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军
(呼玛县中心苗圃, 黑龙江 呼玛 165199)
呼玛县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东麓,黑龙江上游西南岸。地理坐标为北纬50°49′20″至52°53′59″、东经125°03′20″至127°01′30″之间,西部和北部与新林区、塔河县毗邻,南部与黑河市爱辉区、嫩江县接壤,东部与俄罗斯施马诺夫斯克市、斯沃搏德内市和马格达加奇区隔江相望。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0%,呼玛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对黑龙江和嫩江水系上游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须加大加快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设。现今,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把生态建设作为根本和切入点,种苗培育工作是生态建设成败的关键。在当前造林任务加重的新形式下,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退耕还林、全民义务植树、庭院绿化、荒山造林等给启动和发展种苗市场带来了机遇。
呼玛县域内现有苗圃、个体苗木培育户17个,其中:国营苗圃1个,其它为个体苗圃或育苗户。育苗总面积726亩,其中育苗面积528亩的国营苗圃1个、育苗面积48亩的个体苗圃1个、育苗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的个人育苗户15个,个人育苗户育苗地为基本农田。根据调查全县种苗培育体系的基本现状是,个体规模小而分散,生产管理技术力量弱,个体育苗户无证生产经营,培育的品种为“大路”货,同质化严重,使用良种的种苗比例小,仅为20%,有的育苗户即使使用樟子松良种,播种育苗不换床,培育的苗木也不是壮苗。个人育苗户处于低投入、低质量、低产出状态运营,林业主管部门对育苗企业的监管缺失。
存在的突出问题:育苗企业小而散,处于无序状态;良种和新优品种使用率低;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田间管理粗放,培育的苗木质量低劣,经营理念落后。其培育的绿化树种无特色,大众化同质化现象严重;林业主管部门对育苗户的监管和服务缺失。
经统计测算,呼玛县2019年产造林苗木22.8万株,主要品种为樟子松,年产城乡绿化用苗木187万株,主要树种为糖槭、榆树、榆叶梅、云杉、丁香等。这些造林苗木用于县域内造林,绿化苗木由于品种和质量问题只部分用于县域内绿化。近三年,全县年均工程造林面积3,500亩,年均用苗木80万株左右,主要品种为樟子松、兴安落叶松,规格为S1-1;城乡年均用绿化大苗15万株左右,其中乔木3万株左右,主要为糖槭、榆树、银中扬、稠李等,树种胸径8cm~10cm;灌木12万株左右,主要为榆叶梅、丁香、金老梅等,高1.2m;经济林及北药用苗30万株左右,主要为五味子、沙棘、树莓等,苗木规格为1年生。
供给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多年来县域内工程造林一直使用樟子松,虽然所育苗木均为良种,但由于国营中心苗圃产苗量不能满足需求,而个体育苗户培育的苗木质量差。二是城乡绿化用树种虽能满足需要,但品种单一,观赏性状较差、花色单一、形体差。
需求侧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工程造林应该全部使用良种壮苗,但由于目前良种壮苗的培育供不应求,樟子松和兴安落叶松良种苗木培育规模和速度有待提高;二是城乡绿化缺乏观赏价值高的观花、观果、观枝、彩叶树种;三是经济林树种缺乏良种。
根据生态建设的要求,呼玛县种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现代林业思想为指导,实施分类管理,分区突破战略,坚持科技兴种,依法治种,搞好良种繁育,逐步实现种苗生产区域化,苗木供应基地化,质量标准化,品种多样化,形成种植、营销一体的市场网络。调整林木种苗工作思路,为适应当前大规模造林绿化的需要,全面推进林木种苗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呼玛县地处北温带北部边缘,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受西伯利亚高压气候影响,气候寒冷而干燥,积雪时间长达150d,冻土可达5个月之久。初霜期为九月上旬,终霜期五月下旬,年无霜期在80~110d,年平均降水为460.4mm,海拔高度均在350m以上。
呼玛县境内水境内有名称河流127条、无名称河流56条,均属黑龙江、嫩江两大水系,呼玛河水向东注入黑龙江,境内流程209km,是县内最长的一条大河。境内泡泽共有331个。地下水位2m。
呼玛县土壤属大兴安岭东部山地棕壤、黑土、草甸土和草甸沼泽土4个类型13个亚类型。有机质含量高,但土温低,有机质分解缓慢。育苗区耕作层土壤为潜育棕色针叶林土,土层厚度为60cm。pH值为6.5,有机质含量62%,全氮量为0.29%,全磷量为0.27%,全钾量0.48%,土壤适宜容重0.81g/cm3;总孔隙度为69。
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按科学规律办事,在培育推广树种上应定位在以生态造林树种为主。大兴安岭地区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方面主要以培育云杉、兴安落叶松、樟子松等先锋树种为主,沙棘、西伯利亚红松、蓝靛果忍冬、黑穗醋栗为辅的育苗生产模式;在县城、庭院、通道美化绿化,要以培育特色乡土绿化苗木、绿化容器大苗、异型绿化景观苗木为主要生产路线培育大苗壮苗,品种多样化,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经营。
