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彬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自古以来,标语宣传被认为是普及最易、受众最广、时效最久的宣传方式,它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治安标语则是标语在治安领域的具体应用,治安主体通过运用治安标语实现社会动员、政策宣传、普法防治等目的,这是治安宣传最基本和广泛的话语实践,也是与广大治安参与者沟通的一个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治安标语随着我国治安工作重心、方式、理念的转变,在内容、形式、制作、效用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福柯的话语观关注话语与权力的关系、社会主体和知识的话语结构、话语在社会变化中的功能等领域,深刻地分析了话语、知识和权力的内在关系。[1]研究作为政治话语的治安标语,一个重要目的是揭示治安标语背后的治安治理理念。因此,本文拟以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的治安标语为语料,借助福柯的话语权力观,分析治安标语与治安权力的相互维护、批判和建构的关系。再从治安治理实践的维度来分析治安标语的变迁,探讨变迁背后体现的权力结构的变更,以期为社会治安治理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政治和话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方学者曾以二者定义了人类。哲学家笛卡儿把人看作是本质上为语言的动物,亚里士多德则把人看作是政治的动物。政治的实现依赖于话语。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政治话语的定义纷繁复杂,我们并不试图在本文中精确定义“政治话语”,因为该定义在其他领域(政治学、语言学、社会学)具有复杂性。陈丽江在总结各学者定义的基础上认为,政治话语是由政治活动的参与者(政党、政治家)如何利用语言达到其交际目的(如发布消息、维持秩序、表明态度、施加影响、调控舆论等),是由政治家或者政治组织、社团、机构所发起的与政治内容相关的各种语类的话语,包括政治演讲、政治访谈、政党宣言、社论、政府新闻发布会、政治新闻报道、白皮书、政治专栏等,是一个包含各种类型的话语集合。[2]从广义上讲,治安是一种国家行为,其实质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的统治、治理和控制行为。[3]标语作为社会动员的一种力量,只有在面向社会的情形下,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社会从内在逻辑上将“治安”与“标语”相结合,成为治安标语的主要影响场域。治安主体将精简凝练的语言展示在墙体、横幅、LED 显示屏等载体上,以达到各种治安目的(如政策宣传、社会动员、预防教育等)。基于此,可以认为治安标语的本质也是一种政治话语。
因此,从属的角度来看,治安标语作为政治话语的下位概念,有着政治话语的一般特征,也有着其自身独有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以政治话语为属性。在治安秩序维护的过程中,治安主体往往会通过治安标语的形式,向社会告知治安策略、表明治安决心、营造治安氛围、动员治安力量等。
第二,以满足治安需求为导向。治安标语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治安重心的变化而迭新的过程是应治安需求而变的结果。不论从纵向还是横向看,受外在环境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治安标语的变迁都是十分显著的。
第三,以追求治安秩序为最终价值追求。对于治安主体来说,不管使用治安标语的主要目的是政策宣传还是社会动员,最终目的都是通过较低的成本,实现有条理、不紊乱、无危险的社会状态,这也是治安标语与其他标语相区别的重要特征。
谈话语避不开福柯,他的话语概念和话语分析方法几乎对社会科学的每一领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Guy Cook 根据不同的目标、研究方法、理论来源、研究重点把话语分析分为以下三种:英美学派、福柯学派以及批评话语学派。[4]作为话语分析三大学派之一的代表人物,福柯的话语思想必然具有其独特价值和创新性。他对话语的界定散落于各专著之中,在《知识考古学》中,他指出话语是隶属于或来自于同一构成体系的一套陈述。[5]这是他关于话语所作的最早的定义,也是目前话语定义的取向,但福柯的话语观是发展着的。吴猛认为,纵向考察福柯的话语观,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话语——世界,话语——话语,话语——权力,话语——自我。[6]其中,话语——话语层面通过考古学方法论,着重于解析话语生成的条件、构成规则。话语——权力层面通过系谱学方法论,主要解析权力与话语的互动关系。即权力通过话语得以形成,得以实现其功能。以权力为内容的话语也将渗入社会生活,对人的行为产生控制和约束作用。
