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琴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云南 镇雄 657200)
镇雄县位于云南省东北、云贵川三省结合部,素有“鸡鸣三省”之称,是享有“美酒河”美誉的赤水河发源地,属全国革命老区县。全县面积3696km2,辖30个乡(镇、街道)263个村(社区)5468个村(居)民小组,有彝、苗、白、回等1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69万(户籍人口)。动物防疫是畜牧兽医工作中的重点环节,是预防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和流行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镇雄县是云南省第一人口大县,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确保上百万人身体健康的重中之重。本文就镇雄县动物防疫的现状和难点进行了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做好镇雄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对策,以期动物防疫工作能够实现高效运转。
2021年以来,镇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的力度不减。一是全面安排部署,高位推动。先后召开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和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视频会议,参会单位和人员涵盖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到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挂村领导、市场监管所所长、派出所所长、畜牧兽医站全体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级兽医防疫员;双向签订《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二是各乡(镇、街道)政府与县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与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签订《镇雄县2021年度动物疫病防控暨动物产品安全保障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县、乡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法定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三是制定下发《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成立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生猪贩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转发昭通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好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镇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单位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办法,为统筹推进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技术规范基础。
为保障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提前谋划,在采购2020年秋防疫苗时,就将2021年的春防疫苗一并纳入采购,共采购猪口蹄疫疫苗50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29万头份,禽流感75万羽份,猪瘟50万头份,蓝耳病疫苗50万头份,确保了2021年春防疫苗提前就位。二是强化疫苗冷链配送和管理。安排专人、租用专车,实施全程冷链配送防疫疫苗等物资,确保春防工作的如期启动;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兽用疫苗保存使用管理承诺书》,落实疫苗等物资保管责任,确保生物药品质量、效价和效果。三是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免疫注射猪口蹄疫389334头、牛口蹄疫90830头、羊口蹄疫26252只、猪瘟389334头、猪蓝耳病389334头、羊小反刍兽疫26252只、禽流感1160894只,达到应免尽免。四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镇雄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各乡(镇、街道)推进实施。五是早组织早统筹,积极向政府争取2021年秋季和2022年春季两病防控资金272.21万元,确保2021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按时顺利开展。
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开展全面、精准和重点排查,2021年以来,排查生猪养殖场(户)87.65万户(次),排查生猪251.52万头(次)。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组织人力物力,开展养殖、运输、屠宰环节样品的采样检测,共采集样品3053份,其中:自检屠宰场环境148份、屠宰场留样抽检597份;运输环节环境样品30份、猪棉拭子116份;布氏杆菌病羊样品检测10份、牛83份;养殖场第三方监测2162份。通过不断监测排查,构建实时、动态、有效的预警模式,提高全县的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实现“早、快、严、小”的防控要求。
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管理突出抓好抓细三个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抓好生产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督促养殖场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合法生产资格,全县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6个,其中2021年核发6个。二是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督促养殖场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养殖档案,遵章执行,一旦发现异常便于溯源;组织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力推管理制度化、生产规范化、防范程序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抓好技术管理。严格落实畜禽引种申报审批、落地报检、隔离观察等综合性措施,严防外源引发疫情;把生物安全摆在突出位置,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严防外人入场,强化分区养殖管制,避免交叉,加强运输车辆入场管控,抓好养殖环境卫生建设,实施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休药期制度。四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检测。养殖场“瘦肉精”重点检测17户44头(只),其中牛8户27头、羊9户17只。
动物及产品调运是疫情传入和传播扩散的主要风险点之一,镇雄县强力推进,全面做好调运环节的安全防范。一是车辆备案持续推进。严格按照备案条件和备案程序,组织开展运载车辆的申报、审核和发证(卡)工作,2020年以来,系统有效备案车辆179辆,其中2021年备案68辆,县内59辆,县外9辆。二是生猪调运备案逐步规范。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层层审核,进一步强化生猪调运的备案管理,2021年以来,生猪调运备案车辆92车(次),调运生猪11572头。三是检疫工作有序推进。全县30个乡(镇、街道)全部配齐电脑和打印机,电子出证全覆盖;加强检疫工作的指导,提高检疫出证能力和水平,做到有报必检;安排专人,主动作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专人监控,全面掌握出入境动物及产品动态,及时发现检疫出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予以整改和纠正。四是规范出证防风险。2021年3月22日,镇雄县召开全县动物检疫工作会议,就检疫出证工作进行了技术性、规范性专题培训,对违规出证的风险和责任实施了全面解析,全面提升了检疫出证的规范化和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加大违规调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严办,2021年以来,查处违法调运生猪案14件。六是县人民政府投入资金94.69万元,正在组织开展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八公里新建隔离场,进一步补齐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短板,有效防范畜禽隔离过程中的疫病传播风险。七是抓好隔离观察。共隔离观察仔猪24车5115头,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
