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环节要跟上科学技术进步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先于世界,带动动力电池迅猛发展。除汽车外,动力电池还广泛应用于储能等其他领域。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国,动力电池的储存、运输系统也必须相应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做出相应规划,同步扩大动力电池储存运输所需要的仓库、码头、运输车辆。动力电池正在由小宗商品发展为与国民经济各方面联系密切的大宗产品,相应的管理流程也应改进。第二,科技进步、经济发展需要管理创新来支撑。我国正在走向科技自立自强,仅延用发达国家成功管理经验是不够的,需要在管理上也相应创新。第三,政府管理人员在强调合规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创新、有所擔当。
近年来,南方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经济发展较快,产业层次也较高。相比之下,北方特别是东北地区以及京津冀周边,步伐缓慢了一点。为了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中央把第三个交易所放在北京,意味深长。北方地区的投资者、企业经营和政府管理部门在观念上会有冲击。随着金融科技发展和应用,实际上金融业混业经营、综合经营正在成为主流模式,金融机构的传统观念、服务方式、产品等都需要创新,都不可避免地要跟直接融资和金融科技深度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这里把北交所做大,对于优化传统金融服务的结构、体系和功能都大有裨益。同时也会带动相关资源集聚,在周边产生溢出效应、辐射效应、带动效应。让当地企业和产业从资本市场中直接受益。
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客观上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偏远地区、中小企业和普通家庭获得更多金融服务。但由于金融科技部分地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形式,因而出现了监管缺失和监管套利,并由此产生了一定的风险。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变相从事金融服务,却没有牌照。此外,互联网企业还以普惠金融为名,将客户资源推荐给持牌金融机构,由其提供放贷资金,在没有征信牌照的情况下从事信用信息及助贷服务。另一方面,互联网消费信贷存在金融价值观扭曲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不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按照“相同业务相同监管”的原则,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牌照管理,防止监管套利。
当前,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消费潜力充分激发出来,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挖掘新经济拉动消费的潜力,一是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平台需要进一步赋能和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创新数字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数字消费、服务消费快速发展。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三是要通过稳定就业、优化收入分配、改善消费环境、强化公共服务、创新消费促进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新动能。
来源:新华网、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全球化智库CCG、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