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银萍 李 育 苏烨琴 孙洁明 倪 添
(海宁市农作物技术服务站,海宁 314400)
海宁市地处浙江省北部、钱塘江北岸,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四季分明,冬夏季较长、春秋季较短,降水季节变化明显,光温同步,雨热同季,光、温、水配合较好,无霜期较长,农业气候条件优越,因此海宁市是浙江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水稻是海宁市第一大粮食作物,为促进该地区粮食产业发展,笔者拟对海宁市水稻生产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海宁市水稻生产的对策。
根据2020年海宁市粮食种植补贴数据统计,海宁市水稻种植总面积为8 786.67 hm2,其中规模种植总面积为7 953.33 hm2。在海宁市12个街道(镇)中,水稻种植面积超666.7 hm2的街道(镇)有许村、斜桥、丁桥、袁花、黄湾、海昌,种植面积占海宁市水稻种植总面积的75.9%,规模种植面积占海宁市水稻种植总面积的80.0%。在海宁市301个水稻规模种植主体中,水稻种植面积在66.67 hm2及以上的主体共有22个,其水稻种植总面积为2 218.00 hm2,占规模种植总面积的27.9%;水稻种植面积在33.33~66.67 hm2(不含)的主体共有48个,其水稻种植总面积为2 149.93 hm2,占规模种植总面积的27.0%;水稻种植面积在6.67~33.33 hm2(不含)的主体共有186个,其种植总面积为3 425.20 hm2,占规模种植总面积的43.1%;其他主体的水稻种植面积在6.67 hm2以下。
海宁市水稻种植方式以直播为主,机插水稻种植面积仅666.67 hm2。近年来,采用无人机进行水稻飞播作业在海宁市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
海宁市规模种植的水稻均为单季晚稻,种植品种以常规晚粳稻品种为主,少部分为籼粳型杂交稻品种。其中,在常规晚粳稻品种中,嘉兴市农科院育成的“嘉67”“秀水134”“秀水121”“秀水14”等品种的种植面积占常规晚粳稻种植面积的90%左右。同时,杂交稻品种因产量潜力大,近年来在海宁市的种植面积也有所增加,据统计,2020年海宁市杂交稻种植面积为1 333.33 hm2,种植品种以“浙优18”“嘉优5号”为主。
据2019年统计,在海宁市283个水稻规模种植主体中,大部分为外地户籍种植大户,海宁市本地种植主体(含合作社)有69个、占比为24.4%,水稻种植面积为2 000.00 hm2、占比为27.66%。同时,海宁市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差,导致水稻种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水稻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低,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状态。
据2020年调查,海宁市水稻产量平均每667 m2为550 kg,种粮主体的订单粮平均每667 m2在290 kg,订单内补贴价为2.95元/kg,订单外为浙江省最低收购价(2.66元/kg);水稻规模种植每667 m2补贴360元、土地流转租金780~830元、人工物化成本700~900元。据此测算,以售卖订单粮为主的水稻生产主体的经济效益平均每667 m2在300元左右。而在2018年,小部分农户的水稻产量每667 m2产量低于500 kg,出现了亏本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1)粮食收购价下跌。据调查,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从2016年的3.1元/kg跌至2017年的3.0元/kg,2018年继续下跌至2.66元/kg,2019年—2020年稳定在2.66元/kg,故在同等管理水平和产量水平下,海宁市水稻生产的经济效益处于下降趋势。(2)农资及人工成本逐年上涨。以尿素为例,其价格从2017年的1.58元/kg上涨到目前的2.4元/kg,再加上海宁市每667 m2人工物化成本为700~900元、土地租金为780~830元,经测算,水稻每667 m2产量至少要达500 kg以上才能在享受各类补贴的基础上实现收支平衡。综上,水稻与蔬菜、水果等其他高效益作物相比,种植效益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
具体表现为:(1)近年来,海宁市水稻生产上外地户籍的种植大户,不论是其数量还是种植面积,占比均呈持续增高的趋势。(2)海宁市的水稻,主要以夫妻档或父子档进行田间生产。(3)海宁市水稻种植模式以人工直播为主,整体技术装备不多,生产技术水平偏低。(4)海宁市水稻销售模式相对传统、单一,绝大部分以交售订单粮为主,且目前海宁市水稻“产销一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只有海宁市民兴农机专业合作社、海宁市金新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实行水稻“产销一体”。(5)在东北大米为主导的优质米市场中,海宁市本地优质大米的销量不高,且其品牌建设与推广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持续完成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持续建成,海宁市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水稻生产条件明显提升,但在调研中仍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资金投入有限,部分农田的基础设施仍不完善。(2)水稻生产主体的农田保护意识淡薄,农田排灌渠损坏较多,抗自然灾害能力有所减弱,从而影响了水稻产能。(3)农业设施用地审批难,制约了水稻全产业链延伸。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稻米产后加工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稻米加工场地属于建设用地,审批难度很大。
具体措施为:(1)借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重点对农田灌溉设施和机耕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升水稻生产综合能力。(2)守住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种粮底线,杜绝出现新的“非粮化”现象,镇村(尤其是村一级)在引入流转主体时,要守住粮食生产功能区“姓粮”的属性。(3)按照各镇水稻生产面积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分布,通盘考虑水稻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建设;同时,借助全域土地整治等项目,整合散而小的田块,集中流转土地,节约田间管理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水稻的生产效益。
具体措施为:(1)优化水稻种植的补贴政策,积极发挥补贴的正向作用,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2)发挥粮油专业合作联社的作用,完善合作社章程和内部运行机制,整合现有的农机资源,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实现“联合购买、联合作业、联合加工、联合销售”等服务内容和方式,在农业生产联合化、标准化和产业化中发挥优势。(3)调整土地流转费用到合理区间。对于生产条件较差的田块可适当降低流转费用,对于土地流转种植水稻的田块给予部分费用补贴等。
具体措施为:(1)引进、示范、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促进水稻向绿色、高产、高效化方向发展。(2)继续全面普及工厂化育秧和机插机收等机械化作业技术,进一步提升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3)加强水稻机管环节(如侧深施肥、缓释肥应用、机插密苗栽培、无人机飞防等)节本增效技术研究。(4)继续加强对水稻种植户(尤其是规模种植大户)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育一批会种田、懂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其水稻种植管理水平,并引导其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使水稻生产中的农业科技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从而实现水稻增产增效、农民增收。(5)重视基层农技队伍的培养,切实做好水稻产前、产中、产后的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工作。
重点打造、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在稻米精深加工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以提高稻米加工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大力发展优质稻米、有机米、生态米、功能米等的生产,打造区域品牌或著名品牌,促进稻米产业可持续发展。此外,积极探索稻经轮作、稻渔综合种养等新型种养模式,从而促进海宁市水稻生产提质、增效、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