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名扬 黄 悦 谢明坤 郝振芬 唐臻一 王 宁
笔者深信,表现在中国古典学说里的中国文化精髓正是这种“秩序和进步”[1]。如果“进步”是指在各具体学科或领域中,组织秩序的形式优化和现实合理;那么,可以这样认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始终聚焦于对“秩序”的考察。正如《国语·周语》:“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
秩序作为事态发生过程的体验内容的组织形式,是内容,也是形式。如果以事态把握在意识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流的形式来限定“秩序”;那么对秩序的关注产生的认知视野的转换将进入一个新的话语体系[2]。如此假设:传统哲理的中医药术语“气”指称“事态时序性处理方式”,简称“序式”。此对秩序的强调区别于现象学对秩序的先验意向性分析[3]和“论秩序”[4]。
通过对中医“气”语词指称的概念性和时序性事态对象化的分析,“气”作为时序性事态的把握、组织形式,并以此形成客体对象被初步证实;且中医一般术语与思辨形式在以复杂事态时序性把握的形式中构建中医药所面对此客体对象认知的存在实体,即形成语词的指称对象[5,6]。为进一步在此事态时序性处理方式的视角下探讨气一元论思维中的一般性术语实践与语词命题,相关的预备考察拟先从该视角的预设和背景展开。
1.1 预设的背景伴随文明交融的“西学东渐”,由近代新文化运动发端,秉持彻底诀别于传统的“初心”而开展的白话文等运动使得现代汉语在语言学上更趋于西方现代性的话语表达形式,以实现语言表达式的逻辑合理性与科学精确性[7,8]。于此,汉语言中诸如“意会与言传”“指事会意象形”等形式属性,在严格的概念定义后分离,形成益于思想把握、表述、交流、传播的实体;但随之而来的还有因语言现代性的表达式使汉字符号化,排斥、悬置或忽略了汉字词本身所具有的意指方式和汉语言所承载的传统哲理,导致因诸如玄思、谬误、诡辩而生的误解与迷失[9]——因具体范畴内的客体无法通过否定自身而诀别范畴;即使这种使客体消亡的诀别实现了,也只是他域中形成不同的新客体而已,原客体还在原范畴之中[6];就如“经历了5000多年的艰难困苦,中国依旧在这儿”[10]一样。
在此,我们不去讨论带有具体时代特点和历史使命的“新文化运动”所采取各式文化运动的现实意义,而只是将其作为我们即将深入的领域及针对现代性问题所采取的探索性工作的部分背景。历史的发展使得每个时代均具有其独特的现代性,一种历史属性与现实环境交织的现代性问题,使处于现代性之中的每个独立个体必须理性面对。
一定程度上,对于现实中的个体使用现代性的话语体系试图述说传统哲理的形式与内容,尤其是对中医理论体系进行逻辑的、现代性的科学探讨,以此证明某种基于文化的根基性存在,并在现实中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合法性是极具挑战的任务。为实施这些目标,基于现有认知体系的新境界企图被展现,以期在现代汉语背景下进行传统哲理在具体的同一论域中有意义的分析。
1.2 预设的内容事态时序性形式,或秩序的形式(以下简称“序式”)的处理方式以对事态把握所表达的顺序、秩序的序列方向性形式为考察的客体对象,并在感知的初始阶段参与意识内容的实现[11],使体验内容的质料通过序列性排列组合而映射、抽象成为知识与智慧。“气—序式”这种基于汉语言表达的事态认知方式的本质考察在自身的反思中具有自明性与确定性[5]。当然这种标新立异的客体设置不是自圆其说的泛泛而谈,也不是简单地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而是在逻辑的合理性中寻求一般性的出发点,并以中医药为理论实践的载体,在数理的普遍性中构建传统哲理的话语体系。
而在开展“序式”的考察之前,对即将进入的领域进行一些准备性工作是必需的。我们拟从2个预设出发,以此构建该领域的可能轮廓,并借这些预设展开所要述说的内容。2个预设如下。①意识所及皆有序,有序均有方向性。②事物的序式考察具有类域中的形式和论域中的内容2个相互联系、对立统一的方面。
