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中国智慧*

2021-12-03 19:51陈继雯王仕民
关键词:共同体命运利益

陈继雯,王仕民

(中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

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以共同利益为客观基础,在不否认主体间矛盾差异的前提下,以平等包容姿态促进本国和世界的共同发展,表征着一种集理念、价值、实践于一体的新范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以现实的人为起点,以人类所共有的利益为本体论澄明,以全人类共同发展为目的论旨归,在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思辨场域中彰显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中国智慧。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中国智慧,对于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共利意蕴

“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1]394作为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共同体源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不论是在原始社会还是阶级社会,不论交往关系和依赖关系如何,共同体在本质上反映了一种利益关系。利益作为唯物史观的重要理论范畴,是激励人们为满足自身需要而改造客观世界的主要动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离不开世界人民,在其现实性上因共同利益的联结而指向了利益共同体的本质。所谓共同利益,指谓不限于满足个体需求而追求共同体成员间更大发展的整体需要。当个体利益受到共同体其他成员利益制约时,就表现为关涉长远的共同利益,包括经济活动、政治秩序、生态体系和总体安全,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构的现实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向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共生关系,强调以损益共担、风雨同舟的共在意识为指引,弘扬义利兼顾、权责平衡的道义精神,突显中国智慧的深厚底蕴。

人类以共同体的形式组成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进行多样生产与交互活动。马克思指出:“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2]从性质上说,作为类本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内部成员间关系并非是此消彼长的对抗关系,而是一种休戚相关、同损同荣的共生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一方的变化发展都会影响到其他多方的生存维续,谁也无法离开社会这个有机共同体而独立存在。这样的关联表达着相互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中涉及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现实的人无法脱离社会联系,其个人利益的达成往往通过共同利益的方式呈现。共同利益是在合理兼顾和整合众多利益诉求后提炼而成,对于个体利益起保护和促进作用。作为不同利益的交汇点,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以个人利益为基础,“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3]536。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共存于共同体之中,既承认个人利益的正当追求,又将二者有机结合,在实现共同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从而维系共同体的稳定与繁荣。从利益走向命运是人类社会实现部分向整体跃迁的过程,也昭示了共同体内外交相容存的共蕴状态。习近平同志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4]330,“各国要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真正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共赢”[4]336。世界各国、各民族、各区域的人民不仅与自然共生共存,同为一个巨大的生命共同体,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相互联通,使得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得以交汇在同一个时空,呈现出互构共变的整体。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共同体成员不仅共同享有各自生存和发展的主体权利,也要求一道维护共同的利益以获得更长足的发展。基于全球范围内“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共生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利益汇合与矛盾调和,以共同体的最大公约数降低冲突的可能性,在谋求自身发展中解决前途命运问题,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在国与国关系中,当一国漠视他国利益诉求和正当权利,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凌驾于国际社会的整体之上时,只会加剧国际格局的紧张局势和国际秩序的混乱状态。这种极端民族主义做法延伸至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中时,当自然沦为人类征服和掠夺的对象,就会打破人与自然的平衡状态,形成割裂对立态势。可见,共生关系突出强调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荣损共俱、互相依赖的紧密联结性,一切狭隘的特殊利益在全球整体利益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有义务推动人类整体社会朝着更美好的方向发展,而任何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都会损害全人类利益,进而触发共同体状态失衡。自我与他人、各国与全人类生死相关、运命一体,谁都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只有认清共生关系这一前提,才能在实现共同利益中谐同共变,获得更为长足的进步。