总之,福柯的话语观主要是一种“建构性的话语观”,即“它涉及到将话语看作是从各个方面积极地建造或积极地构筑社会的过程:话语构建知识客体,社会主体和自我‘形式’,构建社会关系和概念框架。”[7]38他也注重从社会实践的维度进行社会分析,将话语与权力相连,揭示权力如何以各种方式介入话语以及话语如何对权力进行维护、批判和建构,为人们理性认识话语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当代西方著名的批判话语分析学者诺曼·费尔克拉夫曾指出:“福柯对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话语’概念的流行,话语分析作为一种方法的流行,可以部分归功于这种影响。”[7]38因此,本文对治安标语的研究将置于福柯话语观的理论框架之下。在福柯的话语观下,话语与权力具有密切的相互关系,话语既表达着权力又建构着权力。话语和权力的互动是理解现实秩序建构的关键。[8]治安标语正是治安主体通过话语建构的产物。这种相互性决定了本文两项重要的研究任务:其一,研究以权力为内容的话语,即治安标语,分析权力介入治安标语的方式和产生的影响。其二,研究以话语,即以治安标语为形式的权力,通过已有的经验材料,探索治安标语的变迁,从而揭示变迁背后权力结构的发展和演变等。
我国“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等执法机构均遭到严重破坏,社会控制和治安治理的能力被迫丧失。诸如“彻底砸烂公、检、法”的标语大行其道,以公安机关为主的治安主体无法提出适当的治安标语以维护治安秩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双重转型”,即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以及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9]社会治安状况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起步和发展而好转,社会治理方式也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提出、调试和发展而变化。在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召开以后,经历了全面破坏的社会治安工作开始恢复、重建,治安标语作为一种舆论先导和价值导向,重新开始在治安工作中发挥作用。本文主要以会议或者全国性的正式文件等能够直接体现出治安治理变迁特征的事件作为划分依据,将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运动式治理阶段、混合式治理阶段、社会化治理阶段和共治治理发展阶段。
此外,在治安标语材料的收集上,本文通过搜集整理公安等机关宣传信息、室外日常可视标语以及新闻、互联网等关于治安标语的图片和报道等具体方法,将全国更大范围内的治安标语作为样本。最终搜集到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数百条治安标语,下文将分阶段对这些标语的变迁趋势进行纵向的研究。
改革开放初期,公安机关分别在组织、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上开展了“拨乱反正”。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治安规范不断健全,治安警务工作顺利开展,治安警务机制日趋完善,治安制度建设步入了以打击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阶段。[10]在“解放思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五讲四美三热爱”等中央指导文件精神的影响下,公安机关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张贴的标语也体现出自由、法制、文明等特征,如“同志,为了您的幸福,请遵守交通规则”等。
初期公安工作的恢复与整治使得我国的犯罪率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期一直呈下降趋势。但是“文革”后遗症也逐渐显露,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秩序构成了直接的挑战和威胁。[9]143因此,1983 年8 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开启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成为这个时期治安治理的主旋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治安主体践行“严打”政策,在标语的制作与张贴上充分考虑政策的直观展示、权威的直接表达、打击的单一严厉。以下为当时几条主要的治安标语:
向遵守秩序的人们致敬。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禁止划拳、行令、播放音乐、跳舞。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
宁可错抓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对流氓团伙分子要一网打尽,对流氓头子要坚决杀掉。
从重从快打击偷盗抢劫。
从重从快,一网打尽。
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整顿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一切犯罪分子。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厉打击“三放一劣”人员犯罪。
坚决同一切盗窃行为作斗争。
严厉打击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担任盗窃集团头目五大罪。