这些预设不仅仅只是关于写作叙述的技术处理,还是规范客体、展开话题的前提。这些预设的推理有的随着本文的叙述间或明了,有的将一直以预设存在而有待后文论述。在预设论证后,预设本身就成为结论,但我们要避免以预设来论证结论的文字游戏。任何对此2个预设的证伪是消除“先入为主”,达到某种区别于个体意识中既有经验的先验性范式,触及序式考察内容的必然步骤。
如果“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意识”[12,13];那么物质是意识永远无法完全把握而处于超验的位置上,与菩萨、神、上帝一样的信仰对象并列。超验性的“物质”与信仰对象一个主要区别在于,两者在意识的体验把握中,对物质的认识是可以被构建、质疑而具有科学逻辑性,而后者是无可置疑的永恒[4]。
意识方向有序性的本质根植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第一、第二性的顺序形式中。第二性的意识必然指向地反映第一性的物质,具体的意识内容所意指的事实必然体现于对物质把握的客观存在中;客观存在的物质决定主观实在的意识活动所具有的第一、第二性秩序,使得对该有序的指向性进行话语表达必然存在秩序的形式,即序式。
故可以推理出预设①,意识都是有方向性的,也就是具有指向性。意识的指向性具有意识内容在形式上的秩序、顺序;无论承载此指向性的意向行为的内容是什么,意向行为的形式方向性具有承载物质决定意识的客观存在。如果语言是意识的表达,语词表达是意识活动的描述形式;那么语词表达不仅具有意义指向性,而且表达行为本身的形式也具有指向的有序性。所以,意识所及皆有序,不仅意识内容是有序的,而且意识形式必然有序。
2.1 序式作为先验秩序的形式思想的本质,即逻辑,表现着一种秩序,世界的先验秩序;即世界和思想必定共同具有的种种可能性的秩序。它先于一切经验,必定贯穿一切经验[14]。作为实际情况的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而诸存在着的基本事态的总和就是世界。基本事态是诸对象(物件、物)的结合;在基本事态中诸对象犹如一条链子的诸环节一样彼此套在一起。在命题中事实的逻辑图像,即思想——以感官可以知觉的方式得到表达[15]。
2.1.1 连续序列形式的对象化连续序列在因果关系中是一种必然性的连续序列。一切范畴都是行动的方式,通过它们,对象本身才被我们产生出来。如果可以判定X是Y的原因,这就意味着:产生于两者之间的连续序列并非只是产生于个体的思想之内,而且产生于对象本身之内——主体间性的设立基础之一。因此,这里不仅有一种一般的连续序列,而且有一种作为对象本身的存在条件的连续序列。连续序列对我们必然表现为和现象不可分离,就像这些现象表现为和连续序列不可分离一样。所以,是连续序列维系于事物,还是事物维系于连续序列,对经验都有同样的结果[16]。
就实体来说,它是被固定的时间本身;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时间固定下来,实体就会产生,反之亦然——此被固定的时间是以秩序的形式而论的。如果在时间中也存在着一种前后连续的序列,实体本身就必定又是时间里的常住性东西。此作为抽象类的实体在先验唯心论体系中既不能产生,也不能消灭。因为当某物消灭时,本身必定会遗留某种常住性东西,那一消灭的阶段就会由这种东西固定下来。因此,消灭的并不是常住性东西本身,不是事物(于语词表达中的事态)与连续序列彼此维系的形式,而只是常住性东西的一种规定——实体被定义的一种规定[16]。而在现象学的直观表象中,直观充盈的一个不同尺度(规定)的说法指明了可能的充实序列;以此序列更好地认识和完整地把握对象[17]。
常住性东西的本质来源于连续序列的某种形式,这些形式以确定的规定确认实体,并通过语词表达出来。消灭的规定被新的规定填充,连续序列对事物的维系形式不变。当我们以此连续序列形式为考察对象时,就要求体验内容置身于现象流和体验流的序列之中,在语词表达的事态考察过程中通过因果关系等交互作用,固定此指向的连续序列形式的实体。