损益共担、风雨同舟的共在意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所谓共在,就是自我与他人共同在场,关涉人类共同生存的问题。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他人是通过周围世界来照面的”,“‘在之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他人的在世界之内的自在存在的就是共同此在”[5],个体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展开自身的存在,其存在本身即是共在。共在意识首先以关系为分析单位,安置于共同体中得以进行内生性认同,从而成为理解人之为社会存在的理论视域。人作为实践主体,在本体论意义上不仅造就了共生关系,而且其共同体生活的交往方式本身也演化为一种共存共在的客观状态。人在共在中选择和作为,在共同体中共同分有、相伴相依,这就要涉及到对于利益的基本认知。马克思曾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人类对利益的追求是天然存在的,也是人类基本活动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其中物质利益诉求和安全利益诉求体现得最为具体和明显。前者指向满足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后者指向免受生存威胁的保障,涉及经济、政治、军事、社会、生态、文化、信息、资源等诸多领域,呈现出普遍性和非零和性的总体特征。世界上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是孤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利益和命运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基于人类整体存在的全局性考量,损益共担、风雨同舟是共同体得以形构和关系巩固的具象化描绘,也是个体面对共同挑战的基本要求和迫切需要。这种关系表明,只有在个体间的强联系中重塑个体利益与身份认知,筑牢共同体成员的共在意识,才能真正透视共同体存在的价值意义,达致利己和利他的合理统一。目前日益显现的全球发展失衡、发展鸿沟以及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迟滞了共同体现实矛盾的解决,同时恐怖主义、网络安全、传染性疾病、难民危机、核危机等也给全球安全稳定带来不小威胁。这些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也迫使人们认识到共在依存状态的现实紧迫性。习近平同志指出:“世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世外桃源,一国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别国的动荡之上,他国的威胁也可能成为本国的挑战。”[7]共同的物质利益和安全利益需要赋予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稳固内核和基础支撑,而倡导树立损益共担、同舟共济的共在意识,就是要推动世界各国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单一民族情感和区域意识,以大格局观念和整体意识联结人类全体成员,倡导用科学合作、守望相助的实际行动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共在共担精神,真正克服威胁世界经济以及各国人民生存安全的诸多挑战。

义利兼顾、互利共赢的道义精神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价值追求,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诉求。中国自古主张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墨子·大取》有云:“义,利也;不义,害”,也就是说,义利关系问题实则为利害问题,义就是利,不义就是害。当今义利兼顾作为国际关系的交往原则,其中的“义”指向了符合道德与规范的道义,而“利”指向了平等合作下的互利共赢,两者在中国外交具体实践中得到完整演绎和准确诠释。基于现实中全球人民共有共享这个世界,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要求既重视道义与责任,又强调彼此互利共赢,主张以见利思义、以义取利作为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调和平衡公道与私道、功利与道义的关系,反对任何一个国家为了本国一己私利而置其他国家利益或人类共同利益于不顾。这既是源于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共生共在的关系,也是对于公正合理秩序的追求和表达。作为一个平等共享的利益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植根的共同利益,并非仅指向唯一物质利益关系,而关涉利益的多个方面。在现实国际交往中,世界各国追求自身利益本无可厚非,然而同时对于维护整体价值和利益方面也负有重要责任,缺乏如此道义约束只会害人损己、后患无穷。习近平同志指出:“那种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做法既不道德,也难以持久”,“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4]274。义利兼顾意味着义中有利、利中有义,通过互利互惠而非优先个别利益来彰显道义,这也是对共同体关系维护的基准。因此,各方需要以人类利益共生为基本前提,将自身利益和他国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各方利益的汇合面和交往空间,共同解决全球性风险和突发性危机。中国一直秉承着以义为先的道义传统,在强大自身实力的同时,坚持走共同发展道路,维护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推动各领域互利合作,展现了大国担当和民族气魄。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旗帜的中国主张跨越单个民族国家的藩篱和界限,在世界舞台发出更多声音,以实际行动寻求不同国家利益的契合点,在增进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中实现自身发展。应该说,义利相兼、弘义融利的共同体主张以义利并重、权责平衡的道义指向和文化内涵,超越西方传统功利论以及国际关系理论局限,表达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刻意蕴。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包容境界

“凡物莫不相异”,共同体并非单一性或同质性个体的机械聚合,而是一个褒有个体性和差异化的有机整体。作为一个利益交汇物,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具有共生共享的利益诉求和弘义融利的价值理念,延展出主体性差异和阶段性发展的包容境界,凸显了对于共同体构成的特殊性认可和个体性尊重,诠释出独到的中国智慧和东方哲思。

