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赤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北京 101499)
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关系更加错综复杂,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愈演愈烈,国内各种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党所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繁重性前所未有。作为维护政权稳定、社会和谐、群众安全的公安部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在新时代愈加凸显。基层公安队伍平时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最基层部门,往往承担最关键的岗位、最直接的使命。公安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而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涵养党性修养、铸牢忠诚警魂、抓好基层公安党建工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要、更为迫切。
公安党建工作的好坏,不单单是一个工作业务问题,更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党内存在很多问题,原因都是党的建设没有抓紧、没有抓实、没有抓好,他反复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1]因此,在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都不容忽视。公安队伍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是党和人民手中强有力的“刀把子”,党的领导始终不能变,“党指挥枪”的规矩始终不能破,在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的新时代、新形势下,其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自喻。
身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前沿,基层人民警察的角色与“州县小吏”“衙门捕快”十分相像,虽然年代变迁,时代不同,但两者“守一方净土,保一方平安”的职能作用未有太大变化。基层公安队伍始终处于对敌斗争的第一线、接触群众的第一线、扶危救困的第一线,是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神经末梢”,工作作风的好与坏,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因此更需要通过党建工作的引领,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情感,厚植为民服务的根基,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危急险重”当成基层的“国家大事”,切实做到服务人民群众,夯实政权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公安基层党建工作同样也需要与时俱进,这就需要我们在思想深处重视党建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深化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一种新常态做深、做细、做实。新形势、新挑战下,面对敌对势力的“魔高一尺”,就需要我们的工作本领“道高一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与日俱增,就需要我们的知识水平、工作本领与时俱进。只有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加强能力培养和本领锤炼,才能跟上新时代的潮流步伐,才能不断提高基层公安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才更加牢固可靠、更加坚强有力。
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基层公安部门需要经常与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考验与压力俱在,风险与诱惑巨大,每一次警情的处置,每一桩案件的办理,都在拷问基层公安工作人员的党性和灵魂,许多民警违纪违法案件都是从放松警惕开始的,第一道“防线”被冲破了,往往会“兵败如山倒”,这就需要警钟长鸣于耳,党性长存于心。基层党建工作是永不过时的“清醒剂”、打消苗头的“预防针”,时时提醒基层公安队伍,保持头脑清醒和灵魂纯洁,预防思想滑坡和腐败堕落,不做各种贪欲的俘虏,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的建设根本和核心出发,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更是非常重视党建工作,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在相当程度上也促进了公安业务工作的发展提升。但面对人民群众新的需求和希冀,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从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发展要求和当前公安机关党建现状综合来看,在基层队伍和党建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亟待加以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建警的要求贯彻得不够深入、彻底,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未凸显,对政治建设“纲举目张、举旗定向”的重要意义领悟不深不透,对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落实得不够深入、全面,个别民警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还存在不足。
基层公安队伍中,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党建是务虚的,业务是务实的”错误认识,“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突出存在。“有些党支部只是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走个过场或形式,做个记录、留个档案,存在敷衍上级检查的现象。”[2]对党建工作这个“软指标”不够重视、落实不到位。
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的认识不足,缺少接受思想洗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同志不能够洁身自好,沉迷粗俗物质享乐和低俗趣味,对自身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准、理论知识水平要求不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领悟不够深入、透彻。
基层公安思想教育的内容及方式存在一定滞后性,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对民警思想领域的重视不够,对思想阵地的掌控不实不牢,对重点不放心人员关注不够,教育引导目标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广大青年民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未定型期,好奇心理强、辨别能力差,很容易受到蛊惑误入歧途,进而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公安党员队伍的整体形象。
基层队伍中部分民警日久生厌情绪有所抬头,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有所淡化,工作热情有所衰退,工作浮于表面。有的领导干部面临退休,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工作慢、散、懒,主动性不强;有的民警认为“多干活多担责、少干活少担责”,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日子的消积心态,在工作上不尽心尽力,面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敷衍塞责。
新时代新需求下个别民警尤其是年龄大的老党员、老民警工作能力有所欠缺,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匮乏,又不愿意学习和接受新鲜事物,懒于动脑、拙于动手,不能够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时有被群众“问倒”“难住”现象的发生。