实际情况下,对事态的考察必然处于时间性的秩序和跨范畴排序的空间性(内时间性)中,也就是时序性中。可以这样认为,“世界的先验秩序”在构成世界的事实或作为实际情况而存在的诸基本事态中,以事态的时序性形式——作为客体的“序式”——呈现时间和空间的连续性;对此客体的存在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的探讨构成本领域的研究课题。
2.1.2 秩序的形式合理性要求序式作为先验秩序的形式以物质的第一性为基础。意识活动的思维过程使得对物质认识的能动性在逻辑形式上具有区别于意识体验的先验性,一种客观存在——尤其是在意识活动所示的意向行为在对象化的客体形式中表现出的先于经验的客观性存在——以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优先强调物质决定意识的先验性。序式作为先验秩序的形式需关切辩证唯物主义观,以避免时序考察的物质成为先天赋予的“神的启示”或意识于脑海中创造的心灵认识。以序式为对象的考察是以物质的客观存在为出发点,面对意识活动而进行的意向行为的事态序列性考察。
序式的先验性是对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的客观存在性先于意识的经验性而言;因为对于辩证唯物主义者而言,总需要确定的途径、方式来对辩证唯物论的物质第一性进行具体的话语表达。如果认为所有的话语表达都是意识活动而无关乎物质,那么唯心的认知方式如何把握客观存在的物质呢?这就关乎哲学道路选择的问题——但有一点应该确定,不同道路所提供的方法论体系在实践中都专注于现代性问题的解决。
而中医药理论的现代性话语表达为此提供了良好的实践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哲理应用下的中医药学进行逻辑明晰的科学探索,和在意识活动的考察端进行理性的反思是富有现实价值的,这两方面在哲学的话语表达中是统一的。序式作为先验秩序的形式肯定了意识活动在感官的体验层面所具有的时序性本质。经验、感知、体验等意识活动自觉或不自觉地置身于秩序之中;对此秩序的关注表现为对此秩序形式的抽象、概括,而不仅仅只是意识活动本身所意指的内容。
2.2 序式作为实体的内容与形式时序性事态形式的对象化是以事态考察中客观存在的序列表达形式构建实体,并且通过可能的汉语词——某“气”——达到意义的实现[5,6]。事态把握所拥有的时序性形式构建的实体,具有辩证关系的形式和内容两部分;且内容具有双重形式,形式具有双重意义,两者是对立的统一[18]。
2.2.1 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在话语表达和语词实现的具体论域中,事态序式考察具有对论域内对象进行话语表达的两层次描述:内容的形式和形式的内容[19]。对序式-实体的形式和内容的描述遵循如下原则:①有形式必有内容,有内容必有形式,形式和内容相互体现对方的存在。②无组织形式的内容是无法被认识的,无内容的形式是未曾被把握的。③形式和内容的指向是一致的,它们体现对客体(事态)的意向性目的之统一。④由前三点可推出形式和内容在实践中互为根据、互为意义载体。⑤形式与内容在具体论域中具有对立性:话语表达的语词具有概括性和模糊性[20,21],所以在学科中的术语需要概念性的准确定义来限定语词表达的意义,表现出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辩证关系。复杂形式中的内容表述越简单、意义越明确;概括性越强的简单形式的内容表述越繁杂——这是指就被限定的具体论域而言的,因为界定的具体论域由形式与内容所充实——在具体论域被限定的空间中,形式与内容必然存在“厚此薄彼”的对立性。⑥形式与内容还可以角色转化:以形式为对象进行考察,则“形式”作为客体对象化生上一层次的内容(关于形式的理论);以内容为对象进行考察,则“内容”作为客体对象化生出下一层级的形式(关于内容的理论)。