人类命运共同体跨越地理区域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政治制度、民族历史文化等主体性差别,主张发挥和衷共济、协和万邦的融通精神。所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和在于不同主体间的调和互补,故能合而谐;相反,单一重复独无法长久持存。“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和是事物得以产生的根本,这种“和”文化的思维方式是传统中国智慧的独特见解和精髓所在。“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万事万物不存在绝对的一致,差异多样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样态。而差异存在的意义在于区别他物,又融合互通,直抵本质,以此指导人类的认识和实践。和而不同故而融通共济、协和万邦,这一直是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和长久理想,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世界观基础。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地球村”(Global Village)理论曾描绘了媒介出现后人类世界逐渐融为一体、相互依赖,成为整合村落的状态①参见[美]保罗·莱文森《数字麦克卢汉》,何道宽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95页。。但其思想忽略了作为“喻体”的“地球村”内部尚存在地域界限、民族文化以及社会差别,因而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实际上,不同事物之间本就存在着一定的张力,当这种张力的性质和大小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便能够维持发展活力和动态平衡。马克思指出:“共同体是生活本身,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道德、人的活动、人的享受、人的本质。”[1]394作为具体的、历史的人,人类本身就是一个差异多元、异彩纷呈的共同体,其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是各异的,由其组成的阶级、民族、国家也必然呈现出多样化。中国传统智慧主张差异共在的自觉思维,不仅不同于传统共同体思想理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同质性、一体化的思想倾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并非要消除所有差别,谋求全然统一,而是承认成员主体的多元性和个殊性,并尊重其作为个体本身的独立性和平等性。习近平同志指出:“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各方应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的多样化。”[4]307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得益于共通的利益、安全和价值,同时在各自具体情形下不排斥形态各异的具体利益、战略考量和立场主张,在依循差异性、特殊性和多样性的包容框架下,跨越不同国界、族群、地域、信仰、意识形态等限制,为世界文明丰富色彩的绽放提供更加广阔的现实空间和外部环境。历史证明,只有真正扬弃西方同一性强权思维和霸权逻辑,尊重各国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制度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差异,才能达致最大限度的共识体量和对话空域,实现不同文明间差异共存、和而不同的包容境界。

人类命运共同体承认不同民族、国家、地区存在的阶段性发展差异,表征出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包容境界。人类社会以共同体形式存在,而共同体又以生产力的形式呈现,在总体发展上表现出一般连续性。共同体并非体现为“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1]5,而是以个体的独立性为基础、根植于人们实践活动的多元性之下的内在统一,这也给独特性差异提供合理性前提。鲍曼曾这样描述过原始共同体:“原初状态的共同体成员是和睦相处的,成员对共同体的身份认同和忠诚以及期望,不是源于外部的社会逻辑,也不是源于任何经济的成本——收益的分析,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流露。”[8]在这种自然状态下各民族依据各自的条件特点自在地长成。但这种发展不是盲目活动,而是自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是人与动物之所以相区别、并成为类存在物的原因。共同体是一个多元主体、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发展取决于成员个体自身状况,其中彼此之间的发展差距和不平衡是共同体的进阶常态。依据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历史所呈现出来的最终结果,是源于在彼此交错、相互冲突的、无数个具有独特存在条件的单个意志力量的合力。①参见[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7页。同样,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由无数个发展不一的异质体力量构成,并由这些实实在在的主体来完成。其内在融通包容特质遵循着片面国家命运向整体人类命运的发展规律,构成共同体演化的完整境遇,表现为覆盖经济包容性发展、政治包容性共存、文化包容性共兴等多领域、多向度的统合。就经济包容性发展而言,涵盖不同经济体共享全球化发展机遇和成果,同时承担国际经济治理责任的践履要求;就包容性政治共存而言,指意尊重不同国家主权、历史文化和制度选择,营造出多元开放的全球政治生态;就包容性文化共兴而言,意味着倡导文明间对话沟通与交流借鉴,兼蓄不同思维方式的积极容让。习近平同志指出:“只要秉持包容精神,就不存在什么文明冲突,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4]259-260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并非要实现一个消除所有差异而达到全然一致的真空状态,而是尊重和把握个体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质,持续地为破解世界文明冲突、实现人类联合提供涵容式价值支撑和智慧型中国方案。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辩证哲思

