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好的市场经济

2021-12-03 04:33
南风窗 2021年23期
关键词:白鹿原市场经济法治

走向好的市场经济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钱颖一

本文节选自《中国经济报告》2021年第4期

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好,这是我们过去几十年已经达成的一个共识。但是,一旦我们确定要搞市场经济,而且把视野放到全世界之后,我们就发现市场经济并不是都搞得很好,市场经济中其实也有好有坏。

市场经济搞得是好是坏,很重要的一条是取决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我们看到市场经济中有两种政府:一种是“支持市场的政府”;另一种是“摧毁市场的政府” 或 “扼杀市场的政府”,即政府通过种种干预,或将已有的市场摧毁掉,或把即将出现的市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同的政府,会产生不同的市场经济。观察世界各国的经济,我们发现支持市场的政府都是一个有限和有效的政府。而摧毁、扼杀市场的政府或者是无限政府(即全能政府),或者是无效政府。

历史经验表明,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至关重要的制度基础。我们甚至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法治是目前人们所实践的、能够维持一个有限和有效政府的最好的制度安排。所以法治就成了我们所谈论的如何实现好的市场经济这一问题的一个核心。

法治不会自动实现,建设法治需要有推动力。同任何制度变迁一样,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首先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利益,这其中包括经济人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对于经济人而言,有财产了,财产多了,就要求更多的法律保护。比如说,当住房由过去的公房变为私房,人们就对物业公司有需求,又进一步对保护房产的法律有需求。又比如,老百姓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就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有需求,希望对媒体曝光公司恶劣行为的权利提供法律保护。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在不断扩展。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利益相关者对新的法律的需求也不断扩展,对法治和对政府约束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经济发展也有了建设法制所需的经费,因为供给也会增加。

第二种推动法制建设的力量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中国加入WTO后,处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之中。WTO的规则就是法治规则。在这种环境中,整个经济的游戏规则就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外部压力不仅对小国重要,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同样重要。虽然大国相对于小国而言在国际事务中回旋余地较大,但是违反规则带来的损失也大。所以外部压力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种力量。

第三种推动法制建设的力量来自知识,这是一种不能忽视的力量。学者和媒体是知识创造和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两者是互动的。媒体传递信息,但并不仅仅是传递信息,它本身也起到创造知识的作用。因此,学者和媒体共同推动知识的发展。

虽然利益是强大的内在驱动力,但知识的力量不可低估。比如说,计划经济这一想法阻碍了中国经济发展20余年。而市场经济这一想法带来了随后40多年的经济繁荣。现在,市场、竞争、价格、激励、产权等重要经济概念已经深入人心。类似的,法治也是一个想法,与之相连的关于有限政府、程序、透明化等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人们通常会以为法治约束自己(包括政府)总是对自己不利的。其实不然。从理论和实践中得到的知识会告诉人们,这种约束从长远来看对经济人和政府自身都是有益的。因此,要想理解自己利益的真正所在,离不开知识。中国以往的改革开放经验表明,内部利益、外部压力加上知识,这三种力量的结合将中国的改革一步步地向前推进。

现代死亡的道德形构:社会想象与日常实践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方洪鑫

本文节选自《社会》,2021年第4期

死亡是带来震撼与断裂的生命事件,冲击着人们的存在体验,而现代医学的普及将死亡变得可预期、可控制,这就需要人们在一段可预见结果却充满不确定性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做出相应的安排。

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对于死亡的社会安排也正处于转变与“建构” 的过程之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活条件提升和生物医学的突飞猛进,现代人的死亡原因已经向老年退行性疾病、慢性病转变,中国也不例外。最显著的转变是死亡已经普遍发生在医疗环境之中,临终者通常有一个医学化的“病人”身份,在死亡之前接受医疗技术干预被视为理所当然。

在中国,应对死亡的基本单位是家庭,面对家庭成员的离世与既定关系的永久断裂等不可逆转的存在性挑战,整个家庭进入一个阈限境况中,“家庭”本身成为最高的价值,病人和家属一起重演、实践最后的家庭生活,以相互联结、共在的方式重新确定“家庭”的意义。

但终极的家庭道德“生活”并不只是一个应对生命无常的“存在”主义“剧本”,它的出现也扎根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在社会经济快速变迁的时代,当代中国社会的死亡道德形构以生活质量的交互话语时空,标指着被阶层区隔所铸就的“家庭生活”之阶梯状形貌。

富裕家庭可以在从积极治疗到安宁疗护的范围内选择并定义自身的“道德剧本”,但这些家庭,特别是最接近个体化流动且拥有海外背景的家庭,也在想象一種对他们来说更确定的生活规范。来自底层的农村患者则通过城乡对比,宣扬一种更能实现生活质量的纯朴家庭意象,但也透露着不得已的处境,他们对生活质量话语的建构发挥了“化解”断裂与冲突的功能。在两极之间的是处于日常医学与生活质量间摆荡挣扎的一般家庭,死亡带来的挑战不仅是失去亲人的悲痛,更是生活本身的变幻莫测和“经济道德”的试炼。

无论是尽量追求积极治疗以延长生命还是让病人免遭痛苦享受生活,它们都已经成了主流的道德规范,有时候家庭可以同时探索这两个方向,但更多时候只能有所取舍。最终,无论往哪边倾斜,都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重读《白鹿原》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许子东

本文节选自《文学评论》,2021年第5期

《白鹿原》是 20世纪90年代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之一,自1993年问世以来,持久受读者欢迎。陈忠实在作品前引用巴尔扎克的话:“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白鹿原》写了六个历史时期:晚清时期、军阀混战时期、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镇反”时期。小说基本格局在前两个时期,即晚清和军阀混战时期已经成形。第一章到第五章写的是 1910 年之前,第六章到第十二章大概写1911年到1927年。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通过这一论述,读者可以对《白鹿原》有更深入的理解。

在现当代文学中历来被怀疑被批判的“族权”(宗法祠堂),在《白鹿原》中成为正面形象。小说中的“神权”也不仅体现为庙宇迷信,而可能包括某种知识教育信仰系统。“政权”“族权”和“神权”三种权力系统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历史走向是《白鹿原》重新书写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乡村历史的关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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