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在水利工程施工进度中的控制和管理核心研究

2021-12-02 05:04王正宏史冠宇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5期
关键词:控制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

王正宏 史冠宇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业都开始有序制定发展战略,国家城市建设稳步提升,为了保证人们对生活和农牧业发展需求,水利工程发展战略不断被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必须要保障质量和效率。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满足要求就必须明确监理人管理制度,对施工质量加以督促和管理,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本文将结合水利工程施工进度中的控制和管理,明确监理人在项目中的地位,保证施工过程安全、有效、高效的进行。

关键词:监理人;水利工程施工;控制与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是国家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工程进度监管和控制是保证水利工程顺利完成的必要保障,根据当前情况,必须制定相关对策和设立相关岗位来优化控制管理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因此在水利工程中出现了监理人的角色。在整个过程中,监理人根据工期方案书严格把控项目实施时间点,督促施工人员跟进计划,将施工进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保证水利工程项目高效率完成。

一、监理人在施工中扮演的角色

所谓监理人就是代替发包人,对合法授权的使用范围,根据相关规划合同对水利工程施工进度尽心控制和管理。监理人具体职责如下:(1)监理人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素养,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审核,预判工程项目工期,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多方面考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根据综合考量对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修改;(2)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开工、停工、复工和误期进行准确分析并加以管控;(3)督促施工人员注意实际施工进度;(4)辅助发包人和监督承包人按程序执行合同规定的施工主内容,并将其纳入合同管理程序当中。

二、制定总工期和工程控制性工期

由于水利工程具有涉及范围广,调整难度大的特点,所以在每一项文件确认过程中都要严格审阅,一旦成形就很难再进行更正。水利工程总工期和工程控制性工期的制定需要以类型相似的工程进度安排进行参考,是招标准备阶段反复论证的合理工期,工期内的资金报备都是经过发包人确认和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无特殊情况很难修改。发包人将明确的工期说明标注在标书中,投标人要严格遵守投标要求。监理人在实施具体项目过程中以合同作为参考标准,代替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严格把控工期,承包人必須按照要求完成项目。

三、严审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进度工程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中添加一份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的预案书,并附带设备清单、建筑材料使用标准和具体劳工使用计划等明细。当中标人确定并签订协议后,承包人要在规定时间提供给监理人合理的施工方案,明确实际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在施工进度审核过程中明确以下三点:(1)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2)经发包人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书和投资计划;(3)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进度方案和施工方法。所有材料通过监理人的审批同意之后,才能正式开始施工。

四、严格把控施工进度

在正式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要严格把控工程进度,具体参考标准为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方案计划表,验收时,将月计划拆分为周计划和日计划,监理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比对施工报表和日志反复核实。如果出现误工情况,必须查清原因,通知承包人调整,并且制定合理的赶工计划和措施。日常施工进程控住具体程序如下:

(一)开工

监理人要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根据开工时间确认实际开工日期,根据具体天数核算工期,其中工期要包括节假日。承包人收到准确的开工时间,就可以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的准备。在正式施工之前,监理人应该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具备施工条件后,监理人要发布主体工程开工通知。核查过程中主要针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审核:检查施工设备、机具、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检查劳务人员和施工人员是否具有专业技能,能否达到施工标准;建筑材料的品种、性能、使用数量等指标是否满足技术标准和设计内涵等。

(二)停工

1.不属于发包人和监理人责任,在承包人可以预见的范围之内的停工,监理人有权下达停工指令,承包人要根据监理人下达的停工时间和停工方式制定停止整个工程或者部分工程的停工预案,由承包人安排工程维护和保障措施,具体停工原因由承包人确认之后,告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下达复工通知,承包方方可复工。由于停工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提供。主要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合同文件提前规划好的停工;由于承包人违约或违法合同规定引起的停工;由于天气原因出现的停工;为了保障工程安全的必要停工(不包括发包人承担风险引起的暂时停工)。

2.属于发包人的责任,以及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因素影响进行合理防范造成的停工,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施工条件障碍引起的停工;发包人没能及时确认施工地点、没有及时提供工程设计图纸而引起的停工;发包人没有及时支付费用造成的停工等问题;出现此类情况,承包人可以自行延长工期或者给予补偿,无需等待监理人的停工通知。事件发生后,监理人要和承包人做好细致沟通,进行详细记录,作为计算工期和费用的依据,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一段时间内通知监理人并提供给发包人副本。在此事件结束后,向监理人提供全面的书面说明,提出细致的赔偿方案。监理人要尽快落实承包人需求,从中做好协调工作,保证事件处理的公平公正。

(三)复工和误期

当出现上述停工事件时,承包人没有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停工指令时,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将损失减到最小;如果承包人接到监理人的停工通知,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安全保障措施,在停工一段时间内,监理人仍没有下达复工通知,承包人有权催促要求监理人下达复工通知,监理人在收到催促请求,应该及时提供复工通知或者情况说明,如果依旧没有进行复工举措,承包人可以认为未完成的工程已经被发包人取消,此项工作影响整个工程时,承包人可以放慢施工或停止施工,同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并且追究发包人责任,让发包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审核修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

由于大型水利工程情况复杂,自然条件变化对其影响较为严重,因此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是正常的。有如下三种情况:

1.由监理人进行实地考察发现工程已经不符合预期规划,应该同意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其具体责任不归结于发包人,也不归结于承包人,而是实际需求所决定。对于工程来说,要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修订。但是这种修订必须符合控制性工期和总工期的标准内进行调控。提出改变申请时,承包人需要说明具体情况,需经发包人批准,由监理人进行修改后,才可实行。

2.由于发包人自身出现的问题导致的延期,同意让承包人对工期适当调整,由承包人提出新的施工计划,交由监理人进行确认,承包方方可按照新的计划实施。

3.在正常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没有达到预期的工作进度,同时已经落后施工计划表时,承包人要根据監理人要求重新制定出新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且要保证能够在总工期内完成施工,并且提交详细的工作修改方案和赶工方案,此时,承包人无权申请赶工资金。当承包人出现严重超期情况,且在监理人多次催促之下,依旧没有表明延期原因,无视监理人的书面警告,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具体的抢救措施,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与承包人的劳务关系。如终止协议要进行费用核算,并且为新承包人提供进驻现场施工的必要条件。

结束语:

在整个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过程中,发包人要严格履行自己义务,为承包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监理人在整个工程施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衔接作用,监理人及时跟进施工进度,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督查工作,确保承包方能够按期完成任务。监理人要有过硬的专业素养,对于事物处理极其精细,未来工程管理中,将更注重监理人的职业素养,保证工程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为国家发展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张大伟,李巍,吴文吉.浅谈监理人在水利工程施工进度中的控制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1(12):16-17.

[2]卢志国.浅谈水利工程施工中监理的进度控制和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

作者简介:王正宏 ,男,1976.8生,汉族,工程硕士,江苏姜堰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施工等工作;

史冠宇 ,男,1992.10生,汉族,工程学士,江苏姜堰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监理、岩土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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