镇雄县毗邻四川省、贵州省,防堵外来疫源的监督管理任务繁重,因此,监督管理需逐步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指定道口运行正常。镇雄东指定道口建设临时用房2间,搭建了工作平台,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县农业农村、公安、交运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省市的要求和县人民政府的统筹部署,在指定道口安排专人,其中农业农村局3人(1名官方兽医人员、2名协检员),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高速交警队8人,24小时值班值守。二是查验规范。严格按照指定道口的查验要求,严格查验是否持有按规定要求应当附有的证明材料;了解和观察生猪在运输途中有无死亡和其他异常现象;核对生猪数量、车辆牌照信息与检疫合格证明是否相符;认真填写指定道口检查站日检查登记表,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2021年以来,共检查相关车辆2666辆,其中运输生猪车辆79辆,运载生猪6829头。三是指定道口建设有新进展。专题向县人民政府拟写了《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变更镇雄县2020年产业配套项目(动物疫病防控)建设的请示》,请求将“镇雄县2020年产业配套项目(动物疫病防控)”变更为“镇雄县2021年第一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指定道口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项目”,项目资金663.97万元,并已经与镇雄县龙镇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就土地使用达成一致,项目变更批复后,便可以着手实施。
屠宰监管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节点,2021年以来,按照省市要求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一是“两项制度”落实到位。全县华业、泼机坡上院子、以勒富裕和乐邦4个屠宰场配备了PCR检测仪,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按时按质完成自检任务;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人员和协检员,华业屠宰场派驻6人,乐邦屠宰场6人,泼机、以勒由当地政府安排至少2名官方兽医进驻。二是日常监管到位。严格执行入场查验、隔离观察、屠宰申报、同步检疫、检疫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等检疫和监管程序,防疫源,保安全;坚持不懈加强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对屠宰场的规范管理情况、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指导,督促屠宰场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或限时整改。三是抽样监测到位。2021年以来,屠宰场自行使用“瘦肉精”三联卡检测尿液1608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四是生态环境整改到位。根据《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涉农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镇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联合执法检查移交问题整改通知》文件要求,对镇雄县华业肉联有限公司、泼机坡上院子屠宰场、以勒镇富裕生猪定点屠宰点、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实地督查督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为有效净化生产经营运输环境、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生猪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统筹组织,按照经济实效的要求,指导做好氢氧化钠(烧碱)、戊二醛葵甲溴胺、复合酚及二氯异氰尿酸钠、生石灰等消毒药物选购;加强消毒技术指导与督促检查,确保所用消毒药品合格,配置的消毒液浓度符合标准,所用消毒方法得当,消毒频率符合要求,各项消毒措施落到实处,共消毒1139030m2,扎实推进“大清洗大消毒”相关工作。
为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全县发放宣传手册8592册(份),其中,县级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000册,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人手一册,养殖场(户)、屠宰场和运输人员重点覆盖,派出宣传工作人员922人,宣传人数103556人(次),张贴宣传海报356份,悬挂宣传标语373条,投放宣传展板44块,发送宣传短信2468条;派出驻场官方兽医人员和协检员、品检员19人,参加昭通市贯彻落实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培训会。印制“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意见1000份发放给养殖场、屠宰场和运输人员,为全县的消毒灭源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与广大养殖场(户)签订《依法依规使用兽药承诺书》和发放《依法依规使用兽药告知书》54份,与屠宰场签订《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各4份,与兽药经营户签订《依法依规经营兽药承诺书》《不生产经营非法非洲猪瘟疫苗及含药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承诺书》56份,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网络平台、告知书、明白纸、挂标等多种方式,点面结合,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逐步影响和转变群众的观念、认识和意识,使其成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
一是与镇雄县接壤的外省县比较多,道路四通八达,生猪调运监管难度大,疫情传入风险高。二是指定道口车流量大,车速快,高速交警人员对运输车辆只能选择性拦截防堵,不能做到全覆盖。三是受利益驱使,从业人员调运生猪不申报、不报检、不到指定地点接受查验,有意逃避检查。
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整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需要全县各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全力以赴,发挥优势,确保技术支撑。但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偏大、思想固化、知识老化、服务弱化问题突出,面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难题和法律法规问题束手无策,县级指导变成主导,而县级人员调配困难,顾此失彼。
随着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部分单位和部门在统筹组织、管理推进等诸多方面有所松懈,不同程度出现疲态,强度和力度有所下降,导致人力调配不当、排查不到位、上报不及时、防堵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当前动物防控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与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不相匹配。乡村兽医技术力量配置不足和不均衡,最少的乡(镇、街道)只有1人,有4个乡(镇、街道)的畜牧兽医站站长不是畜牧兽医或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基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30个乡(镇、街道)只有3个是20世纪90年代后修建的,4个乡(镇、街道)无办公用房,其余都年久失修,属于危房,不具备办公条件,泼机、牛场等乡(镇)兽医站当地政府已经征收;村级防疫员补助低,每月补助300元,1年的补助只相当于打工1个月的工资,年轻、有点文化的不愿做,队伍极不稳定,更换频繁。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属涉改单位,人员招聘被长期搁置,由2017年的31人缩减到24人,除去驻村、驻场和局调整使用人员外,目前只有8人全面负责全县的整个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较重。
“三权”下放后,双重管理的弊端逐步显现。当前,乡(镇、街道)技术人员专业不专用,县级主管部门管不了,调不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的难度比较大。
为不断适应新时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面向乡(镇、街道)人员,组织培训,提升基层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动物疫情的传入和发生,对畜牧业的影响巨大,下一步将加大生猪及产品违规调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罚,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工作常态化。
抓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契机,坚持内学外宣,强化自身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潜移默化,逐步影响、转变和强化生猪及产品调运从业人员的观念、认识和意识,规范调运等相关工作。
积极争取省市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快指定道口的建设,完善设施设备,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0年,镇雄县完成了兽医实验室的升级改造,搭建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和功能,满足指定道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