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平
思想政治课教学活动需要综合实施,如活动型学科课程的教学设计,辨析式学习过程的价值引领,综合性教学形式的有效倡导。[1]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创设情境、优化案例,围绕议题,强化辨析,选择积极的价值引领,开展活动性综合性教学。思辨性案例教学的顺利开展需要重视情境、任务和思辨活动三方面的创设。
首先,案例情境创设要“润心”,营造一个学生敢讲、肯讲、能讲的思辨性案例情境。案例情境力求真实、生动、生活化,并能引起学生共鸣,能够调动学生的元认知。在案例情境创设时有两点建议:一是让学生参与案例收集,多从学生视角发现学生的关注点和共鸣点;二是让学生课前适当开展相关案例的实践探究,丰富相关案例的信息量,增强课堂思辨的活跃度和参与度。
其次,思辨性案例教学任务设置要“启智”,要有思辨性、争议性、批判性和实践意义,指向法治思维,引向思考辨析,引导教学在分析、质疑、评价和创造过程中进行。任务的设置要能让学生肯思、乐思、善思,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为此,思辨性案例教学任务设置要注意以下四点:第一,任务的设置要有层次性,循序渐进,让学生肯思;第二,任务的设置要有实践性,通过情境模拟解决真实任务,让学生乐思;第三,任务的设置要有逻辑性,通过一系列有内在逻辑性的任务设置,让学生善思;第四,任务的设置要有开放性,通过开放多元的思维碰撞启智。
再次,思辨活动开展要动在要紧处,“点睛”关键点。思辨活动形式有:孔子坐而论道式、沙龙式、苏格拉底问答式、辩论、听证会、角色扮演、陪审团式、模拟法庭、模拟政协、虚拟实境等。思辨活动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开展:一是常态化的学科教学活动;二是研究性学习活动;三是学校社团活动;四是开设校本课程。
如何依托真实案例情境,围绕思辨性案例,在思考辨析中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笔者以统编思政教材必修三第三单元第八课“法治政府”(第二课时)为例,谈一些实践体会。
思辨,即思考辨析。所谓思考,指的是分析、推理、判断等思维活动;所谓辨析,指的是对事物的情况、类别、事理等的辨别分析。思辨性案例教学是指教学参与者围绕共同关注的同一事件、活动、话题或案例情境,议定题目、主题或题项,进行分析、推理、判断,并形成共识或有待进一步探讨的教学活动。[2]思辨性案例具有思辨性、争议性、批判性和综合性等特征,通过对案例的思考辨析可以培育学生的法治思维。
思辨性案例可以结合情境设计问题链,在质疑状态下激发学生兴趣。在“法治政府”第一个知识点——“法治政府的含义”教学过程中,结合下列案例导入新课。
思辨性案例一:“认罚吗”——多元思维识内涵。
唐先生在冬天骑电动车时,因为头上戴了厚厚的保暖帽没法佩戴头盔,被“躲”在地铁工地围挡后面的交警拦截并罚款。唐先生认为交警是非善意、非公开的执法,不愿认罚。
话题一:唐先生应该认罚吗?
话题二:结合自身见闻,举例说明政府在依法行政中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交流话题一时,多数学生认为唐先生应该认罚,部分学生认为交警执法有瑕疵,可以拒绝受罚。随后,大家就“交警执法行为的瑕疵是否影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展开了思辨。在分享话题二时学生提到了钓鱼执法、强制拆迁,城管不文明执法、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等社会现象。
结合这两个话题,师生共同探讨了如下问题:一是执法行为是否应该公开透明,是否应该诚信严明;二是执法人员的权责如何法定,执法程序瑕疵是否会影响执法结果;三是社会治理中依法治理和以德服人如何平衡。
开放性、思辨性的话题设计导向多元化结论,增加了学生法治思维的信息量,延展了学生法治思维的角度。师生通过分析、比较、判断、概括、推理、论证,在思辨探讨中辨明了法治政府的内涵:只有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才是法治政府。
对本课第二个知识点——“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的教学,教师引导学生深度聚焦“民告官”的争议性案例,挖掘法治思维的深度。
思辨性案例二:“民告官”——深度思辨明意义。
播放视频《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电影——法治建设》片段,介绍1988年全国“民告官”第一案——浙江温州苍南县农民包郑照以自家房屋被强拆为由,起诉苍南县人民政府案。
话题一:老百姓可以“告官”吗?
话题二:如果“民告官”时“官”不出庭应诉,可以吗?
话题三:如果是“民”赢了官司,“官”是不是丢了面子,“民”的其他合法权益是否因此受损?
话题四:你赞成作为政府法定代表人的“一把手”出庭应诉吗?
对话题一的回答,学生一致认为“民可以告官”,这一案例彰显中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事实上,1988年苍南县农民包郑照是新中国第一个起诉当地政府的人,虽然该案以包郑照败诉告终,但该案直接促成了1989年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诞生。对话题二、三、四的思辨,学生形成了一些共识:怕丢面子实际是缺乏官民平等意识和不愿担责的表现,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把手”出庭应诉是现代法治普适、秩序、和谐的要求。通过此案例,师生共同剖析了“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无授权即禁止”等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
教学实践中,上述四个话题逐步推进,层层深入,师生在互信、融洽的氛围下,通过对“民告官”思辨性案例的合作探究、理性讨论和深度思考,既回答了教材知识中法治政府的意义,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法治精神,明白法治精神需要遵循的平等、公平、正义、民主、民权、普适、理性、秩序、和谐等法治的核心理念和核心价值。对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原则、法治信念、法治信仰和法治素养的培育都有积极意义。
对思辨性案例的思辨具有对抗性、矛盾性和多元性,正像黑格尔所说“是多种合理性的冲撞”。在“法治政府”第三个知识点——“如何建设法治政府”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利用当前社会热点事件,创建能启发批判性思维的思辨性案例,丰富法治思维的维度。
思辨性案例三:“天量罚单”——任重道远悟建设。
2021年4月广东佛山高速公路一岔路口,62余万人因违法压实线被罚1.2亿元被曝光,引起网友热议。2017年,沈海高速茂名电白服务区被曝光处理的罚单量高达125294单,罚款超过2500万元,成为当年广东省10大违法路段之冠。
话题一:案例中交警属于依法行政吗?
话题二:“天量罚单”屡现,电子警察为何陷入“逐利执法”争议?
话题三:假如你是62万人之一,你会“告官”吗?
通过对上述三个话题的思辨,师生明晰了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从多个维度开展。首先,需要立科学之法,为民之法,良法才能善治;其次,杜绝机械化、形而上学地执法,执法者需深谙法的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再次,执法必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为民执法,为秩序保驾,为正义护航;最后,包括政府、公民、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媒体等所有参与者,都应当树立依法监督意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让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法治方式、法治行为落地生根。
本课通过创设思辨性法治案例,以情境润心,以话题启智,针对三个重要知识点开展思辨活动,以案说法,层层推进,法治气息浓郁,法治思维深广,法治精神彰显,学生的法治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法治意识在学生心里悄然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