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晶,孙宪鑫
(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山东 济南 250300)
民俗现象围绕在我们周遭,是生活中的文化现象,是古文化在当今的遗存与延续。在民俗现象下催生了多种艺术形式,而最典型的莫过于大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舞蹈,它既能强身健体,更能满足区域内人们共有的思想感情的表达与交流。目前,蒙族舞蹈、藏族舞蹈、傣族舞蹈、维族舞蹈等均进入了专业院校舞蹈课堂,成为民间舞蹈的典型代表,但是仍有数以千计的地域性民间舞面临着失传的困境,如济南地区的“花鞭鼓舞”、淄博的“棒打鸳鸯”等。对此,国家采取“抢救遗产”措施,作为舞蹈研究者更应该响应国家号召,立足于民俗的视域下对濒临灭绝的民间舞蹈进行田野考察与记录,探究这些民间舞蹈的产生与变革。
不难发现,民族民间舞与民俗事项不可割舍、息息相关,它们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二者之间是有其共性的:第一,无论是民俗现象自有的内在思想,还是民间舞蹈所传达出的艺术精神,“传统文化”在二者的整体文化观中均占据主导地位。民俗现象的产生与发展紧扣着人们朝夕相处的生态环境、生活现象与传统精神,其研究对象包含区域性文化、艺人身口相传的一切民俗细节,并且其记录的浓郁地域性传统民俗内涵这一区域人民生存的重要精神支柱,所以对于传统文化观的认知与阐释在民俗发展中崭露无遗;民间舞蹈艺术作为社会文化构成的一部分,产生于人民劳动者的智慧结晶,内涵丰富且具有浓厚的地域传统文化色彩,它在继承、创新、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当地优秀的文化精神内核,构建独属于本地区域文化的艺术形态。以上,基于二者传承区域性传统文化的特征,立足于民俗的角度探究民间舞蹈艺术发展也是对区域性传统文化的系统梳理与深化理解。第二,民俗活动记录着区域性生活的各种行为、活动与仪式,而民间舞蹈艺术产生的源泉与题材也均源于日常生活,二者对于区域性民俗生活状态研究也是一脉相通的。
故我们要在民间舞错综复杂的队形中、独具特色的舞形舞态里,在民间舞流传的神秘的传说中,探寻本民族的风俗;更要在当地民间风俗中,探究民间舞的形成、发展与继承。
民间舞蹈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是经过历史沉淀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集当地文化之荟萃,承载着当地的人们精神追求与审美意识,反映着一个区域人民的思维观念、文化特征。所以,民间舞蹈往往依托当地民俗特性而产生,由于生存环境、民族性格等因素的不同,不同地区的民间舞蹈在表演形式、风格特征、演出目的等均有明显差异。民俗地域特性主要有二,一是生活方式,即人们的生存需要,促使着民间舞萌芽的出现;二是生命表现,即人们的心理、精神需求,加之民俗中的审美意识,不断促使着民间舞的产生。探究民间舞蹈艺术,要在民俗文化历史层面中,剖析民间舞蹈的发展演变轨迹;从民俗文化空间层面内,分析民间舞蹈的结构、目的与社会功用性。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有兰峪村的“梆鼓秧歌”,与地域民俗有着不解之缘。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有兰峪村地处丘陵,南依泰山、北临黄河,本村的农民除了种地、做粉皮、养牲畜,更因这一优质的地理位置和肥沃的土地资源形成了种植大豆的传统。大豆做成的豆腐很受村民喜爱,对于负担不起肉食和鸡蛋的人家,或是牙口不好的老人与孩子,廉价的豆腐成为了他们的日常餐食,所以“种豆子、做豆腐、卖豆腐、吃豆腐”成为这一带村民的日常生活方式。其中,以卖豆腐为生的人们通常会在黎明之际挑着一担豆腐出门,为了能尽快将热豆腐卖出,他们都会用敲梆子的方式吸引顾客。卖豆腐的人多了,扬梆的声音也就颇有气势,当地村民便根据“敲梆卖豆腐”这一传统,创造了“梆子秧歌”,是为“梆鼓秧歌”的萌芽。豆腐在本村受欢迎的原因,还因为其谐音“都福”,这是幸福象征。每当人民乔迁新居,都会使用豆腐来“温锅”,招待亲朋好友;节日时通过做豆腐来表达对生活的美好祈愿,甚至在交往或者庆典活动中借助吃豆腐、跳豆腐舞的方式来表达祝福,慢慢的“梆子秧歌”加入了鼓声伴奏,形成了“梆鼓秧歌”的最初形态。