基层公安队伍中,少数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纪律要求有所放松、对廉政要求有所懈怠,经不起贪欲诱惑,存在侥幸心态,天真地认为“反腐治贪”只是一阵风,刮倒谁谁倒霉。党的十八大以后,个别基层民警仍然不警醒、不收手,缺少自查自省、洁身自爱的正气和刮骨疗毒、敢于碰硬的勇气。
在铁规铁律的贯彻执行方面,在一些基层部门,各项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存在从上至下逐级淡化、逐层减弱的趋势,越到基层法律观念越是淡薄。个别民警违反饮酒、保密等纪律规定、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特权思想等顽瘴固疾还未彻底根除,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腐败问题还值得警惕反思。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观点,是引领我们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而自我革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不变真理。针对基层公安党的“五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只有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隐讳、不回避、不惧怕,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根据表层“症状”认真找出深层“病因”,对症下药、科学施策,才能够真正达到解决问题、完善自身的目的。基层公安党建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当前基层公安现状的矛盾冲突的具体体现。针对“五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加以概括。
主观方面,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新时代新环境下党的建设,尤其是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入,没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首先体现在一些领导自身对政治学习的不重视,政治建设工作只是应付检查,不求发挥实效。其次政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久而久之民警容易感到枯燥乏味。少数基层科队所领导干部不会讲政治教育课,没有讲课的热情和激情,水平不高也不认真备课。
客观方面,基层公安工作业务性强,日常事务繁重、琐碎,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抓政治建设,这是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工学矛盾”的问题在基层一直十分突出,民警的工作和学习时间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安排,问题就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加之政治建设的考核标准不易量化、细化,“政绩”不如“业绩”来得实在、看得到摸得着,导致“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在基层科队所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部门更注重追求所谓业务的“显绩”,而较少关注党建的“隐绩”。
主观方面,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没有在时代发展进步中树立与时俱进自我提升的意识,认为思想领域是看不到的空间,意识形态是“形而上学”、是虚无飘渺的东西,“我怎么想、怎么看待事物、问题”,别人也不会知道,没有认识到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总阀门”,会外化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言行举止。
客观方面,网络时代大环境下各类信息良莠不齐,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复杂多样,人们接触各类信息的渠道和途径更加方便快捷,一些错误思想的伪装和包装更加巧妙和隐蔽。思想阵地的争夺和竞争,是一处没有硝烟的战场,正确的思想不去占领,错误的思想就会很快侵入。尤其是青年民警,思想、三观尚处于未成熟时期,有强烈的求知欲和猎奇心理,接受的讯息各式各样、庞乱纷纭,面对各种错误意识形态思潮的侵袭缺少鉴别力,极容易受到误导引诱而误入歧途。
主观方面,基层党组织对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对青年民警的成长成才关心关爱不足,在岗位交流轮换方面,更偏重队伍的稳定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队伍发展的长远性和灵活性,因循有余而创新不足。在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优良公安传统的同时,没有彻底解决“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些基层领导在一个地方干久了、干熟了,存在“不想挪窝”的思想,客观上阻碍了青年人才的成长,无法实现干部队伍的良性循环。
客观方面,公安部门队伍庞大,专业性强,涉及的部门和警种繁多,有些部门对文化水平、专业能力、政治可靠性都有严格要求,和其他部门相比,队伍发展的统筹规划和人才的培养使用难度更大。同时,没有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基层公安工作实际又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没有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指挥、引导、监督、奖惩作用。尤其是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失之于“松、软、散”,没有体现出“干与得”“为与位”“出力与晋升”的紧密正相关关系,“部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影响力、战斗力、凝聚力不强,面临‘虚化、弱化’的危险。”[3]
主观方面,部分党员民警没有牢固树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共产党员作风,“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尚未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弱化,一些长期以来在党员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积累下的不良作风没有得到彻底根治。部分民警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民警,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差、意愿弱,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习惯于用“旧思维”解决新问题,存在“思维定式”,不具备以马克思主义发展变化的思想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没有耐心“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习惯于通过“吼嗓子、拍桌子”等方法手段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七种能力”中的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客观方面,新时代下人民群众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的提高,对基层公安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随着我国国民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水平普遍提升,公民个人通过各类院校、培训班、训练班等集中学习和个人积极主动自学自研,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对新鲜事物的掌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基层一线民警,尤其是年龄偏大的老民警、老同志,基层公安部门民警的执法工作能力和知识储备都面临着现实而紧迫的挑战。加上基层公安部门日常工作量大、心理压力大,加班熬夜多、琐事碎事多,频繁的一线接警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接待,使得日久生厌情绪有所抬头,个别群众不支持不理解、易冲动引发的不文明现象又起到催化剂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良好工作作风的传承和警民之间鱼水之情的深化。
