,而实践行为的差异对国家发展产生不同的结果。由此,黄宗羲主张要立国久远,使“文武合为一途”,需要武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为能”,正如以儒家仁爱之学进行自我修养,树立爱国爱民思想,并将之付诸实践,抛弃简单粗暴的武力为能事的做法,从而达到能武亦能文的修养目标。黄宗羲有着鲜明的民本思想,其“亲上爱民”的武臣之道体现了他对国家、百姓的重视。

(四)兵役与养兵之制

军队建设问题是国家体制建设中重要的一项。在中国传统社会,“国之大事,在祀在戎”。军队作为最重要的国家机器,对王朝稳定与否至关重要,更是成为王朝更新换代的工具。所以历朝历代都将军队建设作为国家大政之一,非常重视军权及军队建设,特别是军队将领的任用掌控、军队的训练。不过在兵制上,由于社会变化、军队建设需要,有的王朝终其一朝没有太大变化,有的王朝则几经嬗变。明朝在兵制上主要实行卫所制度,但随着军队建设需要,也出现流变。

明初,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以唐代府兵制为蓝本,改革创新后而形成了一种兵役制度和管理体制相结合的卫所制度。按制,十人为小旗,50人为总旗,120人为百户所,设百户统领;1120人为千户所,设正副千户、镇抚统领;5600人为一卫,设指挥使、同知、佥事统领。明代的卫所军制,也分中央和地方。精锐部队驻扎京师,以南京为都时,朱元璋设立了48个卫,约20余万人;朱棣迁都北京后,京师驻军达72个卫,约40余万人。在地方,根据国防形势需要,于险阨的军事要地设立卫所,“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13]2175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朱元璋“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余年,多所增改。”[13]2196卫所兵属于世兵制,军户另立军籍且世袭。“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若国家有战事,则皇帝任命总兵官带领卫所军出征;战事结束,各官兵归卫所,训练、屯田。 卫所制度是朱元璋对兵制的重新定义,是基于考察历史上的世袭军制度尤其唐府兵之制而加以创新的一种体制。卫所之制初设时制度较为完善,与屯田制相辅相成,达到了兵力充足、军强国富的目的。但是到了明朝中期后,卫所弊端暴露,军队人数在防区增加的情况下激增,军饷开支越来越大,“计军九十四万,养于县官”,战守之兵不得不加赋养之[14]191,加之营制屡次变化,最终“行伍衰耗,流盗蜂起”而不能控制,维持不了明朝大厦根基,溃败而国亡。除卫所兵制,随着国防建设形势需要,明朝还实行过募兵制,崇祯时期重武又出现大将屯兵制,但这属于形势所需,并不属于制度上的变革。对于明朝兵制的三次流变,黄宗羲认为明朝的灭亡与这三种兵制有很大关系,并沉痛地指出“天下之害,未有盛于卫所者也”[14]192。在《兵制》篇中,他分析了三种体制的弊端,而重点分析了卫所制度被破坏的过程。卫所制度的弊端是后期军队规模庞大导致军费开支浩繁,即行伍、客兵“坐食者众”,但耕田者少,卫所屯粮不足则由百姓负担,分兵于民又使得“一天下之民养两天下之兵” ,造成国家和百姓负担超荷。再者,由于漕运轮年值运的耗费,中都、大宁、山东、河南附近的卫所班操之制所造成的耗费巨大,更加速了卫所之制的衰落。[2]124

行伍消耗的巨大造成了卫所制度的衰退,而募兵制则有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且兵员良莠不齐的弊端,大将屯兵制则易造成将领“拥众自卫”。因此,在分析了这三种兵制的弊病后,黄宗羲结合历史上兵制建设经验提出了自己的改革建议,即按人口征兵,分民户养兵:“天下之兵当取之于口,而天下为兵之养当取之于户”。按人口比例征兵,训练时“五十而出二,调发之时五十而出一”,军队给养上,则“其取之户也,调发之兵十户而养一,教练之兵则无资于养。”取之于民,而养之于民,按比例征调、给养,不会给百姓造成过重的负担。同时,黄宗羲还主张轮役和精强兵退老弱措施。训练上,操练兵四年服役一次,且服役地不出千里,这样服役的士兵不至于太过劳苦,也解决了思乡之情。人的一生中精力旺盛的时间不过30年,以人活70年计算,若士兵自入伍至老弱一直在营,不仅造成了军饷消耗,也直接影响了军队质量。若一个人20岁入伍,50岁退伍,那么精力充沛的30年间才轮役七次,如此不仅解决了国家军饷问题,还避免了军队中老弱占编问题,保障了军队的强盛。

“自古无一成不变之兵法,亦无百年不坏之兵制,在随时整饬,以适于用而已。”[2]199黄宗羲并不认同历史上兵民泾渭分明的兵制,认为:“废封建则兵民不得不分,分兵民则不得不以民养兵,以民养兵则天下不得不困”。[14]187明朝在兵制上的诸多弊病导致了富国强兵目标的落空,所以他对应地提出了按人口比例征兵和以民户养兵的改革建议,而这种兵役和养兵改革建议是他考察历史上的兵制和明朝的卫所制度而总结出的兵民合一式的兵制,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符合明朝军队建设需要。

三、反思批判中的军制改革思想

在明末清初的时代更迭背景下,众多有识之士寻求救世之道,倡导经世致用的实学。在这一社会思潮下,关于军事的相关讨论与改革建议也如同政治制度、田赋、文化等热点话题一样被诸多有识之士所关注。黄宗羲作为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史学家,亲身经历王朝更替的时代变局,又在反清斗争中投身行伍达十数年,这让他对明朝大厦的倾倒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明夷待访录》中,黄宗羲关于中国古代军事尤其是明代兵制方面的分析,相比他关于史学、哲学、历法等方面的著述略显单薄,但也凝结了他对古代兵制的思考,其对地方军事体制、武将地位及修养、兵役问题的论述,是立足明代军事制度的弊端,结合历代军事制度而提出的改良建议,集中体现了他的军事思想。其中关于文臣武将地位和作用以及武臣修养的论述很有道理,在今天也有着很好的借鉴价值。不过,黄宗羲感于唐代方镇制度和明代边疆治理措施而提出的边防改革构想,却有失偏颇。此改革建议是他在传统民本思想和政治观念下提出的,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达到限制君权的效果,但在实践中也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略有纸上谈兵之嫌。这与黄宗羲参与地方治理尤其是边防建设的实践经验不足有关,所以有些建议的实践可行性并不高。即使如此,黄宗羲的评判和改革建议相比一些前人仍有较大的超越和突破,尤其对明朝兵制的深刻批判足以振聋发聩,值得钦佩与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