民俗在社会生活的舞台上承担着如下三种功能:审美娱乐功能、社会和谐功能、历史积存功能。[1](P43)这三种民俗功能不断促使民间舞蹈的发展与完善。
其一,民俗的审美娱乐功能,促进民间舞蹈的人物与形式的完善。早期民间舞蹈是由于政治、经济的促使,加之人们内心情感的抒发而产生,但是随着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审美意识与娱乐需求的交织促使着民间舞不断发展。梆鼓秧歌在原有的鼓声伴奏的基础上,由于人们审美娱乐需求的提升,人物角色开始分化、细化,形成了三种角色,分别是核心角色“男梆”,表现卖豆腐打梆的情景;调动全场氛围的“女包”,是由做豆腐用的“包布”演变而来的角色;舞姿矫健的“小妞”,又名“鼓”,是为增强视觉效果与音乐效果而增添的角色。
其二,民俗的社会和谐功能,使得舞蹈参与者愈来愈多。民间舞蹈本身是区域内共有的生活习惯的艺术化,拥有这一区域内较为广泛的受众群体,加之民俗有强大的心理聚合性功能,会增加人与人之间的安全感与亲密度。梆鼓秧歌在民俗聚合功能的影响下,表演的人群逐渐增多,从最初的一个家庭的表演逐渐演变为全村共同的节目,其内容与形式也逐渐丰富发展,逐渐成为本村元宵佳节时表演的民间艺术形式,距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2](P119-120)
其三,民俗的历史积存功能,使舞蹈具有发展性与继承性。随着时代的变革,民俗随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与文化的改变而不断调整,有明显的层次性,不同时间上的民俗使得每一阶段的民间舞蹈目的性略有差异。梆鼓秧歌产生初期,是为了更好的卖出豆腐;随着情感需求的提升,又追逐其美好的“都福”寓意;再往后,逐渐演变成了村中的节日庆典艺术,具有强烈的表演性、观赏性、娱人性;如今,为了保护“非遗”,呈现着继承性、遗传性特征,“以舞探俗,以俗探史”的目的进而显现。
民族民间舞蹈自古以其抒情与叙事的结合,虚拟又真实的象征,技与艺的审美特征流传千古。富有典型的“记忆性”特征——深深烙印着民间舞产生地的民族特征和风俗习惯。舞蹈研究者需立足于民间舞蹈角度反观民俗,从民间舞蹈的舞形舞态、唱词曲调去分解民俗风格韵律的最小单位,探究舞蹈中蕴藏的浓郁的民俗性文化特征。
民间舞蹈作为一种具有审美性、寄托性的艺术形式,我们往往认为它有别于生活,是生活的升华之物;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它来源于生活、创作于生活,其本质是生活的倒影。不管是尖锐的批判,还是热情的讴歌,民间舞蹈的创作离不开它的创作背景——社会、风物与人情。浓浓的民俗意趣融浸在民间舞蹈之中,并通过更具有生活趣味与美感品味的民间舞蹈,将民俗传统乃至信仰代代传承。梆鼓秧歌中的三种角色虽然在表演内容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但是步伐基本是一致的,现阶段常用的步伐有十几种,如“碎步”“十字步”“后踢步”“晃手蹲步”等。这些步伐简单却有序,快速的“碎步”展现着卖豆腐者的辛勤与劳苦,“十字步”“后踢步”真实还原了村民们热闹的场面,“晃手蹲步”更是展示了“都福”带给村民们的喜悦之情。除此之外,梆鼓秧歌另一大特色是服装,老人通常情况下会穿黑色对褂袄(褂)外扎;青年一般着便装,上身白色,下身青色,并用白巾将头缠起来;妇女上身着红绸褂,下身着绿裤,脚穿粉红色绣花鞋;而小妞则是扎肚兜,穿青鞋。[3](P127)舞蹈服饰是烘托舞蹈氛围最直接的、有效的道具,它不仅能应和舞蹈的场景,更能将作品的寓意、情感传达给观众。梆鼓秧歌服饰采用典型的民间服饰,真实还原舞蹈情境,将生活美化为舞蹈,雅俗共赏。
