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人文社科领域高等研究院运作模式新探*
——以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为核心

2021-12-02 06:32蒋玉婷
关键词:浙大跨学科研究院

蒋玉婷

(浙江大学 人文高等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58)

一般认为,所谓“高等研究院”,最早源自1930年在美国成立的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其宗旨是致力于学术自由,支持由纯粹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1](P120-121),摒弃一切功利性的服务职能,为研究者“无涉利益的知识探寻”创造理想的制度条件[2](P51)。此后,全球各地纷纷效仿。其中,1940年成立于爱尔兰的都柏林高等研究所(Dublin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1954年成立的斯坦福行为科学研究中心(CASBS),1958年成立的法国高等研究院(the Institut des Hautes Etudes Scientifiques in Paris),以及1968年成立的德国比勒菲尔德跨学科研究中心(ZiF)等[1](P124)机构早已取得辉煌的成就,成为“高研院”的典范代表。

一、“高等研究院”的典范模式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根据Britta Padberg的一份关于国际高等研究院的调查报告(The Global Diversity of Institutes for Advanced Study),目前全球估计将近有150-200所高等研究院,它们大多隶属于所在的大学[1](P120)。她将这些机构划分为不同的模式类别,并区分了高等研究院发展的四个阶段:开拓时期的高研院(1930-1970年)、国立与独立的高研院(1970-2000年)、大学高研院(2000年之后)以及国际合作背景下的高等研究院[1](P121-154)。其中,开拓时期的以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IAS)、斯坦福行为科学研究中心(CASBS)和德国比勒菲尔德跨学科研究中心(ZiF)为代表。

1.典范模式

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首创了有别于传统大学的纯粹服务于高端学术的研究模式,是“高等研究院”模式的鼻祖[2](P51-54)、[3](P60)、[4](P45-51)、[5](P108)。斯坦福行为科学研究中心在吸收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理念的基础上,设立了当今被广泛借鉴的年度访学制,并助力于个人的研究课题[1](P128)。德国比勒菲尔德跨学科研究中心则是第一个隶属于大学的以跨学科研究合作为目标的高等研究院[1](P128)。

根据Britta Padberg的研究,由于各自成立背景的不同,这三所高等研究院在具体组织结构上存在着差异,但总体而言,它们都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致力于同一个目标使命,即通过以最佳可能的方式为专注研究和深度思考者提供时间和空间,支持由纯粹好奇心驱使的研究和学术交流;二是结构上兼具稳定性和灵活性,即基础设施稳定,研究项目不同,因而可以像一个空的框架一样被填充和塑造;三是在与大学及科学政策张力关系中,通常被寄予一种期望,即能够不断地为大学和学科创造新的动力[1](P130)。

这三所高等研究院的创设理念、组织结构和功能定位可以说是对“高等研究院”内涵的具体阐释,其模式基本代表了后续各地高等研究院效仿的三种类型。但无论隶属于哪种类型,“高等研究院”都强调了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前沿性、原创性,致力于推动跨学科研究。

2.我国高等研究院的建设现状

国内目前已有相关研究文章对“高等研究院”的理解,基本源自国际高等研究院开拓时期的主要特征。比如,邓正来认为“所谓的‘高等研究’(advancedstudy)至少具有如下两个特征:首先,它是指一种学术建制,亦即一种有别于大学的、纯粹的学术研究建制……其次,这种学术研究建制予以推进的乃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学所不能充分保证的以问题为导向的基础性、前沿性的高端研究”[6](P419-420)。孙华以及其他研究者也有类似表述[2](P51)、[3](P60)、[4](P45)、[5](P108)。但是国内高等研究院的实际建设和运作,多数并非是对上述理念的现实化。

我国第一所高等研究院的出现应上溯到1994年成立的西安交通大学高等研究院[2](P55)、[4](P52)。此后,近30年间,国内各省部级高校及地方院校所建立的高等研究院至少40所[4](P52),几乎涵盖了各个学科类型。其中,仅就人文社会科学型而言,目前至少有17所高等研究院。①它们无一例外地都隶属于所在大学,但在具体模式、使命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2014年12月,浙江大学成立“人文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浙大高研院”)。浙大高研院行政隶属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其创设理念和运作模式是对美国斯坦福行为科学研究中心的效仿,同时,根据国内学术体制、政策环境的具体情况进行优化调整,以适应本国国情。

