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长明
知识具有不同的类型和丰富的育人价值,学校应基于知识的类型,发挥知识的育人价值,培养具有完整知识结构的学生。教师应提高在教学方法与知识类型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通过不同类型的知识来完善与优化学生的素养结构。知识的类型是教师选择、运用、改进和创新教学方式的重要依据,而教的方式又影响着学的方式。不同类型的知识对教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知识分类框架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式的重要途径。
从知识的获取方式看,可分为记中学的知识、做中学的知识和思中学的知识,从记中学来的知识为事实性知识,从做中学来的知识为方法性知识,从思中学来的知识为价值性知识。三类知识构成了完整而立体的知识结构。
事实性知识是关于“是什么”的知识,指能够记住、需要记住、记住就有的一类知识,这类知识往往是对定义、原理、规则的描述,通常用符号或词汇来表征,这类知识强调对符号系统的记忆与积累,提供间接经历人类历程的机会。方法性知识是关于“如何做”的知识,指做事的程序步骤以及技能,表现为“做”的方法,判定是否掌握这类知识的方式是看会不会做,一旦掌握了方法性知识,面对问题情境时就能主动激活并自动执行程序。价值性知识是关于“为什么”的知识,指由知识的意义、学习的意义以及学科的意义建构起的信仰系统,这类知识的获得要靠个体感悟与体验,多表现为个体性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为学习者提供精神动力。
教师要正确理解三类知识的教学要求:对事实性知识应采用认知性教学,通过教给学生记忆的策略来强化记忆效果,方法是“记中学”。对方法性知识应采用实践性教学,通过对情境问题的解决来考查学生的做事能力,方法是“做中学”。对价值性知识应采用理解性教学,通过体验与沟通的方式逐渐形成价值导向,方法是“思中学”。实际上,在教育教学中,大量存在着将方法性知识与价值性知识蜕变为单一的事实性知识的现象,这不仅让知识的形态与层级发生了退化,而且用“记中学”来处理方法性知识与价值性知识,得到的只是其外在的表象与符号化的结论,这样的知识必然是松散的、无法迁移的,且会大大增加记忆负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根源之一。
鉴于此,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需要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将“记中学”“做中学”“思中学”与三类知识的本质属性高度契合,突出实践性教学与理解性教学,并由传统的“记中学”走向“做中学”和“思中学”。让学生充分经历不同类型知识的发生、发展与形成的过程,学生就能在有意思的做与有意义的思的相互促进中达到做思共生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