舞蹈界泰斗吴晓邦先生认为: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需要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现出来。即音乐将舞蹈情感更好展现,那么民间舞蹈的歌词往往取材于当地民间小调、诗词,在这样一种有乐亦有舞的艺术表现形式,民俗风情贯穿始终。[4]梆鼓秧歌的伴奏乐器最初只有梆子、手鼓,为了渲染气氛,增加欢庆效果,增加了打击乐,而后又增加了板胡、笙、锁呐等乐器,使氛围更加欢快热烈。这既映衬了节日的欢愉,更展现了当地农民辛勤劳动的生活景象。梆鼓秧歌中“梆梆梆,梆梆梆,送福接福福满堂”“福子跟着梆子响,福到您家大门口”等话语,字里行间体现着有兰峪村人民祈求福气的心愿,意味着五谷丰登、福到运来,人们接到福气,和乐融融。
中国民间舞蹈孕育在浩瀚的中华大地之上,故然也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的“芳香”。纵观中国民间舞蹈,它们的表演均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思想精华——宗教思想、哲学思想,更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审美取向——含蓄内敛,梆鼓秧歌亦然。民间舞中的宗教思想尚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巫”通“舞”,故有“巫舞同源”的说法。巫主要用于通天、通神,以达到祭祀之目的,如人们熟知的《羽舞》,舞者手拿羽毛,祭四方之神,这种具有宗教色彩的舞蹈现象一直延续到现当代,“秧歌”便是主要的舞蹈形式之一,它的演出多集中于特殊的节日,如端午节、元宵节等,有着祈雨、求丰收、保平安等祭祀目的。梆鼓秧歌多在正月初八到十五进行表演,用锣鼓和彩旗开道,中间为贴着“福”字的“五谷丰收粮囤”,后边为梆鼓秧歌表演队伍,一路走一路舞。纵观梆鼓秧歌的“领福”过程及舞蹈表演,其目的不仅是为了增添过年的喜庆氛围,更是在新的一年为全村的人带来福气,有祈福的原始宗教色彩;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讲究“平衡对称”“阴阳相合”,这多在民间的舞蹈动作与角色中表现,如许多动作左右对称、前后呼应,梆鼓秧歌的“十字步”“前后步”,都形成了这种特有动律,使观者印象深刻;另外角色分配中,男女均衡,由男性表演的梆子角色,动作强劲有力,担任主心骨,而持金色方巾的“女包”,由女性扮演,通常以活跃气氛为主,可见舞中既有男性的阳刚之气,又有女性的柔美之情,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阴阳相合”的体现;中国传统的审美取向“含蓄内敛”,具有神秘的韵味与婉约的气质,朴素低调中不乏瑰丽之美。秧歌的产生同样起源于劳动,所以秧歌自产生起便与耕种息息相关,耕种造就了劳动者朴素、内敛的气质,闲暇之余“手舞足蹈”而形成的秧歌,具有浓厚的民俗性,舞姿多带有俯首、含胸、屈膝的特性,动作幅度较小,少有蹦、跳等技巧性动作,情感内涵于动作之中。梆鼓秧歌的动作多为流动式动作,不断串场而形成的不断变化的队形令人赏心悦目,配之包布上下甩绸的动作,为朴素的秧歌增添了柔美之意。
总之,梆鼓秧歌在其舞形舞态中,在其音乐唱词等方面,无一不反映着有兰峪村“做豆腐”的传统习俗与“都福人家”信仰。这一舞蹈艺术使其村庄更加的和谐,更有蓬勃的生机,也正是民间舞蹈与风俗习惯的互通与互融,该舞才能代代相传,经久不衰。所以,中国民间舞蹈中蕴藏着浓厚的民俗性,它是直白的又是内敛的,传递着地域性的民俗,更传承着中国传统共通的民俗文化与民俗精神。
民间舞蹈艺术的产生,与其是否能有效传承,都受到该地域民俗情况、家族血缘、人员变动、经济发展等社会因素制约。其一,民间舞蹈是受地域民俗影响与限制的,其创作具有这一区域的典型特色。梆鼓秧歌即围绕“都福”这一美好的象征进行创作。其二,民间舞蹈的表演人员初期主要由一个家族或村庄等组织形成。其目的与作用主要是维系关系、强化地域认同与和谐发展。梆鼓秧歌最初是由“张氏”家族开创的,经过精雕细琢,使它拥有了健康淳朴的舞蹈形式,直接反映着当地人民的情感宣泄和摆脱封建礼教的呐喊,更充满了村民们对幸福生活的祈盼。其三,民间舞蹈的发展受观众限制,往往某一地域的舞蹈只能引起当地人民的共鸣,这使传承成为难题。但是区域性艺术的创作虽然受诸多限制,但是亦能凝聚起群众的力量,再度发展。如今有兰峪村村民们纷纷为梆鼓秧歌申报国家级非物质遗产这项工作献出己力,他们对梆鼓秧歌中的唱词唱腔及舞蹈表演形式等都进行了创新,使它不仅保留了古老的民间韵味,更融入了新时代的气息,使得这一传统民间艺术绽放出激昂的活力。
