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现代职教体系“3+3”项目的特点及应对策略

2021-12-02 15:32杨永年
江苏教育 2021年46期
关键词:职校课程体系院校

杨永年

江苏省教育厅于2012 年率先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设置了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等现代职教体系试点。[1]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各试点项目均取得一定成效,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2]中职、高职分段培养“3+3”项目(以下简称“3+3”项目)是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系贯通的关键,也是类型教育的最重要体现。加强和重视“3+3”项目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3+3”项目特点分析

(一)学制的分段性

“3+3”项目特点首先体现在学制分段上,即前三年在中职学校培养,后三年在高职院校培养,分段集中体现在教学时间的分段、教学空间的分段。在“3+3”项目人才培养上,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有不同的职责与任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有所不同,目标应该呈现出培养的递进性。

(二)教学与管理的衔接性

“3+3”项目的衔接主要体现在专业的衔接、培养目标的衔接、课程的衔接、管理的衔接等,从项目的申报、项目的实施到项目的结束,中间涉及中职的招生、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学业转段到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学生毕业等一系列衔接问题,需要建立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师提升、学生管理等定期业务沟通交流机制,需要合作双方加强对招生录取、教学考核、转段升学等重点环节的管控,需要双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学生发展的终身性

“3+3”项目后续还有专科与本科“3+2”项目,甚至还有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等学习的机会。从人的终身发展考虑,该项目也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课程设置、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发展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学生发展的可持续性。

(四)职业发展的类型性

“3+3”项目是职业教育特有的中高职衔接项目,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比如在申报“3+3”项目时必须注明相关的前段专业与对应的后段专业,确保专业的衔接性;申报项目中必须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全面参与,在贯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实施与评价等方面给予指导与帮助,体现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求;合作企业必须提供一定的岗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等。[3]

(五)项目合作的特色性

“3+3”项目是两所不同层次的职业院校的合作,是基于双方相互选择的合作。在专业选择上,对两所学校合作的专业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往年招生生源充足、办学特色明显且适合衔接的专业,[3]项目衔接的过程其实就是学校办学特色展示的过程;在项目发展上,对项目的合作机制、项目开展的重点举措、项目操作的工作流程等留有足够的创新空间,也为项目的特色打造奠定了基础。

二、“3+3”项目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体系衔接不到位

课程体系衔接是“3+3”项目的基础。根据调研情况看,目前大部分中职校还是按现有的普通中职班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组织教学,各高职院校也多是按原有的普通大专班的课程体系执行,极易造成人才培养定位错位、课程内容重复设置等问题,不能体现“3+3”贯通培养的特色。

(二)入学条件不合适

目前规定“3+3”项目参照三星级高中录取不合理也不可行,达到三星级普通高中分数线的学生不大可能选择职业学校读“3+3”项目在现实招生中,很多学校放低了入学要求,甚至没有设置入学条件,这又对后续的教学管理、转段升学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三)合作沟通不顺畅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相关文件明确表示,参与“3+3”项目的中高职院校要在课程标准修订教学内容确定、教学人员安排、课程考核等诸多方面保持沟通。如有可能,高职院校每学期须向中职学校派出教师进行讲授或指导合作院校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制定专项教学质量评价与考核指标,监督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然而,这些规定动作在实施过程中往往被打折或不执行客观上给“3+3”项目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隐患。

(四)企业职责不明确

“3+3”项目合作企业的要求主要基于人才培养过程中项目衔接的有效性,但这一条件并没有明确企业来源及企业职责。比如,企业是与中职校合作的企业,还是与高职校合作的企业?如果项目合作是跨区域的,无论哪一方的合作企业都只能满足一头。目前申报项目由中职校牵头,所选择的企业只能满足中职阶段的需求,而对于衔接改革变化较大的高职校,企业却不能充分参与。即使是同一地级市层面的项目合作,如果两所院校的位置不在同一县域内同样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五)学业转段不清晰

相关文件要求,“3+3”项目转段考核要求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同时所有转段学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高职院校没有对中职转段考试提出相应要求,只报名不考试现象普遍存在,相关的核心课程考核也没有明确。部分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与学生签订相关的人才培养契约,参与项目的学生甚至不知道自己将来就读于哪所高校,导致部分“3+3”项目流生率较高,甚至不能顺利开展。

三、“3+3”项目发展策略

(一)重视“3+3”项目的发展

“3+3”项目作为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人数最多、衔接专业最多、合作学校最多。江苏职业教育高位、高质量发展,要求无论是中职学校还是高职院校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要从使命与责任的高度来看待和完善该项目的发展。

(二)加强与完善顶层设计

“3+3”项目作为类型教育的重要节点,加强顶层设计是必需的,也是必然的。比如中职入学条件要有一个准确而相对合理的要求;对转段工作要有一个清晰的考核要求;对明确企业参与项目的,要让参与的高职院校牵头选择中职校与企业;对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导意见,特别要加强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完善;对参与项目的中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等。

(三)明确体系衔接要点

在现代职教体系中,课程体系衔接是重点,也是关键。建议在现有中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全省制订统一的“3+3”项目中职人才培养指导性方案,科学设置基于学生升学且满足高职院校人才发展需求的课程要求,适当增加公共基础课程的课时安排。在专业课程安排上,要委托相应的高职院校对相关的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制定明确的考试大纲,确保中高职课程的衔接。鼓励高职院校开展“3+3”项目衔接研究,按照类型教育的要求,针对中职生的实际完善中职人才培养方案,针对已有的中职课程体系修改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与探索“3+3”项目的教学模式。同时要兼顾学生后续学历发展的需要,要考虑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与终身发展。

(四)建立科学的入学机制

建议取消注册入学的方式,建立“凡进必考”的入学要求,统一对口单招与“3+3”项目的升学途径,参加“3+3”项目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以一定的成绩作为合格线。结合职校生的特长与特色,可以设立专项人才的升学途径。明确考试要求,不仅可以改善中职校的学习风气,而且也保证了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满足现代职教体系连贯培养最基本的要求。

(五)明确衔接契约关系

“3+3”项目是两所职校的合作以及职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涉及的却是学生的根本利益,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是必要的。招生开始就在招生简章中明确项目的合作院校、合作专业、培养目的、培养过程和转段要求等,让学生与家长明明白白参与。项目实施前,要签订利益相关方协议,明确协议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在转段要求、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学过程管理、顶岗实习等关键与重要环节要明确职责,保障学生的权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与运行保驾护航。

(六)加强中高职融合贯通

“3+3”项目是一个很好的中高职融通的机会,这种融通不仅指学历上、专业上的贯通,还包括全方位、全过程的办学融通。高职院校的教师或中层可以到中职校挂职锻炼,中职校的教师可以到高职院访学和考察;在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上,可以实现课程共建、资源共享、教学互补等;在科研项目上,可以做到共同参与,共同提高;在学校文化建设上,也可以做到共融共通等。项目建设可以带动中高职融通,中高职融通可以反哺项目建设,从而达到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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