二、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运作模式

Britta Padberg认为浙大高研院模式是一种“经典”(classic)模式[1](P139),其自身定位是“一所涵盖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国际化学术研究机构”“立足于开展理论性、基础性和探索性学术研究,致力于推动原创思想、形成理论发现、汇聚学术中坚、涵育人文风尚”[7]。

1.运行机制

浙大高研院的运作主要围绕驻院访问学者项目(以下简称“驻访项目”)、研究坊和其他类型的学术活动展开。其中,驻访项目最为核心和根本,该项目通过短期流动驻访的形式,汇聚不同领域的众多优质学者在此进行思想交流,激发科研活力并保持对学术前沿问题的敏感度。

(1)驻访学者项目

面向海内外人文社科领域学者进行网上公开招募,学术委员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遴选。每期驻访人数22人左右,每期驻院时长3-8个月。浙大高研院为驻访学者提供充足的经费、安静舒适的环境和宽松自由的研究空间,除了每周须参加两场学术报告会以外,不对学者作任何其他要求。

(2)研究坊项目

与驻访项目专注于促进个体研究不同,研究坊项目更注重鼓励学者以跨学科团队的形式开展研究。该项目主要于每年暑期举办,由4至6位来自不同学科和不同学校的学者组成研究团队,围绕某一研究主题开展研究。

(3)其他类型学术活动

其他类型学术活动主要围绕驻访学者项目衍生而来。目前有学术报告会、小型工作坊、跨学科介绍系列讲座、跨学科视野读书会、非正式讨论会、著者谭、等学术活动。其中,学术报告会是与驻访项目相配套的活动,定期举行,一般每周两场。

2.管理制度

(1)学术委员会

浙大高研院在成立之初就设立了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各学科知名学者组成,实行轮席制。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确认浙大高研院的学术导向及目标,规划高研院的学术发展与学术活动,并严格按照国际标准遴选驻院访问学者并评审其研究成果[7]。

(2)服务保障

坚持一切以学者为本,强调对学者及其研究的绝对服务。学者在院期间,没有任何额外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在此“非对等”关系模式下,学者可以享受优越的工作环境,学术志趣得以充分发挥。

(3)研究人员

采取固定驻院与流动驻访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模式。固定驻院人员与高研院存在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关系。流动驻访人员主要包括驻访学者、访问学者、回访学者等。

三、浙大高研院与国内其他文科高研院模式的比较

2015年5月,南京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率先发起成立中国高校高研院联盟,成员主要是部属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成立的人文社科领域的高等研究院。在该联盟已举办的5次会议中,有两次会议主题都是中国高研院的模式问题[8][9],另有一次是关于“‘双一流’建设中高研院的定位与使命”[9]的探讨。这些讨论议题大致可以反映出国内文科高等研究院所面临的本土化问题,即如何既借鉴国外高等研究院模式,又适应本国国情。无论国际高研院还是我国高研院,其建设缘起都是应对大学和高等教育领域的问题。历史的发展也已证明,“高等研究院”模式是高等教育领域改革不可或缺的有效工具。但是,面临的具体问题或者关注的侧重点不同,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高等研究院建设的模式和目标使命。

1.我国人文社科领域高等研究院一般模式分析

笔者选取了2005至2019年国内17所部属高校成立的高等研究院(详见表1),基于其主要模式特点、是否有定向研究主题(课题)以及有无授课任务三项考察指标,对其主要特点做了一般性归纳。

从表1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1)全部隶属于所在高校。

(2)强目标性。列表中88%以上的高等研究院都在目标定位上明确强调主要服务于本校的科研和教学。因此,一些申请项目或驻院研究员席位都只面向本校学者开放,且研究人员需承担教学培养任务。

(3)多依托本校相关专业院系或研究中心建立。

(4)智库职能突出。大部分高校承担着政府智库研究或咨询功能,组建的研究团队主要是为了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研究课题。

(5)功能定位上都致力于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原创性的跨学科研究。

(6)部分高校设置有研究主题,并根据研究主题定向招募研究人员或组建团队。

(7)实体化建制倾向突出。大部分高校下设有研究中心,依托某一或多个相关专业院系。

综上,与国际高等研究院相比,我国的高研院建设有着很强的目的性,主要着力于提升本校的科研实力,致力于本校的人才培养。2017年国家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来,它们基本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本校“双一流”建设使命。在研究人员设置方面,大多数高校没有类似欧美高等研究院的流动性驻院研究制度,或者只面向本校教师开放(浙大高研院和北京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除外),为本校培养未来研究型人才。这种“本土化”特征,主要在于我国高等研究院都属于基于大学的高等研究院类型,即行政隶属于所在大学,建设经费也主要来源于学校财政拨款。因此,必然会导向其成为实现所在高校建设任务的一环。