加强对现有良种繁育基地的管理,调整结构,扩大苗圃的种植规模,建设适宜高纬度高海拔地区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和花木繁育良种基地。公益林建设和退耕还林所需苗木,以国有苗圃培育的种苗为主,个体苗圃、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为辅,实行育苗定点、供应定点、签订合同的管理方式。扩大现有的苗圃面积,充分利用塑料大棚内培育移床苗和花木等品种,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苗木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培育创立一批种苗产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一批种苗知名品牌,做大做强种苗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与农民的合作,采取“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支持种苗企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提升种苗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带动种苗产业大发展。
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组建业务水平高、沟通能力强的林木种苗管理队伍,保证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公益性,对其工作投入一定经费,为林木种苗检验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定期开展对林木种苗培育工作者的技术培训,为广大基层林木种苗培育的小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帮助其解决林木种苗培育工作中所遇到的难题,提高小型育苗企业的整体培育苗木的业务水平,保护小型育苗企业的经济利益,另外需要强化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构建林木种苗的信息网络,建立林木种苗培育技术、交易信息查询平台,为广大基层林木种苗培育单位提供种苗品种、价格、数量等信息服务 ,利用省种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淘宝,和县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建立互联网+种苗+绿化+基地+种苗种植户等的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将育苗信息、造林绿化对种苗需求信息向社会发布。
抓好优质品种种子开发,加快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尽快组织优质种子提纯、扩繁、推广优质品种的目录,引导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个体苗圃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种植业整体效益。淘汰低效品种,改良退化品种,引进和推广起点高的优质苗木和优良品种,建立优质苗木基地。进一步加强良种选育。高水平推进商品林树种的良种选育,在注重速生丰产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材质、抗性等品质的改良与提高。大力选育一批耐瘠薄、耐盐碱、抗病虫害、抗干旱的乔灌木良种,满足干旱、半干旱地区和特殊立地条件造林绿化的需要。支持各类育苗单位参与园林观赏树种和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树种良种选育工作,鼓励规模育苗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持续推进良种选育攻关工程。
在加强对国有、集体、个体苗圃管理的同时,要结合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引导育苗单位调整种植结构,把种苗生产当成一个产业来抓,在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下,发展社会化育苗,推进林业种苗产业化。林业部门要提供各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培育更多更好的苗木,瞄准西藏、内蒙古苗木市场,主动出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要加强《种子法》的贯彻执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苗木,维护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实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要加强种苗检验检疫工作,对生产、流通和使用中的林木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引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完善种苗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种苗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完善种苗规范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种质资源管理、良种推广使用、生产经营许可、种苗质量管理、草种种苗监管等办法和标准的修订。加大种苗普法和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种苗从业者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种苗建设以提高发展种苗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种苗管理法治化为总目标,推进种苗建设现代化,开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