2.2.2 形式独立于内容的外在存在形式和内容的意向性统一,在语词表达的命题中根据话语叙述(言传)所及的学科内容和自身的组织形式,达到现实世界的意义给予(意会)。正如“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保持的沉默一样;“只可言传、不可意会”是不可理解的,是对语言的直接否定;即使是一般的肢体语言也是可以意会的。“只可意会、方能言传”和“言传之物必可意会”是意识活动通过语词表达于命题的逻辑前提。
而对传统哲理和中医药理论汉语词的表达命题、术语的考察在事态的把握中要求在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均具有逻辑合理性。一方面,汉语词命题表述内容的逻辑合理性根植于自然科学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命题形式的逻辑合理性则不仅需在经典的一阶逻辑中辨识命题“真假”,而且更需在诸如多值逻辑等广阔的逻辑领域中构建其话语体系。
同时,形式在上述原则⑥中具有双重意义,形式就之自身反映而言,也是内容;就不反映自身而言,形式是和内容不相干的外在存在。在事态感知质料的时序性处理方式中,序式考察以感知内容、现象于语词的表达中回归于内容,并与所反映的内容形成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而此过程中,体验质料或现象在意义给予和语词表达中所必然具有的秩序的形式可应客体化而抽象为对象。
以传统哲理为背景,试图利用哲学——马列哲学、语言哲学和现象学等——的方法探讨“一元论”的气指称事态秩序性形式的现代性途径,需在科学和数理等方面开展具体研究的应用。
3.1 序式考察在语词表达中的命题形式如果悬置体验质料或现象在意义给予和语词表达中的内容,而对意义给予和语词表达的形式进行逻辑分析;那么面对话语表述中的各个语词命题的逻辑形式就自然地充实于某种秩序之中。气也正是以对一般性术语和汉语词命题所反映的事态性序式考察构建“一元论”地位与作用。例如:命题③苔黄有热;④诸风掉眩皆属于肝;⑤该病症所辨证型是太阳中风表虚证;⑥半夏泻心汤辛开苦降主治寒热互结之痞证。当在具体的事态考察中,以上述命题表达话语内容时,我们所意指的对象在某种序式的事态考察中完成了语词意义的实现。但这种意指形式的途径和方法需要在现代性背景下,实现意指形式的一般性叙述。即使是形式体系的复杂构建,对语词表达中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性和确定性是明确语词命题所指客体的基础。如果在体验内容对象化的过程中,考察事态的客体缺乏确定性;那么事态把握的语词命题就表现出意义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是意指内容与形式分离所致的“不可理解”。
在此,还必须面对临床诊治中存在的同一病证可以从痰、从湿论治,也可从脏腑、经络等方面论治,一证多方[22],以及遣方用药也迥然有异所反映的“客体”不确定性。中医药要想被世界认可走向科学前沿,融入主流医学体系,必须走标准规范的道路[23]。当然,如果所辨病证不是抽象的客体、不是对象化的载体,本学科本身不需要客体的确定性和语词意义的准确性;那么如何建立所辨病证的语词表述合法性呢?这将是事态序式考察解决现代性问题的另一方面工作。
3.2 流变客体的对象化解析命题③由2个层次的句法结构构成,第一层次:“苔黄”——舌苔的颜色是黄色——是描述性的客观事态的反映,观察客体是自然物舌苔,对象论域是颜色,内容是黄色;第二层次:“苔黄有热”——黄色舌苔说明存在“热”——是评价性的事态表述,观察客体为自然物的人体,对象论域是病症,内容是有热。同理,命题④、⑤、⑥也可以在句式的语法结构中呈现出多级层次的事态性表达;这些事态性表述的形式在本文主旨认识观下,以事态时序性的形式对象化而形成一个连续的客体流——某种客观存在的合法性原则使得此客体流成为对象、成为客体——如果可能,这类以流变客体在客观性事态序列性形式考察方式的语词意义,被赋予语词“序式”或者“气”。
