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唐山市路南区财政局,河北 唐山 063004)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与建设阶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可以有效实现对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提升资金的管理效率,并助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稳步向前迈进,为各项工作的安排与部署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助力我国发展效率以及水平的提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主要指由国库部门为主导,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其中包含预算收入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等方面财务进行集中收纳管理,并针对各个部门以及单位的支付活动做出集中统一管理。国家为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顺利实施,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相关的改革措施,颁布了《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程序》《国库条例》等文件,用以保证国控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向前推进。
首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可以有效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的问题,从而实现对各项财政资金的高水平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使我国社会建设与发展阶段拥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撑。其次,通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创新的方式也可以有效一改传统财政运营的模式,将各项财务管理所产生的财务结余留在国库中,缓解国家财政资金的压力,有效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营与管理成本[1]。再次,通过该项改革也可以强化财政预算的执行,全方位推进我国部门预算的改革步伐稳步向前迈进,以便于国家在事后监督与审查各个机关单位的执行制度以及运转效率,有效防止预算与执行“两张皮”问题的产生。最后,通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式也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国家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从而促使国家财政能够根据当前的财经形势发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同时科学判断财经发展趋势,助推社会建设与发展质量的提升。
在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然而,在实际推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持续性向前推进的过程当中,首要问题便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对于该项制度的认识不足,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学习与研究,从而产生其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认知有误或者理解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如:部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仅仅认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为了使财政资金使用权以及自主权归属国家,同时也错误地认为预算单位不再拥有这些权利,进而导致其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缺乏积极性与动力,甚至有可能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差,从而导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效率缓慢。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发展,存在运行不规范的问题,该项问题的存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与制约,不利于该项工作水平的提升。当前,在我国财政部以及财政厅当中的相关文件当中提到,财政资金的支付实行直接支付以及授权支付,而各地需要结合自身运转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两种方式的使用。在实际运营与发展阶段,存在部分地区并未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授权支付的方式也仅仅在公务卡范围内进行使用,甚至存在部分地区全部采用财政授权支付,导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运行阶段存在不规范现象。
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一项重要问题,仅仅有一部分法律法规涉及该项工作,例如:《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方面,而这些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皆是在原本分散支付的基础之上所建立,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所涉及的内容较少。因此,在实际改革的过程当中各级政府也只能依照现有的法律开展该项工作,致使在改革过程当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仍然存在部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实效性不足的问题。在实际当中,问题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开支需要靠上级转移支付,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都需要进入到财政专户管理,而在实际工作当中又有可能会出现,“文件先到、后拨资金”的现象,有可能会对政府的工作效率以及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还会导致一部分资金闲置,影响到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水平。
为了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便要针对其中问题所在从思想建设、制度改革、管理以及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有效改善其中问题。
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提高各级行政人员对于该项工作的思想认知,强化对于公共财政理念以及财政形势的培训,提高其中从业人员对于该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大力加强对于相关财经法规政策以及《会计法》的宣传讲解,使从业人员能够充分明确国家采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意义与目的。例如:要确保从业人员充分明确国家的“集中”并不是“集权”和“收权”,而是为了充分应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重大考验,从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发展。该项工作也并不是为了实现财权的转移以及重新分配,而是为了全面统一思想,共同谋求发展,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核心,进行国家宏观调控,全面满足社会建设与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促使我国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全面提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效性,需要充分注重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性,助力我国社会建设以及发展效率的持续性提升。在实际当中,需要将信息化技术以及网络通信技术融入其中,通过网络化形式实现对于其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管理,同时注重对于直接支付方式以及授权支付方式的合理化应用,以此全方位提升该项工作的水平。例如:可以适当性强化公务卡改革,全方位改善在以往当中的公务卡改革使用效率偏低的问题,号召单位使用公务卡开展刷卡消费,而在此阶段便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与公务卡改革相关的具体规定,要求务必将公务卡办理率提升到100%,并且将公务卡的使用率也提升到100%,从而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发展。在此阶段需要严格遵循我国财政部所制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当中的各项规定,尤其是针对其中的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敏感性支出费用,需要强制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不得选择公务卡之外的结算方式,以此全方位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规范与科学。
为了全面深化与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发展,需要充分注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以此促使该项工作在开展阶段能够拥有足够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强化集中支付制度在发展阶段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一方面,需要制定完善的配套制度,针对我国的《预算法》以及其他相关会计预算制度进行有效的修改与完善,从而促使国家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展现出权威性与合法性,确保该项工作条理分明的开展。另一方面,需要注重优化业务流程,以此全方位提升国库统一支付的效率与质量。在优化业务流程阶段,要充分参考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并且全面跟进中共中央脚步,对于资金清算程序进行有效的改进以及简化,在其中全面推行电子清算,适当性取消纸质凭证的传递,从而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创新发展,并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实现高水平改革创新。
全面促使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有效实现对于其中各项资金的高水平管理,还需要充分注重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此助推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高水平完成。在此过程当中,需要充分做到减少财政专户的资金管理,并且将其纳入国家集中支付系统当中进行统一管理,这样才能满足直接支付的需求,同时也会对于各级政府的工作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做好预算执行。此外,通过该项措施也可以有效强化我国国库资金存量,优化国家资金管理工作水平,使我国社会在建设与发展阶段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撑,并且有效减少短期借款以及国债的发行率,达到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目的。因此,需要做到适当性减少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将县级、市级、省级资金等方面纳入国库统一管理,以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划拨。
为了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步伐与脚步,需要全力促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面发展,因此需要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制度规范性且保持对于该项工作的高度认知,从而助力我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加大步伐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