主观方面,个别领导干部警惕性放松,理想信念缺失,享乐主义抬头,丧失“初心”遗忘“使命”,自律意识不强,没有把握住“内因”这个自身根本性因素。个别党员民警存在侥幸心态,天真愚昧地认为党的“打虎拍蝇、惩贪治腐”行动是“隔墙扔砖头,砸着谁是谁”,觉得那些锒铛入狱的“落马人员”只是运气不好而已,没有把各种警示教育、反面案例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没有体会到党的教导苦心和深沉爱意,利益诱导下党性原则不够坚定,缺少自我净化自我纯洁能力,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客观方面,基层公安队伍由于身处一线,在打击犯罪、彰显正义的同时,极易成为被“围猎”的目标,正如古代思想家孔子所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基层公安队伍经常要面对各种威逼利诱、腐蚀拉拢,需要具备“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的品德操守和政治定力。同时,“通过深刻分析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是表面问题,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根本问题。”[4]由于个别基层领导存在“天高皇帝远”心态,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不深不细,在权力监督、纪律约束方面还存在“不严不实”之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基层公安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基层党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理清党建思路,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题,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树立起一个新高度,开创出一个新局面。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和“魂”,统领其他各项党的建设。”[5]公安机关必须始终牢记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方向上绝对忠诚、绝对正确。
一是要深入开展对习总书记关于政法、公安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一切事业的行动指南,也为公安机关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体公安民警都需要“在灵魂深处闹革命”,公安基层队伍更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多轮次“学、思、践、悟”,从理论到实践反复循环,由量的积累逐步过渡到质的变化,不断实现飞跃提升。
二是要纠正解决基层公安部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公安党建工作可以起到举旗定向、纲举目张的作用,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和具体的案例、事例,使党员领导干部真切体会到抓好党建工作能更加有效地引领、推动业务工作,引导教育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和具体业务工作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没有党建的引领,业务工作极有可能迷失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只走过场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持续开展对党忠诚政治教育,切实筑牢忠诚警魂。“对党忠诚是人民公安不变的政治灵魂”,[6]是对全体党员、更是对公安队伍的根本政治要求,要坚定不移接受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记习总书记“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注重以史为鉴、以案说法,通过正面榜样引导激励和反面教材警戒警醒,巩固红色基因传承,筑牢忠诚队伍警魂。对不符合党员标准、政治上不忠诚不可靠的党员民警要及时进行教育转化,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公安队伍的正确政治方向,铸牢对党忠诚的警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党建工作中,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对于公安队伍更是如此。尤其是一线基层民警,警员数量大、接触人员杂、工作任务重,更要抓好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
一是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举行专题学习培训会,并特别强调要大兴学习之风,这足以看出党中央对学习培训的重视。”[7]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改进方式方法,不能因循守旧、照本宣科。通过上党课、理论集中学习、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解决基层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不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等问题,确保初心不变,防止思想滑坡。
二是要加强对党史的深入学习,营造“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的浓厚学习氛围。通过开展专题党课、政治轮训、党史知识比武比赛、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让广大公安民警了解党的苦难史、奋斗史、辉煌史,提升广大党员民警的认同感、自豪感、荣誉感,“使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和价值选择上认同党的价值取向,激发党员的奋斗精神,自觉在行动上践行党员的使命责任”[8],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在新时代开启党的伟大建设的新篇章。
三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大国角力明争暗斗,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愈演愈烈。我国当前社会结构深刻变革,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广大公安民警尤其是青年民警,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活动更加频繁,在思想观念、价值理念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要通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抵制不良政治文化对警营政治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对敌斗争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红色的理论占领阵地,树牢青年民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将“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到全局高度和战略高度,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是抓落实的责任主体,抓落实在很大程度上首先要紧紧抓住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9]党的组织建设的工作对象就是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
一是要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建立完善一套人才储备规划和交流培养机制。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非常注重人才的培养使用,注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新时代下公安工作面临各种层出不穷的新型犯罪、新矛盾、新问题,这既需要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掌舵,也需要敢打敢拼、熟悉新情况、具有新思路的中青年干部的支撑发力,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梯次,适当调整“旧机构、老班底”,努力形成各尽所能、各展其长、优势互补的科学合理领导班子结构。