该阶段从标语主题和对象来看,以打击犯罪为主,治安主体与治安对象是严格对立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治安等于管理,等于打击犯罪;从标语载体来看,城市多为红底白字的横幅,悬挂、张贴于人群聚集场所的墙体等,农村则直接刷在墙上甚至树木上,并且无署名;从词汇使用来看,多用“严禁”“严厉”“打击”等字眼,更多地体现表达语气的命令性、威慑性,政策执行的刚性、单向性,体现单向的、简单的、运动式的社会治安管理。
事实上,与“严打”政策同一时期提出的还有“综合治理”,但就当时的社会治理而言,强调“严打”远远高于“综合治理”。1991 年3 月2 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此后,综合治理取代“严打”成为基本治安政策,“严打”被纳入综合治理之中,与防治、教育、建设与改造等手段结合在一起。[9]1996 年的“严打”一方面通过严打暂时对社会进行治安控制,一方面通过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强化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设,以期从根本上解决滋生治安问题的社会环境。“重打击”的治安理念逐渐被弱化,“综合治理”成为治安治理的主旋律。
中共十四大之后,我国进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各类社会问题频发、矛盾冲突加剧、治安形势错综复杂,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发挥治理效用。在“依法治国”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号召下,治安工作向法治转变,治安警务向严格、公正和文明迈进。在标语制作上,治安标语一边依然凸显打击犯罪,强调权威,一边开始涉及法制教育、群防群治、场所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强调防患于未然和发动群众。以下摘取几条当时主要的治安标语:
一支枪二斤药,判两年,没啥说。
吸毒家破人亡,贩毒死路一条。
依法严惩烧秸秆者。
溺死女婴是违法行为。
打击地痞村霸乡霸街霸市霸车匪路霸等流氓恶势力。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吸毒无来源,贩毒无市场。
坚决打击无理上访。
打更巡逻保平安。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有困难找警察。
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治好脏乱差,舒服你我他。
实行警务公开,促进执法公正。
该阶段的治安标语开始呈现由单一到多样的变化。从标语的内容和对象来看,前期依旧以打击犯罪为主,后期开始出现服务导向,并且治安主体与治安对象的严格对立出现消解趋势;从标语的载体来看,同上一阶段基本无异;从词汇使用来看,“严禁”“严厉”等刚性词的使用仍旧频繁,但“服务”“法制”“防治”等词开始出现,体现了治安管理的综合性。总之,该阶段标语开始发生转变,在内容、形式上添加了文化色彩,呈现出走向法治,走向服务的社会治安治理。
新世纪伊始,公安工作的挑战与机遇并存。人口问题、贫富差距、有组织的犯罪等不安定因素对中国的社会治安产生了负面影响。2001 年,公安机关再次开启“严打”行动,并与“整治”结合在一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社会治安治理措施的关键点正式由“打击”转变为“预防”。[11]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同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治安防控实际上就是对治安秩序的维护,维护治安秩序的手段是综合性的,包括打击、防范、建设、教育、管理等,内容十分丰富。[12]治安治理模式改变了以往反复的运动治理,更加强调防控治理的长效性。
随着经济、教育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2002 年中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2007 年中共十七大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纳入“四位一体”的建设目标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治安工作围绕“依法治国”“全面发展”“改善民生”作出调整。与此同时,在社区警务战略、新时期枫桥经验理念的影响下,“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逐渐发生改变,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警民关系得到改善,单向的治安管理逐步转向合作的治安治理。在治安环境基本稳定、和谐的背景下,治安主体有时间、有精力、有意识地在标语的内容、形式上进行创新,与时俱进,以期达到更好的宣传、预防效果。以下摘取了几条主要的治安标语:
事事守法人人自律,家家和顺岁岁平安。
珍爱自己、关爱家庭、请远离站街拉客招嫖女。
治安系万家,搞好靠大家。
治暴缉枪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严防严打,强化对盗抢犯罪的高压态势。
处罚公平平似水,执法廉洁洁如冰。
依法治安是社会稳定基石,遵纪守法是国家和谐保证。
寓教于罚,融情于法。
勤劳可致富,赌博不是路。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
劝君开车不要忙,免得娇妻守空房。
朋友,开慢点,你爸不是李刚。
警民同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抗震救灾。
要想辖区治安好,盗抢犯罪要控牢。
共同的世博,共同的平安。
