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及建议
——以莆田市荔城区为例

2021-12-03 18:28
福建稻麦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合格证巡查食用

陈 兴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福建莆田 351100)

“民以食为天”,历经几千年孜孜不倦、精益求精,中国的口腔文化也仅有用“博大精深”这四个字可以形容的上来。但随着饮食观念的不断转换,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人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是集企业信息电子档案、质量监管部门线上监管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信息平台[1],通过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建设,以点带面,逐步覆盖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通过扫描农产品的“身份证”,可以保障广大群众餐桌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稳步提升。

1 荔城区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的建设现状

荔城区是莆田市的中心城区和经济中心之一;辖北高镇、黄石镇、新度镇、西天尾镇、镇海街道、拱辰街道等六个镇(街),有130个村居,常住人口52.1万,陆地面积269 km2,海域面积55.89 km2。根据荔城区统计解读《2019年三季度荔城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19年三季度,全区蔬菜面积1 533万hm2,蔬菜产量4.52万t;全区生猪出栏5.60万头,存栏1.17万头;家禽出栏158.59万只,存栏61.58万只;全区肉类总产量0.66万t;禽蛋产量0.46万t。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自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要求将所有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管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名录,开展追溯工作[2]。民之所望,施政之所向,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广大群众餐桌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荔城区于2018年拉开了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帷幕。2020年试行推进“两证合一”模式,即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制度并行,将追溯凭证的名称、要素和基本样式与合格证衔接、融合,统一样式,一证两用,通查通识,标志着农产品“一品一码”这个“身份证”已经升级为“二代身份证”。截至目前,在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上已有74家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登记备案工作,2020年12月前赋码总数合计2 533条,做到食用农产品带“身份证”进入市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覆盖全链条可追溯。

2 荔城区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线上巡查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荔城区虽已确立专人负责在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上开展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巡查,但负责人存在身兼多职的现象,开展线上巡查的力度、深度不足,参与日常的监督抽查工作频次较低,结合日常监督抽查工作指导、纠正生产主体在录入过程中的问题的效率不高。

2.2 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赋码意识不足

纳入平台监管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及家庭农场一共74家。2020年有36家赋码准出(其中有18家做到及时赋码准出),及时赋码准出的生产主体占荔城区纳入平台监管的生产主体的比例较低,尽管荔城区在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试点建设期间提供了资金补助,但需要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品牌、来源、用法、用量和药品的使用、停用日期等相关的生产信息录入至追溯系统,才可赋码准出,对录入人员要求较高,大部分企业受思想认识、管理水平和成本费用限制[3],开展追溯体系信息上传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现象,不能及时将生产档案、生产记录等追溯要素及时上传至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无法及时完成食用农产品赋码准出工作。

2.3 追溯体系的相关权责清单暂未健全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但还未将相关法律条文纳入相应的权责清单。目前,尽管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期间对荔城区生产主体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同时向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分发了《致全省广大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告知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告知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做到赋码准出,并结合日常监督指导推动农产品追溯项目建设,但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在告知时重视、告知后忽视,项目验收成功、资金补助到位后,监管部门对企业是否能继续执行项目建设要求管理没有约束力[4],暂无法对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传食品追溯信息、追溯信息虚假填报、追溯内容不实不全等现象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2.4 宣传推广的方式较单一

尽管广大群众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及需求层级都在日益提升,但群众对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相关知识了解不足,参与政府监管的举措及认同感不高,与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5],大部分群众对质量追溯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还有一些人认为质量追溯与不追溯与自己关系不大[4]。宣传推广的方式较单一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目前,主要的宣传方式是下乡进村对参与现场活动的群众分发宣传资料,形式较为单一,宣传的群体较为局限,群众对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性体系的关注度不够,宣传的深度不足,不易普及,主动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扫码的群众自然就少了。

3 荔城区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的建议

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仅能规范安全生产、提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自身的品牌价值和竞争力,还能促进问题农产品的追根溯源,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荔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3.1 建立网格化管理方式,有序开展农产品线上巡查

一是为完善并落实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线上巡查制度,建议建立网格化管理方式,按照一人负责一或两个镇(街)的方式对辖区内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体系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挂钩,有序开展农产品线上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追溯主体上传信息问题,指导、纠正生产主体在录入过程中的问题[2],促进工作效率,防止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线上巡查过程中出现漏查、重复巡查,可以更有效地跟踪生产企业对平台的运用程度,保障线上巡查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结合日常线下巡查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并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及时完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2 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宣传工作

结合日常的监督及抽检工作,及时按照网格化挂钩管理方式,对各自负责上传数据落后的生产主体及家庭农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宣传工作,重点讲解操作追溯平台过程中易遇到的问题及平台的功能、作用、意义,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追溯平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生产企业对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的认识,为追溯体系的稳定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3 完善并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相关权责清单

建议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由省一级将相关法律条文纳入权责清单,制定并完善自由裁量权,让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促进追溯体系的建设[6],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让管理办法在法律框架下有序运作起来,增强法律法规的威慑性,为严格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时有效打击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传食品追溯信息、追溯信息虚假填报、追溯内容不实不全等违法行为。

3.4 转变宣传方式,开展多样化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新媒体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追溯的宣传力度,即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推广等手段正确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体系的功能、意义等相关信息内容,在广大群众的心中树立起追溯系统的积极健康形象,让社会上各群体在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时明确方向[7]。二是围绕“三品一标”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体系的相关信息宣传向农贸市场、超市、社区、村组延伸,加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追溯功能的认识,普及扫码知识,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广运用营造良好氛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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