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白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女性在怀孕期间患有的高血压病的总称,是造成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根据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发生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五类。
如果怀孕前就已经患有高血压,或是孕20 周前产检发现血压异常,都称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孕期也可能进展为子痫前期直至子痫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一旦发生,对母体及胎儿的危害都是巨大的,甚至可能危及母儿生命。
血压升高是本病最常见的表现之一。因此,每次产检,对血压的测量是必查项目。如果血压控制不好,可以引发患者头晕头痛、视物不清、甚至抽搐(子痫)、脑出血等严重问题,危及生命。
很多孕妇孕晚期会有下肢的轻度水肿,但是如果患妊娠高血压的话,水肿会更加严重,甚至肿到大腿、肚子。
如果血压异常,但是尿常规蛋白阴性,那么病情尚在妊娠期高血压或慢性高血压的阶段。如果尿常规结果显示蛋白阳性,说明病情已经进展到子痫前期了,医生就会立即向患者交代病情,安排住院治疗。
妊娠高血压的基础病理损害是孕妇全身的微血管痉挛、微循环障碍,因此母体所有脏器的功能都会受损。随着病情的进展,会诱发急性左心衰、肺水肿、急性肾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脑血管意外、HELLP综合征、凝血功能障碍、产后出血、视网膜剥离、失明等严重的并发症,随时危及孕妇的生命。
孕妇微循环障碍会导致子宫血管痉挛,引起胎盘供血不足,胎盘功能减退,从而导致胎儿发生宫内窘迫、发育迟缓,甚至胎死宫中。如果伴发了胎盘早剥,可能发生严重的胎儿宫内窘迫、早产,甚至胎死宫内。孕妇高血压的病情越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就越大。
妊娠高血压发生越早,一般进展越快,后果也就越严重。只要不结束妊娠,病情只会越来越重。血压越高,越容易发生子痫抽搐和严重并发症,但是血压轻度升高也需要足够重视,有时也可能迅速恶化,甚至突然发生子痫抽搐。
另外,有妊娠高血压的患者在结束分娩后病情会好转,但下一次怀孕更容易发病,而且可能发病更早,病情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