该阶段治安标语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多样性,有促进融合的人情味标语,风趣幽默的创意标语等。从标语的内容和对象来看,打击犯罪与服务人民并重,治安主体的管理者身份进一步弱化;从标语的载体上看,红布白字或黄字的横幅标语仍占主要,城市开始在LED 显示屏上展示标语,而农村的墙体标语也逐渐减少;从词汇使用来看,打击不手软,服务更亲切,刚柔并济,并且不再只是呆板地重复政策,而是寻求“变造”。总之,该阶段的标语内容十分丰富,紧贴治安现状,在形式上寻求生动创新,呈现出走向社会、走向民生、走向合作的社会治安治理。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确定了我国正处于历史的交汇期,警务工作面临着巨大风险挑战。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下,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治理中必须兼顾以人民为中心和整治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一手抓“放管服”改革,如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服务、智慧警务等;一手抓打击犯罪,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净网行动、猎狐行动、打击整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等。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守护平安是这个时期治安治理的主旋律。
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治安方面则体现为治安主体多元化、治安行为多样化、治安规范法制化等。随着社区警务和警务社会化的深入发展,治安治理越来越强调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重视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的群防群治,促进警民之间的互动合作。为了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公安机关等治安主体也越来越重视治安标语在增强群众安全感上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各治安部门打击服务两手抓,在标语制作上,积极推动社会共同参与,体现了高雅文明与灵活生动,以下摘取了几条主要的治安标语:
综合治理警民牵手,平安共建警民同心。
邻里协作,共建平安社区;警民携手,同创和谐家园。
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平安稳定高于一切,工作实绩说明一切。
传承爱民情怀,筑就共治民牌。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利剑出鞘保平安,扫黑除恶保民生。
打钱之前想一想,转款之前问一问。
防范诈骗擦亮眼,不理不睬不汇钱。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发生事故,车靠边,人撤离,再报警。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
开摩托车请带头盔,否则会被开宝马的同学认出。
如实填报,带个口罩;故意隐瞒,戴个手铐。
口罩能防病,头盔能救命。
该阶段出现的治安标语各式各样,有为了更好地共建共治共享而推出一系列全民参与的标语,也有为了引人注目而创造一些更加娱乐、更接地气的标语。从标语的内容和对象来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明确,管理与被管理的对立关系消解;从标语载体来看,线下线上双线齐用,文字图画双管齐下;从使用词汇来看,“打击”“专项”等硬性词汇仅出现于打击犯罪方面,“共治”“和谐”“平安”“警民”等文明温暖词汇越来越被频繁使用。总之,新时期的标语更强调安全氛围的营造,强调共生的治安生态,强调优质的文化素养,注重语言艺术,如谐音使用等,呈现出走向互动、走向和谐的社会治安共治。
综上,在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治安环境中各色治安标语的基础上,对各阶段标语内容、对象、载体、词汇、影响等方面的特征进行归纳,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变迁趋势:
一是治安标语的输出由单方走向双方,注重民主参与。即以治安主体单方言说和群众单方接受为主的传统话语模式转变为治安主体间开放的互动交流模式,该变化的发生建立在治安主体多元化形成的基础之上。二是治安标语的目的由单一走向多元,更加注重全面性。即由单一的打击犯罪转变为共建共治共享、预防和打击并举等复合型目标,该变化的产生基础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共生的治安生态。三是治安标语的表达由威慑走向规劝,更加注重文明与人性。即由制造强硬严厉的压迫感转变为营造温暖热情的安全感,该变化是建造服务型政府、改善警民关系的结果。四是治安标语的效用由短暂走向持久,更加注重治安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即由运动式打击为内容的威慑式治安标语转变为持续式防控为目标的共治式治安标语,该变化的发生是与国家各个时期占主导的治安策略相伴相随的。