民间舞蹈流派的形成立足于区域内的大环境,区域中的自然条件影响着民间舞蹈风格流派的整体特征;区域中的伦理道德、民族信仰、规矩习俗等为民间舞蹈风格流派提供了主要思想与题材。梆鼓秧歌在山东地域产生,属于秧歌流派。秧歌流派在山东尚有“海阳秧歌”“胶州秧歌”“鼓子秧歌”“宝山秧歌”等,这均与淳朴的民风、豪爽的性格、儒家的礼仪规范、劳动人民的辛勤有关。“鼓子秧歌”与“梆鼓秧歌”一样,同样孕育在山东济南这片土地中,它的产生与黄河文化有关,通过济南商河人民的抗洪斗争,辛勤劳作喜有收成,以创民间秧歌记录丰收的欢悦心情,这与“梆鼓秧歌”的豆腐丰收喜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可见,区域性的风土人情、民俗习惯与种族特色都对区域性民间舞流派的形成具有深厚影响。
区域民俗事项对民间舞蹈的制约可谓是多元的,但是其能否继承,怎样继承是现在非遗舞蹈首要面临的问题。第一,由于生存压力,大部分青壮年出村务工,没有过多的热情、精力与时间投入到村庄艺术发展,而村中的老人由于年龄也纷纷面临“舞不动”的困境,使得村中舞蹈发展滞缓。梆鼓秧歌的“男梆”角色,由于缺少青壮年男性演员,目前都以女性反串扮演;第二,民间舞蹈的创立依附于地域风土人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乡村改造逐步进行,许多民间舞蹈因为地域性的“移风易俗”,村中原有共同的信念与目标转换,使得部分民间舞蹈失去了表演场合,并转变了表演目的。梆鼓秧歌始于街头卖豆腐,但由于做豆腐的工艺与效率的提升,村中便不需要每家每户做豆腐,生活质量的提升也为村民带来了饮食上的多种选择,故梆鼓秧歌由做豆腐叫卖的功能逐渐转变为了娱乐他人;第三,辨识度不高,出现同化趋势,以秧歌形式为主的民间舞蹈众多,常用扇子、手绢、舞龙舞狮、鼓等道具,流水线的制作与使用的制约使得秧歌道具大同小异,动作也趋于一致,这便需要民间舞蹈进步一部发掘具有自身特点的动作。
针对于此,笔者认为对于民间舞蹈的传承,可以从三个角度去考虑。首先我们应尽可能地保留原生态的舞蹈,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承给本村村民,保持舞蹈的本地特色,筹集部分资金扶持传承人的延续;其次提炼舞蹈的训练化价值,由舞蹈专家采风调查后提炼出动作元素,使舞蹈富有规范性,进入当地中小学教学,甚至进入高校科普训练,既能传承又能强身健体,赋予美育之特色;最后便是舞台化的舞蹈,以提炼出来的舞蹈元素为基础,加入丰富的戏剧化情节,使舞蹈更具趣味性与意味性。其中舞台化的非遗舞蹈是让大众所广为接受的方式,也是让非遗舞蹈不被世人所遗忘的形式,舞台化的《梆鼓秧歌》是很好的典范,其多次参与山东电视台的栏目与春节文艺晚会,2000年9月更是赴京参加了第三届北京国际旅游文化节,同年参加“首届全国民间广场歌舞大赛”,改编歌词、动作,使其舞台化,凸显其欣赏性,最终获得了“桂花金奖”。可见,舞台传承中,具有民俗倾向的舞蹈语言,简明清晰的故事结构更能引起观众的强烈共鸣,在欢笑和感动中传承薪尽火传的文化担当,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民俗与民间舞蹈息息相关,在民俗中可以探究民间舞的形态与意义,亦能在民间舞中投射出区域性民俗的样貌。民间舞依托地域民俗而生,浓郁的地域文化推动着民间舞蹈的形成与发展,赋予了民间舞蹈以审美娱乐、社会和谐与历史积存三大功能。其中历史积存意味着民间舞能将当地区域民俗特征、思想信仰通过舞蹈保存、传承与复现。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民俗对民间舞蹈创作有制约作用”的论断,民间舞蹈不仅在创作风格、舞形舞态、跑场队形等因素受地域民俗影响与限制,具有这一区域的典型特色,并且其发展也被限制于特定的受众群体,往往某一地域的舞蹈只能引起当地人民的共鸣,使传承成为难题。因此,作为新时代的舞蹈者,我们应当立足民俗视角探究民间舞蹈的产生与发展,借以各种现代化的、与时俱进的手段突破民间舞蹈传承的困境,使我国民间舞蹈展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