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刚 马颖
2021年8月21日上午,第一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会议主要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及人大组织与制度的热点话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首先,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面,既有深入的理论阐释,也有富有特色的实践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李伯钧指出,本次会议正当其时,非常重要。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制度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坚持党对人大的领导,首先就是要进一步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人大工作能不能做好,不仅取决于人大自身,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如何坚持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需要进一步研究党对人大工作的領导是如何实现的,应该解决哪些问题,才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完善和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原主任浦兴祖教授认为,党对人大的领导,实质上是先锋队对人民大部队之代表机关的领导。其领导方式可分为刚性与柔性两种,按四个不同组织层面来确定:一是党组织对同级人大的整体领导是柔性的;二是党组织对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是刚性的;三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常委会内党员人大代表的领导是刚柔相兼的;四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常委会内党外人大代表的领导是柔性的。应当处理好“刚性与柔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而更好坚持与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中共广东省委党校陈家刚教授认为,党领导人大的制度空间可以分别从组织结构、制度结构和权力结构来考察。制度空间演进的逻辑可以概括为:党的领袖是制度空间演进的关键主体性力量;政治环境是制度空间演进的外部诱因;特定的宪制框架是制度空间演进的根本依据和支撑。中山大学何俊志教授主张,党委人大工作会议是理解地方人大制度变迁中的一种新的互动模式。在近四十年的运作中,浙江省、湖北省、重庆市的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形成了与党代会同步的固定模式,而有一些省份的会议则仍无固定模式,甚至召开一次后就没有再开过。在未来,随着党自上而下对人大组织的要求,人大机关自下而上的需求,制度内的上下联动,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可能会逐渐形成固定模式。《人民之友》杂志社田必耀主编以湖南省委召开的5次人大工作会议为例进一步指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模式是党加强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应当成为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具体问题的常态机制。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其会议的效能是提升政治认识以及解决现实问题。陕西省镇坪县人大常委会陈敬民主任介绍了陕西省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的实践,提出绩效标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保证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化解人大代表履职松散、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困境,切实保障人大行使法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选举任免权。
其次,在人大组织与制度的热点话题方面,围绕全国人大代表团制度、省级人大会议主席团、人大监督、人大代表素质以及人大制度优越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南开大学贾义猛副教授认为,全国人大代表团在平衡规模与效率、加强党的领导和表达地方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通过建立一种党与人大、中央与地方的沟通机制,加强党领导下政治制度的有机性,优化政治过程中的意见表达与综合,提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绩效,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市委党校黄小钫副教授认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持机构,在会议期间起着领导和决策作用。要充分发挥会议主席团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须进一步优化会议主席团的人员结构和规模,不断完善会议主席团的工作制度。深圳市人大杨云彪主张,人大监督在传统上二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这种传统分法阐述了人大监督的着力点,但是边界较为模糊,也存在着交叉,不利于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相互促进。因此要重构人大监督的理论范式,将监督区分为通过立法的监督(抽象监督)和执行法律的监督(具体监督),更有利于理论对话和指导人大工作实践,有利于实现人大职能的全链条运行。中国人民大学孙龙副教授认为,目前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规范审核程序。在法律中,年满十八岁,具有中国国籍,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即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而实际操作则与法律规范距离较远。因此呼吁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机制及流程。中山大学孙莹副教授主张,我国人大制度优越性的传统解释包括历史论、程序论、功能论等。这些理论阐释往往都是寻找人大制度优越性的外部因素。因此要超越传统解释,必须将视角转向内部。从内部因素来看,我国人大制度在组织结构、功能职权和议事程序方面的制度特征,也是我国人大制度的独特优越性所在。
会议最后由何俊志教授进行总结。他指出,人大制度仍然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当中。我国人大制度是由我们党创立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有利于党的领导的一项制度。随着人大制度的不断开展,其在汇集民意方面必定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议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本次研讨会富有启发性,为进一步深化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优化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的制度空间、实现机制与完善路径研究”〔20AZZ004〕 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