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皓月 郝 瀚 王 俊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济南 25010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于2004年被引入我国,此后在我国迅速在出租汽车行业打开局面,发展成为消费者使用频率较高的交通工具之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发展伴随一系列问题的产生。近年来,网约车的安全问题逐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发布和施行,济南市网约车市场正在向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本文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驻济高校大学生网约车的使用现状,设计和制作调查问卷,搜集大学生对于使用网约车出行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的相关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大学生使用网约车出行的影响因素,以期使大学生更理性看待网约车,促进网约车市场的规范发展。
采用消费者效用理论中的序数效用论,效用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只能用个人偏好作为标准,表示满足程度的高低。本文试图运用序数效用论结合logistic模型,实证研究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对大学生是否使用网约车的影响程度,对如何引导大学生积极并合理使用网约车提出建议。
根据海恩法则,事故发生后,相较于处理该事故,更重要的是对产生原因进行排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本文运用海恩法则,论证海恩法则在治理网约车市场的有效作用及减少网约车安全隐患的有利影响。
本文选取了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三个解释变量,通过Omnibus检验、伪决定系数检验、霍斯默-莱梅肖检验对变量进行统计学分析,再将解释变量代入logistic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本文选取被解释变量为是否使用网约车进行二元logistic模型回归。
模型建立:
式中:β0——常数项;β1、β2、β3——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
为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本文通过线上、线下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数据搜集,选取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历城区)、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天桥区)、齐鲁师范学院(章丘区)、山东政法学院(历下区)、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市中区)、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长清区)等济南市六所高校为研究对象。在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之间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累计发放问卷660份,共收回618份问卷,有效率为93.64%。
(1)解释变量。
基于前期理论研究,本文按照使用网约车出行的时间顺序,从影响的角度出发,运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最终确定三个解释变量。将“大学生对网约车的了解程度”和“大学生对网约车新政的了解程度”两个维度进行均分,作为“大学生使用网约车出行的认知度”,记作解释变量X1;选取“大学生使用网约车出行的参与度”作为解释变量X2;选取“大学生使用网约车出行的满意度”作为解释变量X3。
(2)被解释变量。
本文研究驻济高校大学生使用网约车出行的影响因素,将被解释变量确定为二元变量“是否使用网约车”。根据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的显著性值、EXP值等确定每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程度,对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是否影响“使用网约车出行”进行实证分析。
Omnibus模型系数综合检验数据显示,块输出了logistic回归模型中所有参数是否均为0的似然比检验结果。本研究模型的显著性小于0.001,表示本次拟合模型纳入的变量中,至少有一个变量的OR值有统计学意义,即模型总体有意义。
伪决定系数考克斯-斯奈尔R2和内戈尔科R2两个指标通过不同角度,反映了当前模型中自变量解释因变量的变异占因变量总变异的比例。本模型的R2在0.376~0.539之间,即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在37.6%~53.9%之间。本模型中的三个变量的解释程度较高,说明在较大程度上,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对是否使用网约车能够产生直接影响。
霍斯默-莱梅肖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P值不小于检验水准时(即P>0.05),认为当前数据中的信息已经被充分提取,模型拟合优度较高。根据模型输出,本研究的结果显著性为0.562,表明本文设计的模型拟合优度较高。
本研究的预测准确率大于60%,符合模型要求。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方程中的变量
根据SPSS运行得出logistic模型的回归分析结果,得出回归方程:
(1)认知度的回归系数为1.403,大于0,呈正向影响,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认知度越高,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越高,认知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增加1.403个单位。
(2)参与度的回归系数为0.954,大于0,呈正向影响,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参与度越大,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越高,参与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增加0.954个单位。
(3)满意度的回归系数为1.036,大于0,呈正向影响,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满意度越强,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越高,满意度每增加一个单位,积极使用网约车的程度增加1.036个单位。
本文通过对驻济高校大学生的调查发现,影响大学生使用网约车的因素分别是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对大学生使用网约车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由回归结果可知,三个解释变量均正向显著影响大学生使用网约车,认知度的影响最大,参与度的影响最小。
根据序数效用论,从认知度和满意度入手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大学生使用网约车;根据海恩法则,不断提高网约车的安全性,才能进一步优化认知度和满意度,使大学生出行更倾向于使用网约车。
综上所述,应当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提升大学生对网约车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使大学生更了解网约车市场的安全监管,掌握网约车新政的实施进展,增强使用网约车出行的满意度,促进网约车市场的发展。
(1)学习网约车新政,提升大学生对网约车的认知。
有关单位应在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约车领域的政策及规范,对违规企业进行必要处罚,但注意不能过度打击网约车企业的发展积极性。网约车平台应加强对新政的学习,及时了解最新优惠政策和限制条件,寻找更恰当的发展模式。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应通过更多渠道了解网约车市场和网约车新政,提升对网约车的认知程度和个人的安全意识,理性选择平台。
(2)加强网约车监管,提高大学生网约车出行参与度。
作为网约车市场监管者的相关部门,应鼓励消费者积极发声,反馈其使用网约车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网约车企业作为新政的主体人,需要完善投诉机制,重视乘客对司机的服务态度、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的满意程度评价。大学生作为新政的见证人和参与者、网约车消费者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积极反馈问题,树立主人翁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3)寻找网约车消费增长点,增强大学生对网约车的满意度。
网约车作为交通运输新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日趋成熟的过程中应不断寻找新消费增长点,在规定的范围内发挥新兴产业的优势,运用更新颖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参与网约车的使用。此外,应当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