治安标语在整体上呈现一种积极健康的形式,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在治安标语制作中存在过度添加娱乐、盲目追求创意、随意无序张贴、看重标语绩效等问题,不良标语的存在,不仅不能发挥标语的正向宣传功能,相反还可能产生负面效果,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甚至使公安机关陷入舆论漩涡。好在近年来,在多次重拳整治散滥标语的行动中,此类标语数量锐减。治安标语制作的总体导向为通过有力度的语言传递党和国家的声音,通过有温度的话语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共治。
从治安标语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趋势看,其背后体现的正是中国权力结构的转型,即从集中到分权的过程,具体体现在中央向地方分权、政府向社会分权。下文将从权力主体、权力运行逻辑、权力运行方式等要素的变更进行阐释。
改革开放之前,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强调治安权力主体的绝对权威,忽视被管理者的社会治安主体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兴起,受民主、法制等观念影响,个体权利意识觉醒,公民社会开始成长。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央推动分权改革和市场化改革,重构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关系。[13]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从社会管理到治理再到共建共治共享,权力主体从一元转向多元,社会治安主体也不再局限于公安机关一元而呈现多元化趋势。进入新世纪后,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治安标语中打击的隐喻转向综治的隐喻,刻板的政策用语转向活泼的创意用语,以“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你我同心,反诈先行”为代表的共治标语体现了国家与社会权力主体间相对位置的变化,即从对立到平等。
权力运行的逻辑变更是建立在权力主体间关系变更的基础之上的。随着公民意识的增强,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控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所需,上传下达的单向治安标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人们往往只是将其视为一次又一次可有可无的摆设,持“标语你尽管挂,社会你自己治”无所谓的态度。在市场与社会的力量进入治安治理领域之后,治安标语在多元主体平等协商与合作的过程中,重新焕发色彩。双向的合作的治安标语制作首先体现在网络征集上,“我为治安新法做宣传,治安新法为我保平安”就是公安部于2006 年在网上征集的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的入选标语。在历次的标语整治活动中,旧的不文明的治安标语被清理整顿,新的规范的治安标语尽显人性温暖,标语不再只是政府从上而下宣示政策的工具,还是社会自下而上表达诉求的新渠道。以“治安系万家,搞好靠大家”“公共安全公共抓,平安伴随你我他”为代表的合作标语不仅从公安本位走向公民本位,还体现了管理治理走向共治,即从单向到双向,从单中心到合作化。
中国不仅被称为“标语大国”,也曾一度被称为“运动大国”,标语的动员和宣传作用在各种运动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土地革命、“三反”“五反”运动、整风运动、“大跃进”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历次政治运动中,产生了大量的运动式标语。改革开放以来,运动式标语的效力逐渐减弱。不能否认,在特定情境下,运动式标语的单向威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对一些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采取依法从重从快的打击方针是立即有效的权宜之计。在该时期,治安标语体现的命令性、威慑性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随着社会发展,治安治理进一步要求维持现代社会治安秩序的长效之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长久型治安策略应运而生。治安治理有法可依,治安主体沟通合作,治安标语关注创新,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以“防范在心中,安全在身边”“多一份防范,多一份平安”为代表的防控共治标语体现了运动式的治理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的共治。
在变化着的历史情境中,治安权力主体运用话语建构治安标语的话语权体系。该体系背后的主导力量是拥有话语权的治安主体,也就是说该体系是治安主体话语建构乃至操控的结果。将治安标语的变迁视为观察治安权力变迁的入口,可以透视到中国的治安治理从公安本位走向社会本位,从单一打击走向防控并举,从管理治理走向共治善治。治安标语的变迁历程体现了权力结构的变迁,话语可以是政府传达,也可以是社会公众表达,在合作互动中,标语的“诚”与“成”均得以体现。在今后治安标语的制作中,要更加注重社会力量,这是共治善治的必然要求,同时也要规范地使用治安标语,莫让治安标语失去其应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