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农业委员会质量监管站,重庆 405899)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质量变革,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方向,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必须认识什么是质量变革,质量变革变什么,变革的路径怎么走。
关于质量变革的解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认为“质量变革,包括通常所说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更重要的是全面提高国民经济各领域、各层面的素质。这是一场从理念、目标、制度到具体领域工作细节的全方位变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认为“质量变革是指形成产品质量、生产质量和生活质量提升、强化的重要管理体制、竞争机制和企业经营激励,并以全面质量提高为基础,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人才资源”。《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定义: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总和,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事物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
农业质量变革应表述为构成农业产业体系的各种组织、体系、人、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服务与相关制度的改革,继承成功经验、废除不适宜产业发展的内因和外部条件,创新理念、制度、体系、管理体制、竞争机制,各领域、各层面素质、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变革。
增强质量竞争力为核心的理念变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目标变革;优化质量制度为根本的治理体系的制度变革;质量基础设施为支撑的路径变革;质量提升为载体的主体变革;坚持质量创新为动力的管理模式变革。质量质量主体、理念、目标、制度、路径、管理模式构成一体。
3.1.1 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
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政府实验室他检测机构建设,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
加强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县建成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300平米以上,配置检测人员5人以上。加快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
3.1.2 加强标准化
构建标准化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物资条件、基础设施、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市场贸易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支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3.1.3 推进创新能力建设
加大科技投入,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
3.1.4 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
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2.1 培育壮大三支队伍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形式,建立大型企业集团,做大规模,做响品牌。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培育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大力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
3.2.2 强化质量主体作用
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企业要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3.2.3 农业经营主体转制
现有的很多农民合作组织、民营企业无生产经营能力、信任度差、质量不善、无开拓创新能力、无力承担责任,挂牌社(公司)。这些农民合作组织、民营企业向混合所有制经济转变,变民营组织为股东,国家、集体和民营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可以充分发挥国家的监督、协调、品牌创建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职能,也可充份发挥民营组织开拓市场,敢闯敢干的精神。
3.2.4 完善法人治理与质量评价机制
严格落实《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合作社章程》,建全现代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结构,实行法人负责制。推行法人+质量分管经理+专职人员结构。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日检、周检、月检、季度检、年检制度,分析质量存在的各种风险。生产经营主体法人定期组织质量评审,质量运行、问题进行内部审核,对出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进行整改并彻底改进,充实人员进行技术研究,彻底整治。
3.2.5 质量安全控制
新型经营主体制定生产品种的GAP操作规范,加工企业制定分品种的HACCP操作指南和良好生产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进行危害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CCP,建立监测体系监测每个CCP,建立控制措施,建立溯源体系。鼓励新型主体进行CAQS—GAP示范申报GAP良好农业规范。
3.3.1 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走农民股份化合作道路
单户生产效率最大化和农户收益最大化的股份合作。
3.3.2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立足地理特色、禀赋特色、品种特色、技术特色、业态特色,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改革现有小散户经营一主多元,向特、专、精、尖方向发展;产业经营区域多样化,单一经营主体单一化。
3.3.3 产业结构变革
走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路径;产业融合,拓展边界,培育多元融合主体。
3.3.4 一镇多业,一村一品
一镇2—3业,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作好村规划,发挥“一村一品”示范带动作用。
3.4.1 建设公益农业科技体系平台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明确公益性职责,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探索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新机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国家公益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将基层产业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为一体。建成一个有目标、有平台,有人才、有制度、有机制、有评价的高效体系。
3.4.2 推广应用新技术
紧紧围绕特色效益农业,优化布局;推广动植物新品种、绿色增产与节本增效、农产品质量、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农业资源环境生态、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农业防灾减灾,主要农作物全程小型机械化生产技术,引进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等作为主攻方向。
3.4.3 数字化农业
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推进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实施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四大行动,大力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
3.4.4 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推广生物农药、绿色控害植保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重金属治理修复等土壤洁净工程。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努力实现化肥施用量、农药施用量双减。
3.4.5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需求,积极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品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品牌,培育影响力大、比较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品牌。
3.5.1 体制创新
破除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建设一支服务生产前缘、善于创新、熟谙市场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各种社会资源沉入生产、创新底端,政策、技术进户进企业,让资源效能最大化;学习国外经验,建设质量创新体系和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对质量基础、技术研究、信息化投入;改革生产经营体制,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三变”改革再创新;构建一个联系生产主体、村的平台系统。完善质量政策体系,加大农业绿色高效生产支持力度。
3.5.2 机制创新
(1)四大机制
评价机制:构建质量评价体系,科学构建评价指标,强化指标数据采集,开展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
考核机制:建立质量变革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监督,完善指标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质量兴农任务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台账等工作情况。
责任机制:强化各区县政府落实质量兴农属地管理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宏观管理体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2)一个推进路径
一个规划一张图、四个方案、一个质量推进进度表。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系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制作一张质量规划作业图,制定一总体实施方案,年度实施方案和具体解决方案,政府资金执行与效能方案,质量推进表。这种路径可以有效推进质量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