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斯基德尔斯基
10月早些时候,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指责俄罗斯将能源用作政治武器。克里姆林宫回应称,美国的制裁可能会加剧欧洲能源市场的失衡。这场龃龉突显出国际政治使用或威胁使用经济制裁的情况越来越多,而问题越来越严重。
作为一种国家施压工具,经济制裁虽不及战争,但亦相去不远。然而,此类措施的法律、政治和道德基础很少受到挑战。《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允许安理会对威胁或破坏世界和平的国家实施经济制裁。
在下一阶段,人道主义关切开始被接受为制裁的理由。例如,政府对国家内部群体的压迫可能会引发“第三方”效应,例如难民危机。这便是联合国1970年代对罗得西亚、1980年代对南非实施经济制裁的法律依据。
此后,一些人将“政权更迭”本身视为制裁的合法目的。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1999年在芝加哥的一次演讲中说:“我们价值观的传播使我们更安全。”个中含义是,民主国家不会发动战争。因此,推翻萨达姆成为1991年海湾战争爆发后对伊经济制裁的不公开的目标。
国际制裁机制最重要的新发展,是对 “特别指定”的个人和实体进行制裁。倡导者认为,这种精准措施将惩罚仅限于洗钱者和其他可疑罪犯,可避免伤害国家的其他人口。但它们不属于联合国的职权范围,只是经济强国或国家集团单方面强加的。
这些个性化处罚中最著名的例子是“马格尼茨基制裁”,以俄罗斯律师谢尔盖·马格尼茨基的名字命名,他指控俄罗斯税务和执法官员欺诈由他担任顾问的投资公司“埃米塔日资本管理公司”2.3亿美元。马格尼茨基遭到逮捕并被控逃税,于2009年在莫斯科的监狱中被警方殴打致死。
美国于2012年通过了《马格尼茨基法案》,旨在惩罚责任人。范围更广的2016年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授权总统对任何被认定参与人权侵害或腐败行为的人实施经济制裁并拒绝其进入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欧盟也通过了马格尼茨基立法,目前世界各地有数百个人和企业根据这些法律受到制裁。另外,欧洲议会最近呼吁对侵犯“LGBTQ+”权利的匈牙利和波兰实施制裁。
但这种制裁措施是否公正、适当、有效?对于公正,近期定向制裁的增加是基于各国各自的法律而非国际法,仅反映了部分国际社会的共识。此外,此类处罚往往在没有充分解释的情况下加于个人和实体,不需要审判或定罪。因此,对许多人来说,这些制裁只是一种权力的表达。
它们的权宜性也值得怀疑。不难看出,单方面制裁会引发“制裁战争”,除非它们仅针对无法报复的国家。在西方对涉嫌在车臣侵犯人权的俄罗斯官员进行制裁后,俄罗斯谴责西方发动“新冷战”。我们真的希望世界被分为制裁者和报复者的经济集团吗?
经济制裁的有效性问题可能最难回答,因為没有一致同意的成功衡量标准。许多人认为,它们是带来正义的政权更迭或政权行为更迭的成本相对低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也许确实如此,但压倒性的证据表明,经济制裁只有与军事干预结合才会产生这种效果—这意味着它们通常是战争的伴随物而不是替代品。因此,我们应该非常警惕出于道德原因实施的制裁。
毕竟,还有另一种改善国际和国内行为的和平模式。孟德斯鸠、亚当·斯密、理查德·科布登和许多其他人认为,商品、人员和思想的交流具有安抚作用。制裁则适得其反。当这些惩罚措施的支持者声称只有文明人之间才有可能进行贸易时,他们忽略了贸易本身的文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