从简单的命题③的句法结构性分析可见,在汉语词表达的意会特点中,汉语词命题在语法层次中以语境的转移使得话语所表达的内容、论域、对象等发生变化。但语词表达的命题形式和事态表述所具有的一般性原理是普遍性的,即以根基性地面对自然物感知、体验获取的第一层次内容是基于自然科学一般性现象、规律的直接呈现。“舌苔是黄色”的事态C客观存在,此事态指向事实,这是由感知内容中体验质料的根基性决定的。但对第二层次中“事态C有热”的事态D是否指向事实呢?则要求在以事态C为对象的观念化作用下的原信念意义给予途径具有普遍的逻辑合理性,如此需要回到第一层次中对“热”进行分析,并且这种分析是在暂时悬置原信念的情况下进行的,以此打破玄思和自我证明,建立原信念的根基性。
当然,在计算语言系统设置中,也可以在限定的语境中对事态C直接赋值为“有热”,但此技术性处理还是需要更基础的论证以表明该话语体系的合理性。如以“寒”为赋值的话语表达存在“寒热”二类域中的逻辑值、“寒热温凉”四类域逻辑值、“风寒暑湿燥火”六类域逻辑值等范畴中论述的意义差异性。
3.3 语词命题的序式考察对命题③语词元素在第一层面进行反思,就可将语词表达式直接推向以汉字词为对象的研究领域;它至少包括以下两方面:以汉字为对象的语言学领域,和初始体验质料在明确认知内容和意义给予等认知方式的哲学领域。这些领域的探讨存在着各种逻辑可能,并在不同的逻辑形式和方法论中成为不同分支学科的研究内容;而其中采用事态时序性处理方式的考察是本课题选择的方向。
在复杂事态的复合型命题中,存在一种自觉的反思以背景的形式隐于语词表达的内容和语法合理性之后。这种“自觉的反思”在对以文本或话语表达于外时,除却语词表达的意向目的以外,普遍性存在的对文本形式的评价、描述、判断的内容将此种反思从背景中显示出来,可语词表达为“气郁而热”“气行不畅”“气势如虹”“营卫不和”等关于就事态形式性把握的表述——这些也都是关于“气”的、关于“序式”的呈现。
如对复杂事态的复合命题④“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进行分析。假设该命题的现代汉语言表述为“各种因风所致的掉眩症状都是由于肝脏的相关病证所致”——先排除病症与症状间的自我证明,即悬置语词内容;那么命题④针对的根基性是“掉眩”这个客观事态E,它的二级命题是“此事态E由风所致”的事态F,三级命题是“各种事态F都是由于肝脏的相关病证所致”的事态G。对复杂事态命题④各语词单元的考察在不同的层级命题中因考察论域、对象与内容的不同,使得此流变形式的客体需要一个整体把握的序式处理方式来建立该复合命题语词表达的合理性和意义的同一性。对命题④诸语词元素关系的表达式,不仅仅是简单的集合⑦,而是类似表达式⑧那样。
⑦{风,掉眩,肝}
{{掉眩}∩{风}}⊆{肝}或{{掉眩}∪{风}}⊆{肝}
正如命题④诸语词元素所形成的对象类——表达式⑧中各个语词元素所形成的意义集合——在序式考察中以某种类域间的交互产生关系,进而在复合命题④的目的同一性中建立基于某种逻辑形式的数理模型。而对于命题⑤、⑥等更复杂的命题形式也可以利用类域的交互进行序式考察。复杂事态在语词表达中的复合命题的序式考察需在以预设②的论证中涉及。
而对命题④的序式考察所展现的表达式⑧是对命题内容悬置后的形式抽象;这种对汉语词命题所指事态的考察方式在中医理论体系中,只有“气”的形式定义才能提供命题中诸语词元素所表达内容集合类之间的联系和意义交互——是 “气”使“风、掉眩、肝”等集合元素间产生关联,并且这种形式关联在不同的语境中被赋予推动、温煦、统摄等功能属性。对形式的抽象使得类似表达式⑧的表达形式可以独立于语词内容,并被“病机十九条”的各内容填充。对此过程的再次反思和抽象,悬置具体表达内容的表达形式成为“气”作为实体存在的对象,并且原表达式成为“气”的内容。如此,形成不同层级的对象化的气,在不同复杂程度的命题中维系该话语在事态性序式考察中的合法同一性。
如果我们述说任意事情,那么一个针对任意确定性客体的事件就产生了,在具体的语境中就以语词命题的形式形成一个事态,属于客观存在的事态考察被认定为事实。但理性提醒我们,不能如此轻率地接受这使用简单语言描述的序式对象,相关的探讨需要学术群体的广泛参与,直至有效地证伪。
在“气”一元论的临床实践范畴中,科学技术与社会人文不是因学科组织秩序的内容而机械分离的;其中对学科处理事态秩序的强调和重视,使得以秩序的形式(气)为考察对象相较于对专注于秩序的内容(分子机制、代谢规律等)的研究同样能提供可探索的途径。