伴随着世界交往的深入和全球性问题的增多,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包容差异为前提,演绎了同与异的思维辩证,建构出共同体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现实过程和交往秩序,为解决全球现代性危机指明了发展方向和未来前景。马克思指出:“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3]192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区别于西方同一化和中心论的思维模式,在调和差异性文化和个体性偏见中完成世界范围内对于战略举措的理念扩展和实践超越,彰显出深刻的文化渊源和哲学智慧。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内在辩证澄清了同与异的逻辑关系,形构出一个环环相扣、紧涉存续的关系体。所谓“一于异则乖而不合,故和而不同”,事物不是简单的统一,需要包容多样、会通差别,才能达致多种差别之下的共存。“同”与“异”作为矛盾对立的双方,既相互矛盾又彼此依赖,互为一体而不可分割。从同异范畴来看,“同”指向了相通共利,这是共同体得以形成的基础,推动全球身份意识的生成和接纳;“异”指向了差异不同,这是共同体得以存在的前提,蕴涵多元共存、兼容并包之义。这两者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演化为包容性和共通性的逻辑统一。“只有我们能承认唯有在现存的差别的前提下,比较才有意义;反之,也唯有在现存的前提下,差别才有意义。”[9]253换言之,个体存在本身就代表着殊异,“异”是共同体成员自身区别于他人、进行自我确认的关键因素。当差异在合理区间并得以调和,便能成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动力;当差异被过度强调和无限放大时,展现出冲突性和对抗性的一面,便有可能成为引发共同体失落破碎的风险性因素。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辩证思维观之,“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描绘了共同体内部差别辩证的真实样态,表征了共性和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微妙关联。如果只有个性,没有共性,共同体无法形成;如果只有一,没有多,也就失去了联合的意义和价值。这样一种辩证张力将不同的个体连结成一个有机整体,既是对他者的尊重,也是对自我的完善,赋予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更高文明形态上的开放性和协调性旨趣,为不同文明间对话交往、和合共生开辟更为广阔的视界。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内在地包含了和而不同的价值意蕴,关涉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动态实践过程。黑格尔认为:“科学的兴趣总是这一次仅仅在当前的差别中去追溯同一,另一次则又以同样的片面的方式在同一中去寻求新的差别。”[9]254这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再到感性的否定性过程,也是一个同——异——合的过程。“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从发展的视域来说,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过程,是在承认彼此的差异性和对立性中化解冲突和矛盾,在扬弃中寻求多元和谐统一的过程。对于共同体内部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别,需要承认,更需要辨明:一方面,求同存异的关键在于基于一定范围和界限下的理解与涵容,而对于类似后退的做法并非无条件、无边界、无立场的退让,而是在理性基础上把握现存差殊,进而更好地维系共同体的整体平衡状态;另一方面,聚同化异是求同存异基础上的升华,也是存异容异之后的进阶,即通过化可化之异来寻找共同体发展规律,推动实现更高程度的理想跃迁和和而不同的境界至臻。在国与国关系中,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着眼于彼此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而不单以意识形态与政治制度来对外划线站位、僵硬区隔,是一种大语境和大智慧的体现。英国当代文化研究者斯图亚特·霍尔的接合理论曾谈及“在异之同”(commonness in difference),即“差异中的同一”[10]观点,描绘了差异和共性的静态间距与动态交接,使得意义得以被接合到特定语境下表达,各文化主体得以拥有对话之可能。当今世界不同经济体和不同民族间存在着种种利益和文化差异,以西方中心主义为代表的部分国家在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理念加持下落入保守主义、民粹主义和孤立主义的思想窠臼,做出只讲差异不讲共同,看重自我利益,忽视共同利益的极端行径,严重影响了当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识达成和构建进程。任何自大妄为和利己之举只会走向道义的对立面,这些追求一己私欲和绝对安全、实行双重标准的做法,不但公然挑战共同体合理规定性,也映照出共同体内部自有的矛盾性和斗争性基调。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突破西方民族中心主义的狭隘思维,其大义在于摒弃意识形态的固有禁锢,既保持各种文化特质,又在谋求人类共同价值之路上探索适合人类长久生存的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展望未来,我们应谋求从求同存异升华到‘聚同化异’,聚利益、责任、挑战之同,化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发展阶段之异。”[11]基于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要求世界范围内进行更加积极的对话沟通,找到差异点和症结处,破解认知偏差和误会痛点,谋同化异,一道迎接人类共同体发展大势。

作为解决全球紧张关系、回应当今世界问题的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共在关系、共担意识和道义责任为意涵,昭示了和合共生、共融互通的包容境界,在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中推动人类实现互惠共赢,赓续中国智慧的历史文脉。习近平同志在2019年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指出:“亲仁善邻、协和万邦是中华文明一贯的处世之道,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是中华文明鲜明的价值导向,革故鼎新、与时俱进是中华文明永恒的精神气质,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内在的生存理念。”[12]这一阐述道出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互鉴并蓄”“天人合一”[13]的智慧要义,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文化基因。同时,由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身存在的内部张力,其构建之路必定会呈现出长期复杂性和曲折艰巨性。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战胜关乎各国人民安危的疫病,团结合作是最有力的武器”[14],在不断席卷全球的种种考验面前,世界人民团结一心、精诚协作,方显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命运之智慧妙义。惟有以命运共担、一同进退的思维逻辑和同心同德、甘苦与共的生存姿态,包容差异,共克时艰,才能谋求人类共同体的长远利益和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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