2.横向比较

表1中有两家高研院在模式和目标使命方面显然与其他高研院模式不同,即成立于2014年的浙大高研院和成立于2016年的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不可否认,因为不是独立于所在学校的实体机构,这两所高等研究院或多或少也要承担着为本校“双一流建设”服务的功能。但在核心目标和运行模式方面,它们与国内人文社科领域的其他高等研究院完全不同。这主要表现在,在运行模式方面,它们都是以流动式的驻访学者项目为核心,且该项目的申请不仅面向本校学者,更开放面向国内外所有学者;在管理制度方面,对驻访学者没有任何学术发表考核的要求,也无需承担任何教学任务。这与国际经典高等研究院的理念模式是一致的。

但二者在具体运行和服务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相较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在研究课题的自由度方面,浙大高研院更为宽松,它不设定任何研究主题,对于学者没有任何研究方向的限制。学者在院期间,自由发挥研究兴趣,浙大高研院不做任何干涉,只专注于为研究提供服务。这与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精神理念一脉相承。在学者驻院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方面,浙大高研院也无署名或注明“提供支持”的硬性要求。在跨学科交流环境方面,浙大高研院通过为驻访学者统一提供统一社区住宿和统一往返住宿及办公地点的后勤保障服务,创造了全天候、持续性的跨学科交流环境。在学术活动的丰富性和举办频次方面,浙大高研院坚持不过多干扰或压缩学者独立研究的时间,避免学者陷入过度“学术社交”,因而较弱于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四、结语

不可否认,我国文科高等研究院在加强国际学术的互动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我国在人文社科领域扮演活跃国际角色的雄心。此外,在提升所在高校科研实力、强化国内外竞争力以及创新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和推动文科学术考评机制变革等方面也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但另一方面,它们也存在很多共同的结构性问题。对此,国内也有很多相关研究,如在跨学科研究方面,刘志忠认为缺失跨文化、跨地域勾连,跨学科组织模式呈直线职能制,横向学科为融通[10](P32),并不能从结构上真正实现跨学科。在制度设计方面,孙华认为,因为国内高研院往往隶属于所在大学,经费来源于学校拨款,导致其不具备自身独立性,在功能上必然要承担教学任务,学术研究受学校和国家政策导向影响明显[2](P55)。此外,李威、周克荣等也指出,我国高等研究院价值取向不清晰、精英学者的聘用制度缺乏激励性[3](P63-64),还存在与本校其他院系的关系平衡问题等[5](P113)。此外,结合当前国内多所高研院发展的现状来看,恰如其分的高研院领导人也是关键因素。很多高研院在初期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与首任院长不无关系。比如,建立于2005年的台湾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立足东亚研究,在首任黄俊杰院长领导期间,开展过很多海峡两岸及国际的交流,并出版过大量学术研究专著,推动了整个东亚地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影响十分深远,但随着黄俊杰教授的退休,该机构的影响力明显消减。

与欧美国家相比,国内人文社科学术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青年人才尚未成长起来,而顶尖的成名学者数量有限,且其往往承担繁重的工作,所以国内高研院很难仅仅专注于成熟期顶尖学者的跨学科研究和交流。因此,我国很多高等研究院往往同时兼具科研和教学的双重功能,甚至一些高等研究院倾向于做智库研究。同时,由于我国的学术评价体制尚不成熟,作为科研机构,高研院既要面对校内外的压力,也要面临自身内部发展的困境。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中,高等研究院并非常设机构,经费、政策潮流导向以及社会或学校的评价标准都有可能弱化甚至动摇其存在。随着“双一流”建设和“强基计划”的提出,博雅通识教育与跨学科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高研院原有的存在合理性也会受到一定的冲击。未来高等研究院的运作模式如何真正打破专业化学科壁垒,推动原创性、基础性的跨学科研究,是我们当下必须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

注释

① 本数据主要参考的是中国高校高研院联盟成员名录(统计截至2019年11月)(https://ias.nju.edu.cn/fc/18/c13157a261144/page.htm)。其成员一般为部属高校或省属重点高校,其他地方院校或未加入联盟的高等研究院未在本统计数据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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