二是要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基层锻炼。基层公安部门涉及工作面广、直接接触群众、任务琐碎繁重,同时也是锻炼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上级机关部门不仅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倾斜,也要在政治待遇、提拔晋升上更多地优待基层、厚待基层,使基层民警更愿意扎根基层、更甘于建功一线,让青年骨干在基层得到磨砺、得到成长、得到锻炼,把公安事业的接班人队伍打造得更加出色、更加坚强、更加全面。
三是要用好用活用巧考核的“指挥棒”。诚如有的研究者指出的:“公安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考评机制,但公安机关是特殊的部门,‘生搬硬套’的考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部门在很多方面存在着诸多不科学。”[10]要真正建立起一套符合公安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客观全面的定向指标和考核体系,把党建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功授奖、提拔晋升、福利待遇的一项硬指标,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让广大基层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抓好党建工作也是很大的成绩、政绩”,让“指挥棒”真正有效地转动起来。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关乎党的形象,是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公安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公安党建的基础也在基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战斗实体是公安机关的主体,公安工作的重大部署都要靠它们来推进、来落实,群众的期盼、诉求也都要靠它们来了解、来满足。”[11]7基层公安队伍的一言一行,皆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民警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因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一是要厚植为民服务的情怀。通过经常开展诸如“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各种形式的党建交流活动、党建学习教育,使基层公安民警真正“走进去”、“沉下去”、干实事、求实绩,“特别是在应急救援、维稳处突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要充分激发党员骨干的带头、攻坚和突击作用,真正成为攻坚克难的‘先锋队’、稳定警心的‘主心骨’、服务群众的‘贴心人’”。[11]8争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公仆、好民警,更好地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更好地凝聚人心、温暖民心,彰显党心,为党的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是要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需要具有为民服务的情怀,更需要练就一身与时俱进、永不落伍的过硬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上指出:“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我们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的能力,勇于直面问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多元化,基层公安民警要经受起“七种能力”尤其是群众工作能力的考验。因此,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分级分批开展业务培训轮训、比武比赛,增强使命担当,练就过硬本领。要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民警应对复杂情况、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切实做到固根基、补短板、堵漏洞,使广大基层民警在理论水平、体能体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跟上新时代的潮流步伐。
基层公安工作面对的风险大、诱惑多,有些同志不知不觉中对纪律要求有所放松、有所懈怠,从点滴小事开始,由违规违纪逐渐滑向违法犯罪。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长效为目标,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铸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习总书记2014年3月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为公安队伍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要做到严于修身。“为官之道,德在其首”,尤其对于公安基层领导干部而言,能否在工作中树立威信,形成号召力和影响力,一个人的德行和人品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严以修身是对每一位在职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要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习惯,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以良好的品德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反之,若自身要求不高、修身不严,就很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二是要做到严于用权。基层公安工作人员经常会面对各种黑恶势力的危逼利诱,如果稍稍放松警惕性,极容易被腐蚀和污染。要保证在“淤泥污垢”中工作办案而不被侵蚀,就需要警钟长鸣,不断自我净化。基层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会在约束下办事、在监督下用权,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对于忽视、漠视有关党纪法律规定,以权谋私、以公肥私、办“关系案”“人情案”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严肃处理、形成法律震慑,维护基层公安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严于律己”的教导和要求,体会其中包含的深意和爱意。“法者,天下之公器也”,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养,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更要尊重法纪的神圣,敬畏法纪的权威,把法纪这把戒尺高悬于心,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时,都要视法纪如“高压线”,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就要求公安队伍必须以新思维把握新常态、以新状态适应新需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实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思路,在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断改进完善党建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以铸牢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增强服务意识为核心,以培养素质能力为重点,以强化廉洁自律为保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基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推动公安党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